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专利权滥用行为的法律规制

2016-01-31 21:33朴光哲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6期
关键词:法律条文专利权反垄断法

朴光哲

(133000 延边大学法学院 吉林 延吉)

浅析我国专利权滥用行为的法律规制

朴光哲

(133000 延边大学法学院 吉林 延吉)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各种发明创造也与日俱增,保护专利发明的专利制度成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专利权滥用行为对公共利益的损害也不容忽视。因此,研究我国专利全滥用行为的法律规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我国专利权滥用概念进行了简述,然后对我国专利权滥用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了梳理,分析先行相关法律体系的缺陷并提出建议。

专利权;专利权滥用;法律规制

0 引言

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科学技术也在共同进步,各种科技发明创新与日俱增。专利制度作为保护发明创新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都是世界各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对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专利权滥用行为的限制仍不够成熟。为了促进科技健康发展,维护公众利益,我国必须继续完善防止专利权滥用的法律体系,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1 我国专利权滥用概念简述

1.1我国专利权滥用概念定义

“权利滥用”一词起源于罗马法,但直到1907年的瑞士民法典才正式在法律中规定权利不可以滥用,这本质上是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不正当的超出了法律规定内的权利范围。而具体到专利权滥用,其第一次是在美国得到了确定,一般指的是对专利规定的范围进行法律不被允许的延伸,并对利益平衡造成损害。我国直到2008年8月1日才正式实施了《反垄断法》,是对专利权滥用行为的重要法律规制。

1.2我国专利权滥用主要类型

1.2.1滥用方式

以专利权滥用方式为划分标准,我国专利权滥用行为可以划分为积极滥用行为和消极滥用行为两种。专利权积极滥用是说专利所有人以一种积极主动的行为滥用专利权,具体表现主要有专利人在权利行使要件尚未成熟完备的情况下就行使权力,或自动为权利实现设置一系列阻碍。而专利权消极滥用是指专利人有意拖延时间等待更有利时机来行使权力。

1.2.2法律依据

以专利权规定时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为划分标准,我国专利权滥用行为可以分为私法规定内的专利权滥用和社会法规定内的专利权滥用两类。在界定权利滥用行为时就对其社会损害性进行了定义,而其危害程度却各有不同。私法上的专利权滥用指的是,在专利权滥用行为实施之后,对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程度比较轻,只是超越了私法范围内的规定。社会法上的专利权滥用则是危害程度较重。

1.2.3行为内容

以专利权滥用行为的内容为划分标准,我国专利权滥用行为可以分为专利申请权滥用、专利许可权滥用和专利救济权滥用三种。专利申请权滥用指的是专利申请过程中超出了我国法律界定范围的行为;专利许可权滥用指的是在专利许可过程中超越了我国法律界定范围的行为;专利救济权滥用指的是专利权人在主张权利、法律诉讼过程中违反了我国法律界定范围的行为。

2 我国专利权滥用的法律规制

自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之后,我国法律体系对专利权滥用行为的限制做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完善,还有专利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条文。

2.1我国专利权滥用法律规制的立法现状

2.1.1专利法

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法律规制主要有以下四项内容:①非自愿许可,包括强制许可和指定许可。其中的强制许可是对权利人的专有权进行的规定,国家专利部门可以不经专利人同意,直接授权他人运用专利人的发明。指定许可则是允许专利主管部门不经专利人许可而允许某单位独占运用。②合理使用,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某专利不需要经专利人许可或支付报酬。③在先使用,指在他人取得知识产权前就已经使用了这一项目。④权利用尽,指权利人转移过产权后就不能再干涉其流通。

2.1.2其他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八章附则中第五十五条规定,专利权滥用导致限制性竞争属于发垄断法规定范畴,进行了限制。《对外贸易法》规定对外贸易过程中不能违反反垄断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在合同法规定内的技术提供方不能强迫接收方同意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有关于公民民事行为活动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其中当有权利滥用行为出现时这条法规可以对此进行限制。

2.2我国专利权滥用法律规制的现存不足

我国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限制上已经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很多先行法律对专利权的规定行为也卓有成效,但是我国规定专利权的各法律条文尚未形成完善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专利权的授予上,授予程序还不足够严格,有一些不符合法规的授予条件,部分权利的保护范围太宽。还有部分法律条文规定不够清晰的缺陷,一些法律条文规定内容模糊,可实施性不强,直接导致执法效果不理想。还有事后救济措施不够完善的不足。

2.3我国专利权滥用法律规制的建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出台之后,对专利权滥用的限制显示出了初步成效,但是还有一些不足,对此应该不断加强对《反垄断法》的完善。为了日后的法律完善,在现在就应该重视积累相关的案例和判决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与未来发展方向,对专利权滥用行为做出更加细致的划分,更合理的法律惩处规定,也可以指定相关细则和管理办法对其进行细致的描述。也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约束专利权滥用行为的执法单位,培养专业素质人员,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现如今对权利人的惩处多集中在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两种,建议在日后完善法律规制的同时,将刑事责任纳入责任体系范围内,给违法者以震慑,构成更加完善全面的责任体系。

3 结束语

专利权滥用的法律规制不仅能够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激发创新活力,更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对专利权滥用的法律规制仍旧不成体系的,制约作用有限。为了满足我国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需求,保护我国在国际交流中的重要利益,我国亟待构建一个完善的专利权滥用法律规制体系。

[1]郑成思.知识产权与物权的权利限制[J].法学,2004(9).

[2]刘之秀.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探析[J].科技与法律,2005(2).

[3]冯晓青.专利权的扩张与缘由探析[J].湖南大学学报,2006(5).

[4]汪渊智.论禁止权利滥用原则[J]. 法学研究,1995(5).

[5]钱玉林.禁止权利滥用的法理分析[J].现代法学,2002(1).

[6]韩勇.试论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法的规制[J].当代法学,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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