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县域文化产业 形成多点支撑格局

2015-11-21 07:51黄昱然
湖湘论坛 2015年1期
关键词:县域文化产业湖南

黄昱然

(北京大学,北京 100080)

县域文化产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大力发展县域文化产业,对于提升县域经济实力、实施文化强省战略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湖南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形成了颇具影响力的“湖南文化现象”,但湖南文化产业主要集中在长株潭地区和张家界市,县域文化产业基础薄弱、动力不强的问题没有根本性改变,文化产业主题同构、特色相仿的现象没有根本性改变,在全省范围内没有形成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

一、发展湖南县域文化产业的“大盘”支撑价值与时代机遇

县域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于支撑湖南文化产业“大盘”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确保湖南文化产业“持续领跑全国”,离不开县域文化产业的“多点”支撑。从湖南的实际及宏观形势来看,县域文化产业有良好的发展基础,也面临着少有的时代机遇,只要科学谋划、积极推动,可以成为湖南文化产业新的增长极和支撑点。

1.湖南文化产业需要县域文化产业支撑

从地域构成看,区域文化产业可简略分为城市文化产业和县域文化产业,县域文化产业是区域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城市和县域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才能推动区域文化产业的整体繁荣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从湖南的实际来看,如果将全省的文化产业比作一座“高楼”,那么县域文化产业则是这座“高楼”的一根根“立柱”,没有县域文化产业的支撑显然难成大势。第一,县域面积占全省的96.9%,人口占全省的88.4%,县域文化产业永远是省域文化产业的绝对主体,离开县域文化产业的支撑,仅仅依靠城市文化产业单打独斗,省域文化产业持续繁荣、持续发展将是一句空话。第二,根据国际经验,湖南文化产业的潜在希望也在县域。按国际经验测算,根据中国现有的经济发展状况,每年文化消费为4 万亿元左右,但目前实际消费只有1 万亿元上下,原因在于广大的县域文化产业市场未建立健全,县域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未能得到充分释放。

2.县域文化产业能形成新的增长极和支撑点

从“文化”的层面来看,湖南不同区域有不同特色的文化禀赋,湘中的红色文化,湘北的临湖文化,大湘西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湘南的佛教文化,都具有较大的产业开发潜力。从文化旅游资源层面来看,湖南县域内的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神农谷、阳明山等36 个国家森林公园都在县域内,36个国家级森林公园都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看,目前湖南有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1 大类320 多项,它们扎根于广阔的县域内,例如长沙县的湘绣,湘西的苗绣和土家族婚嫁歌等,永州江华的瑶族长鼓舞等。这些扎根于县域,与当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蕴涵了当地居民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的各种文化资源,别具特色,是湖南县域文化产业的根基,也是县域文化产业差异化发展的核心。在保护好的前提下,深度挖掘、开发利用这些文化资源,如果每个县平均开发一两个项目、每个县文化产业增加值增加5 个百分点,按2012年的数据估算,湖南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就可增加18.81 亿元,达到1194.6 亿元,占GDP 的比重接近6%。这样湖南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国的排位就要推进一到两位,如此可以断定,县域文化产业的发展完全可以成为湖南文化产业新的增长极和支撑点。

3.县域文化产业发展面临良好的时代机遇

从宏观层面来看,湖南的县域文化产业发展面临三重机遇:一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国际经验表明,当区域人均GDP 超过5000 美元后,域内居民将进入精神文化消费旺盛期。2013年,湖南人均GDP 达到了36763 元,折合为5936美元,城乡居民已经进入了文化消费的旺盛时期,这将直接拉升文化产业发展。二是新型城镇化推进带来的机遇。中小城镇是我国厚重、多样化文化的生命脉络,而文化则是中小城镇最重要的资产,也是城市呈现多样化的核心要素。数十年的城镇化实践证明,中小城镇只有走出文化迷失的传统城镇化误区,因地制宜地传承和发展本地区文化,才能增强城市特色和吸引力。可以肯定,随着新型城镇化的稳步推进,县域文化产业将逐步由“冷”趋“暖”。三是文化强省战略深入实施带来的机遇。《湖南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湖南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战略的实施与推进,将使更多的文化活力被激活,更多的文化产品被开发,县域文化产业发展不均衡、处于倒金字塔的底部的状况将会持续改观。

