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用卡滞纳金案起谈宪法如何在判决书中发挥作用

2016-01-31 21:33李政毅何舒婷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6期
关键词:滞纳金信用卡被告

李政毅 何舒婷

(650500 云南大学 云南 昆明)

从信用卡滞纳金案起谈宪法如何在判决书中发挥作用

李政毅 何舒婷

(650500 云南大学 云南 昆明)

在2015年11月12日判决的信用卡滞纳金案中,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高新民初字第6730号民事判决书中将宪法写进判决书。笔者由此引申了解到我国法院在判决书中常引用宪法规范进行裁决。因此,宪法可以作为法律论证和推理的依据,同时也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发挥作用。援用宪法作为法律论证和法律推理的依据,不仅可以为判决提供最高的权威性支持,同时也是避免和减少判决争议的有效手段,增强了当事人对判决书的可接受性。

信用卡滞纳金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判决书

一、案件回顾

原告中国银行成都高新支行(下称:原告)诉被告沙某信用卡纠纷案,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2013年9月4日,被告在原告处办理了长城环球通白金信用卡并约定:1.该卡额度用完后按照每月计收复利,日利率为5‰;2.被告在到期还款日前未还付最低还款额的,被告除透支利息外,还另外需支付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百分之五作为滞纳金。2015年6月8日,被告欠款共375079.3元。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被告支付原告白金信用卡欠款375079.3元(本金+利息+滞纳金),被告认同了事实并请求法院减免滞纳金。双方确认,透支本金为339659.66元;本、利、滞共计375079.3元。

二、从信用卡滞纳金案谈起宪法在判决书中的发挥的作用

本案中,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如果认可了原告所要求被告偿还的信用卡本金+高额利息+高额的逾期滞纳金,这种超高的逾期收益,将会导致严重不公,对社会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①国家已设利率的上限,因而央行是无法容忍商业银行无上限的计利方式的。②如果央行认可,将导致法律、社会无法容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2条第2款:“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此处引用宪法仅用于判决说理论证)一方面,国家贷款政策限制民间贷款的高利;另一方面,在信用卡领域又存在超过民间贷款好几倍的利息,这是背离于宪法的平等原则的。不能局限于部分利益,而应顾全大局。

在这个判决书中,法院主要还是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进行判决的,特别的是,这份判决书,站上了宪法的高度,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内容来进行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判决书通过对商业银行贷款跟央行对民间借贷的利率限制进行对比,做了合理的类推,说明本案中的原告的做法违背了初衷而未达到扩大投资和促进消费。在判决书中可以看到使用了法官的审判权的解释法律的功能来填补诸如合同法、商业合同法中的法律空白,并且法官试图从这个案例开始尝试引导并修正广大未来将要发生的类似的经济纠纷,从而更加稳定经济的秩序,在这之中,宪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此外,对判决书的内容分析,这份判决书的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角度相当的广泛,案件涉及的是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信用贷款,但是判决书还用了民间借贷利息、违约金等多角度去对比论述,全面考虑了判决结果的社会影响,平衡了原告商业银行和被告的利益冲突,深刻体现了这个判决书的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从而侧面的说明引入宪法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三、其它判决书里援用宪法的作用

(一)成都市检察院指控黄某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2001)成刑初字第49号

判决结果:黄某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

在本案中,属于当时新型的网络犯罪的案件。检方指控被告通过网络发表非法言论,而辩方提出被告有言论自由可以对某一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法院则认为:【宪法部分】言论自由为中国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但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以造谣、诽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因此,辩方提出的言论自由的观点是片面的、不具体的,没有意识到宪法中的特别的提出,即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安全。因而,黄某的辩方试图用片面言论自由来进行辩驳的理由无效,黄某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依然成立。

援用宪法的作用:回应辩护意见,有效的阐述法院的观点。

(二)宋某诉王某海上养殖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1)青海法海事初字第23号

判决结果:原告宋某部分胜诉,被告王某给予损害赔偿。

在本案中,原告宋某长期在某海域进行养殖活动,未取得使用权。被告王某取得了该海域的使用权后,将海域中原告的部分养殖架割掉并遗弃,因而产生纠纷。原告认为被告侵权,被告认为其割掉养殖架的行为是自助行为。被告没有援用宪法作为主张的依据,因而法院对被告的行为是侵权行为还是自助行使权利行为作出了判断。法院认为被告是谋取个人利益,但同时也不可干涉社会秩序并增进公共的利益,因而个人行使权利不能肆意妄为,同时要兼顾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利益。【宪法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就规定:“中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超过界限,即滥用权利,而滥用权利不受法律保护。因而,被告王某试图用自助行使权利来进行辩驳的理由无效,王某应当对宋某给予损害赔偿。

援用宪法的作用:有效的阐述法院的观点。

以上两个的案例,都反映了宪法在判决书中起到的重要作用,诸如:认同被告观点、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回应辩护意见、有效的阐述法院的观点等等的作用。宪法正在一步步渗入到各类判决书当中,进入了一种前进发展的上升趋势。

四、结语

从信用卡滞纳金案这一在法律界的微信朋友圈被火热传播的案件中,笔者以小见大,看到了宪法不止在过去已起到作用,在未来还会有更多案件、判决书会援用到宪法,在判决书中引用宪法规范进行裁决,是宪法作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在发挥作用。确立这一观念,对我国宪法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最后,笔者期待宪法用到实处、落到实处,发挥不可或缺、不可动摇的作用的时代早日到来。

[1]宪法如何在判决书中发挥作用,巴素默,研究生法学第28卷第2期.2013.04

[2]判决书里的宪法,张翼羽,法律与生活.2016.1下

李政毅(1991~),男,广东深圳人,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经济法方向。

何舒婷(1991~),女,云南昆明人,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刑事诉讼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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