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祥波
作者:曾祥波,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100872。
宋人赵彦材(次公)作于绍兴初年的《杜诗赵次公先后解》为现存最早之杜诗编年注本,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六卷,今存后三卷,有明抄本(藏国家图书馆)及清康熙重抄明抄本之本(藏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在后三卷钞本的基础上,萧涤非指导林继中从《九家集注杜诗》《杜陵诗史》等宋人集注本中辑校甲、乙、丙前三卷内容,此三卷依照托名王十朋《王状元集百家注编年杜陵诗史》编次,与丁、戊、己后三卷钞本一起,整理合纂为《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成为当代杜诗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本文所引赵次公注即用林继中先生辑校本)。就现存《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来看,赵次公注杜的特点有二:一为对诗篇系年编次的认定与调整,二为对诗义的独到理解。
在赵次公之前,杜诗注家就不乏对杜诗加以系年编次者,如王洙本虽为分体,然分体之下的编次仍有系年意图;再如元符年间黄伯思(长睿) 《校订杜工部集》,是最早的杜集编年本,惜已佚,惟李纲所作序尚存;又如赵次公注屡次提及的蔡伯世(兴宗)有《重编少陵先生集》,是宋人杜诗编年系统中的重要源头,林继中先生已经指出《杜诗赵次公先后解》今存后三卷完帙表现出的赵次公编次与吕大防年谱、蔡兴宗诗谱一脉相承。在前人编次基础上,赵次公对杜诗的系年编次主要有两种做法,一为遵从旧次,二为改动旧次,自创新说。根据笔者对《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的覆核,在以蔡兴宗诗谱编次为基本框架的前提下,赵次公或者引以为据、或者加以辩驳的所谓“旧次”,基本上是指王洙本旧次。
我们今天读杜诗,因为有宋人及清人的代表性编年杜集——如蔡梦弼《草堂诗笺》(黎昌庶“古逸丛书”本)、旧题王十朋《杜陵诗史》(贵池刘世珩玉海堂藏宋坊刻本)、刘辰翁评点《集千家注杜工部诗集》 (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河北大学出版社韩成武等点校康熙叶永茹万卷楼刻本)、集大成之仇兆鳌《杜诗详注》 (中华书局标点本)、简明最便初学之杨伦《杜诗镜铨》(上海古籍出版社标点本)诸本的存在,往往径取其成说而用之。在赵次公注杜诗的时代,这样的便利还不存在,故他对分体之下含有编年意味的王洙本旧次颇多注意,时或承袭其含有系年意味的编次。
如《戏作俳谐体解闷》,次公注:“二诗泛言夔州之俗……皆无定时,姑从旧次十月一日诗下。”王洙本旧次(卷十六)为《大历二年九月三十日》—— 《十月一日》—— 《戏作俳谐体解闷》。按,《十月一日》云“兹辰南国重,旧俗自相欢”,《戏作俳谐体解闷》云“异俗可吁怪,斯人难并居”,旧次之意,盖两诗皆言旧俗者也。又如《同豆卢峰贻主客李员外》,次公注:“此篇无时节、地理可考,但旧本在《燕子来舟中》之下,姑从之。”按,王洙本旧次(卷十八)为《燕子来舟中》—— 《同豆卢峰》—— 《归雁》。可见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王洙本旧次往往成为赵次公编次的唯一凭据。
