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和新政”败落的教训

2015-06-04 17:16袁刚
同舟共进 2015年5期
关键词:新政昆明法治

袁刚

2015年“两会”落幕时传出仇和落马被查消息,引发社会各界热议。仇和曾是被舆论热炒的高调改革先锋人物。我国改革开放30年后进入“攻坚克难”阶段,曾先后出现“仇和新政”和“重庆模式”两个典型案例,当时引发很大争议。仇和与薄熙来都曾是手握重权的地方“一把手”,个性鲜明敢出风头敢冒尖,上任伊始即大刀阔斧,干得轰轰烈烈,一时博得满堂彩,但最后却都落了个狼藉收场,结局可悲。

高调改革先锋人物的陨落,引发了人们的反思,“仇和新政”今安在?其落败的教训应及时得到总结,当今中国改革需要怎样的“新政”?

仇和行事风格堪称当代“酷吏”

仇和不像薄熙来出身“红二代”,他是平民出身,完全依靠自己实干打拼,以政绩蹿升至副省级。他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第一届农业本科生,毕业后曾从事科研工作并当团委书记,随即转入基层改革第一线,在江苏沭阳县、宿迁市取得了突出成绩。1995年曾公派赴美国马里兰大学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接受西式管理的培训,是有学识、有才干、年富力强、前途无量的政治明星。

2007年仇和由江苏省副省长调任云南省昆明市委第一书记,随即强势推行了颇具争议的“新政”。他以雷霆风格迅即展开治理滇池、拆城中村、建新城,及教育、医疗、招商引资等多方面的改革;让昆明市所有副处级以上官员公示电话,群众可随时找主管官员信访;对一些重要党政会议进行现场直播,官员凡不熟悉管内数据,发言照稿子念而一问三不知者,都难过仇和问责关。他铁腕治吏,有一官员开会时打瞌睡,当场被撤职,一时传为佳谈。“仇和新政”曾在官场刮起一阵旋风,直到数年后才被薄熙来的“重庆模式”盖过风头。薄、仇行事风格颇为相像,办事大刀阔斧,雷厉风行,且都很专横,体现的是长官意志和专制精神

为求跨越式发展,仇和自问“不用强制力量行不行?不行!”他曾对媒体表示:“中国要用50多年,走完西方300多年的路,怎么走?只能是压缩饼干式的发展。”所以他惯用高压、强制,甚至动用专政力量对付群众,为了政绩罔顾人权和法律,结果不久就招来民怨。

仇和在江苏沭阳、宿迁政绩显著,但在昆明大拆大建透支市政府财政,留下呈贡“鬼城”,败笔显露。被拆的城中村民众的新居至今也未完全落实,有一些楼房只是靠近城中村,也因成片开发成片折除而被殃及,却难以兑现补偿承诺。由于大片菜地被征用建新城,昆明的蔬菜价格一下子贵了起来,而新楼盘铺面因积累太多,几年也难卖出去。仇和曾强令昆明居民将自搭的防护窗统统拆除,以求市容美观,但在市民抵制下,这一典型的形象工程最后不了了之。2011年底仇和升任云南省委副书记,不再任昆明市委书记,“仇和新政”悄然落幕。然前后4年的毁乡建城,大拆大建,让昆明古城面貌大改,后来新任省委书记秦光荣在一次公开会议上诉说:“昆明大拆大建等做法是对历史文化的毁灭性打击。”2013年1月临近年关时,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因大雾,滞留约7500名旅客,有人质问“仇和新政”哪去了?然而出面安抚的却是副省长刘平相,铁腕果决的仇和式行事风格,在昆明再也未见展示。

“仇和新政”不具典范意义

仔细分析比较,我们会发现仇和搞的治吏、治污、拆迁、建城等事各地都有,且不一定比仇和干得差,如广州、厦门等不但城建规划出色,也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仇和新政”就内容来讲其实并不新,新异之处在其以猛治国,大胆敢为,“苍鹰”“酷吏”式行事施政风格,更显其为官场异类。

仇和说:“老大难,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作为昆明的“一把手”,仇和大权在握,说话算数,能办别人办不了的事。所以城中村改造这种“老大难”,有“老大”仇和拍板“就不难”了。他说:“我之所以凡事必采用飞快的速度,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些措施一上马往往就遭到争议,甚至反对,我必须争取用最快的时间让人们看到结果,好的结果出来了,争议自然就消失了。”但如果“坏的结果”出来了呢?仇和则不考虑如何承担责任。这种行事风格,其实就是“任性”蛮干,是典型的人治。仇和声称:“在外界争议中扬名,在内部不争论中发展。”短时间内他也确实干成了一些事,加上媒体炒作,使“仇和新政”一时极富传奇色彩,而实际上并不具典范意义。薄熙来的“唱红打黑”也做了些表面文章,实际上是“黑打”,是枉法乱为,“重庆模式”也不成型。薄、仇二人不重法治重人治,行事霸道不讲民主,用的是早已过时的军阀作风、家长制作风。仇和曾说:“建设民主不是目的,是手段,民主才能民安,民安才能得民心”。在沭阳为求“民安”,他竟命小偷到电视台宣读“忏悔书”,还把公办学校和医院卖掉,令1/3的机关干部离岗招商,并给教师下达招商任务。老百姓编顺口溜描述其强力拆迁:“仇和望一望,拆到南关荡”,“拆了你莫哭,没拆你莫笑,那是仇和没看到”,足见其政绩并无民意基础,也就不可能持久。“仇和新政”与“重庆模式”都是昙花一现,最后都以落败告终。当今中国改革经不起这种瞎折腾,需要的亦非仇和这种没有民主作风和法治观念、任性妄为的“改革家”。

