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民商法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联系研究

2015-12-19 09:53汪大钧
卷宗 2015年11期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全球化民商法

汪大钧

摘 要:近几年来,全球各个国家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法律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下,一种新的发展模式俨然形成,而这种以民商法为基本,以经济法为辅助的经济发展模式,也越来越被世界各国所青睐。那么,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们就需要明确一种联系,促进两种发展,经济法与民商法之间的关系要明确,经济法与民商法配合发展要促进,我国的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完善要促进,这在我国经济发展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经济法;民商法;世界贸易组织

近几年经济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在国际各个领域都有所参与,作为世界经济发展重要的因素,已经被世界各国承认,其所带来的影响也已被接纳。借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现在的经济和法律制度,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带领下,在促进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奠定未来法律体系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越来越多的国家青睐这种以民商法为基本,以经济法为辅助的经济发展模式,而实践也证明,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是值得推崇的。

1 经济全球化影响下的经济法和民商法的关系

经调查研究,经济法与民商法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下衍生出的关系要从如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民商法与经济法在发展社会经济方面很有重要的作用,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起着推动作用。而这两者之间也是有区别的,民商法可以权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解决私人利益的冲突,间接地在国家资产,社会资产和个人利益之间发挥作用,它的构成是一些随意性法规,旨在解决私人利益,也就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间接性。经济法则不同,它的构成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些法律法规、具有义务性的规范,它通过这些法规让国家参与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当中,进行宏观调控,从而成为社会经济持续繁荣发展的有力后盾,这就体现出经济法在社会经济发展的直接作用。

第二,任何法律都是有漏洞的,而民商法存在的漏洞,在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方面,是可以由经济法来补救的。之所以说民商法具有局限性,是因为在传统法律部门,仅仅从单方面入手,所做出的调整也是受到限制的,不会考虑宏观问题,更无法来妥善的解决我国社会经济中整体结构的运行。至于经济法,它把微观与整体,片面与全面巧妙的结合在一起,微观领域实施的反垄断法保护了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反不正当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了消费者合法的权力。宏观方面也对社会经济的整体做了调控,颁布了一系列诸如税收法、金融法等等,来进行宏观调控,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法这种结合,将民商法存在的漏洞巧妙的弥补了。

第三,经济法和民商法的结合,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平衡个人私人利益与国家社会利益。在传统上,民商法的指导思想一直是个体,在乎个体的权利和自由。近几年来,人们呼吁平等,民商法也有了相应的改变,在不伤害社会的利益前提下,可以追求自身利益。经济法一直以来,就是考虑社会整体利益,形成一个公平的大环境,一个权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大环境,一個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一个让社会各种资源共同发展的大环境。

2 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经济法和和民商法产生的影响

(一)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法的影响。

我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了让我国顺应世界发展潮流,适应WTO的环境要求,我国开始修订具有国际化的经济法律条文,而这些法律的修改必须紧紧联系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们知道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它的经济体制和规则得以在世界上广泛运行,是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有着密切联系的,而我国想要改变过去的古板,就要学习这种新思想,向着全球化的趋势去发展。正是有了这种转变,我国的经济法不单单涉及到国内市场,还涉及到国内国际市监督,自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开始从宏观调控国内经济,变到宏观调控世界经济来促进我国几经发展。

(二)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民商法的影响。

我们从社会方面、经济方面、政治方面和法律制度方面分别来论述经济全球化对民商法的巨大影响。在社会方面:因为经济全球化,WTO的基准总则和基本精神在各国都有传播,我们希望权利与义务平衡,保证公平贸易,促进我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将平等、自由、透明化等原则进行到底,发展中国社会经济。在经济方面: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吸收了先进的理论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一系列原则,将无歧视待遇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以及其他规则涵盖其中,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在政治方面:全球化的发展,让我国必须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理论、思想、设备和技术,其次,个人自由和自由主义更是要看重,如果在中国进行自由贸易,我想对于中国发展会是一个大的进步。在法律制度方面:从两方面考虑,第一,对待企业标准不一样,作为市场的主体,我国划分企业的准则仅仅是企业资金的来源,这就会产生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待遇。对待一些外企,虽说没有我国没有明确优惠政策,但在某些方面政策对待却比我国的企业还要好。第二,我国的物权法有些弊端,导致存在财务产权不清楚,归属不明确的现象存在。这对于外企来说,要不要在中国投资,投资了财产是否可以被保护呢?这是个不明确的问题。综上所述,我国的民商法弊端不少,进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就应该学习先进的经验与法律制度,顺应全球化发展潮流,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律体系。

3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协调发展

经济全球化,拉近了世界各国之间的关系,自从我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与世界各国的联系就更加密切,我们一起发展着世界经济。民商法与经济法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应该配合作用、协调发展、一起改革、共同进步,客观认识与学习世界贸易组织的九大基本准则,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我国经济利益。经济法和民商法作为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之处,需要立法,就应该协调发展,社会经济秩序需要维护,就应该共同发展,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很大,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就要凡事考虑向国际化发展,民商法与经济法也要如此,顺应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准则,为了一个公平、公正、健康、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而努力。其次,一部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我们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制定这样一部法律,要考虑到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公司保险问题等等,全面的考虑,规范法律行为,确保其顺利运行。当然,法律也是需要调整的,民商法与经济法要保证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就要片面与全面,宏观与微观一起结合考虑。在微观领域,经济法实施的反垄断法保护了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反不正当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了消费者合法的权力。民商法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对诸多领域调整完善。宏观方面也对社会经济的整体做了调控,颁布了一系列诸如税收法、金融法等等,来进行宏观调控,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资源的合理支配与使用,稳定汇率,保障出口,优化升级产业构造,为社会创造财富。

4 结语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是我国做出的一个正确决定,而我国也在经济全球化的有影响下,发展越来越好,成为世界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世界经济的发展也需要我国的繁荣富强。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越来越多的国家青睐这种以民商法为基本,以经济法为辅助的经济发展模式,所以经济法与民商法联系的研究就是有需要的,这样不仅可以完善我国法律体系,还可以促进我国发展,维护我国的切实利益。

参考文献

[1]饶耀平,全球化背景下的民族国家教育[J],2003

[2]王卫国,李东方,经济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3]左海聪,国际贸易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4]陈小君,挑战与回应—WTO与中国民商法U1,法商研究,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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