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董玘对《明实录》的贡献

2015-04-10 09:28钱汝平
关键词:刘瑾董氏孝宗

钱汝平

(绍兴文理学院 越文化研究院,浙江 绍兴312000)

试论董玘对《明实录》的贡献

钱汝平

(绍兴文理学院 越文化研究院,浙江 绍兴312000)

董玘是明代中期著名史学家,一生坚持秉笔直书,反对将个人好恶强加于人。他一生最大的史学贡献是参与了明孝宗、武宗两朝实录的编纂,对保证这两部实录的编纂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董玘;孝宗实录;武宗实录;编纂

董玘(1483-1546),字文玉,号中峰,浙江会稽渔渡人(现属绍兴市上虞区),明代中期著名史学家、理学家。19岁中浙江乡试第二名,23岁中弘治乙丑科会元,殿试一甲二名(榜眼),授翰林院编修,从此踏上仕途。董玘一生最大的史学贡献是参与了明孝宗、武宗两朝实录的编纂,对保证这两部实录的编纂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明武宗正德元年,作为翰林院编修的董玘被召为《孝宗实录》的纂修官。《孝宗实录》是明武宗继位后为其父孝宗修纂的编年体史书。起初,武宗任命张懋为监修,大学士刘健为首席总裁,同时任命了一大批修纂官。但是武宗最为宠信的宦官刘瑾将他的黑手伸向了《孝宗实录》的编修班子,总裁刘健、王鏊,副总裁刘忠,修纂吴俨等人,因刚正不阿,不愿与刘瑾同流合污,愤然去职。刘瑾乘机安排自己的亲信焦芳出任总裁,虽然大学士李东阳当时为首席总裁,但他处世圆滑,不愿得罪刘瑾,因而处处迁就焦芳,使得焦芳利用《孝宗实录》大肆丑化自己的政敌和仇家,使《孝宗实录》成为一部秽史,历来受到学者们的抨击。万斯同《群书疑辨》(嘉庆二十一年供石亭刻本)卷十二《读孝宗实录二则》云:“有明之实录,未有若弘治之颠倒者也。盖总裁于焦芳,而撰述于段炅辈,宜其如此。吾窃怪当时诸公如李文正、王文恪、杨文忠、梁文康皆有总裁之责,何乃一无纠正,而任其颠倒若是?中书之堂即已伴食,兰台之内又欲随人曲笔,甚哉,诸公之靡也!一焦芳以附瑾之故,笔削之际犹且不敢逆之,则当瑾之横行而曰吾将有所补救,吾不知所补救者何事也。即畏芳之肆螫,独不畏万世之公议乎?与之同官而犹若此,将古之笔枋头之败而详张说之事者,独何人也?吾是以益叹古人之不可及,而知有明实录之未可尽信也。”孙静庵《明遗民录》[1]亦云:“总裁大学士焦芳人品庸劣,不为士论所重。弘治间垂涎台鼎,久不得进,每以为恨。至是,附瑾获柄用,与操史笔,凡其所褒贬,一任己私,以好恶定之,如叶盛、何乔新、彭绍、谢迁皆天下所称许,以为端人正士,而芳肆其诋诬,不恤公论。”由于焦芳有刘瑾作靠山,挟“瑾威以钳众口”,“笔削任意,所以一时先正名卿无不丑诋”[2],即使在这样的淫威之下,董玘还是坚持了一个正直史官秉笔直书的精神,虽然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修纂官,地位不高,不能对全局施加影响,但他对自己负责的部分是尽了秉笔直书之责的。嘉靖元年开修《武宗实录》,董玘乘机上疏嘉靖帝要求重新校正《孝宗实录》:

