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工作建议及措施探讨

2015-10-21 17:15陆运芬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28期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城市化进程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于是人们对居住条件及环境的要求也就提高了,在此大背景下的城市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因此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城市区域不断扩大的同时,对于处于城市中心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就显得尤其突出。一方面是棚户区房屋成房时间长、有的已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基础配套设施差、环境卫生脏、乱、差等因素已不适宜长期居住;另一方面是为了提升城市形象与城市发展活力,必须对旧城区内的棚户区进行改造。同时棚户区的改造也有利于节省土地,统筹城乡土地。因此对棚户区进行改造具有重大意义。现结合工作实践,分析了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和措施,以期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棚户区改造;建议及措施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地产事业迅速发展,人民群众通过购买商品房等不断改善居住环境,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但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和特殊困难群众居住在条件较差的棚户区,这些棚户区的建设年限久、环境卫生差、基础设施不齐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工矿、林区和垦区等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居住环境差的问题,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了对各类棚户区改造的工作力度,加快了改造步伐,由此可见,

城市棚户区改造是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1 贵州省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及总体要求

2014年4月1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即 黔府办发〔2014〕16号,意见明确了具体目标及要求:围绕城市化进程及镇化发展的需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完善配套、同步建设的原则,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和零星棚户区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重点推进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和独立工矿棚户区改造。

在实施及规划方面: 首先是要做好重点工作,包括全面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序开展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着力实施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加大国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加快规划编制。其二是做好政策支持工作,包括确保土地供应、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落实税费减免支持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其三是保障措施,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舆论正确引导。

2 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意义

2.1有效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城市棚户区常被称作“城市中的农村”,房屋成房时间长、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口密集、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配套设施差、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居住在棚户区的居民大多属于低收入困难群体,没有条件改造房屋,有的家庭甚至几代同室,因此,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强烈。

2.2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

棚户区已成为城市中“二元结构”的一大表现,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随着城市的发展,其形象和品质有更高的要求,通过棚户区改造,环境面貌得以改善,破解了城市二元结构,不仅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程,而且改造后的环境宜居,聚集人气,提升品位,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的形象和品位。

3城市棚户区改造面临的问题

3.1改造成本高,资金筹措难

经过前几年的改造,客观上,商业价值高、容易改造的棚户区大多已基本改造完毕,剩下的是改造难度大的“硬骨头”,其原因是目前的不少棚户区位置偏远、市场运作空间小,商业开发价值不大和不具备开发价值,只有地方政府出资组织拆迁安置,有的还需要异地搬迁,资金难以自行平衡,大多改造成本高,加上建材、人工费用上涨较快,改造成本持续上升,不少地方棚户区改造的建设资金筹措压力较大,尤其配套设施建设资金难以落实。

3.2拆迁导向偏移,进度缓慢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居民得实惠的民生工程,能有效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理应得到大力支持,但实际情况是有的拆迁户“不买账”,拆迁越来越难,矛盾更加突出,究其原因,既有主观执行政策上乱开口子的因素,也有客观上漫天要价的“钉子户”。有的拆迁单位为了抢时间、赶进度,没有严格执行政府有关拆迁政策,对拒绝签约的被拆迁户,往往作了一定的让步,使这部分人得到了实际的好处,但是这样直接侵害部分老百姓利益,导致部分先签约、先拆迁的被拆迁户还吃亏,倒是越坚持、越敢要,得到的也越多,普遍持观望态度;有的被拆迁户所要求的补偿费远远超过评估的价值,漫天要价,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息事宁人,往往对这类人群区别对待,给予额外的好处,这样反而造成所谓的“钉子户”越来越多,给后面的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4棚户区改造的几点建议及措施

4.1国家及地方要进一步明确各类棚户区改造的范围

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改造标准,对标准予以指标性细化,可将危房等级、抗震强度、建设年代、人均住房面积、配套设施、容积率等指标纳入棚户区改造判断标准,出台具体的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包括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时对尚未实施改造的棚户区进行摸底调查,按照居住条件和改造难度,按照一定的原则制定棚户区改造的规划和分年度计划,集中进行改造,以便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开展,也有利于更有效地发挥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让棚户区改造政策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人群。

4.2增加财政补助,多渠道筹措资金

财政补助资金是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关键。近年来,中央和各级政府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补助和投入力度,不断增加财政补助,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但是,光靠财政资金还远远不够,各级政府还应多渠道筹措,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金需要,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吸引更多民間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领域,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创造有利环境,使企业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政策,加大企业改造资金投入等。

4.3正面舆论导向,坚决维护政府各项拆迁政策的严肃性

拆迁单位要依法依规拆迁,在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上要一视同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突破拆迁安置标准、乱开口子,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徇私情,以保障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同时对拆迁中无政策依据提出要求、漫天要价,多次做工作无果的拆迁户,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加大依法强制拆迁的力度,建议选择典型,依法实施强制拆迁,以打开拆迁工作的被动局面。

4.4优先做好拆迁安置规划,真正落实安居工程

由于城市拆迁量大面宽,涉及的家庭和人员较多,安置房建设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大量人员的临时过渡会给被拆迁户的生活、工作带来不便,安置房的建设应先行规划、合理规划安置点,同时加强用地管理,统一组织协调,合理解决异地安置的困难,加快安置房建设力度。同时在拆迁工作启动前应最大限度的预备安置房源,可以采取市场化操作、先建后拆的方式,优先建设一批安置房源,使大批居民拆迁安置工作能一步到位。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1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04-13.

作者简介:陆运芬(1975—),女,高级工程师。先后毕业于贵州省冶金学校和重庆大学,现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棚改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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