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的孝道观述论

2015-05-15 13:25张仁玺
蒲松龄研究 2014年2期
关键词:聊斋志异

张仁玺

摘要:《聊斋志异》中记述的孝行主要集中在赡养父母、尊敬父母、安葬父母、生育后代和为父母报仇等方面。作者的孝道观主要是受到了传统孝道观、清朝思想文化政策和社会现实的影响。《聊斋志异》用讲故事的形式宣传孝道更能为一般民众所接受,这对解决传统社会的家庭矛盾和老年人的养老等问题有一定积极作用。

关键词:聊斋志异;赡养;尊敬;安葬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在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中,孝处于核心地位,有“百善孝为先”之说。传统文艺作品在涉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时无不将孝作为弘扬的主题,这个特点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尤为明显。书中既有对尽孝子女的歌颂,也有对不孝子女的鞭笞。《聊斋志异》中宣扬的孝主要集中在赡养父母、尊敬父母、安葬父母、生育后代和为父母报仇等方面。

一、赡养父母

赡养父母是孝的基本含义。《孟子》载:“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1]163五种不孝行为中有三种属于“不顾父母之养”,说明不赡养父母是严重的不孝行为。《孝经》载:庶人孝的基本要求是“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2]12说明赡养父母是普通社会成员的基本职责。《礼记》载:“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3]161说明能赡养父母是孝的最低要求。《聊斋志异》中有不少以赡养父母而闻名的孝子。

在传统社会,若家中贫穷,子女能将有营养的、可口的饭菜先让父母享用就是孝的表现。《聊斋志异》通过《田子成》篇中的田良耜之口歌颂了历史上的孝子茅容。田良耜在和他人饮酒时唱的酒令是:“二加双幺点相同,茅容二簋款林宗:主客喜相逢。” [4]1591茅容是东汉陈留人,与郭林宗友好。郭在茅家做客,茅容杀鸡为馔,供奉母亲,自己却与郭林宗共食蔬菜。这令郭林宗非常感动。 [5]《青梅》篇中的张生,其孝行与茅容有相似之处。张生家极贫困,租住在王进士的房子里。张生“性纯孝,制行不苟,又笃于学。”有一天,王进士之女阿喜的婢女青梅偶然来到张生家,“见生据石啖糠粥;入室与生母絮语,见案上具豚蹄焉。” [4]457张生自己吃的是“糠粥”,却能让父母吃“豚蹄”。张生的孝行,打动了青梅和阿喜两位姑娘,青梅后来还嫁给了张生。

《论语》载:“事父母,能竭其力。” [6]3-4要求侍奉父母要竭尽全力。子女只有辛勤劳作,获得更多的收入,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父母在物质方面的需求,提高其生活质量。《侠女》篇中的顾生“博于材艺,而家綦贫。又以母老,不忍离膝下,惟日为人书画,受贽以自给。”说明顾生靠为人写字作画供养母亲。租住在顾生家对门的侠女及其母亲,家“无隔宿粮。问所业,则仰女十指。”十指,指双手。即靠女子的双手纺织、刺绣为生。为了赡养母亲,侠女曾到顾生家“乞米,云不举火者经日矣。”顾母认为:“此女至孝,贫极可悯,宜少周恤之。”为了报答顾生家的帮助,侠女“日尝至生家,见母作衣履,便代缝纫;出入堂中,操作如妇。” [4]211青梅嫁到张生家后,“操作更勤,餍糠秕不为苦。由是家中无不爱重青梅。梅又以刺绣作业,售且速,贾人候门以购,惟恐弗得。得资稍可御穷。” [4]459正是由于青梅的吃苦耐劳、善于经营,张母的生活才有了保障。《珊瑚》篇中的安大成将家中的大部分财产分给弟弟二成后,“家中薄田数亩,不足自给,惟恃生以笔耕,妇以针耨。” [4]1401夫妻双方通过辛勤劳作来赡养母亲。

有人在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考虑的不是自己的安危,而是担忧自己死后父母无人赡养。《田七郎》篇中的田七郎,因与他人争猎豹,殴死人命,被官府捉拿。朋友武承休到狱中看望他,他没有别的话,只是说:“此后烦恤老母。” [4]478当田七郎发现有人想谋害武承休后,武承休要他不要担忧。田七郎则说:“我诸无恐怖,徒以有老母在。” [4]479他担心的是自己为武承休报仇死后,老母亲无人赡养。