如《黄草》一首“莫愁剑阁终堪据,闻道松州已被围”,次公注: “末句言吐蕃据松州,考其时,则在广德元年。公前又有《紧急》诗云松州合解围,亦在广德时诗。今诗次在今岁大历二年之间,相去四年矣,深所未解。岂复松州而又围之耶?若如此,则句之义盖云:勿谓剑阁之险可恃而欲割据,虽松州在剑阁之内,已有围之者矣。其所以戒守土之臣,勿生异意乎?若是大历三年诗,则当年汉州刺史杨子琳反,陷成都,可以讲剑阁堪据之义。更俟博闻者辩。”按,王洙本旧次 (卷十五)为《滟滪》——《白帝》—— 《黄草》,尽管赵次公在史实上认为此篇编次于广德元年或者大历三年似乎更好理解,但在证据不够妥贴的情况下,仍遵从旧次而不改。又如《殿中杨监见示张旭草书图》,次公注:“公所与杨监之诗,前二诗(按,谓此篇与《杨监又出画鹰十二扇》)无时节可考,但以旧本与后送别(《送殿中杨监赴蜀见相公》)乃九月诗相连,姑从之。以次公所观,前二篇稍远无害,岂有同日观书画而便送别也?”按,王洙本旧次(卷六)为《又上后园山脚》——…… 《赠郑十八贲》—— 《殿中杨监见示张旭草书图》——《杨监又出画鹰十二扇》—— 《送殿中杨监赴蜀见相公》,赵次公尽管从常情推断杜甫与殿中杨监的三首诗篇不须系连,但仍遵从旧次未改。又如《大云寺赞公房四首》其四,次公注:“公诗原四篇,其二在古诗《三川观水涨》之下。盖作于至德二载之春。何以知之?古诗有春院,此诗有春雨、春井芹,则可知其为春。《三川观水涨》公自注云:天宝十五年七月中避寇时作。是年是月肃宗即位,改元至德,可以知次年之春为至德二载也。”按,王洙本旧次(卷一)为《三川观水涨》—— 《大云寺赞公房》二首。赵次公说得很清楚,《三川观水涨》自注为“天宝十五载避寇作”,《大云寺》在旧次上既随其后,则时间上亦在天宝十五载之后,又两诗皆春天作,考虑到大云寺地处长安,不可能是与“三川”为同一春天之作,故即编为次年(至德二载)春之作。这也是利用王洙本旧次来确定诗篇系年的一种手段。
当然,在遵从王洙本旧次的同时,赵次公也根据自己对杜甫行实及诗篇意义的理解,对旧次作了相当多的改动。
最为典型的如《月三首》其一“断续巫山雨,天河此夜新”,王洙本旧次(卷十四)为《暮春题瀼西新 赁 草 屋 五 首》——…… 《雨》——《月 三首》——《园》——……《示獠奴阿段》,赵次公置于“大历二年秋在瀼西所作”,次公注: “旧本有三首,相连在《雨》诗‘还嗟地出雷’,乃二月诗下。既已失次,而三首又且无先后之次。次公离之为三,复定其次,谓此篇居三首之先。句云天河此夜新,又云蛤蟆动半轮,则定之为今岁秋七月十一夜、十二夜诗。其中篇句云二十四回明,则定之为明年二月望夜诗。其下篇句云春来六上弦,则定之为明年正月初七夜、初八夜诗。”又,《月三首》其三“万里瞿唐峡”,赵次公置于“大历三年春在夔,迤逦出峡到荆南所作”,次公注: “旧有三首相连,此篇居后。次公既离之为三,而以蛤蟆半轮系之去年七月十二、十三夜诗矣。又定此篇于今年,而合二十四回明之前。盖二十四回明以言望,而此云六上弦,则初七、初八诗也。” 《月三首》其二“并点巫山出……二十四回明”,赵次公置于“大历三年春在夔,迤逦出峡到荆南所作”,次公注:“公大历元年三月过望方到夔,自四月数至十二月,则夔州见望者九。大历二年有闰六月,则夔州见望者十三。今年三月半之前出峡,则夔州止见望者二。岂不是二十四回邪?”又, 《大历三年春白帝城放船出瞿塘峡久居夔府将适江陵漂泊有诗凡四十韵》,次公注: “此所谓春,当是二月望后,或三月初,盖以在夔《月》诗二十四回明,止数到二月望也。”亦根据《月三首》而编次。
另须指出,所谓旧次者,在赵次公而言有时所指并非王洙本,如《送李公秘书赴杜相公幕》,次公注:“师民瞻本此篇在《夔府咏怀百韵》之前。次公既以《咏怀百韵》句云赏月延秋桂,定为去岁八月之诗;今篇云橹摇背指菊花开,则九月诗。”按,王洙本旧次(卷十五)为《秋日夔府咏怀奉寄郑监李宾客一百韵》——《赠李八秘书别三十韵》——……51 首……——《送李公秘书赴杜相公幕》。可知所谓师民瞻(尹)本与王洙本编次不同,而此处赵次公改动者为师民瞻本编次。
某些改动,赵次公是采纳了其他杜诗注家的意见,如《客从》 “客从南溟来,遗我泉客珠”,王洙本旧次(卷八,古体最末一卷)编次为《北风》—— 《客从》—— 《白马》,赵次公置于“大历四年春离岳州至潭州所作”,编次为《岳麓山道林二寺行》—— 《客从》—— 《绝句六首》,次公注说明这一改动出于蔡兴宗:“蔡伯世以此诗为长沙诗,云: ‘长沙当南海孔道,故有此作。’旧在古诗尾卷之上,合迁入于此。”由于《杜诗赵次公先后解》与吕大防《年谱》、蔡兴宗《年谱》本来就是一脉相承的,所以赵次公采纳蔡兴宗的系年编次意见完全在情理之中。
当然,有时候赵次公将王洙本旧次及遵循旧次的蔡兴宗《诗谱》一并改之。如《古柏行》,王洙本旧次(卷四)为《题李尊师松树障子歌》——《古柏行》——《戏为双松图歌》,视为成都诗,赵次公将《古柏行》置于“大历元年三月移居夔州所作”,次公注:“蔡伯世作《诗谱》,亦叙之于《松障》《松图》二诗之间,乃随旧本以为成都诗,非是……成都则先主庙而武侯祠附焉。夔州则先主庙、武侯庙各别。今咏柏,专是孔明庙而已,岂不是言夔州柏乎?”
