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危机根源及其根本消解

2015-12-22 23:03李媛媛
党政干部学刊 2015年12期
关键词:生态文明

李媛媛

[摘  要]生态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其根源在于人类主观目的与自然客观规律的背离。人类能否消解生态环境危机,是关乎全人类生存、发展和未来归宿的根本性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好马克思恩格斯生态哲学思想,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在尊重客观规律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主观目的性与客观规律性的统一,构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和谐的社会制度,从根本上消解生态环境危机根源。

[关键词]生态环境危机;生态哲学;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5)12-0016-05

21世纪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时代难题,人类能否消解生态环境危机,是关乎全人类生存、发展和未来归宿的根本性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好马克思恩格斯生态哲学思想,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在尊重客观规律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主观目的性与客观规律性的统一。深刻认识生态环境危机的根源是消解生态危机的前提。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源于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矛盾,生态环境危机的根源在于人类主观目的与自然客观规律的背离,生态环境的改善要求人类主观目的与自然环境客观规律逐步走向统一。生态环境危机很大程度上是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和自然关系不断扩张和深化的结果。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是生态环境危机的制度根源。只有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才能从根本上消解生态环境危机制度根源。

一、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源于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矛盾,要从人和自然界的对立和统一中考察生态环境问题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统一性的前提是人类来自于自然界,自然界不仅是人类产生的历史前提,而且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后,仍然是人类社会存在的现实前提,是人类物质生产的现实前提。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资料只能取之于物质的自然界,离开了自然界,人类社会的劳动活动就无法进行,因此,人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敬畏自然。

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矛盾在人类诞生之日可以说就产生了,只不过强烈程度不如今天而已。人类之前的物质世界浑然一体,自人类产生之后,自然界内部的关系就变得复杂起来。每一生物物种,在自身之外都有其相对应的对象物,只有对象的有限范围才是每个动物的本身的无机自然界。在人的实践活动作用下,物质世界产生了分化,产生了一个属人世界。相对于属人世界,人类活动尚未涉及的世界便呈现为自在世界,亦称纯自然或自在自然。属人世界不能离开自在世界,它与自在世界既对立又统一。属人世界又是人化自然与人类社会的统一体,它体现了人的需要、目的、意志以及审美情趣等。经过人类实践改造并打上人的主体意志烙印的那部分自然界,即人化自然,是自然的属性和社会历史性的统一,有些部分还成了人类社会的要素。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的区别不是绝对的,随着人对于自然界控制能力的不断增强,人化自然也将持续发展并且日益参与到整个物质世界的运动之中。在自然界由一片荒凉进化为人类活动的外部环境和人类活动的要素的过程中,人类的实践则是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之间的一道由此及彼的桥梁。同时,作为自然进化结果的人类又反过来推进自然的人化。人的实践活动使自然界所隐藏的对人的有用性成为现实。在把自在自然不断转化为人化自然的过程中,会导致两种可能结果:一是对人类存在有利。主要表现在人类活动并未破坏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因而是合理的;二是对人类存在不利。表现为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人类生存面临危机,所以是不合理的。

人与自然的这种关系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它始终是特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与自然的一种社会性的关系。现实中,人——自然——社会是一个整体,虽然从逻辑上可以分别考察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这两种关系,但这两种关系是人——自然——社会这个大系统中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两个侧面。“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1]193实践是“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1]529统一的基础。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实践中历史地发生和发展的。人本身虽然也是自然物质,但不是单纯的自然存在物,是超越自然性的存在,更是生活在社会中的社会存在物。作为自然存在物,人不可能离开自然界和社会。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和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客观实在,人必须服从客观规律;作为超越性的存在物,人不会满足于现有的生存条件,不会完全屈从于现有自然、社会条件,而是力求获得思想和行动的自由。“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2]207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的统一离不开劳动这一基础。人的劳动和动物活动的区别于工具系统的使用和不断发展。从人类历史起源上看,会使用复杂工具进行劳动是人类区别于动物世界的根本标志。不会进行真正意义的“劳动”的动物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并不存在。因为,动物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它不会使用“复杂工具”。动物如果有“工具”的话,那也不过是它们的躯体和四肢,它的劳动过程只是自然界过程的一部分,无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对象性活动。

人类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能够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和有意识地创造历史使人类“高于”动物,但并没有完全“脱离”自然界。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认为,整个生命世界都是自然界进化的结果,作为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唯一独立承担者的蛋白质是整个自然联系在一定条件下的结果,是某种化学过程的产物。人类的产生是自然生态环境发展过程中的一次革命。恩格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研究自然界的本质和规律,研究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界的实践而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虽然强调人对自然的主体性和对象性,但是并没有走向人类中心主义这种极端的主体性,不是一种“主体性形而上学”,而是强调一种融合了自然观的主体性或者说融合了主体性的自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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