《论语》载:“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6]25意思是,父母活着的时候,儿子不要离开父母到远方去,万一要去的话,要告诉父母自己去的地方。儿子远游,不仅会引起父母的担心,而且也无法亲自照顾父母,为父母尽孝。《聊斋志异》中的一些孝子,大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有的即使暂时离开父母,也会挂念父母,千方百计回到父母身边。《龁石》篇中的王姓养马仆人,幼时入崂山学道,日子久了,不食人间烟火,只吃松子和白石。数年后,“念母老归里,渐复火食,犹啖石如故。……母死,复入山。” [4]140 《白于玉》篇中的吴青庵受到白于玉的影响,要学仙术。他不再准备考取功名,还要退掉和葛太史女儿的婚约,葛女不答应,吴青庵则说:“我不但无志于功名,兼绝情于燕好。所以不即入山者,徒以有老母在。” [4]339可见,赡养母亲比自己喜欢的仙术更重要。《青娥》篇中的霍桓,当他找到隐居在山中修行的妻子青娥后,岳父劝他留下一同修行成仙,“生辞以母望,不能久留。”在他的努力下,青娥也和他一起回了家,共同照顾母亲。[4]929一些已在仙界的人,也不会忘记父母,他们总是想方设法回到父母身边,以尽人子之责。《罗刹海市》篇中的马骥和龙君的女儿结婚三年后,因思念父母,想回家探望他们。他对龙女说:“亡出三年,恩慈间阻,每一念及,涕膺汗背。”要求龙女和他一起回家。龙女告诉他:“仙尘路隔,不能相依。”想到从此一别,夫妻可能永远分离,马骥不禁痛哭流涕,但他还是决定回家赡养父母。龙女安慰他说:“归养双亲,见君之孝。人生聚散,百年犹旦暮耳,何用作儿女哀泣?” [4]468《仙人岛》篇中的王勉来到仙人岛后,娶仙女芳云为妻,生活可谓幸福。但住了数月,便“以亲老子幼,每切怀忆,以意告女。”要求芳云与他一同回家。芳云对王勉的心情也很理解,她说:“实与君言,我等皆是地仙。因有夙分,遂得陪从。本不欲践红尘,徒以君有老父,故不忍违。待父天年,须复还也。” [4]947可见在爱情和亲情发生冲突的时候,亲情是第一位的,赡养父母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凡间还是仙间都是要遵守的。endprint

即使迫不得已不能守在父母身边,也要通过各种途径满足父母在物质方面的需求。珊瑚被婆家逐出家门后,暂住姨姨家。婆婆沈氏因受到二儿媳臧姑的虐待,郁抑成疾,卧床不起。珊瑚每天通过姨姨的儿媳送好吃的到婆婆家,买东西的钱都是她日夜纺绩赚来的。婆婆知道真相后,不禁流下了眼泪,并说:“我何以见我妇矣!”婆媳遂和好如初。 [4]1401就是成仙的人,在离家时也会考虑到父母的赡养问题。《苏仙》篇中民女苏氏的儿子长到七岁时对母亲说:“我非人种,行将腾霄昂壑耳。”并告诉母亲,待母亲百年之后他才回家。“倘有所需,可启藏儿椟索之。”说完便消失了。后来苏氏和母亲“偶缺晨炊,仰屋无计。忽忆儿言,往启椟,果得米,赖以举火。由是有求辄应。逾三年,母病卒;一切葬具,皆取给于椟。” [4]304可见,苏氏的儿子尽管不在母亲的身边,但也尽到了在物质上赡养母亲的义务。

有人因父亲离家出走,自己没有尽到赡养之责,便历尽艰险寻找父亲,最终父子团圆。《大男》篇中的奚成列有一妻一妾,妻申氏,妾何氏。申氏性妒,不仅虐待何氏,也虐待奚成列。奚成列忍受不了申氏的折磨,便离家出走了。他走后不久,何氏生了个儿子取名大男。大男十几岁的时候便外出寻找父亲,途中被人下过毒、贩卖过,也有人“嘉其孝,携与同行。”后被陈翁收留,让他和自己的儿子在一起读书,并帮他继续寻找父亲。多年后大男做了官,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父亲,并让父母亲过上了优裕的生活。针对故事的结局,蒲松龄评论道:“苟非孝子贤母,乌能有此奇合,坐享富贵以终身哉!” [4]1538

