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文叙事与老舍小说中的女性构建——以《月牙儿《》阳光》为例

2015-04-10 18:27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月牙儿互文老舍

易 华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文系,江苏 南通 226016)

互文叙事与老舍小说中的女性构建——以《月牙儿《》阳光》为例

易 华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文系,江苏 南通 226016)

互文并非只是阐释方式,也是一种建构方式。看似描写不同生活场域中人物命运的《月牙儿》与《阳光》,其内里却可相互比照,形成互文关系,从而确认两部作品是老舍代言的女性“性别文本”。在互文叙事中共同构建出作者所理解的“女性类型”与“女性世界”,以及女性在两个世界中的三重“抗争”形态。基于此探讨创作者对人的生存、发展及自由等根本性问题思考,以及女性在男性中心社会中的必然选择。

老舍;《月牙儿》;《阳光》;女性;互文;性别;叙事

巴尔特从共时性内涵上称“任何文本都是互文文本”[1]302,“互文是一个无名格式和无意识引语或自动引语的总场域”[1]302,互文理论家们从文本接受的角度审视文本间性。事实上,许多文学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也在有意或无意之间利用了某些叙事要素或表象或潜在的黏连关系,搭建起文本之间的互文性,进而构建出超越单一文本的叙事视野与叙事框架,笔者将之称为“互文叙事”。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法国小说家奥诺雷·德·巴尔扎克的小说叙事。他一生创作91部小说,塑造出2 472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合称《人间喜剧》。《人间喜剧》各文本之间的互文叙事构建出“一部法国‘社会’特别是巴黎‘上流社会’的卓越的现实主义历史”[2]570的宏大框架与作家的叙事视野。老舍的小说深切地关注着他所经历的历史,而历史的宏大性必然需要多文本间的互文共建。本文以被视为姐妹篇的中篇小说《月牙儿》《阳光》为例,分析老舍在互文叙事中实现的女性构建。

《月牙儿》是老舍具有代表性的中篇小说,为读者和学者所喜爱,广受好评,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也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而《阳光》却很少为读者所关注。“……设若没有《月牙儿》,《阳光》也许显着怪不错……”[3]作者如是说无疑略显尴尬,但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老舍对《阳光》的评价深受《月牙儿》的影响。可以说,《月牙儿》的存在左右了《阳光》的价值判断,文本之间关联的紧密性由此可见一斑。但从建构的角度来看,两部作品的关联性并不是单向度的,而是彼此支撑了文本意义的呈现,即并非只是《月牙儿》对《阳光》构成了价值确认的焦虑,《阳光》的缺位也影响了对《月牙儿》表意系统的健全。从某种意义上说,《阳光》与《月牙儿》构成了相互补意的互文关系。老舍先生所揭示与表达的,只有在两篇小说的互文、互证式阐释下才能得到更全面完整的呈现。互文叙事是老舍小说世界建构、文学观念传达的一种方式。与后世西方作家刻意追求的基于互文理论进行的具有解构特征的意识形态文本有较大的差异。

一、诗化叙事的意象互文

《月牙儿》和《阳光》两篇小说超越和突破了老舍先前业已形成的幽默外衣,以局外人(第三人称)对世事嬉笑怒骂的叙事模式,构成别样的叙事形态。以第一人称有限叙事进行诗化的艺术呈现的作品,在老舍的小说中为数极少。有人评价“老舍是一个出色的抒情诗人和心理学家”[4],这两部作品是极典型的例证。诗化作为两部作品的重要特征,关键在于意象对艺术世界的建构。意象作为诗的关键要素,是营造诗歌意境的主要参与者。《月牙儿》与《阳光》作品意境的形成,关键在于创作者充分利用“月牙儿”和“阳光”两个意象各自在作品中支撑起叙事基调、叙事逻辑及小说叙事的线索。显然,一“日”一“月” “实际上是象征与暗指着中国传统哲学中最古老的‘阴’(月亮为象征物,指女性)与‘阳’(太阳为象征物,指男性)的观念。三千年的中国传统哲学中,‘阴阳交感’、‘男女构精’、‘一气流行,生生不息’的观念与原理,可以说是一切哲学产生或派生的最基本的始点。”[5]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日、月,阴、阳,实际上就是一种互文的逻辑关系,即当对方不存在,自身的存在及诠释可能也将随之消失。

