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类专业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2016-01-31 21:33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6期
关键词:法学法律专业

赵 鹏

(116085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辽宁 大连)

公共管理类专业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赵 鹏

(116085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辽宁 大连)

本文从公共管理类专业应当开设法学课程的必要性出发,找到在实践中公共管理类法学教学中出现的认识问题、专业化问题、教学模式等问题,并基于这些问题找到相关的解决对策,比如转变观念、因材施教、加强实践性教学,以突出公共管理的学科特点与背景。

公共管理类专业;法学教学;对策

不同高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都会开设几门法学类的课程,比如法学概论、民法、劳动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等。这些法学课程的开设目的是对法律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能系统掌握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的理论知识以及法律的规定去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实际法律问题。但是,在实际法学教学中会出现一些教学上的问题,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能更好的把法学教学与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实际相结合,以满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一、公共管理类专业法学教育的必要性

1.依法治国的需要

十八大之后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不但在政治上要依法行政,而且在经济与文化等领域也要全方位展开法制社会的建设。在依法治国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的保障全方位地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于各个行业的社会主体参与者都有相应的法律素质要求。法治社会的建设绝不是仅仅依靠少数的法律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就可以实现的,更需要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大学生承担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因此,加强大学生法律教育,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条件。

2.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需要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除了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当在道德、法律以及沟通上有一定的综合能力。中国大学生从小就比较注重道德上的培养,但缺乏民主与法律的思维,更谈不上较高的法律素养,还有社会舆论的宣传,包括司法腐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相关报道,也影响着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这种影响在大学生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但针对这种现象,中国的高等教育并没有给予积极的解决办法,对这些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仅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一门课程的最后几章内容,而且授课的思想政治教师为非法学专业,主要的内容也只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知识,而生活和工作中常用的民法、经济法、刑法等则很少涉及或者基本没有相关的知识,可以说对于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几乎不能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与重要性。导致毕业生走向社会后不能很好理解市场经济中的规则,影响了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公共管理类专业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学教育在公共管理类专业中的认识问题

法律课程在公共管理类专业中应该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现实来看,很多公共管理类的教育工作者都存在着认识上的问题,有的教育工作者认为公共管理类专业不是培养法律人才,只需要让学生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就够了,从而出现了公共管理类专业法学课时少,法学教师少,法学实践少的“三少”局面。还有些教育工作者认为,在一般的企事业单位中,都安排有法律顾问,其他的工作人员不懂法律也没关系,但事实上真正有专业法律顾问的企事业单位应该不到总数的50%,一些企业只是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不是设置专业的法律顾问,这种情况弊端在于只有当企业出现法律问题了,律师来帮助解决法律问题,而无法起到预防法律问题出现的作用,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潜在的危险。

2.法学教育在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中缺少专业化

市场经济管理可以说就是法制管理,因此,对于公共管理类学生而言,法学知识的获取是其知识结构和能力的一部分。如何能让不同专业的学生了解与本专业相近的法学知识则显得尤为重要。但在实际教学中,受教学学时及教材的限制,无法做到统筹兼顾,教师在讲授一些知识点的过程中只能一带而过,无法考虑到不同专业学生的差异化需求难以达到深入讲解。这样的结果容易挫伤学生学习法学课程的积极性。

3.公共管理类专业法学教学模式单一

教学模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的好坏。公共管理类不少法学教师由于条件限制,在授课时,仍采用“填鸭式”教学。由于教师自身法学实践的不足,在教学时过分重视理论与法条的简单阐述,忽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有的教师临时编造一个案例,既也漏洞,也缺乏生动性,课堂气氛也欠活跃。另外,由于条件所限,公共管理类很难为学生提供法学实践基地,学生所学法学知识缺少与具体的实践结合的机会,实践教学方法单一是公共管理类专业法学教学存在的一大问题。

三、公共管理类专业法学教育解决的对策

1.转变观念,改变公共管理类专业法学教育的定位

国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使法制的观念深入人心,作为公共管理类专业培养出的人才,不懂法律不能算合格的人才。走出公共管理类大门的学生将来会成为管理领域的重要力量,如果这些专业的学生法律意识欠缺,其所作出的决策可能会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对于公共管理类学生来说,既要重视管理理论的教学与实践,又要重视法学理论的教学与实践。目前有关教育工作者已逐步认识到这一点,也更加重视法学教育。

2.根据公共管理类各专业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离不开教材,在教学的过程中,教材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重要工具。教材的内容体系应以简约明了为主,既要反映法学具有的通识性,还要有利于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学习兴趣,使得法学教学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说,法学课程教材内容的取舍,应充分体现公共管理专业的特色,按专业配置不同的内容。按照专业的重点,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专业相关的内容章节进行教学,不能简单的把各个章节的课时平均分配。

3.多开展法学的实践教学

因为公共管理类专业受各方面条件制约,法学实践性教学仍以课堂案例教学为主。案例教学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也能让学生利用相关的法学知识去解决现实生活当中的简单案例。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资源为教学提供服务。比如,在教学中举办模拟法庭、课堂讨论、法律诊所等等,这些实践性教学手段的运用,不仅能让学生增加对法学的感性认识,拓展学生的视野,还能让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让学生提高学习法学的兴趣。

[1]张晓敏.高校非法学专业法学教育目标之重塑[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11,(03).

[2]姚磊.浅谈高校经济管理专业经济法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研教改,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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