有人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自责。《珠儿》篇中的小惠死后为鬼,借邻家赵氏女之口表达了对父母歉意:“儿不孝,中途弃高堂,劳父母哀念,罪何可赎!” [4]196有人因担心自己死后父母的生活无保障,竟能冲出鬼门关,重返人间。《耿十八》篇中的耿十八,在病重时得知妻子将在他死后改嫁时非常愤恨。他死后为鬼来到阴间的思乡地后,“顿念家中,无复可悬念,惟老母腊高,妻嫁后,缺于奉养;念之,不觉涕涟。” [4]191正是因为有这种纯孝之心,他便在东海匠人的帮助下从阴间“越台而遁”,死而复生。复生后的耿十八“由此厌薄其妻,不复共枕席云。” [4]192为了尽孝,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了。有人即使死后在阴间被任命为官吏也不为所动,而是争取死而复生,赡养父母。《考城隍》篇中的宋焘,死后到冥界参加了由关帝主持的考试,考中后,被任命为河南某地的城隍。城隍,是冥界的地方官。但宋焘并不愿马上赴任,他向关帝请求道:“辱膺宠命,何敢多辞?但老母七旬,奉养无人,请得终其天年,惟听录用。” [4]1他希望为母亲养老送终后再赴任。在为官与尽孝之间,他选择了以尽孝为先。关帝被他的“仁孝之心”所打动,竟收回成命,让他返回阳界,待母亲去世后再赴任。九年后,母亲去世,他“营葬既毕,浣濯入室而没。” [4]1有人死后为鬼,因能继续赡养父母而不愿投生。《水莽草》篇中的祝生因误食水莽草而死,成为水莽鬼。祝生的妻子不能守节,半年后改嫁他人,留下一个刚满周岁的儿子。祝母“留孤自哺,劬瘁不堪,朝夕悲啼”。一天,祝生和他在阴间娶的同为水莽鬼的妻子寇三娘忽然回到家中,对母亲说:“儿地下闻母哭,甚怆于怀,故来奉晨昏耳。儿虽死,已有家室,即同来分母劳,母其勿悲。” [4]180祝生有投生的机会,但他拒绝了,他说:“儿事母最乐,不愿生也。”寇三娘也能全心全意侍奉自己的婆婆,在娘家住不上几天,她就说:“家中无人,宜早送儿还。” [4]180

《孝经》载:“孝子之侍亲……病则致其忧。” [2]27在父母年老或生病时,精心照顾父母,并为父母求医问药,更能体现出子女的孝心和孝行。《聊斋志异》中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沈氏的小儿媳妇臧姑非常骄悍,经常像对待奴婢一样役使沈氏,沈氏的大儿子安大成对臧姑也无可奈何,为了减轻母亲的痛苦,安大成“惟身代母操作,涤器洒扫之事皆与焉。母子恒于无人处,相对饮泣。无何,母以郁积病,委顿在床,便溺转侧皆须生;生昼夜不得寐,两目尽赤。” [4]1400张生的父亲生病,卧床不起,“生入,抱父而私。便液污衣,翁觉之而自恨;生掩其迹,急出自濯,恐翁知。” [4]457张生抱着父亲小便,便液把张生的衣服弄湿了,他赶紧将衣服洗净,为的是担心父亲见到后心里难过。张生伺候父亲不仅不怕脏,而且能考虑到父亲的心理感受,实在难能可贵。顾母隐处长了恶疮,十分痛苦,侠女“时就榻省视,为之洗创敷药,日三四作。母意甚不自安,而女不厌其秽。”顾母感叹道:“安得新妇如儿,而奉老身以死也。” [4]212侠女虽没有和顾生结婚,但因顾生一家对她赡养母亲有帮助,为了报恩,于是便代顾母的子女尽孝。