在《月牙儿》中,“月”这一意象内涵是多层面的,成为了作品诗化意境的主要依托。[6]作为一种自然物存在,它是构成主人公生活小环境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实际上,作者全然淡化了主人公生活环境中其他自然物的描写,而在“月”这一意象上则着以浓墨,从而使得“月牙儿”从一般的物质环境转化、升华为精神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品叙事便发端于主人公从“月牙儿”这一物、这一景中回忆自己近二十年的生活。“我”与“月”在时间的流逝中达到相对的统一。“月牙儿”全然成为并无姓名的“我”的代名词。更进一层考察“我”与“月”同一的原因可以发现,无所寄托的“我”在被忽视、被遗忘的心理生长环境下,形成一种自怜、自恋的心理机制。心理机制构成的具化行为就是在忧郁中痛苦地思索,同时更外化为一种依恋,即对于“月”(特别是残月)的关注,促成以“月”自况的心境。当她由孤单转变成有所着落,“月牙儿”便已经被视为另一种状态的“自我”而存在着。在对“月牙儿”的关注中,客观上让“我”也感受到一种被关注的满足。在《阳光》中,“阳光”虽不像“月牙儿”那样频繁出现,但是,阳光下的灿烂却经常被诗性描绘。“我”虽然没将阳光作为精神的寄托,但“阳光”在“我”心中的晴暗直接表明着“我”的处境。创作者的象征手法是相似的,“阳光”与“月牙儿”构成了意象上的呼应,但这种呼应并不意味着两个意象在作品中表意功能的一致性。如果说“月牙儿”意象在作品中成为主人公的自况甚至符号的话,那么,“阳光”意象虽与主人公有关联,却没有“二而一”的关系。作品中,主人公虽然也自视为“小太阳”, 更多时候她还是自比为“花”。其实,无论是“小太阳”还是“花”,都只是“阳光”的“果”(是“阴”性的),而“阳光”真正的“因”指向“我”生活的依靠:在婚前是父亲、兄弟,婚后是丈夫(是“阳”性的)。诚然,“花”是美的,但是只有在“阳光”的照耀之下才能显其灿烂。因此,“花” “小太阳”等意象与“月牙儿”构成了一种互文的关系。从“月”这个意象,我们可以更深刻地领会作为“阳光”结果的客体性、被动性。《月牙儿》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到,纵然是“花” “小太阳”,都无法回避它们作为社会结构中客体的事实。它们与“阳光”共同构成了从属关系。表面灿烂的“花”(或“小太阳”)本质上与“月牙儿”一样,只有在太阳的光辉下,才能获得自己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阳光”意象是对“月牙儿”意象的进一步阐释,而“月牙儿”意象则对“阳光”意象的有力证明。因此,两部作品的意象作为标题是互文见义的。

