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时代的媒介空间私人化及私人空间媒介化

2015-09-10 07:22占琦
新闻世界 2015年6期
关键词:私人化传播媒介议题

占琦

【摘要】大众传播媒介本属于公共空间,但随着传播技术的变革,在多媒体时代,“公”与“私”的界线开始模糊。借助网络平台私人议题开始进入媒介公共空间,媒介空间也变得越来越私人化。本文试结合“富二代砸六位数在《北京青年报》寻女友事件”和“毕福剑不雅言论视频事件”,分析多媒体时代媒介空间的私人化和私人空间的媒介化带来的问题,以期引起大众传播的重视和注意。

【关键词】多媒体媒介空间公共空间私人空间

空间,习惯上可分为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分离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作用,它是现代政治学构建的前提,也是民主法律实践的保障。

媒介空间:公共话语空间

公共空间也称公共领域,是指介于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进行调节的领域,与私人空间相对,具有开放性和公共性。

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哈贝马斯分析了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社会中出现的俱乐部、咖啡馆、沙龙,发现沙龙和咖啡馆对于法国来说尤为重要,在启蒙思想传播的过程中,它们为思想家们提供了各抒己见的场所,启蒙思想就是在沙龙和咖啡馆里不断被宣讲、辩论和传播的。哈贝马斯认为俱乐部、咖啡馆、沙龙、杂志和报纸,是一个公众讨论公共问题、自由交往的公共领域,继而提出了“公共领域(空间)”的概念。

哈氏所谓公共空间,指的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杂志和报纸这些大众传播媒介也在其列。公共空间是一个公众讨论公共问题的公共领域,那么私人问题到底应不应该出现在媒介空间上呢?

今天我们的媒介被称为“大众传播媒介”,它的服务对象是全体社会大众。作为大众传播媒介,其首要职能是报道新闻、传播信息,其次是引导舆论。舆论是在特定的时间空间里,公众对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开表达的基本一致的意见或态度,舆论的客体必须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从这个层面上讲,媒介作为公共空间应该关注的是公共问题,而不是私人问题,媒介空间属于公共话语空间。

多媒体时代媒介空间的变革

互联网技术带来了科技的革新,也带来了传媒的变革。在多媒体时代,一切都在发生悄然改变,传统媒体遵循的传统格局已然被打破。曾经泾渭分明的媒介空间与私人空间互相渗透,媒介空间变得私人化,私人空间开始媒介化。正如阿诺德·汤在他的著作《历史研究》中写到:“我们时代的一个特点是由于现代技术的惊人进步,导致‘距离消除’”,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的界限开始模糊。

中国网民在十年间实现了从0到2.5亿的增长,网络拥有比传统媒体更广泛的受众群体。传播的高速和互动性是网络媒体的特有优势,儿童、中老年、农民工等这些“边缘受众”也都能及时参与到媒介议题的讨论中来。

另外,网络媒体也为私人议题进入公共空间提供了便利的渠道。网络的便捷使越来越多的人习惯用手机、Pad、电脑等“自媒体”发出和获取信息。私人信息通过微博、微信发出,再经过朋友圈的无数点赞、转载,波及范围越来越广,影响力越来越大,最后进入传统媒体视野,引起全民关注探讨,升级为公共事件。

与大众传播媒介不同,“自媒体”具有排它性,隶属私人空间。但它能够与公共空间自由切换,向公共空间扩张,实现对公共空间的“殖民”。电子邮件、博客、论坛、网站、微信、短信等,使私人空间对公共空间的“殖民”成为可能。通过“自媒体”,公共事件可以迅速进入私人空间探讨,私人事件也能轻松升级为公共事件,进入媒介空间开展全民讨论,这就打破了传统的“公”与“私”泾渭分明的状态。

媒介空间私人化

2015年4月2日,《北京青年报》的四页特刊被神秘男子买下用来道歉并寻找失去联系的女朋友。特刊首页是一张情侣合照,第二、三版几乎空白,只有两行字:“我将这页留白,因为我突然不知道该写什么了”,最后一版是一封道歉信。

在网友被“富二代砸六位数只为说声对不起”惊呆,直呼“有钱任性”的背后,更值得深思的是,作为公共空间的媒介空间怎么私人化了?在多媒体时代,不仅网络将私人空间公共化,就连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也受其影响,将公共媒介空间私人化。

近年来,大量个人情感、家庭纠葛、邻里纷争等私人话题开始进驻媒介公共空间。先有报纸上的情感专栏,后有一些频道热播的各类情感节目和调解节目,私人空间中的生活琐事开始被拉进媒介公共领域,并无限放大以吸引观众眼球。

虽然这些节目满足了观众的猎奇心理,获得了高收视率,但这无疑已经背离了大众传媒的公共性准则,原本应该用来探讨公共议题的媒介空间被大量无意义的私人话题挤占,这势必会造成媒介公共资源的浪费。

私人空间媒介化

无独有偶,2015年4月7日,“毕福剑不雅言论视频事件”在网上流传,一段长1分18秒的视频把央视著名主持人毕福剑推到了风口浪尖。而视频的拍摄地点是隶属私人空间的饭席,毕福剑的言论也是他的私人言论,并非他作为公众人物的公开言论。

抛开不雅言论的内容,且看事件本身,私人在私人场所的言行未经本人许可到底能否直接公开报道?新闻职业道德或许能给出答案。2005年“李冰冰、朱孝天酒店亲热事件”遭香港媒体曝光,而内地媒体没有一家购买。

另外,不妨再设想一下,在“毕福剑不雅言论视频事件”的发酵过程中,如果没有网络媒体的参与,传统媒体又会做何处理?可能这段视频根本就不会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可是在互联网时代,舆论对名人的窥视已经无孔不入,名人明星的私下言行被公开曝露到互联网上,网友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传播渠道,不断地关注转载,事件不断升级放大,最后导致严重后果。央视声明严处,毕福剑因此道谦,或许就此结束他的主持生涯。

结语

大众传播媒介作为公共平台,属于公共空间,其探讨问题主要集中于公共议题。私人议题主要通过亲身传播和群体传播在小范围内展开,通常情况下很难受到传统媒体关注。

但随着传播技术的变革,网络传播形态的兴起,在多媒体时代,“公”与“私”的界线开始模糊。媒介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开始互相转换,借助网络平台私人议题开始进入媒介公共空间,媒介空间也变得越来越私人化。

媒介空间的私人化容易造成媒介公共资源的浪费,把原本应该用来探讨公共议题的空间占用。而且也分散了受众的注意力,把受众的注意力从公共议题分散到私人议题上来,降低受众的思考水平。私人空间媒介化则容易造成对私人问题的全民窥视,导致问题被不断升级放大,给当事者带来过度伤害。

所以,对于大众传播媒介而言,应该保证其公共性,不要过多关注私人议题,浪费媒介公共资源。

参考文献

①王萍,《手机媒介传播:弥漫于空间》[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10):164-165

②柳邦坤、陈长松,《论融合媒介使用空间的私人化及影响》[J].《编辑之友》, 2014(12):52-55

③姜卫玲、陈长松,《融合媒介的空间特性及其社会影响》[J].《新闻战线》,2011(11):66-68

④胡咏:《众声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⑤哈贝马斯著,曹卫东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学林出版社,1990:35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文学与新闻系)

责编: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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