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创新(下)

2015-12-15 09:17王露露
世界知识 2015年21期
关键词:回力球鞋荷兰

王露露

描脸

有一天,一位住在阿姆斯特丹的著名化妆师寄给我一张明信片。其正面印有一位少女,她高高的,瘦瘦的,白白的,可她的脸被描得像要前往假面具舞会。她的眉毛被剃成一小撮儿,跟眼睛一样圆,铜钱那么大;她的嘴唇两头不要了,只有中间那一骨节涂了唇膏,也是铜钱那么大,那么圆;她脸上白粉扑得厚到一摇头,脸就像香粉盒一般往四周撒白面儿;她的唇膏鲜红欲滴,眼圈晶莹翠绿;她的头上扎着宝石蓝的发带,身上穿着藕荷紫的裙子。这打扮要是让佟格格(其“本传”见第18期文)的法国男友看到,他还不惊呼,站街女到?化妆师在明信片的背面写道,这位模特是他最新也是最满意的化妆作品。他寄给我这张明信片,用意明了,想让我同意哪天抽出半天的功夫,让他也在我的脸上涂鸦,把我也描画成那位女子的模样,然后照像,印成新的名片,好招揽生意。由于我常与媒体接触,对时尚走向和与之俱来的跟风热潮略知一二,所以我知道,他的化妆风格正火着呢。如此打扮的模特充斥高档杂志。但凡有点自尊,不想被人嘲笑为木乃伊的女人都趋之若鹜。

这是我搬到海牙之前的事了,当时我没太留心,但自从看到海牙火车站后街的那座杂色建筑,听到风格派创始人蒙德里安及其不害怕使用各种鲜艳而不调和色块的后继者,我的分析和归纳能力噌噌地往上窜。我意识到,普通妇女浓妆艳抹会给人以低俗甚至放荡的印象,可封面女郎这样做便是高雅华贵时尚的象征,自尊自爱的年轻女性则应该照葫芦画瓢,也把自己的脸描成那样,否则就跟不上形势落伍了,现眼。

“创新”

谈到时尚,我又回忆起几十年前刚来荷兰时错买的那双老年防滑鞋。厚厚的胶皮平底鞋只能让腿脚不灵的老头老太太穿,年轻人一沾就惹得大家捧腹大笑,大牙都保不住了。另外,不做运动的时候穿运动鞋也属于踩雷,令人不齿。在荷兰的风车村、拦河大坝等风景点,一看到穿运动鞋的就知道是来自中国的游客。而我才秉承荷兰的审美观,学会穿高跟皮鞋和中跟挤脚皮鞋,紧跟国际形势还没出几年,就又掉队了。

去年春天我去看医生,在候诊室里我闲着没事,翻阅杂志玩。哎呦,风向变了,西方兴穿运动鞋了。只见封面女郎那么大的人了,还有如饿瘪了想喝奶的婴儿,嘟嘟着嘴,并把脚丫子翘得老高,让众人一眼就能看到她的胶皮、厚底、平跟、低腰的“脚上用品”。这万事一碰上时尚,不但价格变了,而且连名字也变了。明明是鞋,非要高大上地称其为脚上用品。被子不说被子,美其名曰床上用品。我没处打听去,这夜壶是不是也被归为床上用品?只见这封面女郎脚上的那双东东,长得跟中国早在上世纪20年代就有了的回力鞋和上世纪中叶流行的解放鞋一模一样。打赌,设计这新潮脚上用品的西方时尚领袖一定事先去过中国,在那里买了双回力球鞋或解放鞋拿回家比划来的,否则哪里有这般巧事?他的所谓新创意咋跟中国人穿了近一个世纪的球鞋酷似孪生兄弟?我后来发现,这两双鞋之间惟一的区别就是价格,而且是天壤之别。这款新鞋最便宜的也要几十欧元,甚至上百元,而它的祖师爷中国球鞋在欧洲市场上连十块钱都卖不上去。

如今我了解到蒙德里安和毒蛇画派,回忆起阿姆斯特丹的化妆师,目睹海牙火车站的杂色建筑,终于豁然开朗,找到了答案。其实,鞋的平庸低贱或高大上高富帅白富美,不在于高跟还是平底,不在于皮制还是胶制,不在于穿起来宽松舒服还是别扭硌脚,而在于谁穿。杂志上的模特穿啥鞋,啥鞋就是高雅奢华贵气——重点在贵。不要说封面女郎穿球鞋了,哪天她们穿刘姥姥进大观园时的用稻草编的鞋,那草鞋照样会摇身一变,成为马首是瞻的奢侈品。年轻女性就算要砸上一个月的工资,豁出去这个月勒脖子节食辟谷了,也得买一双草鞋来穿,否则咋在人堆里混?咋有朝一日跻身于是人就白日做梦,想沾上边的绅士淑女上流社会?

