规范管理强基础转变作风抓落实司法局 “四抓四促”提升效能推动发展

2015-03-27 06:13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局长刘俊杰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5年1期
关键词:宝坻区街镇司法局

■ 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局长 刘俊杰

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以 “规范管理、提高效能”为着力点,以 “转变作风优环境,创新服务促发展”为切入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以 “四抓四促”提升机关效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抓制度建设 促规范管理

按照 “优环境促发展”的要求,从规范机关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入手,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了职责清晰、运转协调、奖惩分明的机关管理制度共22项,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严格机关管理制度

修改和完善 《宝坻区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宝坻区司法局考勤和休假制度》、《宝坻区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制度》制度,推出了干部行为规范 “七要七不准”,对机关干部的形象、纪律、业务进行了严格规定,对迟到早退、推诿扯皮、态度生硬等问题进行了明文禁止,改进了机关工作懒散浮的 “短板”。

(二)完善规范服务制度

实行 《宝坻区司法局信访工作制度》,制定“案件回访”、“服务评估”等制度,对服务流程进行规范。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等服务部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统一收费制、限时办结制、错案追究制等相关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

(三)制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定期召开班子会,落实每周一研究阶段性工作制度。通过紧抓制度建设,加快工作节奏,提升工作质量,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有了新的提高,有效地推动了创新服务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抓作风转变促服务基层

为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展多种形式的“接地气”活动,转变作风求实效。

(一)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重点推动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更多与民生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2014年以来,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免费审查起草合同2000多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9000余人次,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为企业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

(二)全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组织全区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街镇、村居法律顾问,进村入户延伸服务,以公益性的法律服务为全区“创新服务年”助力。在办理援助案件的同时,律师参与政府对外合同的签订、审查,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2014年以来共参与区政府和职能部门涉法信访接待86件14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940多人次。协助政府妥善处理龙华集资案等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开通“一站式”法律服务

在24个街镇有序推进 “法律服务超市”和 “司法工作室”建设,进入“法律服务超市”的群众,既可以有针对性地阅读各类法律书籍,也可以自由选择法律专业人士进行 “一对一”的法律咨询,目前全区已经建成485个“司法工作室”。通过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抓督促检查 促素质提升

在日常工作中,强教育、严督查,促进干部整体素质的提升。督查贯穿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发现工作不力的明确指出,及时纠正,有不足之处的,找出原因,及时弥补,在全局上下形成重视作风纪律的共识和抓好作风纪律的合力。

(一)实行台账督办

将全年工作量化分解到机关相关科室、相关街镇党政班子和各司法所。实行月台账督办制度,一月一通报,互比互看互学,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实行挂账销账,全年工作任务,根据完成任务的项目、完成科室、完成时间进行细化分解,干完的销账,未干完的挂账,并由局办公室进行督促检查。

(二)强化考核督查

将全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逐项下达,按季度边检查边考核、半年初核、年终整体考评,同时将考评结果与干部晋级、科室评先创优相挂钩,抓好素质提高工作。

(三)开展岗位练兵

在去年10月中下旬举办全系统岗位练兵比武活动。通过 “学、练、比、赛”,使一大批懂法律、会管理、精通业务、胜任本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尖子和基层司法所脱颖而出。练兵成果将与年底考核挂钩,通过练兵提升整体素质,树立先进典型,以先进促后进,实现全局业务水平的提升。

抓重心工作促全面发展

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与推动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一)推动“法治宝坻”建设

联合检察院、公安局、法院、民政局、工商局5个单位,在全区各街镇开展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如建立“法律工作室”,设立“法治村长”、“法治校长”、“法治厂长”,利用群众广泛参与的 “百姓大舞台”平台进行普法宣传。

(二)落实“司法工作室”职能

在24街镇的485个“司法工作室”全面落实矛盾纠纷调处、特殊人群管理、社情民意“三本台账”制度,通过加大投入和街镇协调,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超市”和村居“司法工作室”全面覆盖。

(三)提升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开展延伸帮教活动,充分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家庭救助和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推行“一对一、点对点”矫正工作试点,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讲座。

(四)深化大调解制度建设

起草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加强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区成立10个专项调解组织,努力把 “大调解”融入基层协商民主工作之中,使一般性矛盾纠纷在街镇和村居得到调处。重点加强区域级调委会建设,强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主动排查化解婚姻、邻里、土地承包、合同、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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