还需指出,因林继中辑本的甲、乙、丙前三卷用《杜陵诗史》鲁訔编次,可以想见,赵次公改动旧次之例必非仅尽于此。
在王洙本旧次与蔡兴宗诗谱之外,赵次公编次杜诗能别有新见,实因其善于使用“以史证诗”的外证法与“以杜证杜”的内证法。杜诗具有“诗史”的性质,既涉及到唐王朝安史之乱前后的重要史实,又密切反映着杜甫一生的出处行实。所以解释杜诗,自然要把文学文本置于唐王朝兴衰的“大历史”以及杜甫出处行实的“个人史”中加以印证,换言之,前者即为“以史证诗”,后者是为“以杜证杜”。“以史证诗”之法,次公注之前的伪王洙注(邓忠臣注)、师尹注已多有采用,然皆不如次公注之精密。在宋人注中,恐怕惟有后出的黄希、黄鹤注,可与次公注相媲美。 “以杜证杜”之法,以笔者之闻见,宋人注中几无能逾次公者。
赵次公“以史证诗”的外证法,如《八哀诗》“伤时盗贼未息,兴起王公李公”,次公注:“八诗旧本在夔州诗中,几乎成丙午大历元年诗,而蔡伯世指为大制作,特取冠夔州之古诗。今次公定作诗先后,不问制作之大小也。必定为今岁乙巳永泰元年九月诗,何也?按《编年通载》,是岁八月仆固怀恩及吐蕃、回纥、党项羌、浑奴剌众三十万寇边,掠泾、邠,蹂凤翔,入醴泉、奉天,京师大震。公此诗当九月间以所闻而作也。……王公思礼、李公光弼,皆良将,善于战伐,公伤盗贼之未息,欲作二公之死以为用,故主二公以为八哀之首。兴起者,作之谓矣。至叹旧怀贤之语,则通言下之六公也。”
进而言之,赵次公还能以杜诗所载之史事,结合其他史籍,纠正两唐书之误,可谓“以诗证史”。这一点犹能见出次公对史实整体性的把握,较之“以史证诗”又进一层。如《八哀诗》之“严公武”,次公注:“新、旧史载武之历职,互有同异。…… (武)坐琯事,贬巴州刺史。旧史却云绵州。……新、旧史所载互有异同如此。次公窃观巴州有严武所赋《光福寺楠木歌》,其碑刻见存,题下云:卫尉少卿兼御史严武。夫武在巴州既有碑刻之证,则新史为是;旧史言绵州者非。……史云上皇合剑南为一道,擢武成都尹、剑南节度使,非也。武宝应元年初来成都,既而四月遂归朝,则在成都才四个月而已。又按《通鉴》于当年六月壬戌载:以兵马使徐知道反,以兵守要害拒,武不得进。此武第二次来成都,虽不得进,而其官是兵部侍郎,其任只是西川节度使,尤可推见前日止是敕命一时指挥,合两川都节度也。中间公有《寄严大夫》诗,而题九日,所寄则在六月,以兵部侍郎为西川节度使,不得进之后,却为御史大夫矣。又按《通鉴》于广德二年春癸卯,载剑南东、西川为一道,以黄门侍郎严武为节度使。旧史于此称武破吐蕃,加检校吏部尚书,封郑国公。此第三次来成都,方专是合两川为一道也。次年,永泰元年四月,遂薨。公诗有‘主恩前后三持节’,今哀之诗云‘三掌华阳兵’,岂不是宝应元年春初为两川都节制,次以兵部侍郎来,虽不得进,而专节度西川;广德二年,代宗方以东、西川为一道,而武以黄门侍郎来,斯为‘三持节’与‘三掌华阳兵’乎?严之谪巴州,非绵州,以碑刻证之。严公之节度东、西川,或兼或专,以《通鉴》及公诗证之。见新旧史之不足凭,使次公费辞如此。”后世注家皆采用赵次公之说无异词,可见其辨正之精审。