有人在父母病危时,宁可放弃科场功名,也要守在父母身边。《钟生》篇中的钟庆余,在参加乡试考过两场还剩最后一场时,有位能预测未来祸福的道士告诉他,他当年可以考中,但荣归后就见不到自己的母亲了。钟庆余对母亲非常孝顺,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难过,便决定放弃最后一场考试,立即回家。并说:“母死不见,且不可复为人,贵为卿相,何加焉?” [4]1036道士赠给他一粒丹药,让他派人送回家让母亲服用,母亲的生命便可延长七日,这样在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回家还可以见到母亲。但他考虑到母亲在世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几天了,“早归一日,则多得一日之奉养。” [4]1036在孝和功名利禄之间发生矛盾时,他选择了孝。于是便立即向老家的方向奔赴。

为了侍奉病中的父母,有人能忍痛离开丈夫和儿子。《长亭》篇中的狐女长亭和石太璞结婚后,长亭的父亲百般阻挠,总想把她留在身边,不让她回到石家,长亭听到石父去世的消息后瞒着自己的父亲回到石家参加丧礼,丈夫和儿子苦苦挽留不让她再离开。“未几,有人来告母病,乃谓石曰:‘妾为君父来,君不为妾母放令去耶?石许之。” [4]1331为了侍奉病中的母亲,她还是离开了丈夫和儿子。

有人不仅能满足父母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在父母生病时,还能尽最大努力满足父母的一些特殊需求。《青娥》篇中霍桓的妻子青娥死后,霍母悲伤不已,“由是遘病,遂惫不起。逆害饮食,但思鱼羹,而近地则无,百里外始可购致。时厮骑皆被差遣,生性纯孝,急不可待,怀资独往,昼夜无停趾。返至山中,日已沉冥,两足跛踦,步不能咫。” [4]1036幸亏得到山中一老人的救助,霍桓才返回家中。回家后,他马上“烹鱼献母。母略进,数日寻瘳。” [4]928endprint

为了尽孝,有人竟毁伤自己的身体。《乐仲》篇中的乐仲,“母病,弥留,苦思肉。仲急无所得肉,刲左股献之。” [4]1518满足了母亲吃肉的愿望。《孝子》篇中的周顺亭,“事母至孝。母股生巨疽,痛不可忍,昼夜嚬呻。周抚肌进药,至忘寝食。”在梦中父亲告诉他人肉膏可以治母亲的病,“乃起,以利刀割胁肉”,“烹肉持膏,敷母患处,痛截然顿止。”蒲松龄对此评论道:“刲股为伤生之事,君子不贵。然愚夫妇何知伤生之为不孝哉?亦行其心之所不自已者而已。有斯人而知孝子之真,犹在天壤。司风教者,重务良多,无暇彰表,则阐幽明微,赖兹刍荛。” [4]653《孝经》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2]2可见,毁伤自己的身体属于不孝。但蒲松龄认为,民间的老百姓并不懂得这个道理,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发自内心的情不自禁之举,是真诚的孝行。对这种孝行官府不表彰,自己有义务进行表彰。

在中国传统社会,盛行的是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小农经济,生产力水平低,获取生活资料困难。当一个人在年老体弱或生病的时候,获取生活资料的能力就会减弱甚至丧失,生活就会发生困难。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传统社会,赡养父母的责任只能落在儿女身上,为使儿女能尽赡养之责,提倡孝道无疑具有积极作用。但那种通过残害自己身体的尽孝方式虽然精神可嘉,但并不符合孝的本义,不应该被提倡。

二、尊敬父母

仅仅在物质上赡养父母是远远不够的,孝的更高层次是尊敬父母,让父母心情愉悦,精神上得到慰藉。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6]11-12 《孝经》载:“孝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 [2]27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 [1]175《聊斋志异》中的一些孝子通过不同的形式表达了对父母的尊敬。