二、湖南省县域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随着近年湖南文化产业“大盘”地位的不断提升,主体的不断壮大,品牌的不断增多,湖南的县域文化产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基础薄弱、总量不大,自发自为、动力不强,主题同构、特色相仿等问题。

1.县域文化产业以文化旅游和乡村旅游为主要特色

在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浪潮中,各县域纷纷挖掘本县文化资源特色,或是历史文化名人故里、或是传统古村落、或是少数民族风情风俗,结合旅游资源,培育特色文化旅游产业(表1)。总体上看,基本上抓住了特色。另一个特色是乡村旅游。湖南县域交通便捷的乡镇,挖掘饮食文化,利用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结合种植业、养殖业,发展包括采摘、观光、垂钓、游赏等在内的内容丰富的乡村旅游。

表1 主要县域特色文化产业

2.县域文化产业在全省所占份额较小

从文化产业总产值看,2012年,全省县域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个数为15615 个,实现文化产业产值781.78 亿元,平均每个县域实现文化产业产值8.99 亿元。与设区的13 个地级市比较,13 个地级市共实现文化产业产值2010.3 亿元,是全省县域的2.57 倍。每个地级市文化产业产值平均值是每个县域平均值的17 倍(表2)。湖南县域文化产业在全省文化产业总值中所占的份额明显偏少,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阵地是各地级市,特别是长株潭地区的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

表2 湖南县域文化产业总产值比较(2012年)

从文化产业增加值来看,2012年,全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175.79 亿元,占GDP 比重为5.3%;县域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的32%,平均每个县域实现4.32 亿元(表3)。深层次分析各县域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我们发现,能够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仅7 个县。与地级市比较,每个地级市平均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61.50 亿元,是县域平均水平的14.24 倍。这说明县域文化产业增加值所占份额较少,单个县域文化产业增加值更少,对县域经济贡献甚小(表4)。

从空间结构来看,县域文化产业处在全省文化产业倒金字塔底部,文化产业主要集中在地级市。从统计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地级市文化产业集中了72%的产值,而县域文化产业只占了38%。以地级市、县级市、建制县为空间单元对文化产业增加值进行排序,湖南文化产业增加值排前10 位的都是地级市,因而在全省形成了倒金字塔结构,造成了发展不均衡的局面。

表3 湖南县域文化产业增加值比较(2012年)

从各地级市管辖的全部范围来看,文化产业发展主要集中在地级市,所管辖的县域文化产业发展占的比重较小。以长沙市为例,2012年长沙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556.50 亿元,管辖的3 个县域(两县一市)文化产业增加值216 亿元,只占38.81%,而长沙市一个市就占了61.19%。

表4 湖南县域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2012年)

县域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偏少,2012年,全省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总数为117 万人,县域共68.7万人。总的来说,湖南县域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较少,文化产业社会效益不强(表5)。绝大部分县域每万人从事文化产业人数小于全省平均水平和地级市平均水平。除少数县如凤凰县、长沙县、宁乡县、浏阳市、株洲县、攸县、茶陵县、炎陵县、醴陵市、湘潭县等县在100 人以上外,其它县均在100 人以下。

表5 湖南县域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比较(2012年)

3.县域文化产业处在自发发展阶段

从发展阶段来看,湖南的县域文化产业发展基本上处在摸索起步的自发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行业门类涉及多,但产业整体规模小。从行业门类来看,县域文化产业涉及到了网络文化服务业、文化休闲娱乐业、文化演艺业、影视服务业、文化旅游业、文化用品销售和其他文化服务等多个行业门类,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但是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相当小,对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很小。二是缺乏战略规划,随意性发展。县域政府部门发展文化产业的积极性高,但不知道从何着手。绝大部分县域没有编制长远的、科学的、战略性的发展规划,一般由民营或个体投资,零散开发,起点低,规模小,层次低。三是文化资源挖掘得不够。文化与旅游发展两张皮,融合不够,难以抢占文化旅游发展的先机。有的县域想挖掘历史文化名人,但缺乏挖掘历史文化名人文化元素的人才,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县域有红色文化资源,但缺乏系统策划,还没来得及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载体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甚至就慢慢消失了。

