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慧 钱 力
(兰州商学院经济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20)
改革开放以来,西北地区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地区GDP年平均增长率达22.7%,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由1978年的16.3%增加到2013年的51.3%,增长了35个百分点,但西北地区城镇化水平与全国和其它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2013年全国城镇化平均水平为53.73%,比西北地区高2.43个百分点。西北地区城镇化过程存在诸多问题,如基础设施不完善、资源利用不合理、医疗卫生教育水平低下等问题。因此,推动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进程有利于促进西北地区人口、经济、社会以及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进行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测度是分析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的前提,对西北地区经济发展以及缩小东、中、西部经济差距有着重要意义。
已有国内外对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的文献从地域研究角度看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全国为研究单元对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如杨惠珍(2013)从经济发展、社会环境、居民生活、社会和谐、民生保障五个方面,选取21个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中国新型城镇化质量作出测度研究,认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水平存在明显的梯度差异[1];戚晓旭(2014)指出中国可持续城镇化指标体系在范围界定、指标选取以及指标侧重等问题上存在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2]。第二类是以区域为研究单元对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如郝华勇(2012)以东部十省为例,从经济绩效、社会发展、居民生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空间集约、统筹城乡七个方面,采用熵值法对城镇化作出了差异化评价[3];杨迅周(2014)对指标体系进行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并对中原经济区中心城市、城区新型城镇化水平作出对比[4]。第三类是以某个省为研究单元对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如王素娟(2014)采用多指标综合和横向对比相结合的方法评价辽宁省新型城镇化特点,认为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内部空间很不平衡[5];刘鸽(2014)从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城镇化效率、城乡统筹5个维度33个指标,采用德尔菲法对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测度,认为城镇化水平高的地区新型化城镇水平不一定高[6];此外,还有安晓亮(2013)对新疆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测度等[7]。
上述文献研究表明,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已受到诸多学者的关注,并进行了一定的测度,但定量测度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文献较少,方法也较为简单,不能准确地对西北5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和阶段划分。本文基于新型城镇化内涵,结合西北地区发展实际,构建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各指标赋予不同权重,采用线性加权法测算出2000-2013年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综合得分及2013年西北地区各省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综合得分,为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借鉴。
新型城镇化具有综合性的特征,不能只从某一方面、层次、角度对其进行评价[8]。本文依据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及西北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分别从经济发展、设施环境、社会进步、城乡统筹四个方面建立指标体系,其中经济发展类4个指标(C1-C4),设施环境类 7个指标(C5-C11),社会进步 5个指标(C12-C16),城乡统筹 4个指标(C17-C20)。
表1 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
本文研究区域为西北五省,包括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时间为2000-2013年。基础样本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及西北各省统计年鉴。
不同指标具有不同的量纲和单位,相互之间无法直接比较、计算,因此,对所有评价指标进行归一化处理,公式为:Yij=Xij-Xmin/Xmax-Xmin。在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过程中,将指标分为正指标和负指标,正指标对于新型城镇化发展起促进作用,负指标阻碍新型城镇化发展,本文评价体系中负指标包括单位GDP能耗(C9)、城镇登记失业率(C12)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C19),对于负指标采用公式Yij=Xmax-Xij/Xmax-Xmin进行标准化处理[9]。
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对各项指标进行赋权。首先,建立递阶层次结构,构造判断矩阵,算出B层4个二级指标的权重。向专家发放20份调查问卷,专家通过将每一层次的各要素相对于上一层要素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判断,然后将专家对各指标的打分求取平均值,使用Mathpro软件,计算出最大特征值为4.002,CR=CI/RI=0.001/0.900=0.001<0.1,一致性检验通过,得出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B层4个二级指标的权重WB;其次,采用同样方法计算出B层指标各自所包含的C层20个三级指标的权重WC。最后,将B层4个二级指标的权重分别乘以B层指标各自所包含的C层指标的权重,得出20个指标的综合权重,公式为W=WB×WC[10]。从权重分布值来看,设施环境权重为0.389,对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贡献最大;其次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对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影响最小,权重为0.133。