臣惟今日之《实录》即后日之史书,所以传信于天下万世者也,此岂容以一人之私意参乎其间哉?昔者,武宗毅皇帝即位之初,纂修《孝宗敬皇帝实录》,臣以菲才滥与其末。于时大学士焦芳依附逆瑾,变乱国是,报复恩怨,既已毒流天下矣,而犹未足也,又肆其不逞之心于亡者,欲遂以欺乎后世。其于叙传,即意所比,必曲为揜互;即夙所嫉,辄过为丑诋。又时有称述,甚至矫诬敬皇而不顾。凡此类,皆阴用其私人誊写圈点,在纂修者,或不及见,惟事之属臣者,虽黾勉载笔,不敢有所前却,而其它则固非所及也。兹者恭遇皇上入继大统,敕修《武宗毅皇帝实录》,内阁所藏《孝宗实录》副本例发在馆,誊写人员及合用纸札之类不烦别具,欲加删正,此其时矣。伏望特旨将内府所藏《孝宗实录》正本一并发出,仍敕总裁大学士杨某等及此时曾与纂修备谙本末者数人,逐一重为校勘。凡十八年之间,诏令之因革,治体之宽严,人才之进退,政事之失得,已据实者,无事纷更,至若出焦芳一人之私者,悉改正之。其或虽出于芳而颇得实状者,亦自不以人废,则为费不多,事亦易集,使敬皇知人之哲无为所诬,诸臣难明之迹得以自雪,而人皆知公是公非所在,不容少私,如芳者,纵或肆行于一时,而竟亦莫揜于身后,庶乎孝宗一代之书藏之中秘而传于无穷者,必可据以为信矣。不然,万世之下,安知此为芳之私笔也哉?仰惟圣明临御以来,先朝积敝厘革殆尽,惟此关系于国典者甚大,郁而未白,臣窃惜之。傥俯察愚言,恻然允纳,亦初政用慰舆情之一助也。(《中峰集》卷二)

董玘认为,实录就是以后取信于天下万世的史书的母本,绝不能容许修纂者以个人的好恶上下其手,对阿附自己的人即使有过也曲为掩护,对自己素所嫉恨的则贬得体无完肤,这些都不是取信于天下万世之道,而《孝宗实录》就犯了这个致命错误,因此必须重新校正。董玘还颇讲儒者的仁恕之道,他并不一棍子将《武宗实录》打倒,也不全面否定修纂者的成绩。他认为,要修正的只是被焦芳等人以私意篡改的部分,至于虽然出于焦芳的手笔,但叙述客观的部分也应保存,不能因人废言。这种客观仁恕、对事不对人的态度是值得后世史官效仿的。同时御史卢琼亦上书请求改撰《孝宗实录》:

嘉靖元年,御史卢琼建议,《孝宗实录》成于焦芳之手,贤否混淆,是非颠倒,乞乘今纂修《武宗实录》,并令儒臣改撰。上曰:《孝宗录》虽焦芳笔削任情,但当时大政大议及人才忠邪,天下自有公论,不必改修,其系一人一事者,令纂修官因事别白之。[3]

嘉靖帝不同意整体改修《孝宗实录》,但允许就某人某事的个别记载作出修改,实际上已采纳了董玘的意见。孝宗朝实录内容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纠正,而后国史不至于颠倒错乱,董玘厥功甚伟。当时的太子少师费宏逢人就赞:“非董某,几无信史矣。”[4]

由于坚持秉笔直书,不愿与刘瑾、焦芳之流同流合污,董玘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正德四年五月,《孝宗实录》完成,按照惯例,纂修人员均应升官一级。但刘瑾为了打压这批不愿为其所用的翰林官员,决定变乱成法。当时《孝宗实录》的编修者大部分同时也参修了《大明会典》。《大明会典》修成后,这些人按惯例都已官升一级,如今《孝宗实录》修成,照例又要再升一级。但焦芳勾结刘瑾,诬称参修《大明会典》的人,以编纂《会典》为名,多所靡费,因此下令已升之职俱革之。然后,再按照《孝宗实录》修成升赏惯例,又升他们一级,如此升降相抵,等于没升。包括董玘在内的这批翰林官员白白地被刘瑾、焦芳玩弄了一回,敢怒而不敢言。更有甚者,本来翰林院被目为储相之地,官员升迁一般均在京内衙门安排,没有外调地方的惯例,但刘瑾、焦芳等人为了排除异己,便乘升赏之际,将翰林官外放,董玘也名列其中。明张元忭《馆阁漫录》卷九对此事记载颇详:

(正德四年五月)庚戌,升江西右布政使林廷选于浙江,浙江右布政使安惟学于陕西,俱左布政使,遂附批调翰林院编修董玘为外任。玘忤焦芳意,芳因谮之瑾,谓其与谢迁有连云。……壬子,吏部拟升纂修官翰林院侍读毛纪为侍讲学士、侍读丰熙为春坊右谕德……编修董玘于成安,詹事府主簿李继先于元城,俱知县,上皆从之。复令改玘为刑部主事。先是刘瑾以翰林院官慢己,每与张彩谋,欲调之外任,彩不可。及论纂修升秩例,瑾复持之,彩为解讲,瑾意已平,而焦芳父子及段炅辈谓可乘此挤其素有雠隙者。乃密以名投瑾,从谀成之。当时炅辈私出芳门,阴嫉善类,文致贝锦之非者,又芳之乡人潘铎、王尚也。邸报出,有语焦黄中云:‘董玘众谓其必及,今无恙矣。’炅在坐变色,曰:‘非漏网哉?’明日遂附他本批出。旧制:翰林升官,皆内阁较量资级,请上裁。今以吏部拟而复调为部属外任,瑾之变乱成法,至是极矣。”

大概武宗还没有昏聩至极,因此董玘才免被外放,得以留在京师,在被目为苦曹的刑部任职。正德五年八月,刘瑾伏诛,董玘得以官复原职。正德十六年十月开修《武宗实录》,已是翰林院侍读学士的董玘又被召为纂修官。在纂修的过程中,大概董玘出色的史学才华逐渐表露出来,受到了嘉靖帝的赏识,于是从侍读学士晋升侍讲学士,并于嘉靖三年九月升为《武宗实录》副总裁。古人修史一般都强调为尊者讳,为贤者讳,做不到绝对意义上的秉笔直书。因此《明实录》虽是研究明史的第一手资料,但里面曲笔讳饰的内容也很多,需要我们别择去取。然而《武宗实录》在《明实录》中相对来说讳饰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秉笔直书。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嘉靖帝由旁支入继大统,长达三年的“大礼议”之争使他的自卑心理受到极大刺激,因此他对正统继位的堂兄武宗没有好感,所以允许甚至怂惥史臣对武宗的荒淫之举进行尽情揭露。二是馆阁史臣都是受过良好正统教育的人才,儒家思想要求他们秉笔直书,甚至犯颜直书。正是这两个条件的因缘凑合,使得《武宗实录》成为史料价值较高的研究武宗朝历史的第一手材料。虽然我们无法确定《武宗实录》的哪些部分是董玘负责的,但他作为纂修官及后期副总裁,他应该发挥过较大作用。王世贞云:“盖《实录》之始,为总裁者杨文忠,继之者费文宪,而以副总裁专任者,董文简也。”[5]所说应有根据。这也可从《武宗实录》快收尾时发生的对两件事的处理上看出来。一是关于迎立嘉靖帝,到底是内阁建议的,还是宦官建议的。二是诛杀江彬,到底是宦官张永的主意,还是内阁首辅杨廷和的主意。由于杨廷和反对嘉靖帝尊奉生父兴献王,得罪了嘉靖帝,所以当时史官不敢肯定他的功劳。纂修官林时向副总裁董玘提出,肯定杨氏的功劳,并非是有意偏袒,而是出于为国家治乱的根本利益考虑:“昨闻迎立一事,或云由中,或云内阁。贼彬,或云由张永,或云由杨廷和。疑信之间,漫然无据。史,万世是非之权衡,固不可以偏重。时窃意廷和以忤旨罢归,永坐罪废。今上方综核名实,书进二事,必首登乙览,恐将以永真有功,廷和真有罪,不待汲引排摈,而君子、小人进退之机决矣。矧夫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史臣体也,二者既未尝亲与其事,可信可疑宜严其有关于治忽者,庸讵私一廷和哉?幸执事裁择。轻重之间,是非之权衡也。”[6]董玘将此建议转告给了总裁费宏,费宏也赞同此建议,于是将内阁及杨廷和在迎立嘉靖帝与诛江彬二事上的功劳郑重加以肯定。[7]