正如上文所说,这两部小说中,“月牙儿”和“阳光”两意象的象征义是多层面的。除了上述主旨性表意外,两意象也分别投射了两位主人公的价值取向:“月牙儿”象征着“纯洁”。在作品中,当“我”被校长的侄子迷惑并失去自视珍贵的纯洁时,“我”说:“我失去那个月牙儿,也失去了自己,我和妈妈一样了!”[7]267这便是“月牙儿”作为“纯洁”表意功能的明证。“阳光”则象征着一种“满足”。当主人公生活丰裕并为之陶醉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她的语言中所流露出的相应的满足感:“我是一座春山,丈夫是阳光,射到山坡上,我腮上的桃花向阳光发笑,那些阳光是我一个人的。”[7]298“纯洁”与“满足”两种取向置于作品之中,却并不能单独表意。《月牙儿》的主人公对于“纯洁”(客观上更是一种主体独立性的彰显)的追求却无法逃脱物质基本“满足”的生存前提;《阳光》主人公以妥协、无奈让渡“自我”,以获取物质上的“满足”感,但终究无法回避内心对于“自我”的需要而走向“争取”。读者也只有对“纯洁”取向有充分的认识,才能理解“满足”的必要性;反之,只有明了“满足”的有限性,才能确认“纯洁”的不可或缺。从这个意义上说,“纯洁”与“满足”也是互文性的,两者之间互为因果,缺谁都会丧失意义的完整性。

二、性别叙事的类型互文

自“五四”之后,整个中国现代文坛都承继着思考人生、反映社会的文学母题。谭正璧说鲁迅的小说“始于《呐喊》而终于《彷徨》”,“……许钦文、王鲁彦、老舍、芳草等和他是一派……”[8]无疑,老舍作品对于社会、人生的反思也是深刻的。因此,《月牙儿》这样的作品很容易被我们定义为底层百姓人生挣扎的文本。但是,当我们将《阳光》拿来与之对读时,便立刻意识到它们有更为明显的性别文本(当然,是男性作家代言体的性别文本)的特征。在同一时代,两个不同生活境遇中的女性,却得到了某种相同的命运。《月牙儿》中的“我”无法依靠自己的能力在世上存活;《阳光》的主人公无法找到真正的自己和真正的生活,直至生活落迫。追究她们命运相似性的原因,也即她们的共同性,不外乎以下几方面:一是相同的社会大环境,二是她们个性中的相似之处,而最重要的相同之处在于她们同为女性。这看似独立的三个方面,却客观地构成一个关乎“女性”命运的逻辑结构。

从大的社会环境来看,两位女主人公所处的社会封建的国家机器土崩瓦解,而封建的社会关系、思想意识尚处于瓦解前夕,在普通百姓的意识中仍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所以,从精神环境来说,她们依然处于比较“完整”的封建意识形态之中。男性在社会及家庭中的统治地位仍然十分坚固,虽然已经处在所谓“男女平权”的民国,女性于社会依然是客体性存在。两篇小说以大量的细节揭示了这一不可回避的事实:《月牙儿》中的“我”自述童年变化起自父亲的病与死,新的平静因为“新爸”的出现,再度失衡则因“新爸忽然走了”[7]259。父亲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性、决定性不言自明;《阳光》中的“我”看似非常幸福、坚强,但是当试图按自己的意志去描绘自己的未来时,发现原来“家中的人也很强硬呀……他们的态度使我怀疑我的身份了……”当她选择与丈夫离婚,一切的地位、富贵和荣耀都离她而去,甚至“母家与我断绝了关系”。[7]307社会大环境对两个人物的规约不可见,却又无法挣脱。异质的生活境遇,互文地显示出时代大环境下的女性性别属性潜藏着不可抗拒的人生悲剧性。