4.县域文化产业发展基础薄弱

一是文化事业支撑缺乏。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不可分割,文化事业的发展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有一定的支撑作用。近些年县乡两级财政用于扶持基层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较少,乡镇财政基本上都是“吃饭”财政,只能维持正常运转,文化经费基本难以预算,其他社会资金也非常有限。县乡文化单位基本处于“守摊子”状况,产业和发展更是纸上谈兵。二是文化产业人才支撑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偏少,而且中高级人才较少,特别是传统艺术人才断层。八成以上的县域缺乏文化创意、文化经营等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既懂艺术、又会管理、善于经营的复合型文化人才和文化产业领军人才,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产业开发难度大。有些县的古村古镇、历史文化名人资源开发不够,甚至谈不上开发,“养在深闺人未识”。

5.县域文化产业发展动力不足

县域文化产业发展动力不足,表现为两个较弱。一是消费带动较弱,即县域文化市场消费带动力不强。2012年,全省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低于这个数值(含37%)的仅7 个县,占县域的8.05%。全省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4%,低于这个数值(含44%)的县共31 个,占35.63%。恩格尔系数越低,用于食品支出的比重越小,说明文化消费潜力越大。全省县域恩格尔系数普遍偏高,说明文化消费潜力不大。再看近5年人均文化娱乐支出,湖南农村居民远低于城镇居民(图1),说明县域自身文化消费带动文化产业发展不够。2012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仅150 元,是城镇居民 的15.79%。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分别是城镇居民的13.93%、14.58%、13.90%、14.02%,整体上看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差距在缩小,总的趋势是有利于县域文化产业发展。二是投资带动较弱。表现为有关部门对文化产业的发展不重视,认为县域经济发展只有走工业化道路。近年来,虽然在省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带动下,有效调动了县域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县域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也越来越重视文化产业发展,积极筹备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文化产业项目开发,但是经济发展主管部门仍然把“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作为第一要务,全社会发展文化产业的氛围不浓。同时,县域财政投资带动文化产业发展有限,社会投资积极性不强。

图1 湖南省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2008-2012年)

三、加快县域文化产业发展形成多点支撑格局的对策建议

1.构建扩大县域文化消费内需长效机制

所谓文化消费,就是居民投入在文化娱乐和提高文化修养方面的开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建设有一个重要指标,就是要求居民文化教育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一定的数值,很多省份把这一目标设定在16%以上。目前,这也是县域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内需,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基础性目标。并且,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以文化消费需求为基础。因此,促进湖南县域文化产业多点发展,应构建扩大文化消费内需长效机制。如何扩大县城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内需,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提高消费者的文化水平、文化兴趣、文化追求。具体来讲:一是加强价值引导。在提高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强化人们对文化的价值追求,从而拓展人们文化需求的自觉性,产生文化消费的内生动力。二是增加平台供给。通过发展文化事业,健全与完善县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畅通文化消费渠道,以较好的文化消费平台助长文化消费的良好习性。

2.因地制宜促进县域文化产业多元化发展

发展县域文化产业在某些地区形成了一个误区,认为发展文化产业就是要发展文化旅游。其实不然,文化产业是一个门类多样的产业,除文化旅游之外,如民间工艺、武术、杂技、曲艺等传统文化门类,以及动漫、影视、数字信息等现代创意门类都可以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并且,县域文化产业主题同构会造成内耗严重、市场竞争力下降等诸多问题。实践也已证明,有些县盲目开发的一些文化旅游项目,门庭冷落、游客稀少、多年亏损,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县域文化产业发展需因地制宜和量体裁衣。一是必须依托自身的资源优势,瞄准县域内独具特色的“文化富矿”和“核心资源”,在特色上做文章,在优势上下功夫。依托历史遗迹、建筑、民族艺术和民俗、宗教,以及独特山水资源等,发展文化旅游,如凤凰等文化旅游模式;依托独特传统工艺可以发展文化工艺产业,如浏阳菊花石、龙山紫砂陶器、泸溪苗绣、江永瑶族医药等文化工艺产业模式;依托传统曲艺和民歌资源发展演艺产业,如韶山韶乐、桑植民歌、龙山土家族毛古斯舞、通道侗族民歌、澧县荆河戏、汨罗地花鼓等演艺娱乐产业。二是必须依托自身经济实力和环境条件,做到量体裁衣,不盲目跟风、好大喜功。文化产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且投资回报期较长。除长株潭地区,其他区域县级财政都不宽裕。在有限的财力下,县域文化产业开发一定重视考虑投入产出效率。