“以杜证杜”的内证法,即以杜甫其他诗篇所揭橥之行实,验证本篇所在之年月。如《发同谷县》“一岁四行役”,次公注:“盖尝考是年岁在己亥,春三月,公回自东都,有《新安吏》《潼关吏》《新婚别》 《垂老别》 《无家别》诗。又按唐史,是月八日壬申,九节度之师溃于相州,公夏在华州,有《夏日叹》 《夏夜叹》。时秋七月,公弃官往居秦州,有《寄贾至严武》诗略曰: ‘旧好肠堪断,新愁眼欲穿。’此一秋赋诗至多。冬则以十月赴同谷县,有《纪行》十二首、《七歌》 《万丈潭》诗。今十二月一日又自陇右赴剑南。此为一岁之中自东都西趋华,自华而居秦,而赴同谷,自同谷而赴剑南,为四度行役也。”其他如《赠别贺兰銛》注“国步初返正”为广德二年、《赠郑十八贲》注老杜八月末才至云安、《又雪》注永泰元年十二月在云安县初见其地之雪、《题桃树》定诗作于三月半之间、《月》定作于大历元年、《夔府书怀四十韵》定作于大历二年、《秋日夔府咏怀奉寄郑监李宾客一百韵》定作于大历二年秋八月、《舍弟观赴蓝田取妻子到江陵喜寄三首》定作于大历二年、《秋日荆南述怀三十韵》定作于大历三年清明,皆用此法,而为后来注家信从。
赵次公对杜诗诗义的独到理解,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对异文、旧说的辨别择定;第二是善于采用“以杜解杜”的内证法;第三是注意以“诗家之心”解杜,由“学术性”的事典溯源之注上升为欣赏性的“同行评议”,从而达到艺术创作层面的“同情之了解”。
在赵次公之前,杜诗已经有不少异文以及众多注家,如王洙(原叔) 《集记》、邓忠臣(伪王洙注)、师尹、杜田、薛苍舒、王得臣 (彦辅)、蔡兴宗(伯世),以及旧说如《王立之诗话》《东溪先生集》“注杜诗十六篇”,赵次公注对这些异文以及注家的旧注旧说之误皆有纠正。
对旧本异文的断定,有时出于赵次公对于诗意或作者创作手法的独到理解。如《投简成华两县诸子》赵次公注: “京畿倚郭谓之赤县。……成都当此时,号为南京,故公诗指两县得谓之赤县。……蔡伯世云此成都诗,不应言长安。其夜字之讹,故误作安耳,况卒章之意明甚。其说非是。此公虽在成都,而远念长安之寒,下句南山、青门,则言长安之地矣。杜陵属京兆。”赵次公说最为融通,且不妄改字,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即用此说。又如《秋行官张望催促东渚耗稻向毕清晨遣女奴阿稽竖子阿段往问》,《宋本杜工部集》于诗题“耗稻”下注云: “一作‘刈’。”次公注:“旧本‘耗稻’又一作‘刈’,非。盖此秋诗耳,未是收刈时也。耗稻之义,于稻中消耗其蒲稗,免相夺耳。次公定为七月诗,盖去蒲稗当早矣。或云耗稻是方言,其理或然。”所言甚是,今巴蜀方言仍有“耗稻”之说。对旧本异文的判择,有时也有赖于赵次公对“以史证诗”外证法的熟练运用。如《北征》“惨淡随回纥”,王洙本作“惨淡随回鹘”,次公注:“随回纥,旧正作回鹘,当以回纥为正。盖当杜公时未有回鹘之称,至宪宗朝而后,来请易回鹘,言捷鸷犹鹘然。凡读书,本末不可不考。”
