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期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
——以上海市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为例

2015-12-06 11:16王旭艳
黑龙江史志 2015年7期
关键词:责任书闵行区文物保护

王旭艳

(上海闵行区博物馆 上海 201199)

浅谈新时期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
——以上海市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为例

王旭艳

(上海闵行区博物馆 上海 201199)

不可移动文物是优秀历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传承好这一优秀的历史文化资源,对于激发民族自豪感、民众自信心,助力当今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文章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机制体制建设、激励性工作机制的形成、文物保护从业人员的培训、多种宣传举措、出版相应故事性图书等五方面介绍了闵行区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中做的工作,阐明随着全社会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视、全民保护意识的提高,不可移动文物这一特殊形式的历史文化资源在新的历史时期会得到更好地保护。

新时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不可移动文物是人类过去生活的象征,是人类活动的物质表现,是沟通人类与历史的桥梁。上海市闵行区境现有147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4处,闵行区文物保护单位34处。这些不可移动文物承载着千百年来这块土地的历史记忆,是一代又一代乡人的精神家园,它不仅是记忆城市足迹的珍贵遗存,是城市文脉不可或缺的重要历史资源,是值得我们倍加珍惜和开发利用的,更是我们在城市化进程中寻求心灵栖息和诗意存在的文化乡愁。为了确保区域优秀历史文化资源得到很好地保护与传承,并以此激发区域居民自豪感和自信息,助力今天的城市发展,闵行区近年来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尝试,收效明显。

一、加强机制体制建设,确保文物管理工作高效有序

1.签署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明确文物安全责任

闵行区的147处不可移动文物分散在本区9个镇、街道的各个行政村、居委及相关单位,为加强区域文物安全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各类组织的文物安全责任,及时、准确掌握每一处文物的安全动态,完善文物安全制度,切实保护好闵行区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2012年,闵行区人民政府、区文广局、文物分布点所在地镇政府、街道街道办事处及相应文化体育发展中心,四方共同签署了《上海市闵行区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文物安全负总责。要求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把文物安全作为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确保本辖区文物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在签署目标责任书的同时,制定《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了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范围、保护内容;明确了区文广局在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中应起到业务培训、督查抽查和考核奖励的作用;明确了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所辖区域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负总责,负责落实所辖区域文物保护工作经费,负责组建本辖区文物工作信息员、文物安全巡查员队伍,负责所辖区域不可移动文物的巡查、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按照文物保护法及相关规定,负责所辖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管理办法》同时明确了文物工作信息员、文物安全巡查员的职责、巡查周期及信息上报周期等。

在区级层面签署《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管理办法》的同时,区文广局一方面争取到一定的文物保护工作奖励经费,另一方面,指导相应的镇、街道,与文物所在地的村委、居委签署了《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这样,闵行区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安全责任明确到最前沿。

安全责任书的签署、奖励经费的到位,促进了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有序、规范化管理。

2.建立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能部门保护职责

区域文物安全工作不仅是文物行政部门、各级政府、组织的职责,也是区内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共同责任,为进一步加大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建立文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避免部门之间因协同不够造成损伤文物事件的发生,经闵行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区级层面,建立了由区文广局、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等12家单位(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闵行区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全区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打击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文物安全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文物安全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文物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办理市、区两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区文广局为牵头单位,区人民政府分管文化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明确了法律赋予的各成员单位保障文物安全的法定职责;明确了区文广局可以根据文物安全的实际需要,组织由全体成员、部分成员并且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部门参加的多种形式的联席会议,确保文物安全。

在区级层面建立灵活能动的文物安全信息沟通与协调工作的长效机制,是闵行区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机制体制建设的又一举措。这一举措,明显增强了职能部门的文物安全、文物保护和部门配合意识,形成了工程前、工程中始终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的工作局面。

二、制定文物保护经费管理办法,形成奖励性工作机制

为切实落实《上海市闵行区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及《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区文广局在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中督查抽查和考核奖励的作用,使文物保护工作奖励经费确实起到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促进全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形成激励性工作机制,2013年,区文广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制定《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经费暂行管理办法》。《文物保护经费暂行管理办法》将基层长效性机制体制建设;是否具有一支稳定的文物工作信息员、文物安全巡查员队伍;是否能够按照《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文物动态信息;文物突发事件上报的及时性;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纸质档案管理的完整性;文物隐患整改的及时性等列为考核量化指标,同时对于文物保护经费的实施主体、发放办法等也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举办“两员”队伍培训,提高从业者的文物安全保护意识

为了加强闵行区区域文物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文物工作信息员、文物安全巡查员(简称“两员”)依法保护文物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使组建起来的“两员”队伍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能够按照《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规定,准确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切实做好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自“两员”队伍组建以来,闵行区每年定期举办“两员”培训,内容包括“两员”职责解读;《闵行区文物巡查信息表》、《闵行区文物巡查信息汇总表》填写方法的辅导;《闵行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经费暂行管理办法》的详释;《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学习辅导;为了进一步提高“两员”对于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急迫性的认识,闵行区在自行组织“两员”培训的同时,还邀请上海市文保专家对“两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从业者文物安全保护意识。

四、采取多种宣传途径,提高区域居民文物保护的整体意识

为提高区域居民保护文物的整体意识,在闵行区域内形成文物保护全民参与的氛围,2013年起,闵行区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把需要广大居民了解、知晓的有关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制作成《博物馆法规文件选编》宣传册,利用本区13个街镇大型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平台向广大居民发放,普及并提高居民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为增强区域居民对区域历史、区域历史文化的认知,激发居民自觉保护文物的意识,邀请上海市考古专家,先后在闵行区春申文化广场、部分街镇文体中心、学校开展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方面的专题讲座。

五、挖掘文物包涵的历史故事,使人们在阅读故事中形成保护文物的自觉

闵行区的147处不可移动文物,每一处文物都有其产生的时代背景,承载着珍贵的历史信息,包涵着一段独有的历史故事。147个珍贵的历史信息,147段独有的历史故事,形成了独具闵行特色的历史文化符号。为了使这些文化符号发挥其涵养历史、激发民众,使人们在阅读故事中形成保护文物的自觉,闵行区首批从全国重点文物单位、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闵行区文物保护单位入手,对每一处文物保护单位隐含的历史故事进行了挖掘整理,出版“《闵行往事》——上海闵行文物保护单位故事集”图书,讲述每一处文物保护单位包涵的历史故事。该书将以13个街镇文体中心为平台,免费向区域居民发放。

保护与传承优秀的历史文化资源与提高区域综合实力一脉相承。近年来,闵行区的如何保护好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尝试,有了一些成效,但是,保护传承好这些优秀的历史资源,使其真正发挥文化汇聚、精神凝聚的作用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系统工作,需要不断地努力与探索。相信,随着全社会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视、全民保护意识的提高,不可移动文物这一特殊形式的历史文化资源在新的历史时期,会得到更好地保护。

[1]刘延强.浅析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J].黑龙江史志.2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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