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定价权下放,监管不能放手

2015-05-30 10:48王琦
师道 2015年8期
关键词:定价权坏处出版商

王琦

6月9日,国家发改委表示下放教材和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下放到省级管理的定价项目包括教材价格,即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基准价。

我国教材一直实行国家统一定价,其中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就是统一定价,绝了市场价格波动、垄断等导致高价暴利的可能性;坏处就是我国各省经济水平发展不一,统一定价对一些贫困地区来说并不公平。因此,此次将教材定价权下放到省级政府管理,本意应是希望各省在保证教材公益性的同时,制定出适合自己经济水平的教材定价。但这看起来很美,实施中却可能遇到各种问题。

首先,依据市场价格,或许就让教材自主定价变成自主涨价,这是民众最为担心的问题。同时按照商业惯例,价格涨上去了,又怎会轻易下降?教材一直是卖方市场,学生们无从选择,一旦地方政府和书商达成协议,面对涨价,学生和家长将无能为力,总不能因为涨价而弃学吧。再者,各省自主定价就意味着要自行寻找出版商,那么是否会导致出版商打价格战?最终低价中标却为保自身利润而粗制滥造,降低教材质量,比如字体过小、油墨纸张质量差等。

因此,放开了定价权,却不能放手教材监管。教材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价格的调整不能随意。国家仍应抓好管控,给出一个合理区间,或针对各省给出指导价格,避免发达地区过度上涨或者贫困地区不降反升等现象发生。否则最终伤的将是教育本身,伤的是我们的孩子和未来。

责任编辑 邹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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