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风暴中迷失自我的8岁女孩

2015-07-14 12:21晓林
现代家长 2015年7期
关键词:赵先生女士妹妹

晓林

在家庭和家族系统中,存在一些爱的动力法则,这些法则对家庭成员的关系有着极为隐秘的影响。了解这些法则,对于理解你自己的家庭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冲突是非常必要的。今年8岁的婷婷本来是一个快乐的女孩,短短两年时间,在父母吵架、打架,直到最后离婚的过程中经历了难以用语言描述的痛苦,最后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障碍。给婷婷进行心理辅导的空隙,我与她的爸爸赵先生交谈过多次,对家庭系统紊乱的危害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想必他的教训对其他家长有警示意义。

秩序紊乱,滋生矛盾

赵先生告诉我,他与妻子的感情裂痕,其实在婚前就已经出现了。他是家中长子,下面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从小,爸妈就向我灌输责任意识,有好事要让着弟弟妹妹,家务要主动承担。上初中时,我感觉自己是家里的第三家长,带弟弟妹妹出去玩时我就像是父亲,他们也都听我的。爸妈对此非常满意,夸我是个好儿子、好大哥。”讲述自己的童年经历,赵先生一脸的得意。

赵先生在北京读大学,毕业时毅然选择回上海。“因为爸妈年纪都大了,身体又不大好,弟弟妹妹都在读中学,家里需要一个顶梁柱。”他说。在上海某机床厂做工程师时,他认识了刚刚大学毕业的会计员纪女士,两人一见钟情,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她家是农村的,对物质看得比较重。我觉得这也没什么,过日子嘛,妻子精细一点没坏处。没想到,热恋半年后,矛盾逐渐出现。”赵先生的表情越来越凝重。

周末,赵先生会带纪女士回爸妈家吃饭,路上总要买点东西,花钱多了,纪女士就有些不悦。“每次回家,我总要给每个人都带点礼物,给弟弟买球鞋、给妹妹买袜子、给爸爸买茶叶和香烟、给妈妈买点心。当长子和大哥的嘛,习惯了。”纪女士认为,都是一家人,每个周末都相聚,这样拘于礼节倒显得生分,但赵先生坚持履行长子和大哥的义务。一来二去,纪女士就不大愿意跟他回家了。“这样也好。”赵先生对我说,“她眼不见心不烦,我花起钱来也不用看她脸色。”

结婚后,赵先生习惯不改,弟弟妹妹的学费和零花钱都由他来支付,逢年过节,他还会给弟弟妹妹买手机、电脑等贵重礼物。为此,纪女士跟他生过几回气。“她经常质问我,在我心里,到底她重要还是我的家人重要?我说都重要。她说我撒谎,明明是家人更重要。她说自己像是局外人。她说自己看重的不是钱,而是感情。我觉得她在无理取闹。”他越说越激动,“我替父母分担家庭义务,资助弟弟妹妹,这有什么错?她也不想一想,对家人好的男人会对她不好吗?再说,我们买房子的时候,父母倾囊相助,她为什么不能全面地看待问题呢?”

生下婷婷之后,纪女士感觉家里的经济负担骤然加重,要求赵先生把每月工资全交给她,由她统一支配。赵先生无奈,只好答应,但他每个月都悄悄留下四五百元,算是自己的小金库,以备不时之需。“我这样偷偷摸摸的,的确不像个男人,但没办法啊,为了避免发生摩擦,我只能如此。”赵先生摇头苦笑。

婷婷上幼儿园中班时,一个偶然的机会,纪女士发现了丈夫的小金库,大怒。她怀疑丈夫有外遇,逼问大笔款项的去向。赵先生说:“所谓大笔款项,其实是给妹妹交的择校费,我有收据为证,但我不愿意澄清。凭什么呀,我对自己赚的钱没有支配权吗?”纪女士不依不饶,一直闹到厂领导出面调停。事件平息了,但他们的离婚大战却拉开了序幕。

听了赵先生的讲述,我不客气地指出:“婚姻破裂是件让人伤心的事,但我认为主要责任在你。一个家庭以及由不同代际的家庭构成的家族,是一个复杂的关系系统。家庭与家族成员的关系,应该遵循优先法则,否则,家庭中爱的流动就会出现紊乱。”