在礼节上尊敬父母,是孝的基本要求。孔子说,对父母要“生,事之以礼。” [6]11《礼记》载:“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 [3]2意思是子女在冬天要让父母感到温暖,夏天要让父母感到凉爽,天黑的时候要先服侍父母就寝,早上起床后要先向父母问安。《婴宁》篇中的婴宁在王子服家对婆婆王氏非常尊敬,“昧爽即来省问,操女红精巧绝伦。” [4]154婴宁整日笑声不断,王母告诫她说:“人罔不笑,但须有时。”婴宁由此便不再笑,但也“竟日未尝有戚容”。[4]155孔子有“色养”一说,即子女要和颜悦色地奉养父母,并认为能做到“色养”是很难的。看来婴宁是做到了这一点。青娥和霍桓成婚后,“一日三朝其母”。“母或以吊庆他往,则事事经纪,罔不井井。” [4]927青娥在去世前,还“盛装拜母” [4]928,表达对母亲的尊敬。安大成的妻子珊瑚,“性娴淑”,对婆婆沈氏非常尊敬,“每早旦,靓装往朝。”沈氏“悍谬不仁”,经常责骂珊瑚,珊瑚总是默默忍受,“无怨色”。[4]1399被丈夫逐出家门后,珊瑚还认为是因自己没有伺候好婆婆而自责,她哭着说:“为女子不能作妇,归何以见双亲?不如死!” [4]1399从袖子中拿出剪刀刺向喉部,鲜血染红了衣服。她的两个哥哥让他改嫁,她坚决不肯。祝生的妻子寇三娘对婆婆非常尊敬,第一次进祝家门,她便“伏地拜母”。在日常生活中,寇三娘“承顺殊怜人”。她的父母看到祝家贫穷为她担忧,她说:“祝郎母子,情义拳拳,儿固已安之矣。” [4]180

为父母祝寿是尊敬父母表达儿女孝心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曾友于》篇中曾孝的儿子曾继祖,“过数月,夫妻往寿岳母。” [4]1551为父母祝寿时,有人还通过祭祀神灵为父亲祈寿。《阎罗宴》篇中的邵生,“家贫。值母初度,备牲酒祀于庭。” [4]1014初度,即生日。有人在祝寿时通过表演歌舞让父母高兴。《晚霞》篇中的阿端和妻子晚霞,“值母寿,夫妻歌舞称觞。” [4]1459

如果顶撞父母,则是不尊敬父母,属于不孝。若有这样的过失,就会受到谴责和惩罚。《青蛙神》篇中的薛昆生娶了青蛙神的女儿十娘,十娘不做针线活,薛昆生的衣服、鞋子都是母亲做的。有一天,母亲愤愤地说:“儿既娶,仍累媪!人家妇事姑,我家姑事妇!”十娘听到后,就和婆婆争辩,婆婆气得流下了眼泪。薛昆生斥责十娘说:“娶妻不能承欢,不如勿有!便触老蛙怒,不过横灾死耳!”于是,便将十娘赶出了家门。后来,十娘便“登堂谢过,言词温婉。” [4]1447可见,即使是神的女儿也应尊敬婆婆。《鸦头》篇中的王孜对父母“承奉甚孝”,但脾气不好,“误触之,则恶声暴吼。”父母便将其“拗筋”去除。这显然是对儿子的惩罚。之后,王孜哭着对父母说:“儿早夜忆昔所行,都非人类!” [4]608此后,对父母和他人的态度都极为温和。

顺从父母,按父母的意愿做事是尊敬父母的重要体现。孟子说:“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 [1]146马骥是商人的儿子,在郡庠读书,成绩也很好。他的父亲因年老不能再外出经商,便对马骥说:“‘数卷书,饥不可煮,寒不可衣。吾儿可仍继父贾。马由是稍稍权子母。” [4]465子母,原指货币的大小、轻重,后指利息和本钱,这里意谓经商。马骥听从了父亲的教导开始走上经商之路。《崔猛》篇中的崔猛“抑强扶弱,不避怨嫌;稍逆之,石杖交加,支体为残。每盛怒,无敢劝者。惟事母孝,母至则解。母谴责备至,崔唯唯听命。” [4]1128青梅和张生结婚后,“孝翁姑,曲折承顺,尤过于生。” [4]459葛女嫁入吴家后,“事姑孝,曲意承顺,过贫家女。” [4]339令吴青庵大受感动。

