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谣言在社交网络环境下的传播

2015-09-10 07:22吕玥
新闻世界 2015年6期
关键词:谣言社交微信

吕玥

【摘要】谣言,世界最古老的传媒。产生于人类开始出现时,一直到当代社会,成为人们生活中无法避免的内容。由于现代社会网络的发展,谣言传播的介质更加多元,在这其中,主要以社交类应用传播为主。本文主要针对谣言在微信、微博中的传播方式、特点进行探索。

【关键词】微博微信谣言传播方式

一、谣言等相关概念辨析

1、谣言

关于“谣言”一词的定义,在近百年的谣言研究中,被专家学者不断的解释和改变。通过阅读相关书籍,笔者发现,西方学者通常将谣言定义为中性的。例如“在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者已经被官方辟谣的信息”。①“谣言是在模糊或危险情境下产生的未经证实却正在流传的工具性的说法,它能够帮助人们弄清事实并且控制风险。”由此看来,在西方,学者偏向于将谣言定义为中性的,是一种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

而在中国社会中,“谣言”一词自古以来带有一定的贬义色彩。社会心理学的教科书将谣言定义为“某些人或团体、组织、国家,根据特定的动机和意愿,散布一种内容没有得到确认的,缺乏事实根据的,通过自然发生的,在非组织的连锁性传播通路中所流传的信息。”②刘建明认为,“谣言是没有任何根据的事实描述,并带有诽谤的意见指向,因此,它不是中性的传闻,而是攻讦性的负向舆论”。③笔者认为这是狭义的谣言定义。

然而,在阅读和大量浏览谣言案例之后,笔者认为“重动机判断(其后紧跟的价值判断、道德判断)的思维方式”会导致言论不自由和阻碍理性讨论。所以,经过笔者的慎重思考,为了能够使得文章分析更加客观,笔者遵从“谣言”的广义定义,并选择从中性立场来观测谣言。

2、社交类媒体

“社交”指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指人们运用一定的方式传递信息、交流思想,以达到某种目的的社会活动。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14年中国社交类应用用户行为研究报告》中称,“社交类应用”是泛指以社交功能为基础的互联网应用,包括狭义的社交网站、微博、即时通信工具、博客等互联网垂直应用④。

在本文中所研究的微博是微博客(Micro Blog)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⑤。在2014年3月27日,新浪微博网站显示,其名称已更改为“微博”,不再有“新浪”字样。所以,本文中的研究对象微博特指新浪微博。

另外,上文中提到的即时通信类应用即为聊天软件等,英文为Instant Messaging,简称IM,是指能够通过有线或者无线设备登陆互联网,实现用户间文字、语音或者视频等实时沟通方式的软件。另外,专门针对移动设备开发的移动即时通信工具(Mobile Instant Messaging,简称“MIM”)也应运而生,并且产生了巨大影响。本文中所研究的是移动即时通信工具应用中的微信应用,特指微信中的公众号和朋友圈。

截止2014年12月,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2.49亿,微信用户达到5.88亿。⑥微博和微信两大社交类应用正在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改变着人们传统的交流方式,同时,也为一直存在着的谣言带来了新的传播渠道。

二、社交类应用中谣言的传播方式

传播方式是指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介传播信息的方法和过程。而在研究传播方式的过程中,并不能离开传播模式理论做基础。在丹尼尔斯·麦奎尔和斯文·温德尔所著的《大众传播模式论》一书中关于模式的定义为:模式,是对现实事件的内在机制以及事件之间关系的直观和简洁的描述。模式具有结构性和功能性两种类型,他是理论的一种简化形式,具有构造、解释、启发、预测等多种功能,可以向人们提供某一事件的整体形象和明确信息。⑦

1、传播模式研究简述

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西方的传播学者总结出了许多不同的信息传播模式,其中对谣言研究比较有影响的分别是“香农—韦弗模式”和“施拉姆模式”。

香农—韦弗模式提出了“噪音”的概念,表明了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复杂性,表示信息可能在传播过程中受到干扰。它指的是一切传播者意图以外的、对正常信息传递的干扰。构成噪音的原因既可能是机器本身的故障,也可能是来自外界的干扰。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噪音的干扰作用十分明显。信息接受者在接收信息之后的译码过程中,可能受到噪音的干扰,再次编码重新传播的时候就有可能制造出与原信息不符的谣言。而香农—韦弗模式的缺点就是,他将信息的传播过程看成是一条直线,而且并不存在信息的反馈和再传播的过程。

50年代,美国传播学者施拉姆对信息的传播方式进行了新的阐述。他认为,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信息的传播者和接收者的角色实际上是模糊的。每个人都会扮演信息的接收者和传播者的角色。在整个传播过程中,双方都是主体,相互传递信息,实现信息的相互流通。