由表2可以看出,2000-2013年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和不同维度的得分基本是不断提高的趋势,综合评价值得分由2000年的0.028上升到2013年的0.977,年平均增长率为37.5%。各指标得分横向比较差别较大,设施环境指标得分在各年份都明显高于其他维度指标,经济发展和城乡统筹指标得分处于中间水平,社会进步得分明显低于其他维度指标得分,由此可见,2000-2013年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但在经济发展和城乡统筹方面还需完善,在社会进步方面亟待提高。
表2 2000-2013年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得分
在经济发展方面,人均GDP重要程度最大为0.121;其次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0.065。第二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一直呈匀速增长趋势,其余指标也逐年递增。在设施环境方面,单位GDP能耗指标贡献率最大为0.149;其次是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和用水普及率,分别为0.067和0.055,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配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均提高。在社会进步方面,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所占权重最大,为0.046;其次是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权重为0.035。2013年西北地区万人拥有大学生人数为165.97人,是2000年的4.24倍,万人拥有卫生机构床位48.52约为2000年的3倍。在城乡统筹方面,城镇化和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对新型城镇化的影响最大,权重分别为0.065、0.05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影响最小,权重为0.028。
从西北5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综合得分与平均水平可以看出,陕西省综合得分最高为0.726,宁夏次之,综合得分为0.559,二者得分相差0.167,而甘肃省综合得分最低为0.292,与陕西省相比,得分相差0.434,5个省份在评价结果上差别较大,说明西北地区各省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其中有3个省的得分高于西北地区平均水平,依次为陕西、宁夏、新疆。陕西省的综合得分为0.726,属于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层次;宁夏、新疆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综合得分仅次于陕西省,平均得分为0.555,超过西北地区平均值,属于新型城镇化水平的中等层次;而西北地区的青海省和甘肃省综合得分都低于西北平均水平,甘肃省在西北地区排名第五,属于新型城镇化发展较低水平。
表3 2013年西北地区各省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得分及排序
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与各省份所处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流动程度、自然资源等有很大关系,可以将西北地区按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得分情况划分为三个梯度[12]。
表4 西北地区5省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区域分类
第一梯度: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地区,该梯度包括陕西省。陕西省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其中设施环境得分为0.297,在四个指标中居于首要地位,经济发展指标得分次之,社会进步水平偏低,仅为0.050,排在第四位。综合表现为新型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完善、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各项指标都明显优于其他省份。第二梯度: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中等地区,该梯度包括宁夏、新疆。宁夏设施环境和城乡统筹水平较高,均排在西北5省第二位,经济发展得分0.161,排名第3,社会进步排在第5位,综合排名第2名。新疆综合排名第3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水平分别为:0.162、0.065,在西北5省中排第二,设施环境和城乡统筹水平均排名第三,高于西北地区平均值。第三梯度: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较低地区,该梯度包括青海、甘肃。这两个省份新型城镇化水平均低于西北地区平均值,青海省新型城镇化综合得分为0.393,在西北5省排名第4。甘肃省综合得分为0.292,排名为西北5省最后,其中城乡统筹指标得分仅为0.004,在所有指标中得分最低。
本文从新型城镇化内涵出发,结合西北地区实际情况,构建出能全面、科学反映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采用线性加权法计算综合得分,通过综合得分对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实证分析,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水平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从2000-2013年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时序分析可得,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表明西北地区在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取得一定成效,其中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对推进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作用最大,但与中东部地区相比,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依旧落后。
第二,西北地区各省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明显。通过对2013年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截面分析可得,陕西省得分最高,经济发展、设施环境、城乡统筹水平明显优于其他省份。青海、甘肃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较低,宁夏、新疆处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中等水平,各省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差距明显,要推动区域平衡发展,在今后城镇化发展道路上,将陕西作为西北地区的增长极带动其他省份共同发展。
第三,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呈现地域空间梯度布局。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水平可以分为新型城镇化较高层次、中等层次、较低层次这三种梯度类型,从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地域空间分布来看,位于东部地区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总体高于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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