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努力的“小三”

2015-09-10 07:22张躲躲
幸福家庭 2015年10期
关键词:常平小三卷毛

张躲躲

常平姑娘最配得上“平淡无奇”四个字。如果不是听说她喜欢闪闪发光的卷毛,我从来没注意过她的样子。后来听说她是卷毛的众多爱慕者之一,本着八卦到底的精神,我格外留意了她几次。那会儿她已经读大三,头发半长不短,没有造型,脸圆圆的,衣服穿得也没什么出挑的颜色,整个人很像写意不写实的中国山水画。这样的女孩,我们暗自揣测,给卷毛做“备胎”都不够。

卷毛何许人也?辈分上讲他是我师兄,但是他威名之大早在我还没有见过他时就已听说过他的传奇。他入校后就是学生会的宣传部红人,没过多久就荣升部长。他身材高挑修长,有宽宽的模特肩膀,头发稍长,卷卷的,上场打篮球的时候偶尔会扎起来,配上些许络腮胡楂儿和略显忧郁的眼神,简直是翻版的小田切让。他出身书香门第,虽然没有走美术特长生的路线,但是一手书法写得潇洒飘逸,泼墨山水画得成熟老练。

如果说这一切只是他的“硬件条件”,那么为他加分的“软件条件”更让人心醉并心碎。他有个初中开始谈的女朋友,两个人在一起六年,常以“老夫老妻”相称呼。只不过,卷毛师兄的女友在远方。高考的时候卷毛和女友都报考了外省的重点大学,女友考上了,卷毛却差太多,差到自费都够不到线。他放弃了复读,决心跟女友来四年异地恋,他坚信以他和女友这“老夫老妻”的情分,四年异地恋根本不会冲散他们牵着的手。

卷毛对于常平来说,真的是平淡无奇的日子里闪闪发光的神经病──即便是神经病,他也不会神经到放弃“老伴儿”去跟常平好。这是大家公认的事。

但这并不妨碍常平对卷毛表白。

听说平淡无奇的常平向闪闪发光的卷毛表白了,我们很多人都很惊讶,并追问结果如何。结果当然没有意外,卷毛委婉地拒绝了她的好意,答应跟她做好朋友。这种拒绝太没有创意,我们几乎连继续听故事的好奇心都没有了,但是有意思的是,常平把“做好朋友”这句话当了真,真就跟卷毛成了好朋友。那会儿常平没买电脑,想写个东西或者上网,直接就跑去卷毛的寝室用他的电脑。她不讨人嫌,去的时候总是带着零食、水果,跟寝室的另外几个哥们儿称兄道弟。原本毫不起眼的一个姑娘,忽然之间就成了卷毛寝室最受欢迎的人。

卷毛的寝室是那一层楼里最大的一间,外面有个很大的阳台,常平在阳台上养了不少花花草草,经常过去浇水除虫,甚至帮他们打扫卫生。原本又脏又乱又臭的男生寝室在她的照料下变得整洁又清新,风信子开花的时候,甚至香气四溢──当然,混着香烟、酒精和臭袜子味道有些奇怪,但是跟其他男生寝室比较起来简直是天堂。

后来临近放寒假的时候,卷毛的女友先一步回来了,到学校见卷毛。熟络的朋友都一起去吃饭喝酒,常平竟然也去了。是啊,她的名号是卷毛的“好朋友”,既然好朋友的女友来了,大家一起吃饭K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大家兴致正好的时候,卷毛的女友对他说:“我在办出国,当一年交换生,有可能的话在美国读研究生。你会跟我一起去的吧?”

卷毛表现得很冷静,他寝室的几个哥们儿也很冷静,看样子早就知道这回事。可见她这番话完全不是说给他们听的。那么,自然就是说给“小三”听的。

纵使强大如常平,突然听到这个消息,也愣住了。很讽刺啊,虽然是“好朋友”,卷毛竟然没有跟她提过半句,可见哥们儿的待遇还是有差别的。她愣了半天,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卷毛。卷毛一边给女友削苹果一边说:“我爸给咱们出钱,可能不太够,我爷爷给一些。”

事情说白了就这么简单,卷毛和女友早就是一家人,卷毛的家人全力支持兒子和儿媳比翼齐飞。常平辛辛苦苦了这么久,终究是白忙活一场。卷毛甚至都没有给她打个招呼,没有一句解释。她连个最基本的“备胎”待遇都没有。

后来卷毛先走了,送女友回酒店。常平说还想喝酒,问我们谁可以舍命陪君子。大家担心她出事,多少也有同情的成分,好几个人都说去。我们就找了家烧烤店决定喝通宵。

那晚常平喝了很多啤酒,也吐露了很多心事。如果说之前我们都把她当成一个“努力的小三”看待的话,听了她的话之后反而有点同情她。

她说,她很爱卷毛,很爱很爱,从新生入校第一天见到他开始,那种爱慕就无可抑制。他有女友也无所谓,她只是想单纯地对他好,他回报与否,她完全不在乎。

她真的是喝多了,也不考虑旁边还有男生在场,拉着我们两个女生说:“你们有没有发现,卷毛的睫毛特别好看,长长的,翘着,特别可爱。有一次在阶梯教室上选修课,他坐我旁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就那么看着他,真希望时间就这么停下来。”

后来卷毛和女友一起出国了,女友所在的学校是著名的留学大军聚集地,她是作为交换生去的美国。卷毛就没那么顺利了,在学校办了各种手续又申请外国学校,具体的细节我不是太清楚,反正是砸了很多钱进去,连个奖学金都没有,去了所“野鸡大学”学设计,其实就是专门给女友“陪读”去了。

常平先我们毕业,没有考研究生,到一个县级市的重点中学当了一名中学教师。

一晃好几年过去了,我在一个社交网站上意外碰到了卷毛当年的一个室友。那会儿他年纪最大,是寝室的老大,又是我们的师兄,我一直都叫他大哥。我们叙旧,自然而然就聊到了卷毛和常平。大哥的一句话把我吓了一跳。

“你还不知道吧,卷毛和常平结婚了。”

大哥说,卷毛和女友在国外混了几年,女友学业有成,他真的一直是“混”。他英语不是很好,学设计也是半路出家,他根本就没心思学。最后只混了个“野鸡大学”文凭,找工作也是难事。后来女友在国外遇到了“灵魂伴侣”,跟他分手了。卷毛带着一肚子的伤心失望回到老家,家里帮他联系了一所中学当老师,没想到竟然和常平做了同事。直到那时大家才发现,常平当年找工作,故意选了卷毛老家的那所中学,为的就是离他近一些,哪怕不能和他在一起,在他故乡的城市落脚也是好的。

我想到了常平举着酒瓶子说过的那句话:“但凡我有的,只要他向我张嘴伸手,我都可以给他。我只想对他好,别无他求。”我们都以为她醉了,但她一直很清醒。 (选自《当我们变理智,如何谈爱情》,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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