实际上,女性的性别悲剧更多时候都以一种潜在的方式存在于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结构之中。纵然有无数女性在“父权” “夫权”下承受生活甚或生命的悲剧,都在社会伦理秩序的调节与历史叙事的忽略下化为尘埃而无人知。正如马克思所说:“为了有可能压迫一个阶级,就必须保证这个阶级至少能够维持它的奴隶般的生活的条件。”[9]即女性依照传统伦理秩序要求生活,甘愿为奴隶,社会没有冲突,女性或可谋得生活。但悲剧性之所以在两位主人公身上凸显,在于她们无法忽视的另类特征。这里所谓的“另类”,是她们对于自己所处时代及所在性别集体的超越。两位主人公自己也意识到,她们在自述当中有近乎一致的表述—自己比她们“精明”。“超越”首先体现在她们的思辨性上:对于既有的社会伦理秩序,她们的人生法则敢于提出质疑,敢于否定。“超越”又体现在她们的行动力上:她们都基于自己对于人生的判断大胆地进行努力与选择。敢想尚不足以威胁既有的秩序,行动才是她们动摇社会“平衡”的关键。当现行的社会秩序受到威胁与挑战,挑战者自然会受到卫道士及其盲从者的仇视。“挑战”并不会发生在当时社会女性群体的主体中,主体的匍匐方凸显出两个人物的异质特征。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月牙儿”安于生活现状,不去寻求所谓以自己的能力吃饭,或许她大可不必走进牢狱;“阳光”如果能按照富家小姐的样子去看待生活,不去追求什么真爱、自由,她必定能够生活富足,有大量的荣誉来装饰。但是她们都自发地、模糊地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如果鲁迅笔下的“祥林嫂”的时代意义在于她询问“魂灵的有无”背后潜在的怀疑—对社会观念、价值、结构、体系等的怀疑,那么,老舍对笔下两位女性的塑造就是对城市“祥林嫂”形象的弥补。祥林嫂、月牙儿、阳光一道表明了旧的伦理秩序、社会秩序的松动及瓦解的趋势,这些无疑是两位主人公的共性所在。

两个女性的性别叙事却着眼于相异之处。《月牙儿》的主人公追求经济上独立的可能性,以此实现自我独立的可能;《阳光》中的“我”并不强调物质的独立性,相反在这方面更多地选择了“妥协”。但在精神自我发现之后,她又不惜冒丧失物质保障之险来博取实现自我的可能性。这样的差别与两位主人公所处的社会阶层、生活境遇有关。温饱尚未解决,“形而下”的经济独立自然成为人生的大前提;衣食无忧带来的对于物质的迷恋及妥协也是顺理成章,只有“形而上”的精神追求才可能使之超越。两个不同社会阶层中女性的命运形成了互文的关系。如此,整个社会方能意识到老舍所揭示的旧思想、文化观念中“性别”问题的不可回避—它并不只存在于社会的底层女性身上,它存在于整个女性群体之中。她们从不同角度共同对旧的社会价值体系、生存观念投出了怀疑的目光,并作出了抗争的努力。

三、互文叙事中的女性建构

当然,两位女性的命运无法代表整个女性群体。两部小说围绕主人公生活的展开,构建起整个女性世界的生活样态。小说都采用了自叙方式,形成了两个世界的构建—“我的世界”与“非我的世界”。“我的世界”就是作品通过主人公之口所展示的,以主人公为中心的包括思想、情感在内的世界。在“我的世界”中,我的思想中有“向上的追求”和“向下的堕落”两种力量;“非我的世界”是在“我”之外的行为主体及他们的思想和情感。在“非我的世界”中又可以分为“同我者”与“异我者”。非我的世界是 “我”生活的具体环境。两类人中,“异我者”是最主要的压迫者,“同我者”则是社会地位、生活遭遇的相似者。

所谓“反抗者”的反抗也因此可以归纳为两个世界的三组“对抗”。第一组是比较直接的,即“我”与“异我者”之间的较量。简单地说,就是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较量。作为缺乏基本生存条件而难以独立的女性,必须反抗造成这种社会状况的秩序。毫无疑问,两部小说的主人公都试图摆脱命运的“安排”,为此也作出各种努力。在饥饿面前,“我”(《月牙儿》)努力读书,学技能,帮别人打毛线,以求得独立的生活机会;到饭馆做“女跑堂”以求生计……她的所有努力只是为了不再做一个依附者,虽然她始终无法真正独立;沦为妓女,坚强地生活;进入感化院,她宣泄对统治者的恨,最后进了监狱—女性在这个社会中是弱者。而“阳光”却要做具有自主能力的社会角色。面对女性从属于男性的现实,她要让男性在自己的意志中存在:父母给她议婚,她却要自己去寻求所希望的伴侣;丈夫对她似宾客、像玩偶,她自己去找寻真爱;丈夫软禁她,使她无法正常生活,她就冒天下之大不韪,与丈夫离婚。她们所有的抗争,并不单针对那些具体的压迫者,更针对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结构。