次公对注家旧说的辩驳,往往更是建立在“以史证诗”的外证法的基础之上。如《初月》,《九家集注杜诗》引师尹注:“《小雅》‘如月之恒’,笺云:月上弦而就盈。李隅赋:波水荡而月轮斜。此盖讥肃宗始明而终暗也。”又引杜田《补遗》: “是诗肃宗乾元初子美在秦州避乱时作。微升古塞外,喻肃宗即位于灵武也。已隐暮云端,喻肃宗为张后与李辅国所蔽也。按唐史,肃宗即位于灵武,立淑妃张氏为后。后善牢笼,稍稍预政事,与中人李辅国相助,多以私谒挠权。徙太上皇西内,谮宁王倓赐死,皆其谋也。及肃宗大渐,挟赵王系谋危太子,卒以诛死。”黄氏《补注杜诗》引薛苍舒注:“魏泰云:夏郑公评杜公《初月》诗曰:‘微升古塞外,已隐暮云端’,以谓意属肃宗。郑公善评诗者也。秦观云:退之诗‘煌煌东方星,奈此众客醉’,其顺宗时乎?东方谓宪宗在东宫也。此论与此诗合。”次公注: “世传魏道辅云,意主肃宗也,如韩诗煌煌东方星,洪兴祖谓其顺宗时作乎?东方谓宪宗在储也。杜田因而立论,则好为穿凿者矣。盖以月言人君,已不为善取譬,况自至德之远逮乾元之元,肃宗即位已三年矣,岂得以月之微升比即位乎?”次公驳斥旧说,有时还采用“以杜证杜”的内证之法,如《秦州杂诗》 “但恐失桃花”辨王彦辅注桃花为“桃花水”之误、《成都府》辨胡宗愈《成都新刻草堂先生诗碑序》称“至成都之年月不可考”之失,皆是。
有趣的是,在注释杜诗时,赵次公有时会涉及到其他诗人的诗篇,这时往往也会用到类似的内证之法,犹可见赵次公对此法的熟谂。如《解闷十二首》“漫钓槎头缩项鳊”,次公注:“师民瞻本改缩颈为缩项,极是。……浩然诗两用之:《冬至后过吴张二子檀溪别业》:鸟泊随阳雁,鱼藏缩项鳊。又《岘山作》云:试垂竹竿钓,果是槎头鳊。即今耆旧无新语,漫钓槎头缩项鳊,言浩然已死,今耆旧之间不能复造新语以言鳊鱼,但漫钓之而已。”这是以孟浩然证孟浩然的方法。
最能表明赵次公以诗人之心解杜诗的乃是一些题外起兴之注,这些注释看似与杜诗无关,实际上透露出赵次公已经由注释的“学术写作”状态跨越到了创作的“灵感来袭”和下笔不能自已的状态。如《登岳阳楼》,次公注: “邵子曰:叟善论诗。复曰:叟能为赋之乎?次公曰:不可。邵强之。辄作《登岳阳楼》一首云云。邵子笑曰云云。……请并附于解后。次公用其说而录之。”又如《衡州送李大夫赴广州》 “日月笼中鸟,乾坤水上萍”,次公注: “次公盖学杜诗者,止学其用意及格,固不敢犯其语,屋下架屋而已。窃以学者不深解此篇日月笼中鸟,乾坤水上萍之语,却以为日月为笼,而我身则笼中之鸟;天地为水,而我身则为水上之萍,因用此义赋成《春日》一篇,句法语势效之,而义则与杜公别。次公之诗曰:带柳晖晖日,催花细细风。莺流依腻碧,蝶戏拣香红。天地笼中雀,阴阳炭里铜。此身随处乐,勿用嬲衰翁。……其句法、语势,盖欲效之,而义与出处大不同矣。辄取附于卷末,识者无加罪焉。”
当然,赵次公注自有其局限。首先,无论是“以史证诗”“以杜证杜”还是以“诗家之心”解杜,过于自信则容易走向极端,时有深文周纳之失。如《卜居》“吟同楚执珪”,次公注:“《史记》曰:庄舄,故越之细鄙人也,为楚执珪,病而尚犹越声。本出无吟字,而王粲《登楼赋》云庄舄显而越吟也。……世有《名贤诗话》,载本朝熙宁初张侍郎掞,以二府成,诗贺王文公。公和曰:‘功谢萧规惭汉第,恩从隗始诧燕台。’示陆农师。陆曰:‘萧规曹随,高帝论功,萧何第一,皆摭故实;而请从隗始,初无恩字。’公笑曰:‘子善问也。韩退之《斗鸡联句》:感恩惭隗始。若无据,岂当对功字邪?’次公谓今楚执珪越声,本无吟字,而公用王粲赋足之。此作诗用字祖法,王文公盖自得此刀尺耳。”其说已陷入江西诗派寻章雕句的窠臼中。又如《热》三首其一“何似儿童岁,风凉出舞雩”,次公注:“舞雩乃是兖州事,公未尝泛用事也。若《衡州新学堂》古诗曰:‘侁侁胄子行,若舞风雩至。’则用若字以拟之耳。此与《登兖州城楼》诗首句云东郡趋庭日,似言其父为官兖州,趋而过庭之日同义。”换言之,兖州为春秋鲁国,故用《论语》孔子典故,地域上契合。而《热》作于夔州,《新学堂》作于衡州,皆与鲁地无涉,故用《论语》事典,地域上不完全契合,所以杜甫特添一“似”与一“若”字,以标明其“不完全”之义。其说可谓细密之极,至使人颇觉有过度阐释的嫌疑。