即使是婚姻大事,也要顺从父母。孟子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1]110《聊斋志异》中有不少按父母意愿嫁娶的例子。《辛十四娘》篇中的老妪让辛十四娘与冯生当晚在她家成亲,辛十四娘不同意,她说:“还以告之父母。”“父母当不敢违。” [4]547《云翠仙》篇中的仙女云翠仙虽然明知小商贩梁有才是一个猥琐轻薄之徒,但“迫母命,漫相随” [4]754,违心地嫁给了他。若父母对子女的婚事表示反对,大部分的子女选择的是顺从。王进士的女儿阿喜虽然被张生的孝行所打动,也知道张生刻苦好学,将来必定富贵,因而愿意嫁给他。但父母却因张生家贫困表示反对,母亲还责骂她说:“贱骨,了不长进!欲携筐作乞人妇,宁不羞死!” [4]458阿喜与张生的婚姻便无果而终。阿喜的侍女青梅在夜间来到张生家,表示愿意嫁给他。张生本人虽然表示愿意,但对能否与青梅结婚并没有把握。其中的一个原因是不知父母是否同意。他说:“即能自主,我父母不乐,则不可如何。”对张生的表现,阿喜十分赞赏,指出:“不苟合,礼也;必告父母,孝也;不轻然诺,信也。有此三德,天必祐之,其无患贫也已。” [4]458因而阿喜极力支持青梅嫁给张生。《红玉》篇记载,当冯相如和红玉相会被冯父责备后,冯相如说:“父在不得自专,卿如有情,尚当含垢为好。”冯相如认为,只要父亲健在,自己就没有决定的权力。红玉也认为,她和冯相如之间的关系“无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逾墙钻隙,何能白首?” [4]269 《姊妹易嫁》篇中张家的次女在婚姻方面也以顺从父母而闻名。张家父母将长女许配给了毛郎,但长女因毛家贫穷,大哭大闹,死不肯嫁。无奈之下,张家父母议定“以次易长”。便问次女:“忤逆婢不遵父母命,今欲以儿代若姊,儿肯之否?”次女说:“父母教儿往,即乞丐不敢辞;且何以见毛家郎便终身饿莩死乎?” [4]524父母大喜,就让她穿上姐姐的嫁衣,嫁给了毛郎。endprint

若父母不喜欢儿媳,儿媳即使无过错,儿子为了表示对父母的孝敬也可能将妻子逐出家门。安大成的母亲不喜欢儿媳珊瑚,安大成为了表示对父母的孝敬便用鞭子抽打妻子。“妇虽奉事惟谨,终不与交一语。生知母怒,亦寄宿他所,示与妇绝。” [4]1399这哪里还有夫妻情分?珊瑚无论做什么,婆婆总是不满意,责骂不止。安大成说:“娶妻以奉姑嫜,今若此,何以妻为!”于是将珊瑚赶出了家门。[4]1399

《孝经》载:“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2]2子女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扬名”以“显父母”,这是孝行的最高境界。《聊斋志异》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曾友于》篇中的曾悌,在和儿子同时考中举人后,“不赴鹿鸣,先归展墓。” [4]1552 “鹿鸣”即鹿鸣宴,是州县长官为考中的举人举行的庆祝宴会。曾悌不参加鹿鸣宴,而是先到埋葬父母的墓地祭祀,是要把这个中举好消息尽早告诉祖先和去世的父母,同时也表示自己为祖先和父母争了光,尽了孝。有的人因为没有让父母显荣而死不瞑目。《太医》篇中的孙评事,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当时只有十九岁,一直守节未改嫁。当他考中进士时,母亲却已经去世了。他曾对他人说:“我必博诰命以光泉壤,始不负萱堂苦节。” [4]1231诰命,是帝王封赠的诏令。意思是,我一定要努力获取功名让母亲受到朝廷追赠的诰命,让她在地下风风光光,这才不辜负慈母苦苦守节的心志。不幸的是,他忽然得了暴病。临终前,他睁大眼睛说:“生不能扬名显亲,何以见老母地下乎!”去世之后,眼睛也一直没能闭上。 [4]1231可见“扬名显亲”的孝伦理观在社会上的影响之大。

父母将儿女养大成人,父母与子女之间有深厚的感情,从感恩的角度来讲,子女对父母尊敬是必然的。在中国传统社会,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主要靠经验进行经营,父母的生产经验丰富,因而在家庭中受到子女的尊敬也是必然的。但无原则的对父母的顺从会影响子女的发展和生活的幸福。扬名显亲的心理既体现了对祖先和父母遗志的继承,也体现了对祖先和父母的感恩,它也有利于子女发奋努力,在学业和事业上有一番作为,对此还是应该肯定的。

(未完待续)

参考文献:

[1]孟子[M].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13.

[2]孝经[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9.

[3]礼记[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

[4]朱其铠.全本新注聊斋志异[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

[5]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2228.

[6]论语[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李汉举)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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