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征信体系建设的研究

2015-10-28 16:44刘蔚
商场现代化 2015年21期
关键词:逆向选择P2P网贷道德风险

刘蔚

摘 要:2011年以来,P2P网络借贷企业一直处于高增长的态势,由于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每天都有众多的网贷企业诞生,这些企业当中不乏有一些是基于非法目的成立的,由于网贷平台直接面对的是资金的供给双方,很容易发生信用危机:一些企业本身存在的使命就是为了获取投资人的款项,集中大量投资人的资金后跑路,极大地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一些企业本身存在的目的是合法的,但是由于没有做好事前审贷、事中监贷、事后催贷这三个环节的工作,且该行业存在较大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从而导致借款人难以还贷,贷款回收不利,网贷平台最终无法偿还投资人的款项,发生声誉危机,最终摆脱不了倒闭破产的厄运。因此,网贷平台迫切需要加强征信体系的建设。本文首先介绍了网贷平台的发展现状,阐述本文研究内容的大背景,其次论述网贷行业存在的问题,探究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论述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接着根据前文叙述的问题和原因来提出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路径,最后,总结本文的研究结论以及对网络借贷行业发展展望。

关键词:P2P网贷;征信体系;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一、网贷行业的发展现状

1.P2P网贷的发展历程

与传统的民间借贷不同,P2P网络借贷是通过互联网匹配借款人和投资者而不是通过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或者是民间贷款人进行借贷,是一种金融脱媒的产物。它与众筹、第三方支付并称为互联网模式的三大创新。P2P网络借贷的建立,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助力,这些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很难在银行获得贷款,而向其地域范围内的民间借款者借款,借款成本高,借款数额少。网贷平台突破了地域的限制,集中投资者的闲散资金,借贷成本相较于民间高利贷较低,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这种借贷理念早在1976年就产生了,但是当时由于还没有互联网技术,无论是从借贷双方的数量、借贷规模来看都十分局限,没有突破地域的限制。直到2005年,诞生了世界第一家网贷平台Zopa,是由四位英国青年联合创办。随后,美国第一家网贷平台Prosper成立,但是2007年成立的Lending Club后来者居上,一跃成为美国最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而中国第一家网贷平台拍拍贷于2007年成立,随后宜信、红岭创投、人人贷等众多平台开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2.P2P网贷发展模式

比较典型的模式有三种:传统模式、债权转让、担保模式。无论是哪种模式都需要投资者和借款者先在网贷平台上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后,进行身份认证,然后进行银行卡绑定。对于投资者审核较为简单,而对于借款人的审核较为严格,除了进行身份验证之外,还必须进行信用认证,有没有存在信用违约记录直接影响到P2P网贷集中投放的贷款能否收回,其盈利能否实现,企业信誉能否得到保证。传统模式是P2P网贷企业搭建网贷平台,基于投资者和借款人提交到平台上的数据,进行线上匹配,网贷平台不承担贷款人资金不予偿还的责任,只是作为交易媒介。该模式的优点是网贷平台不需要兜底,减轻了平台的压力。但是缺点是很难获得投资者的信任,获得资金支持;第二种模式是P2P网贷企业搭建一个网贷平台,然后在线下购买投资人的债权,这些投资人一般是个体工商户或者小微企业,再将债券标的提交到网贷平台,供投资人选择,从而实现债券的转让,赚取借贷利差。这种模式将线下线上结合起来,有利于成交量的提升。第三种担保模式是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为交易双方的交易提供担保,其优点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但是可能会影响到网贷企业的运营独立。

3.网贷行业的发展现状

(1)平台数量和结构分布

从网贷之家提供的2014年年报显示,从2011年网贷平台仅有10家发展到2014年的1575家,行业呈现爆发式的增长,2013年较2012年增长了近4倍,处于行业发展的井喷期。2014年较2013年平台的数量增加了近800家,可见网贷行业发展势头凶猛。网贷平台主要是担保模式的企业和债权模式的企业发展较为迅速,传统模式由于缺少资金担保或者是债权抵押质押物而难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而很少能获得投资者的青睐。

(2)地域分布

网贷平台数量最多的首当其冲当属广东省,广东省计算机技术行业十分发达,而且地理位置优越,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都位居全国前列,为网贷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技术和经济环境。浙江、北京、山东、上海紧随其后,这些地区都位于东部沿海地区,相较于中西部而言,金融业发展水平更高。随着网贷企业数量的逐渐增多,越来越为人们所熟知,西部地区的网贷平台也开始建立起来,形成了“中部塌陷”的格局。

(3)网贷交易量

2011年至2014年网贷成交量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4年全年成交量是2013年的约2.5倍,再创历年新高。网贷贷款余额也快速增长,网贷贷款余额是用来衡量网贷行业尚需要偿还的贷款,是衡量安全性的重要指标。虽然与银行贷款规模比,网贷行业的规模还相对较小,但是就其发展趋势而言,未来必将蚕食银行的贷款业务。