第二组,是“我”与“同我者”之间的对抗。“同我者”是与“我”有相似的社会地位、相近生活遭遇的女性群体。由于这种相似性的存在,她们的生活方式对两位主人公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示范。但两位女主人公都受到了一定现代文明的教育,她们隐约地意识到自己不能像“同我者”那样活,为了逃避“同我者”的命运,她们作出了抗争。《月牙儿》中,母亲、“磁人儿”、“第一号”都是受尽苦难的悲惨女性,她们对“我”的生活有着重要影响,而“我”则努力地摆脱她们的影响。母亲在丈夫去世之后,为了生存,为了“我”能有饭吃,作出各种可能的努力:当物品、洗臭袜子、改嫁,最终沦为暗娼。“我”与母亲的生存环境是十分相似的,“我”也意识到自己与这一职业(暗娼)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虽然如此,仍然试图以自己的能力来养活自己;“磁人儿”与校长的侄子是“由恋爱而结的婚”[7]272,她寄希望于一个男人,但却没有任何独立生活的能力。当他“一去不回头”[7]272时仍未醒悟。“月牙儿”意识到,男人是靠不住的,她不再幻想以嫁人来换得自己想要的生活;“第一号”以自己“出道”较早的资历来教导“月牙儿”如何从事她们那项职业。“我”虽然知道“为躲它,就更走近了它”[7]271,但是“我”毅然决然地抗拒了“第一号”的指导,冒着挨饿的危险辞职回家。“阳光”周围的同龄人大部分是富家子弟(这里主要是女子),她们处于安乐之中。“阳光”与她们有相似的生活环境,但却有不一样的生活,因为她努力地创造自己的生活,拒绝她们的示范。她们毫无主见,“我”却是她们的“头目”;她们在恋爱中被动得不知所措,“我”却把男子当成了玩弄的对象:她们安心地依照“父母之命”嫁给富贵子弟,“我”却要有自己的行动;她们安心于为人妻,“我”却要寻求真正的爱……可以说拒绝“同我者”的示范,“月牙儿”和“阳光”都是很坚决的。但是,她们的抗争并不意味着胜利,相反,她们的努力却一步步走向失败。“月牙儿”对于母亲的处境逐渐同情,实质上表明了“我”对于母亲选择的认同。“阳光”竭力地抗拒“同我者”的示范,但最终却是选择逐渐与“同我者”合流。

第三组是主人公自身“向上”同“向下”两种倾向的对抗。所谓“向上”,就是指两位主人公在模糊的自我意识的指引下,力图寻求独立的自我存在的愿望;而所谓的“向下”,是指在“异我者”的压迫与“同我者”的示范下,“我们”逐步向外在压力妥协或者与“同我者”合流的发展走向。因为作品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叙事模式,所以两部作品绝大部分篇幅都集中于主人公内心动向的传达。所有与“异我者”“同我者”的抗争,都具化为主人公内心的斗争。几千年形成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伦理关系要在两位女子身上实现突破,对于两位主人公而言是“生命无法承受之重”。因此,在“向上”与“向下”的抗争中,她们一步步走向失败。在与“异我者”的斗争中,“月牙儿”终究没能以自己的能力、正当的工作养活自己,她在斗争中逐步意识到“若真挣不上饭吃,女人得承认自己是女人,得卖肉”[7]271;“阳光”在与父母争取婚姻自主、与夫家争取真爱的努力中,逐渐被他们所胁迫,在自己的利害权衡中慢慢向他们妥协。