交替

说到刘姥姥进大观园的草鞋,我还有一个奇遇。也是在去年春天,我上街买菜时抬头一瞅,一家连锁店的外墙上不知啥时安装了一块巨型液晶屏幕。我手搭凉棚,天哪,一副饥寒交迫、瘦骨嶙峋模样的时装模特,咋披着我京郊乡下奶奶做铺盖用的花被面就迈着猫步扭出来了?我停住脚步,仔细观察。骗人是小狗,模特衣服的图案跟我乡下奶奶的被面不差秋毫:红牡丹粉芍药在绿叶的衬托下含苞欲放,黄底蓝点的蝴蝶在花上盘旋,池塘里蓝尾绿毛红唇的鸳鸯成双成对,戏水缠绵。模特一走猫步,她衣服上的蝴蝶呀,鸳鸯呀,就蠢蠢欲动,展翅飞翔或畅游水中。彩虹的七色在她的裙子上俱全。这款时装像吃了豹子胆,践踏着荷兰约定俗成的配色规则。但电视就敢放,模特就敢穿,商店就敢卖,还敢以宰人价卖。

中国亭台楼阁的雕梁画栋:华夏文化选择阳光灿烂的颜色装饰建筑。

现在想起此情此景,我明白了,不是不报,时辰不到。谁让过去这里的人——以我在马城大学的同事喝辣的为首,以我海牙的邻居为辅——笑话我五彩缤纷的衣服和我鹅黄色的门窗来的?如今他们的时尚领袖倒打一耙,让模特穿上比我的衣服和门窗还阳光灿烂、鲜艳耀眼的颜色在电视屏幕上隆重出场,还跑到街头亮相,在液晶屏幕上扭来扭去,给配色规则制定者和把门的添堵。

不过,我再天真浪漫,也没烂漫到以为荷兰的时尚大亨是在为我报仇雪恨。我比任何时候都明确地意识到,西方人的审美观不断地内部分化,后辈不停地否定前辈,标新立异,重整旗鼓另开张。他们通过反常态而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自己的木桩子、里程碑,哪怕是个水圈儿也行。否定,否定之否定,直至永远。哪个规则制定者或审美权威都逃脱不了被历史淘汰的命运。而人类呢,就在不断发掘新兴表现形式中凤凰涅磐。

自誉

其实,长江后浪推前浪,推陈出新,这是件好事,我应该高兴才对。在这审美观蜕变进程里,我感谢生我养我的华夏文化,早于荷兰本土人选择阳光灿烂的门窗颜色——且看中国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先于他们认识到厚底平跟鞋穿起来更舒服合脚——且看数千年以来中国人穿的布鞋、上世纪初期就有的回力鞋或上世纪中叶就有的解放鞋,比他们提前一步寻求衣帽鞋履的宽松舒适,比他们先一步将各种不同的颜色集于一身,以阳光的颜色和乐观的态度笑纳阴雨多风的荷兰天气,以阳克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战无不胜。

但令我不解的是,我遇到的是啥呢?讥笑和品头论足。相反,当画家名流和时尚掌门人推出与我同样风格和品味时,则被誉为艺术先驱、摩登典范,后面还跟了一大溜效仿者和一大片粉丝。同样的审美观,为啥反响如此不同?难道因为我是外来户,所以在审美标准变革中没有发言权?难道审美真的跟有无道理无关,跟好坏无关,而只跟谁是圈内的标准制定者有关?

另外,西方的审美标准制定者采用外来民族的因素,比如亚非拉特有的五彩缤纷,中国的回力鞋或解放鞋,异族宗教仪式所用的浓妆艳抹或中国的京剧脸谱,华夏子孙用于结婚送礼的花被面。按理说,他们中为洋用,古为今用,把外来文化加工消化调制成西方人喜闻乐见的风味,从而形成自己的新艺术派别和时尚潮流,这代表他们善于借鉴,虚心学习,是值得赞扬敬佩的好事。

但令我费解的是,西方人为啥只字不提灵感何处来?相反,他们将自己的设计封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世界首创,并将其用滴水不漏的知识产权法隔离保护起来。准备工作就绪之后,他们将新作通过雄厚的资本投入,用铺天盖地的攻势推销介绍给五大洲四大洋的国家和地区。最令我费解的是,以世界审美时尚创新领头羊的身份自居对他们就这么富有吸引力?盘踞于世界相关领域的制高点就这么令他们欣喜若狂、兴奋不已?领头羊不就是个名词吗?名词能用来蒸馒头当饭吃吗?

(作者为荷籍华裔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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