其次,在某些诗篇的具体注释中,赵次公也有不明史实、前后矛盾、理由不足等疏漏。如《春望》“烽火连三月”,次公注:“考此诗作于天宝十五载之正月,盖禄山反于十四载之十一月,至是则烽火连三月。惟其烽火连三月,所以家书抵万金,此诗人之语为有法也。今学者每见家书,遂以此句为辞,非也。”按次公以三月为此诗系年之证,未确。因战火之起,老杜与家人同在一起,未曾分别也。分别之日,乃在羌村安置之后,其时之三月自不应以天宝十四载十一月算起。又如《有感五首》其四“由来强干地,未有不臣朝……终依古封建,岂独听箫韶”,次公注:“若干之强壮,则枝无胜干之理,犹主强则臣自归服朝也。强干地,则指言长安之尊重也。”按,此诗实隐含房琯当日于灵武所提之分封诸王为藩之提议,房琯失欢于肃宗,以及老杜触怒肃宗而外放,皆根于此,次公注未明。又如《雨》“风扉掩不定”,次公注:“风扉,舟中之门也。”《峡中览物》“舟中得病移衾枕,洞口经春长薜萝”,次公注: “公初病于云安,所谓伏枕云安县也。既至夔州,又病,所谓卧病拥塞在峡中也。今句盖峡中之病矣,但洞口莫可考其何在耳。或曰:舟中得病,似言其初得病在云安舟中,而移衾枕于客居屋舍之下,此正是在云安时,洞口亦岂其所居云安之地邪?次公答以:公到夔州,岂不先在舟中邪?今句云:洞口经春,则此诗四月之作。公雨诗云:清凉破炎毒,则夏雨诗也。而前句云:风扉掩不定,则已不在舟中,而在屋下矣。岂初夏已为西阁之居乎?更俟明识。”按,同一“风扉”,次公注或说舟中之门,或说屋下,则自相矛盾矣。又如《偶题》“多病邺中奇”,次公注: “旧注因其有邺下两字,引用却便撰云文帝好文,故作者多尚奇以附会为邺中奇,非是。……多病者,指言刘桢,为邺中之奇也。公亦多病,故专以自比。”按,次公此解似未必。永怀江左逸,永怀为动词,所对之多病亦应为动词。老杜又曾称“劣于汉魏近风骚”,则江左是劣于汉魏邺中者,而反近于风骚,则逸也。老杜之美学追求,乃在清词丽句而有风骨,不喜强干质木少文之建安诗歌也。又如《晚》“朝廷问府主,耕稼学山村”,次公注:“此句法难解,盖言朝廷以务农重谷之事问府主,故亦化而学山村耕稼也。然此等句法,学者不可效之也。”按,此句或可解作:“朝廷问府主,省郎杜子美之近况如何?”答曰:“于山村学耕稼也。”此乃老杜一厢情愿之想象慰藉。陈尚君先生《杜甫为郎离蜀考》对老杜离蜀之原因、心理期待有“为郎离蜀”之新说,正可释此二句。
总的说来,这些疏漏在《杜诗赵次公先后解》中只是九牛一毛,较之托名王十朋《杜陵诗史》、蔡梦弼《草堂诗笺》等集注本,赵次公注态度更严谨,疏漏更少。赵次公注对诗篇系年编次的认定与调整,及其对诗义的独到理解,其中透露出来“以史证诗”的外证法与“以杜证杜”(行实)、“以杜解杜”(诗义)的内证法,在早期杜注中堪称典型。尤其是赵次公以“诗家之心”解诗,能设身处地替处于文学传统潜流与历史语境中的杜甫揣摩下笔并体味成诗后的阅读效果,超越了通常注重事典出处的“学术性”注释范畴,带有“同行评议”的意味,成为杜诗宋注中独一无二的亮点。作为现存最早的杜诗编年宋注本, 《杜诗赵次公先后解》具有极高的原创性,可谓杜诗注本中第一等重要的必读之书。