后世学者因为《武宗实录》中有丑诋王阳明平宸濠一事,所以纷纷抨击《武宗实录》后期专任副总裁董玘。南赣巡抚王守仁感激兵部尚书王琼的提拔,因此把平定宸濠之功都归于兵部,不提内阁,引起首席大学士杨廷和的不满。另一大学士费宏因为与朱宸濠有隙遭免,大臣们纷纷上书请求重新启用费宏,而王守仁毫无表示,所以也心生怨恨。于是两人以总裁的身份在《武宗实录》中丑化王守仁,将王守仁及其军队描写成“莫敢先登”“素无纪律”“贪功纵杀”的乌合之众,并说“始南昌苦于宸濠之暴,至是复遭荼毒,皆归怨于王守仁不能禁戢云”,而将攻克南昌、平定叛乱的主要功劳记在另一将领伍文定身上。[7]杨、费二人还在叛臣刘养正小传中对王守仁进行影射,说王与刘关系紧密,暗示王与叛乱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并说朱宸濠“日夜望守仁至”,“实不虞守仁之见图也”,又云刘养正被擒后,守仁“畏其口,逼令引决”,这样的污蔑不实之辞自然引起人们的不满,王世贞抨击最为激烈:

盖《实录》之始,为总裁者杨文忠,继之者费文宪,而以副总裁专任者,董文简也。杨公与王恭襄隙甚著不解,恭襄虽阴谲,然能识文成而独任之。以故于前后平贼及擒濠之疏皆归德于兵部,以为发纵指示之力,而一字不及内阁,其为杨公辈切齿,非旦夕矣。江彬、许泰、张忠辈既耻大功为文成所先,必肆加罗织之语,而忌功之辈从而附和之。文宪在文成抚绥之地,与逆濠忤被祸,中外之臣皆屡荐而起之,而文成亦未有一疏相及,费当亦不释然也。董公最名忮毒,于乡里如王鉴之辈巧诋不遗余力,既又内忌文成之功,而外欲以媚杨、费,作此诬史,将谁欺乎!后文成之天定复爵赠谥,而董受不根之谤,至彻圣聪,未必非鬼责也。[5]

王世贞对董玘的抨击,已是人身攻击。他认为董氏人品恶劣,最名忮毒,内忌文成之功,外媚杨、费诸人,因而作此诬史。关于这一段公案,笔者以为可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这些污蔑不实之辞究竟是谁所作,实无明文,不能因为董氏是《武宗实录》后期专任副总裁,就得完全由他来担责。这段文字到底是谁人所作,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由杨廷和、费宏亲手写定,或是他们命人写定。这种情况下,杨廷和是董氏的座师,费宏亦是董氏的馆阁前辈,两者都非常赏识董氏的才华,对董氏有知遇之恩。即使董氏内心不认同他们的做法,作为门生,似不宜反对。况且杨、费二氏是总裁,自己才是副总裁,由不得自己作主。这种情况情有可原。第二种可能是董氏自己写定。可能董氏出于官场派系之争,听信谣言,罔顾事实,作此文字,那么其心可诛。当然在这件事上董氏无论如何是不能免责的,他至少违背了史官据理力争、秉笔直书的原则。二是说王守仁的军队“莫敢先登”“素无纪律”“贪功纵杀”,王守仁“不能禁戢”云云,并不一定全是污蔑之辞。王守仁以文臣治军,失于驾驭,而将领出于贪功邀赏,纵容士兵烧杀抢掠,也不是没有可能。后世抨击董玘的人,大多是王氏心学的信奉者和追随者,在他们眼中,王守仁已是圣人,来不得半点批评。因此对《武宗实录》丑诋王守仁一事大动肝火,对董玘大张挞伐。这样说,并不是为董玘开脱,我们只想指出,董玘作为一个封建极权时代的史学家,毕竟是有局限性的。他虽以秉笔直书为其职志,但要真正做到这一点,也只不过是一种梦想而已。