2、新浪微博谣言的传播方式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促使新的媒介形式不断出现,打破了由传统媒体掌握话语权的格局,也突破了单一的传播方式。微博的出现,使得每个个体说话的权利都得到保障,设置的“关注”功能,又使得受众可以关注自己喜欢的话题和声音,打破了唯“官方声音”为主的传播模式,信息的内容更加复杂和多样。而谣言,也因为微博的出现,焕发出新的力量。

“香农—韦弗模式”和“施拉姆模式”简单勾勒出了微博谣言的传播路线,但是实际中微博的传播模式并非那么简单。首先,微博发布者经过编码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发布之后,会有信息接受者对谣言进行译码,再进行评论和转发等活动,而在评论转发之前,信息接收者会接触到来自他人的观点以及新的信息,即“噪音”,在“噪音”的影响下,信息接收者可能会选择转发该条信息,并发表自己的观点(或“噪音”),完成对谣言的二次传播。如此这样传播下去,会不断的有信息接收者对该未证实的消息进行二次传播,或者进行评论,直到有权威的信息接收者证实该信息的真伪之后,此条证明真伪的信息也会得到大量的转发,进行二次传播,一直到这个未经证实信息的消亡。

在微博时代,信息传播呈裂变的状态,拥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可以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编辑140字的微博,将事件的要素讲清楚,还可以配图片和视频等要素,还原事件真相。因此,在微博时代,一条谣言的存活率也变得越来越小,这主要得益于微博的“多级传播模式”。传播学者罗杰斯认为,信息的传播可以是一级的,但是信息的影响必须是多级的,大众共同参与的多级传播模式也是不可或缺的。正是因为微博拥有多级传播的特点,所以谣言在传播时获得了更大的影响力,但是同时,多级传播也会带来更多的信息去印证或者辟谣,微博拥有一定的自净能力。

3、微信谣言的传播方式

微信是一款基于QQ平台和手机通讯录的即时通讯软件,是现实社会关系在虚拟世界的延伸。目前其注册用户已经超过10亿,活跃用户约6亿,是中国最大的即时通信手机应用。

在传播方式上,微信并不像微博是一个大量信息交汇流通的平台,它比较注重的是双向强关系的朋友之间的交流以及多个订阅号之间的信息流通。并且微信只有双方互相加好友之后才可以进行对话,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亲密度,这也使微信中的朋友质量高于微博,用户一般不会对聊天内容和朋友圈消息产生反感,朋友发布的信息的说服力和影响力比较大。这也是朋友圈谣言能够肆意传播的原因之一。在本文中,由于微信私人社交具有一定的隐秘性,谣言在微信用户聊天中的传播笔者不做分析,只研究微信用户面向大众发布的朋友圈谣言以及订阅号谣言等。

朋友圈的谣言传播,并非大面积的传播,因为每个用户拥有的强关系朋友的数量有限。微信用户在获得一则谣言(可以是网页链接、自己编辑的信息)之后,将信息传播到朋友圈中,一部分朋友选择忽略此信息,一部分朋友选择浏览该信息。浏览该信息之后,一部分人对信息进行二次分享、评论或者点赞。若是谣言的接收者中有可以证实此谣言的真假的能力,并且乐于对传播者分享的谣言进行反馈,那么传播者可以选择接收反馈,对谣言信息进行处理。但是,由于朋友圈具有高强度的亲密性,信任度高,因此在大部分的朋友圈谣言信息中,并不会有人做出及时的反馈,或者碍于面子,担心指出错误信息之后被清除出朋友圈等,导致谣言无法及时被证真伪,给了谣言传播的土壤。之后,相信此谣言或者秉承“宁可信其有”的心态的人将谣言信息进行二次分享,谣言接受者成为自己朋友圈中的谣言传播者,谣言传播依次反复进行扩散。

谣言在微信朋友圈传播始终受关系强度的影响。关系强度影响力在相对于一个节点的微信朋友圈传播模式中表现得尤其明显,而在之后构建的微信朋友圈信息传播网络中被弱化⑧。出于维系关系的需要,用户往往非常关注和自己关系较好的朋友发布的信息,并且积极给予反馈。反馈时,强关系好友表达自己观点倾向时更直接更真实,更能获得信任。

除此之外,微信朋友圈的信息传播呈现出去中心化的特点,与微博上意见领袖可以影响大部分信息接收者的意见不同,每一用户的影响只局限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各主体呈现平等的趋势,每个人都有分享自己原创意见的能力。