二、网贷行业在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P2P网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网贷行业增长势头迅猛,但是在这么快的增长速度下,不可避免的也会存在较大的问题。就网袋之家2014年的年报数据显示,由于网贷行业监管制度尚未健全,存在一定的监管缺失,该行业仅2014年的问题平台达到2013年的近3.6倍,仅12月末问题平台就达到了92家,超过了2013年问题平台的总数。且湖南、海南、山东等地的问题平台数量最多,虽然上线平台的数量不及广东、北京、上海,但是其问题平台数量远远超过了这三大地区。而且问题产生多集中于诈骗跑路和提现困难两类,这两类问题所占比率相近,都超过了40%,说明网贷行业在数量上获得发展的同时,在质量上没有同步跟进。这是网贷平台存在的最大问题。第二大问题是网贷行业地域发展及其不平衡,如上文描述,东部地区数量最多,西部地区也在迅速崛起,而中部地区仅有寥寥几家,而且发展质量并不高。造就了中部塌陷的局面。

2.问题产生的原因

网贷行业发展的不平衡,诈骗跑路、破产倒闭事件屡见不鲜,对投资人来说,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不仅利息得不到保证,连本金都很难收回,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对网贷平台来说,受到行业内多次违约等不良事件的影响,促使投资者失去对网贷平台的信心,为了获得投资者的资金支持,不得不花更多的成本进行投资宣传,以各种营销手段来吸引投资者。而这些不良事件的产生归根结底在于以下几个原因:

(1)监管措施尚未出台,存在监管空缺

对于P2P借贷行业存在的乱象横生的现象,根本原因在于监管不力,监管制度尚未健全。由于P2P网络借贷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时间较短,但是由于其发展的速度迅猛,致使监管当局应接不暇,而且由于采用的是线上的运行模式,这就给监管当局的监管增加了难度。目前,银监会的监管制度仅仅针对担保有一定的管制,防止两个企业之间互相担保,一旦资金链断裂,有可能发生双双破产倒闭的危险,而对于其他的限制措施尚待健全。一个行业若是缺乏统一的制度进行约束,行业的发展必定是病态的。而且行业制度的缺失,也会导致该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问题企业数量进入过多,更难管制。

(2)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存在

P2P网贷企业由于都不是上市公司,没有被要求公开相关的数据,这就导致网贷平台的运作过程是一个黑匣子,很难进行评定,一些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会公开一些标的信息,但是由于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很难保证数据的真实和有效。一些评级企业例如大公信用评级公司、网贷之家等,其对该行业进行的信用评级均是基于比较少的可获得信息,而且,经常在不断地进行调整,更甚至不同评级机构评价结果是不一致的,例如陆金所在网贷之家排名第一,但是在大公信用评级中被拉入了黑名单,这就会使得这些评级机构的评级作用大打折扣,使投资者产生迷惑。P2P网贷企业数据不公开,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信用评级。

(3)网贷企业审贷不严

除去平台自身基于不法目的成立产生的诈骗事件之外,许多企业破产倒闭主要是因为借款人还款不力,没有收回到期的款项。这归因于在批贷之前对借款人的审核不严,没有对借款人的信息特别是信用信息以及偿还能力、借款用途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在事中没有对借款人的资金运用情况做好有效的监管,这就导致大额不良贷款的产生,最终拖累整个借贷企业的运营。

三、P2P网贷征信体系建设

基于上文所述网贷企业存在大量问题企业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加强对该行业的征信。近年来国家不断强调要构建社会诚信建设体系,加强对各行各业甚至是个人的征信。对于网贷企业来说,加强对借款人的征信尤为重要,这直接会影响到该企业的存亡。例如红岭创投发生过两次巨额的坏账,最后都是由该企业兜底用自有资本金偿还投资者的款项,但是若是继续此类事件的产生,必然摆脱不了企业倒闭的命运。所以对借款人进行征信尤为重要。

1.收集借款人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

首先要加强对借款人信息的收集,在进行借款人注册时要求其填写详细的身份认证和信用认证的同时,还要对借款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核实其正确性,对于有多次信用违约的企业或者个人不予以考虑信用借款,在对于向其提供抵押借款时,也要至少保证抵押物的价值正好等于向其提供的信用额度。

2.采用模型进行评分

根据所获得的信息,划分不同的维度,采用信用评分模型对不同维度进行定分,对所得的分数进行加总,将总分划分为信用优秀、良好、一般,轻微失信,严重失信五个等级,对于失信的借款人进行披露,或不考虑为其建立借款标的,或让投资人在获知借款人信用等级的情况下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投资,借贷企业需对这类借款人做出详细描述,并告知投资人不保证投资的本金和利息。

3.鼓励信用优秀的借款人

给信用评定为优秀的借款人提供一些优惠措施,或降低其借款利率,减少其融资成本;或对其借款标的进行宣传,鼓励投资者去购买这些标的,并提供一定的担保,减少其满标用时,使得借款人尽快获得资金进行运用。

四、结论

网贷企业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给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它能使得企业好的项目尽快的获得融资,对于个人创业也是一种鼓励,一些好的创业思想很有可能会变成事实,而不会由于缺少资金而抑制了一类创新产品的产生。虽然该行业的发展存在太多的问题,但是通过加强对借贷的征信,提高行业运作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的信心,这个行业也会越走越远,越来越强大,甚至会分食传统银行业的蛋糕,虽然短期内银行的绝对地位不可动摇。但是,随着监管措施的完善,行业发展的成熟,其较低的融资成本、较为便利的借贷手续和相对较高的投资回报率,终将会受到投资者和借款人的青睐,获得长久发展的助力。

参考文献:

[1]陈冬宇.基于社会认知理论的P2P网络放贷交易信用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14(3):40-48.

[2]乔莉.基于信用可获得性视角探索P2P网贷平台可持续性发展路径[J].征信,2014(7):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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