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和谐的正义论

2015-04-11 08:05徐海静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沈阳110034
关键词:正义

徐海静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一种和谐的正义论

徐海静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从古至今,人们对正义理论的探讨与追寻一直充满着憧憬与努力,正义是法律不断追求的价值标准。不同学者基于自然法、契约、功利、公平对正义论进行了不同的阐述与论证。用魏因贝格尔的和谐正义论分析西安凤城医院手术室自拍风波,提倡建设、发展一种和谐与合作的制度,是建设正义的核心关键,正义既是关心他人的善,也是一种公共的幸福。

正义;和谐的正义论;西安凤城医院;自拍风波

一、关于正义理论的探讨

博登海默曾比喻正义似一张普洛透斯的脸,以形容正义的多变性,古往今来人们对正义的理解也错综复杂。

(一)基于自然法的正义论

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个人的行为和品质。柏拉图认为,个人灵魂分为欲望、理性和激情三部分,正义作为人的至高品质应该以理性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导。“个人的正义就是指个人的具有智慧品质的理性、具有勇敢品质的激情和对欲望加以控制和节制,使三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柏拉图将正义区分为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个人正义即臣民正义,个人要按天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亚里士多德认为,公平是百德之总,关心他人的利益是正义的本质,“在各种德行中,唯有公正是关心他人的善。”阿奎那将正义的目标理解为公共幸福,正义是调整人们彼此之间关系的准则,个人与社会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局部的利益要服从整体的利益。他认为,“无论就一个人对他自己或就人们之间的关系而言,任何有益的行动或善行都涉及作为正义的目标的公共幸福。按照这个意义来说,只要正义能够使人们致力于公共幸福,一切德行都可以归入正义范围。”

(二)基于契约的正义论

契约的正义强调信守承诺,如霍布斯认为,正义的主要内容产生于社会契约,“法律就是关于正义与不正义问题的法规,被认为不义的事没有一种不是和某些法律相冲突的。”法律是衡量、判断正义与否的尺度。“你要人怎样待你,你就怎样待人”是卢梭描述人的理性正义的格言,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中由于缺少自然的制裁,所以人与人之间没有真正的正义,“需要有约定和法律来把权力和义务结合在一起,并使正义能符合于它的目的。”也就是说从政治社会考察事件,要让正义能符合社会现实。

(三)基于功利的正义论

19世纪中叶以后,正义由理性主义向功利主义转变。如凯尔逊认为,正义是相对的,只是人们的主观意识形态不同,每个人对正义有不同的理解,没有绝对的正义,所谓的相对正义只能是符合实在法秩序意义上的正义。“正义的意义,是忠实的适用实在法秩序,以维持其存在。这便是所谓法律下的正义。”休谟认为,人在本性上是自私的,“避苦求乐”,但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为了获得更大的功利,就基于慈善、仁爱等共同情感为了共同利益而互立协议,正义成为人们交往的准则,“它们可以被人类法律所改变;它们全体对于维护公益和支持文明社会都有一种直接而明显的趋向。”

(四)基于公平的正义论

20世纪中叶后,罗尔斯为批判功利主义正义论而提出以社会制度为首要价值的公平正义论。他将正义分为个人的正义和社会的正义,社会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制度的正义,具体而言有两方面,即“一个社会制度怎样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另一个是怎样规定社会合作利益的分配和负担方式。”社会制度的正义可分为实质正义、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三类,其中实质正义又包括政治正义、经济正义或分配正义,他认为,正义理论主要解决的是自由和平等问题,而最主要的是解决平等。

(五)基于持有的正义论

诺齐克批判罗尔斯提出的平等正义理论,他认为,人们对资源占有是否合理,要看持有是否合乎正义,提出了持有正义的三个原则,即获取正义原则、转让正义原则和对获取和转让中不正义行为的矫正正义原则。如果持有符合上述原则,“那么,他的持有就是正义的。如果每个人的持有都是正义的,那么持有的总体(分配)就是正义的。”他强调应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的自由与权利。

关于上述几种正义论的划分,首先,是自然法的正义论,无论是柏拉图强调对欲望的节制还是人们义务性地做好本职工作,还是阿奎那强调的个人服从社会整体的公共幸福,都未能指出如何正确看待、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利益关系问题。其次,是基于契约的正义论,讨论只有通过契约立法才能实现正义,但是实践当中的立法是代议的,所产生的法有可能是恶法并不能代表真正人民的利益,不能真正实现正义。第三,是基于功利主义的正义论,功利主义强调“避苦求乐”,人们往往基于功利评价人际关系,崇尚个人的自由与权利,侵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则为不正义。第四,是基于公平的正义论,罗尔斯提出,有关实质正义中的规则本身是否符合正义至关重要,实质、形式、程序三者是相互关联的。最后,是基于持有的正义论,诺齐克强调对物的合法占有,在何种情况下权利具有正当性,即人权的正义实现不能侵犯别人权利的正当性。