仇和忘我工作实干改革,却也不能免俗,他称自己是“一路被举报,仕途却一路惊喜”。他的最终落马并非因蛮干工作失误,而是牵扯到土地城建腐败,“严重违纪违法”。他从宿迁到昆明任职,都有某地产商一路跟随,拿地不走合法程序,在大拆大建中涉嫌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具体情形有待审查结果公布。

古来许多酷吏虽残暴,却铁面无私,不致贪赃自肥,但仇和的贪腐却让人大跌眼镜。仇和初到昆明曾表白自己“人地两疏,和大家无亲无故;从未共事过,与大家无恨无怨;只身一人,无牵无挂;所以,工作一定能无恃无畏”;又宣言“愿做一名合格的纤夫,与昆明各族人民一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但最后竟败于贪腐,让百姓大失所望。当代“苍鹰”酷吏最终事业不成,连清官廉吏形象也不保,这十分可恶,也十分可怕。一个说一不二的大城市“一把手”,掌握了巨大的权力和财力,却不能谨慎使用。仇和曾说:“为公才改革,为私谁改革?”又说:“改革要冒风险,稳定要付成本,发展要付代价。”他透支财政大拆大建,是冒了很大风险,付出了极大代价,但风险代价都算到了国家头上,他自己却不能洁身自好,任性弄权,贪赃自肥。这样,他所干的一切所谓“新政”,就都假得很。

新时代政治的常态是民主与法治

201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依宪执政。当今中国进行的是现代化改革,是向现代文明迈进,与国际接轨,容不得中世纪式的“苍鹰”酷吏胡来,民主与法治才是新时代政治的常态。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着力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像仇和这样敢于挑战法律底线,与依法治国的方针完全背道而驰,又怎么能行之久远?他钻政策法规的空子,在江苏沭阳集资不到,竟扣除全县公务人员包括离退休者工资的十分之一到十分之二,用于修路。仇和以人治挑战体制盲点,虽办成了一些大事取得一时之效,却根本不值得提倡,也不可复制,如他让副处级以上干部公示电话,明显是公而忘私的做法。仇和的垮台,实宣告了任性枉法搞改革的终结。

但仇和的陨落仍然让许多人扼腕叹息,毕竟他勇于挑战体制弊端,进行了一些改革,也办了不少实事,多少促进了社会发展。比起那些在体制内吃粮不干事,无所作为的庸官,他还算得上是个人物。仇和自己就讲:“腐败我看有三种:第一种是贪污,第二种是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第三种是宁愿少干事,甚至不干事,保证不出事,四平八稳,按年龄大小、皱纹多少、胡子长短排队等提拔,失去机遇,影响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后两种比第一种造成的损失更大,更可恶。”

但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仇和新政”并非完全是仇和个性化施政的展示,也深刻地反映了现行体制的一些弊病。仇和说:“越是落后的地方,越是有改革的空间和余地”,此话不假。改革先锋马前卒可在沭阳小县城施展拳脚,大拆大建干得有声有色,但要将其“经验”移植到大城市,却有些异想天开。仇和想在江苏宿迁和云南昆明复制浙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实在不接地气。

在中国改革进入第三个十年后,改革的再深入的确越来越难,需要强人的推动,其时舆论就希望再有一次“小平南巡”来推动改革。而如此大手笔既不可复制,“强人”仇和就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将他由江苏调到昆明,也一定是寄予了厚望,希望他能“杀开一条血路来”。这即是“仇和新政”高调亮相的政治社会背景。北大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基地还专门组织课题组,对“仇和新政”进行跟踪研究,现在看来也是不了了之。紧接着有“重庆模式”的出现,政商学各界更是就此多次召开“学术研讨会”,希望它们能探索出一条深化改革的新路。可惜两个高调的模式的最后落败,实际上宣告了人治改革强人治国模式的不再。

中国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四中全会又提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方针,明确反对违法乱纪搞改革和对权力的“任性”,大力推行民主与法治。对照四中全会决议,对于先前改革的成败,应从民主与法治的角度多作总结,对风行一时的“仇和新政”和“重庆模式”的落败,要吸取教训。笔者认为这不光是仇、薄个人的失败,也是一种行事作风、管理方式的失败,折射出体制的某些弊端。中央提

出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是对薄、仇此类行事方式的否定,为今后改革指明了大方向。“仇和新政”并不新,不但不新反而旧。但旧的人治军阀作风改头换面可被说成是“新政”,且风行一时,恰恰说明我国民主法治观念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说明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方针提出得及时。

“名为锢身锁,利为焚身火”。风云一时的改革明星陨落了,所谓“新政”暴露的问题也是深层次的,仇和落败教训深刻,案例是活生生的,各界应及时总结,当政者更应及时加以调整,采取适当措施,在各地以民主法治取代仇和式的霸道人治,兴利除弊,加大力度深化改革。

(作者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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