“优先法则?”赵先生莫名其妙。

我解释道,在一个家族系统中,后出现的家庭优先于先出现的家庭。一个人先是自己与父母构成的家庭系统中的成员,后结婚生子,有了一个新的家庭。他的婚姻家庭应该优先于他和父母的原生家庭关系。而在一个家庭中,先出现的关系优先于后出现的关系。夫妻婚姻关系是建立一个完整家庭的前提,因为这个关系,才出现了子女,有了亲子关系,所以婚姻关系应该优先于亲子关系。

“这就是家庭和家族系统中的优先法则。”我说,“你违背了优先法则,将自己的注意力过多地放在了自己的原生家庭,把自己的父母、弟弟妹妹看得太重,一旦恋爱结婚组建新的家庭,配偶和孩子都会觉得自己不重要,由此产生局外人的自我感觉,难以融入你的大家庭,无法从你身上得到更多的关爱,必然导致婚姻危机以及亲子关系发展不良。”

“但我是长子和大哥啊!多尽一点义务难道有错?”赵先生激动地问。

我笑道:“别忘了,你还是丈夫和父亲。在履行丈夫义务和父亲责任之余,多尽长子和大哥的义务没有错,但如果你的孝悌之德让妻子感到难以忍受,你还能说自己是称职的丈夫吗?再说,如果你的父母和弟弟妹妹知道你的离婚是因为对他们太好,他们做何感想?”

“他们非常自责。”赵先生难过地低下了头,“您说得对,我是没有处理好两个家庭的关系,太任性了。但木已成舟,我现在只能默默吞下离婚这枚苦果。”

平衡失调,贻害无穷

赵先生和纪女士为离婚整整闹了两年,其间,婷婷入学、升入小学二年级。“那是我人生最黑暗的两年。”赵先生说,“推脱责任、分割财产、争夺婷婷的抚养权,单位领导和家人都参与进来,搞得我筋疲力尽。最后,我争得了婷婷的抚养权,房子和存款都给了她妈妈,总算把婚离了。”

目睹父母剑拔弩张、针锋相对的吵闹,婷婷如惊弓之鸟,几乎天天都是哭着入睡。她曾陪着妈妈整整哭了一夜,也曾跪着求爸爸不要离婚,还曾传递假信息,对妈妈说爸爸不打算离婚了,对爸爸说妈妈让她转达歉意。在誓不两立的父母眼里,婷婷的所作所为都是捣乱。“离婚,是我和妻子的事,跟婷婷没有任何关系。法律有规定,离婚后,我们还是婷婷的父亲和母亲,照样爱她,供她吃、穿、上学,直到她成年。不抚养她的一方还可以定期探望她。而且,我承诺过,在婷婷成年之前不再婚,以免她被后妈虐待。这还不够吗?您说说,这还不够吗?”

我回答:“不但不够,而且差得很远很远。”

赵先生不解:“我又错在哪里?”

“首先,你忽略了家庭系统的平衡法则。”我说,通常,一个家庭由父亲、母亲和孩子组成,父母之间相亲相爱,孩子依恋父母,敬重父母,三人之间的三边关系都是正面的情感,有人称之为“等边三角形”关系,是最理想的家庭结构。如果父母之间的关系出现问题,属于负面情感连接,孩子就会处于分裂状态。受系统平衡动力的影响,“一条边”上的关系出问题,势必引起另外“两条边”的关系调整,而调整的结果往往是“两负一正”的关系,而不会是“两正一负”的关系。比如,爸爸与妈妈闹翻了脸,孩子也会与爸爸翻脸,这样才能维持母子之间的亲密关系,或者孩子选择维持和爸爸的关系而疏远自己的妈妈,二者必居其一。

“这就是家庭系统的平衡法则。”我说,“你要理解孩子,对于未成年的孩子来说,同时失去父亲和母亲的爱是难以承受的。其次,你违反了家庭系统的隔离法则。”

“隔离?怎么讲?”