总之,董玘对明代《孝宗实录》和《武宗实录》的修纂,起了重要作用。在修纂《孝宗实录》时,他能自觉抵制焦芳的曲笔讳饰,后来在修《武宗实录》时,又主动提出修改《孝宗实录》中被焦芳歪曲的材料,《孝宗实录》中的曲笔不实部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纠正,董玘厥功甚巨。因此董玘纂修《孝宗实录》的表现受到了后世学者的广泛赞誉。明黄景昉云:“《孝庙实录》经焦芳笔,如叶盛、彭韶、何乔新等海内名卿长者咸遭诋诬,他日刊其谬误,归之雅驯,得董玘力多。”[8]徐阶亦云:“先是,《孝宗实录》焦芳多以意毁誉其间,而武宗朝大奸相继乱政,其事庞杂,诸史官相顾不能书。公于纪载详而不冗,简而能尽,又因以正前录之讹谬,归之至公,其有功于国史甚大。”[9]而作为《武宗实录》后期专任的副总裁,他也基本上能坚持秉笔直书的精神,对保证《武宗实录》的编纂质量起了重要作用,虽然《武宗实录》中有丑诋王阳明一事,但毕竟瑕不掩瑜。《武宗实录》完成后,嘉靖帝对参修人员论功行赏,董玘因出色的工作被连升五级,从参修时的从五品翰林院侍讲学士提升至正三品的詹事府詹事,这是难得的荣遇,是对他最好的褒奖。徐阶《志铭》云:“忌者谓故事:书(指《武宗实录》)成,迁转不越二级。公独得五级,于是谤始作矣。”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卷三《翟銮传》亦云:“翟銮……预修《武庙实录》成,进官。时侍读学士董玘超为詹事府詹事。”董玘还担任过《睿宗实录》的副总裁,睿宗即嘉靖帝生父兴献王朱祐杬,《睿宗实录》是当时的大学士费宏、石珤等人为迎合嘉靖帝而提议搞的。由于兴献王并没做过一天皇帝,所以实在没材料可写,一年后草草收场,作为副总裁的董玘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发挥不了很大作用,书成后获加俸一级的奖励。

[1]孙静庵.明遗民录[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77.

[2]焦竑.纰漏[M]//玉堂丛语:卷八.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0影印本.

[3]沈德符.重修国史[M]//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一.清道光七年刻,同治八年补修本.

[4]汪应轸.明通议大夫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中峰董公行略[M]//中峰集:卷首.

[5]弇州史料后集:卷六十八[M].万历四十二年刻本.

[6]陈继儒.眉公见闻录:卷一[M].清尚白斋镌陈眉公订正秘笈本.

[7]谢贵安.明实录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119.

[8]黄景昉.国史唯疑:卷五[M].清康熙三十年抄本.

[9]徐阶.明故通议大夫、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中峰先生董公志铭[M]//中峰集:卷首.

(责任编辑 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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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93X(2015)05-0047-04

10.16169/j.issn.1008-293x.s.2015.05.09

2015-06-11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绍兴文理学院越文化研究中心课题“《中峰集》整理”(2010YWHN02)阶段性成果。

钱汝平(1975-),男,浙江嵊州人,绍兴文理学院越文化研究院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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