从古至今,人们对正义的理论探讨与追寻一直充满着憧憬与努力,上述不同视角对正义论的理解都有其合理性,但是究竟用哪一种正义理论才能够很好地解释社会中的一些现象或事件,笔者认为魏因贝格尔的和谐正义论或许能够成为有益的借鉴。

二、魏因贝格尔的和谐正义论

魏因贝格尔提出的和谐正义论,是基于人际关系进行探讨的,他说“不可能肯定地证明什么是公正的,但有可能令人信服地表明什么是非正义。关于正义的考虑在性质上是批判的分析。”其和谐正义论的主要观点有:正义主要与人际关系有关;在道德、法律和政治三个主要的人际关系领域,正义的具体要求有差异;只能通过非正义认识正义,对正义的认识是间接性、批判性的;无论是从个人还是从社会的角度看,正义问题总是与效用以及规范制度的效果交织在一起。人们对实际问题的考虑是从效用上进行分析的,“在我看来,不应把正义同动机问题分开考虑。口号应当是‘公正、有用和有效’。”强调真正的正义应在于发现一种和谐和合作的制度。

本文试图借助魏因贝格尔的和谐正义论对西安凤城医院手术室自拍风波事件进行分析和阐释,以尝试回答不同群体对于正义理解的背后逻辑。

三、基于和谐正义论的分析

近日,西安凤城医院一组医生手术室自拍照经微博转发、媒体热议,被推到风口浪尖。①拍照的原因据调查介绍:当天,医生们完成两台手术,照片中这台手术难度高、持续时间长,为患者保住左腿后,参与的医务人员都很高兴;而因医院运行近十年的老手术室即将搬迁,相关医务人员在完成手术后,为即将永远告别的老手术室进行了拍摄。西安市卫生局对该起事件的处理结果是,给予常务院长闫某记过处分、留职察看一年,并免去分管副院长陈某和麻醉科主任张某、护士长田某行政职务,所有参拍人员写出深刻检查,给予记过处分,扣发三个月奖金等处罚。

风波的出现引发不同的声音:风波刚出现时,舆论甚至呈现一边倒的倾向,认为医生医德滑坡,不合伦理、技术与职业规范,一度将该事件推向医患关系紧张的高度;当媒体报道医生自拍原因时,又出现了部分理解的声音,认为应该对医生的职业多理解,对拍照的行为应该予以宽容,认为医生也有喜怒哀乐;部分舆论认为,如果转发照片者在转发时附带对照片的文字说明,如“老手术室最后一天,最后一台手术医生、麻醉师个(应为‘和’)护士们。”或者媒体经过调研后进行客观、理性的报道或许会有另一番效果;风波揭露的当天,西安市卫生局当晚就通报了对该起事件的处理结果,部分舆论认为,是否处罚得过快过重,这种处罚是否有迫于舆论压力息事宁人的意味,并对处罚的依据是否合法合理提出质疑。

人们关于西安凤城医院手术室医生自拍风波的讨论还在继续,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不同的声音?医生究竟错在哪?处罚究竟是否合法公正?而这一切的根源恐怕是人们对于“自拍”事件是否合乎正义的理解不同,基于个人而言,不同人对于正义的理解是有差异的。

按照魏因贝格尔的说法,医生自拍事件是否符合正义,自然主要与人际关系有关,虽然在道德、法律和政治三个层面正义的要求不同,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人们对于非正义的认识如何达成统一,才能对正义有合理的分析判断。如果仅就微博流传的医生自拍照片而言,那么,群众或者舆论一边倒地认为医生道德缺失、缺乏基本的伦理和职业规范是无可厚非的,这就是他们眼里的“不正义”,医生就应该严谨、遵守职业操守,依照柏拉图的说法,按天分做好本职的工作才合乎正义。同理,仅就照片和一边倒的舆论,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发出声音平息舆论,对自拍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和涉事人员进行一定的惩罚、处理也合乎正义。诚然,舆论的一边倒、媒体的宣传报道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对当事医务人员和其他医务人员的日后行为有监督、警告的功能,这种正义也有用、有效。但是,这样的后果对于涉事医务人员而言是否公正?如果还原事件的本身,或者媒体在报道之前,经过调研而不是就照片论事,相信不会出现那么多的谩骂声音,卫生部门也不会给予严重的处罚,那么西安卫生部门对于涉事医务人员的处罚正义与否就值得拷问,他们对于事件处理的标准或依据究竟是什么?是依据人们的道德舆论,还是政策规章,抑或法律条文?我们在强调有用、有效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公正。