我告诉赵先生,在一个家庭中,不同成员处在不同权利等级上,相应承担不同的责任。其中,父母的权利和孩子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处在权利的较高位置,并承担更多的责任。父母不仅要履行生儿育女的义务,而且有责任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无条件的积极关爱。但是,父母却没有权利将自己的情感困惑、个人隐私与痛苦展现在孩子面前并要求孩子承担责任,同样的,孩子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解决父母的问题。因此,婚姻隐私在一定程度上应该隔离在亲子关系之外。

“这就是系统隔离法则。”我说,“遗憾的是,你和妻子不自觉地违背了这一法则。你们在面临自己的婚姻危机时,不是在婷婷面前哭哭啼啼,就是让她参与到纷争之中,让孩子为自己评理,决定是否离婚,跟爸爸生活还是跟妈妈,等等。这些做法将对孩子的心灵成长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使她失去安全感,还要在爸爸和妈妈之中做痛苦的选择,道德感天天受谴责。她为维护家庭的完整所做的一切看起来那么幼稚,又是那么残忍。”

赵先生告诉我,就在他和妻子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前夕,婷婷突然生病了,发热、惊厥、差不多每天都肚子疼,去医院检查又一切正常。

“那是她在阻止家庭的破裂。”我分析道,“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皆源于家庭系统成员之间关系的混乱与扭曲。家庭成员关系的动力是爱的牵连与爱的流动。因为爱,任何一个家庭成员都不可能对另一些成员的疾苦熟视无睹。婷婷突然生病又找不到生理病因,是她潜意识里要为家庭的圆满做点什么,以生病来转移你们的注意力。可惜,你们当时都没有意识到。你们离婚,受伤最重的是婷婷。”

角色错位,性格扭曲

离婚后,赵先生带着婷婷搬回父母的家暂住。面对家人的热情欢迎,婷婷一直冷眼相对,因为妈妈告诉过她,这个家里没有好人。但赵先生发现,婷婷突然变得懂事了。他说:“以前,婷婷是在溺爱中长大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奇怪的是,现在她越来越懂事。”赵先生举例说,“比如,我下班回到家,她会给我拿拖鞋,晚上睡前会嘱咐我早点睡,别熬夜。更令我惊讶的是,她会提醒我牙膏该买了,却从不主动提及与妈妈见面的事。这真是意外之喜!没想到经历了父母离婚的痛苦,她的综合素质提高了。”

“别高兴得太早,这是家庭系统中的补位法则在发挥作用。”我进一步解释,在一个家庭中,当父母离异或一方因为生病离世、常年不在家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发挥正常的角色功能时,孩子会倾向于去填补这个空缺,并发展出与这个位置的角色相匹配的个性特征。如果这个空缺的位置是父亲的位置,孩子会发展出较多的父性特质,比如很会照顾妈妈,很会照顾弟弟妹妹,很会体谅孤独无助的人,等等;如果这个空缺的位置是母亲,孩子的母性特质会加强,甚至变成一个极为母性的“小妈妈”。这就是系统补位法则。婷婷的突然懂事,就是在填补妈妈离开后留下的空缺。从子女心理发育的角度说,过度发展的补位现象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而是一种心理创伤,“补位”同子女的“性心理的发育”和“人格面具”有较为直接的病理关系。

赵先生问:“那她为什么对见妈妈不那么热心呢?”

我说:“那是她在讨好你。她心里缺乏安全感,会拼命寻找安全感。爷爷奶奶家让她恐惧,她不得不面对现实,制造出不爱妈妈爱爸爸的假象。后来的事实证明,这种纠结的心态终于把她折磨得出现精神分裂症状。若不及时矫正,婷婷的性格会出现扭曲,甚至会影响她成年后的家庭生活。”

听了我的解释,赵先生感慨万分。他说:“以前,我以为找个女人就能成家,就能生孩子,没想到小小的家庭会有这么多法则。要是早知道这些,我就会着力经营好家庭,给婷婷一个快乐的童年。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什么时候都不晚!”我大声提醒他,“别忘了,你仍在家庭的格局中,而且是单亲家庭与原生家庭一起生活,问题更复杂,你要面对的麻烦更多。但只要你牢记上面说的优先法则、平衡法则、隔离法则和补位法则,再根据情况灵活运用,就能处理好一切家庭关系。”

后来,婷婷经过半年的心理辅导,精神状况已趋于好转,但童年的心理创伤不可能化为乌有,需要她在今后的生活中慢慢治愈。通过这个典型案例,我希望父母们提高对家庭关系的认识,甚至要有点专业意识,毕竟家庭幸福关乎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对孩子尤其重要。

【编辑: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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