三、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谣言案例分析

突发性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2014年3月8日,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由吉隆坡飞往北京的MH370航班,在凌晨2:40与管制中心失去联系。飞机上载有239名乘客,其中中国人154名。最早的一则消息是由法新社发出,9分钟之后,新浪新闻中心微博账号@微天下转发此消息:“【快讯】法新社报道,马来西亚航空称与一架载有239人的飞机失去联系。微天下正在核实并跟进报道。”随后微博上的媒体开始转发消息。之后,微信的订阅号和朋友圈开始推送消息。

由于马航飞机失联,任何媒体都无法获得关于飞机的准确消息,所以,自从此消息爆出,网络上各种谣言揣测满天飞,如“迫降越南”“发现失联客机信号”“失联飞机已找到”等虚假消息。

在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时,微博和微信由于传播信息的模式不同,所以导致了信息延迟、谣言大量产生的现象。以下是笔者认为在此事件中微信和微博的区别:

1、平台性质不同:社会化关系网络与社会化信息网络

微博是一个社会化信息网络,用户只需要关注其他用户之后就可以收到他发布的消息,而且用户可以进行实时转发和评论,也可以看到其他用户针对此条消息的转发和评论内容。因此,微博网络是由信息构成的网络,是现今社会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

而微信是社会化关系组成的网络,用户双方必须互相关注才能够进行对话交流,这意味着双方对彼此都存在信任关系。并且,微信的好友是基于QQ平台与手机通讯录,可以看做是现实朋友在虚拟社会中的延续。而在信息传播方面,微信的限制较多,例如分享一条信息步骤较多,增加了用户的操作成本,导致信息无法真正流通。

在马航事件中,微博是首先报道事件进展的,尤其是一些主流媒体的官方微博,承担了这次事件主要的报道任务,例如“@微天下、@人民日报”等,虽然也传播了一些不实的消息,但是首先报道MH370失联的消息,而且多次对网络上的谣言进行辟谣处理,发挥了媒体作为权威信源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谣言的继续传播。而微信,虽然存在推送信息的订阅号,但由于微信的设置情况,并不能在第一时间将消息推送到用户设备上,并且,消息的推送还会受到用户是否有订阅此公众号的影响。因此,微信的消息更新和传播并不像微博那么迅速。

2、用户关系不同:强关系与弱关系

强关系和弱关系这一分类是由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提出的,他认为,强关系是指现实生活中同质化程度高、联系紧密的人,如亲戚、同学、朋友。而弱关系是指异质性较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紧密。在微博上,用户之间的互动方式是,只要关注他,就可以接收来自他的消息。因此,简单的操作和低成本的关注使得微博用户可以大量关注自己感兴趣的任何东西,是一种弱关系。而微信是现实生活的延伸,是一种强关系。所以,马航事件在微信中传播的谣言,例如“找到了”、“奇迹”“开心”这样的消息,虽然是假消息,但是由于微信强关系的缘故,用户会十分相信自己的朋友转发的内容是具有高度可信性的。所以,一条谣言在微信中,极有可能被多次分享而丝毫不被怀疑。但是微博不同,微博是弱关系,并且信息的传播范围很广泛,用户之间的互动性比较强,一条谣言可以急速传播,也可以急速被辟谣或者证实。除了意见领袖和专业媒体的微博之外,很多信息会由于是弱关系而不被相信。

3、信息鉴别机制:自净力强与自净力弱

虽然微博中出现了许多谣言,但是辟谣的微博和转发量也很多,是一种良性互动。微博自身具有一定的纠错能力。再加上微博实名制和两高出台关于网络谣言的相关法律法规之后,微博的谣言数量明显下降。而微信由于其私密性、高信任度等特点,比较少的用户去质疑朋友所发的消息。另外,即使有人在微信进行辟谣,碍于圈子的限制,也只是小范围的传播。甚至一些辟谣贴还要专门放到微博上进行二次转发才能做到彻底辟谣,微信的自净能力比较弱,辟谣机制还不是很成熟。

【基金项目:201410065020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网络谣言传播与应对——以大学生为例》】

参考文献

①让·诺埃尔·卡普费雷著,郑若麟译:《谣言:世界最古老的传媒》[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7-8

②周玉琼:《当代中国社会的网络谣言研究》[M].商务印书馆,2012:14-15

③刘建明:《社会舆论原理》[M].华夏出版社,2002:211-212

④Nkpa N K.Rumor mongering in war time[J].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1975,96:27-35

⑤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4年中国社交类应用用户行为研究报告》[R]. 2014

⑥林玲,《微信无法取代微博——以“马航事件”为例》[J].《传媒观察》,2014(5):32-33

⑦史尚静,《微博谣言传播与辟谣方式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3:15-20

⑧李阳,《微信的传播机制研究》[D].西南大学,2014:14-20

⑨施拉姆:《大众传播的责任》[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305

⑩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5

(作者: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系学生)

责编: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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