对于个人而言,如新近江苏徐州高速公路上一辆拉煤的重型挂车发生侧翻,人们缺少的是对司机的关心与帮助,出现的却是当地三四十村民对煤的疯抢。②对于媒体而言,东北大妈北京街头“碰瓷”外国小伙的新闻,也曾一度引发公众对坏大妈、坏老人的热议,而当还原监控的时候,才发现公众媒体都“误解”“错怪”大妈,在还原真相后,网友也好、媒体也罢,都呼吁媒体要遵守职业操守,强调媒体记者不单单是简单的记录报道,而是要深入观察、思考,进行理性的报道。朱熹曾经说过“俗语所谓将心比心,如此则各得其平矣。”将心比心其实是衡量人们行动、人际关系正义与否的一个标准,但是这个最简单不过的为人处世的道理往往被人们淡漠忽视。

魏因贝格尔强调真正的正义在于发现一种和谐与合作的制度,对于民众而言,在这种制度的背后缺少的往往是一种诚信、互信,如果按照契约论的说法则是缺少对承诺的信守,而这种承诺和互信则是亚里士多德的“公德”“关心他人的善”以及阿奎那所说的“公共幸福”。

四、结语

和谐,意味着减少冲突,意味着一种秩序。魏因贝格尔倡导的和谐正义论,提出发现一种和谐与合作的制度是正义的关键。关于正义的探讨是个久远而常新的话题,人们常说“正义就在我们身边”“行一件好事,心中泰然;行一件歹事,衾影抱愧”“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深信只有有道德的公民才能向自己的祖国致以可被接受的敬礼”等名言,均是对和谐正义的一种诠释,我们有很好的理论背景。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问题突出,社会矛盾凸显,人们往往急功近利,功利主义思想充斥人们的头脑,不管是个人、群体还是政府常常重视问题解决的“有用”“有效”,往往不计后果而忽视正义的本质——公正。日常身边的一些小事处理不好甚至会引发深层次的危机,如我们热议的“跌倒扶不扶”,不仅仅是对公民道德、正义底线的拷问,也是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冲击。我们要承认,当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公民道德滑坡的现象,但并不是我们公民的道德、正义观已丧失殆尽,而是要重视、建设甚至是呼吁一种和谐的正义论,使之内化为公民的一种行为准则,成为国家社会制度或者法治制度建设的一种原则,成为法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基础和指引。

注释:

① 关于西安凤城医院手术室自拍风波系综合多家媒体相关报道而成,具体参看:许梦娜:《“手术台前自拍”追责正副院长》,载《东方早报》,2014年12 月22日第A13版;《医生“手术台自拍”惹风波》,载《北京晚报》,2014年12月22日第A03版;张松超:《围观“手术室自拍”,先别预设立场》,载《新京报》,2014年12月22日第A03版;林坤:《“医生在手术台拍照”说明什么?》,载《武汉晚报》,2014年12月22日第A28版;黎秋玲:《“手术室自拍”舆情逆转谁该反思?》,载《新快报》,2014年12月25日第A06版;舒晓程:《一场“医德声讨”风波 就连当事病人也不解》,载《新闻晨报》,2014年12月25日第A04/A05版。

② 刘清香:《高速公路拉煤车侧翻 村民“组团”推板车哄抢》,载《现代快报》,2014年12月27日第F13版,而此前报道的江苏运橘车侧翻遭附近村民哄抢,长沙车祸螃蟹爬满地遭市民哄抢,渭南车祸大米遭哄抢等等系列哄抢事件的频发都不同程度拷问着公民的正义底线。

[1][古希腊]柏拉图,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M].商务印书馆,1986.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苗力田译.尼各马可伦理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3][意]阿奎那,马清槐译.阿奎那政治著作选[M].商务印书馆,1982.

[4][英]霍布斯,黎思复等译.利维坦[M].商务印书馆,1985.

[5][法]卢梭,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M].商务印书馆2003.

[6][美]凯尔逊,雷嵩生译.法律与国家[M].(台)中正书局,1969.

[7][英]休漠,关文运译.人性论(下)[M].商务印书馆,1980.

[8]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9][美]诺齐克,何怀宏译.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10][英]麦考米克、[奥]魏因贝格尔,周叶谦译.制度法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责任编辑:彭 琳)

徐海静(1980-),女,辽宁朝阳人,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行政法学、环境法学研究。

2015-05-13

D9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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