3.梯度推进构筑多点支撑格局

产业发展一般都有梯度推进、由点到面的空间拓展规律,县域文化产业多点发展也需重视产业梯度推进规律。一是主动承接来自大中城市的文化产业拓展与转移。大中城市的文化消费和文化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向外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一方面,中心城市人群的文化消费空间向周边地区推移,如文化娱乐活动向周边乡村延伸,以及文化旅游活动向周边景区延伸,如当下农家乐的兴起就是其中的表现;另一方面,中心城市一些文化产业项目也会向周边地区转移。县域文化产业发展一定要把握好这样的机遇和规律,做好文化产业转移的承接。二是文化产业从县城向乡镇集市的推进。在打造县城文化产业龙头企业,进而充分发挥其产业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然后在此基础上实施梯度推进策略,深度挖掘县域内其他乡镇的文化产业资源,带动其他乡镇跟进发展,逐渐形成县域文化产业众星捧月、多元共生的良好发展局面。

4.两级协调联动小组助力产业发展

充分重视县域文化产业发展,把县域文化产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离散的办事程序和办事部门,会使得县域文化资源开发公司陷入规划难、办证难的瓶颈。这种高成本、长周期的开办成本将进一步减少县域文化资源开发企业的经营积极性。因此,需组建文化产业发展协调联动小组,为县域文化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为县域文化资源开发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一是要组建省一级的县域文化产业发展协调工作组,设置具备相关专业技能的专职人员专门处理长株潭地区、大湘西地区、环洞庭湖区域、湘南地区内部各县域文化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扶助文化资源开发龙头企业在同一资源禀赋的区域内连锁经营,扶助同一资源禀赋内不同县域的差异化品牌经营和经验交流。二是要组建县一级的文化产业发展联动领导小组,设置专职人员联系发展改革、财政、社保、税务、工商等与发展县域文化产业密切相关的部门,为县域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及时服务。

5.整合专项资金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县域文化产业战略县多数是在欠发达地区,而文化产业投入大见效慢,因此需整合各专项资金,最大化发挥县域产业扶助资金的整体效应。一是县域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欠发达地区的县域财政资金有限,县域文化产业的财政补贴难以满足庞大的产业资金需求。因此,在招商引资引进大型文化资源开发企业的同时,亦可激活本土民间资本投入到县域文化资源的开发中,如可以采取股份制方式,鼓励非物质文化资源所属的县域居民以技术入股,鼓励文化旅游资源附近的居民以及其他区域具备资金实力的个人投资入股。与此同时,建议设立县域文化产业奖励基金,奖励发展快、发展质量高的县域文化产业企业。二是出台县域文化产业发展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创新引进高级文化专业人才的特殊政策,落实“一事一议”制度,从户籍、住房、职称、家属随迁等方面给予倾斜。同时,县财政设立相应的奖励基金中开设针对高级文化专业人才的奖励基金项目,以提高其在项目尚未能获利前的薪酬待遇。并以此激发本土继承文化工作者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三是千方百计完善文化资源开发相关基础设施。积极整合各专项建设资金,以资金整合效应促进文化资源开发道路交通设施、电力水利设施、宽带光缆设施等基础设施完善。

6.用现代经营模式加快市场主体发展

一是制定出台县域税收减免等产业扶持政策,扶持发展县域文化开发市场主体,培育县域文化产业龙头企业,特别是鼓励同一文化资源禀赋区域内的龙头企业连锁经营。二是积极建构县域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县域文化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免费的县域文化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由政府补贴参与的其他各种文化展示平台,以及与主流媒体——湖南卫视等媒体展开多项合作,加快我省县域文化资源和县域文化产业市场主体“走出去”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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