显然,两部作品中主人公的斗争都以失败而告终。但在互文中构建的性别叙事中的“失败”,却标志着她们努力的存在及价值。老舍以此传达出对女性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不幸遭遇的抗议之声;更重要的是,作者意识到这一社会问题绝非一个“抗议”所能解决。作者以她们的“失败”警示全社会,女性对社会平等的追求是一个艰难而复杂的社会发展进程;“失败”也让读者在浓厚的悲剧气氛中产生了强烈的心灵震撼,使之在这种震撼中进行反思,在反思中使社会获得一点儿进步的机会。

四、在互文中彰显女性的困境

在两部作品中,环境相异的两位主人公的人生际遇都以挫败而终却于两个不同层面。《月牙儿》中的“我”为生存而努力;《阳光》中的“我”为相对的自由、自主而抗争。在对读中不难发现,当她们的实践带来生活的巨大挫折时,她们所面临的根本问题是一致的: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中,女性无法摆脱“食”、“色”与“自主”的关系。孔子说“食、色,性也”,“食”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问题。人类的发展史实际上就是一部人类(其中的绝大多数)为生存而奔波的历史。社会发展到今天,人类所拥有的物质财富已经极大丰富,但是依然有数以亿计的人被衣食所困;“色”,即是性,是人类繁衍的最基本的问题,是人类发展的基础。但“食” “色”问题在普遍性之上,不同时代的人(这里指的是整个人类)却有着共同的努力,即都在竭力探求着“平等”与“自主”,寻求相对独立、自在的生活。它也就是人性中另一个根本而重要的方面—社会性、超动物性存在的表现。虽然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标准,但作为一个总的方向,人类确实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的发展史又是一部寻求“自主”和“平等”的历史,但这在女性的性别发展史中却尤为曲折与悲惨。

“食”与“色”,是两部作品中两位女性所面临的两个重要且现实的问题。两个物质性的因素从根本上决定了两位女性的命运,而“平等”和“自主”是两位主人公特有的精神基础与追求。精神性因素与物质性因素(即现实)产生了严重的冲突,从而在主人公内心形成了巨大的张力。现实与精神的斗争、选择充分表明了作者对于人性问题的深刻反思。在知识者高喊“平等” “自由”,追求“个性解放”的十几年后,老舍却用冷静的思考,将视野投向一般的生活者,追问与发现人类走向现代的最根本的问题及他们与目标的距离。作为一位知识者,而且又在比较长的时间里广泛接触西方文明,面对国内外截然不同的社会环境,对于“平等” “自由” “个性解放”,老舍自然有着自己的价值判断。在作品中,主人公有超越现实的要求,但又不能不面对现实。但残酷的现实不但让她们的理想无法实现,而且要让她们因为拥有这种理想而受到惩罚。在这样的现实中,无论是所谓“真爱”的“性”,还是“平等” “自由”,都不再是努力追求的精神价值,却真真切切地成为了被利用的东西。

第一,人对性的利用。几千年来,为生计所迫,无数女性从事了一项最古老的、“最原始的职业”—娼妓。对她们而言,性只是谋生的手段。她们只有忘却所有的尊严、廉耻,才能换得物质上的存在。作者站在一般生存者的角度去考察这一极为现实的问题。《月牙儿》中的母亲为了不再受饥寒之苦、不再去洗臭袜子,沦为暗娼;女儿在潜意识中早就意识到她与这种职业之间有着某种联系。她躲之避之,然而,“黑影又向我迈了一步”[7]271。最终,她也放弃了自己,成为暗娼,出卖肉体以生存,“母亲的生活真理能够走向真正的觉醒”[10]。她的生活理想、价值观念无法被当时社会所容纳,其非奴隶的活着的理想也必定不可实现。《阳光》中的“我”受到了比较多的现代教育(包括她在电影中产生的觉悟)。她在认识上有了自由恋爱的观念,但她追求真爱的努力却总是节节败退,最终嫁给了“杨四郎”,因为她不愿也不能放弃优越的生活条件,这就决定了她必须抛弃“爱情”。女性因为生存而利用了性,现代的“自由”又让男性从另一个层面上利用性。《月牙儿》中,女校长的侄子与“磁人儿” “是由恋爱而结的婚,她似乎还很爱他”[7]272;他诱惑“我”,成为他的情妇,而“我”所幻想的是真正的爱情。《阳光》之中,“贵人”正是利用主人公对真爱的追求而玩弄了她。显然,男人利用了女性幻想、追求爱情的心理,欺骗了女性的情感。