注释:
①即以王洙本为主,包括师尹、蔡兴宗等编次的“旧次”
②按,林继中辑校本编次将“甲、乙、丙前三帙分卷参照《百家注》(《王状元集百家注编年杜陵诗史》)标示之时、地,兼及篇幅长短酌定”,大致可从。然亦有不尽如人意处,如天宝十五载“《对雪》‘战哭多新鬼’— 《月夜》‘今夜鄜州月’”前后相次,《对雪》,次公注: “前岁十一月,安禄山反,首陷河北诸郡。今岁十二月又陷东京,此之谓也。”《月夜》,次公注:“天宝十五载夏五月,公以家避乱鄜州。秋八月,挺身赴朝廷,独转陷贼中。……公在贼中而怀鄜州耳。”按,据次公注则《月夜》当作于十五载秋,而《对雪》作于十五载冬,其编次应对乙。林继中辑校本前半部编次以《杜陵诗史》为准,次公之意必不如此,此处应正之。
③蔡兴宗诗谱直接开启了鲁訔编年,而现存最早两种宋人杜诗编年集注本蔡梦弼《草堂诗笺》及托名王十朋《王状元集百家注编年杜陵诗史》遂采用鲁訔编次。
④类似改动王洙本旧次之处尚有《遣愁》 《又示宗武》《奉送王信州崟北归》《朝》《江涨》《移居公安山馆》《寄李十四员外布十二韵》《江阁卧病走笔寄呈崔卢两侍御》《题衡山县文宣王庙新学堂呈陆宰》等。
⑤又如《近闻》 “今闻犬戎远遁逃”亦以此理由系年。其他如《怀锦水居止二首》据“西征”定为永泰元年八月、《送殿中杨监赴蜀见相公》注“相公”为杜鸿渐,皆类此。
⑥黄氏《补注杜诗》黄鹤补注曰:“梁权道编在上元二年成都作。是以成华为成都、华阳两县。此二县《唐·志》故云‘次赤’,然诗云‘长安苦寒谁独愁’,又言南山之豆、东门之瓜,皆长安京兆事,当是天宝间在长安作。……拟是与咸阳、华源二县,咸误作成也。”引来聚讼纷然,不如赵次公注有理。
⑦他如《洗兵马》辨“捷书夕报清昼同”非王洙本所作之“日报”、 《夜听许十一诵诗爱而有作》辨“紫鸾”非杜田注之“紫鷰”、《中丞严公雨中垂寄见忆一绝奉答二绝》辨“行云”非王洙本所作之“行宫”。
⑧又如辨《又观打渔》“干戈格斗尚未止”非王洙本所作“干戈兵革斗未止”。
⑨其他如《赠献纳使起居田舍人》辨田氏以起居舍人为献纳使、《北征》辨“东胡”指言安庆绪、 《喜闻官军已临贼寇二十韵》辨“羊肠”指太原、 《渔阳》辨“渔阳突骑”指雍王所统兵、《石笋行》辨为专指李辅国而作,皆用此法。
⑩东溪先生,今未明其为何许人?按,两宋之际有高登(彦先),漳浦人,号东溪先生,著《东溪集》,四库全书收录,然其中未收录“杜诗解”内容。又,据祝尚书《宋人别集叙录》 (卷十八,第867 页)引叶适《水心文集》卷十二《东溪先生集序》,尚有刘伯熊(元朝)号东溪先生,著《东溪先生集》。然其书不存,未知是否载“杜诗解”?笔者目前尚未发现新的材料,关于东溪先生的身份问题只能暂付阙如。 “杜诗解”十六篇今佚,十六篇内容尚有六篇保留在《杜诗赵次公先后解》一书中,除去《北风》,余下五篇为:《剑门》《白马》《白凫行》《朱凤行》《棕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