第二,人对“平等” “自由”的利用。鲁迅说:“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卖掉。”[11]在生存存在危机的时候,“真爱”、“平等”和“自由”都可以待价而沽。“磁人儿”(《月牙儿》)在他“一去不回头”之后,向“我”诉苦。作者利用主人公之口有这样的一段话:“我真要笑了!我有自由,笑话!她有饭吃,我有自由;她没有自由,我没饭吃,我俩都是女子。”[7]272因为“饭”,“磁人儿”作为女子放弃了自由。“我”似乎拥有“自由”,然而,没有“饭”。“自由”也就丧失了实在的意义。在现实的压力之下,“我”不得不将自己所有独立的、自尊的理想抛弃,或者说出卖,以换得“饭”。《阳光》的主人公试图对婚事作出自己的努力,虽然她“不能忍受”父母的包办,她认为“自己是个人”,但她最终仍旧屈服于“父母之命”,是因为她意识到较之于丧失自己,丧失优越的生活条件更可怕。因为权利的不平等,几千年的文明史实际上就是女性含泪隐忍、委曲求全,以放弃“自主”来求得生存的历史。

老舍站在社会底层的角度向读者表明这样一个事实:“生存”对女性来讲是第一性的。在“吃饭”问题无法得到真正解决时,“爱情” “平等” “自由”只是空谈,只能成为被利用的对象。

《月牙儿》与《阳光》两部作品实际上是老舍对“性别”这一社会问题的系列思考,它们各有侧重。只有以互文的方式来对比阅读,我们才能确认作品“性别文本”的特性。当然,作品都是复杂的存在,所以文学的表达才会呈现其丰富性。当我们对老舍不同的作品进行互文阅读,又会产生不同的阅读体验。比如,将《月牙儿》与《骆驼祥子》进行互文分析,会发现《月牙儿》是一部底层人奋斗而理想却无法实现的文本,而这又与性别没有太多关系,“我”与祥子的命运共同证明了底层的人生无法通过“个人”的努力而实现。[12]如果将《月牙儿》与《微神》进行互文分析,那么小说主人公就是创作者对于身体出卖者内心“纯洁”的最好证明。显然,老舍的艺术创造并不是独立进行的,不同作品之间的互文关系共同建构了老舍的艺术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群被作者所深切同情的人们,他们就生活在作者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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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 娟)

Intertextual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emale in the Novels of Lao She: A Case Study of Yue Ya’er and Yang Guang

YI Hua
(Department of Humanities, Nantong Normal College, Nantong 226016, China)

Intertextual not only is the way of interpretation, but also a form of construction. The characters of Yue Ya’er and Yang Guang seemingly lived in different domains of life, but the intertextual relationship forms an internal contrast. So the two works are Lao She’s endorsement of “the gender text of females”. In the intertextual of the two novels, Lao She constructs his understanding of “female type” and “female world”, as well as women’s struggle in the two worlds. Based on this discussion, the author discusses the fundamental issues of human survival, development and freedom, and the inevitable choices of women in the male-centered society.

Lao She;Yue Ya’er;Yang Guang;female;intertextual;gender;narrative

I206.6

A

1008-7931(2015)06-0039-06

2015-08-17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5SJB790)

易 华(1978—),男,江苏通州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小说及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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