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对策
——2016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论坛会议综述

2016-02-04 18:06谢景连王金元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6年4期
关键词:村落传统生态

谢景连,王 健,王金元

(1.凯里学院贵州苗族侗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贵州 凯里 556011;2.凯里学院人文学院, 贵州 凯里 556011)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对策
——2016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论坛会议综述

谢景连1,王 健2,王金元1

(1.凯里学院贵州苗族侗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贵州 凯里 556011;2.凯里学院人文学院, 贵州 凯里 556011)

在2016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论坛上,与会学者围绕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开发与利用”两大主题,探讨了农耕文明与传统村落保护、传统村落的实质、传统村落的基本属性、传统村落的价值、传统村落的现代性、传统村落保护的对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面临的困境与出路、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旅游语境下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等问题。会议反映了学者们有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最新思考与研究,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传承、开发与利用提供了重要的科学理论依据。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会议综述

中国的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精神家园,也是我国农耕文化的根基和精髓。传统村落不仅拥有丰厚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拥有丰富多彩的自然生态景观,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等价值[1]。近年来,在“农业现代化、乡村城镇化、郊区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城乡统筹发展”的多重挑战和冲击下,传统村落不断遭受“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的破坏,加之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等诸多原因,一些传统村落日渐消亡,加快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已迫在眉睫。

为了深入探究传统村落的实质,了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找到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开发与利用的可行性对策,2016年10月8日,由凯里学院、贵州省社科院、贵州省人类学学会、吉首大学共同主办,黔东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研究中心、贵州省苗族侗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贵州原生态民族文化研究中心、黔东南发展研究院承办的“2016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论坛”在凯里学院举行。来自全国48名专家学者围绕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传承、开发与利用”两大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论坛综述如下。

一、传统村落的认识论

传统村落具有空间上的多样性和历史文化上的复杂性诸特点,正如罗剑在其论文《贵州民族特色村寨的主要特点》中指出,贵州形成了众多类型不同、风格迥异的民族特色村寨。总体上呈现出自然环境优美、民族古寨众多、建设因地制宜、民居风格各异、建筑工艺精湛、文化积淀深厚等鲜明特点。那么,传统村落是什么?如何认识传统村落?这是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首要解决的理论性问题,也即传统村落的认识论问题。

吉首大学杨庭硕教授首先从发生学的角度回答了“传统村落是什么”的问题。他认为,此前的民族学研究,将人类历史上依次出现的文明形态分为5个类型,分别称为狩猎采集文明、游耕文明、游牧文明、固定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前3种文明形态的生存方式大多具有游动性,固定农耕文明则不同,由于人类的生产方式被牢牢的固定在有限的耕地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定居生活,固定的居民村落也就因此而产生。综合杨庭硕教授的观点,所谓“传统村落”,其实是农耕文明的产物之一,是农耕文明这一特定的背景下,一种人群的聚合形式和文化表征。在此基础上,不同学者从各自不同的学科背景提出了对传统村落的认识论探讨。

(一)文化生态的视野

“文化生态”的概念来源自生态人类学。生态人类学“将文化视为人类适应生态环境的手段,把社会发展、文化变迁视为文化与环境适应互动的过程”[2],进而,引出了“民族文化生态*①②纳日碧力戈将“民族文化生态”界定为:“任何一个民族都按一定的生活方式在一定的条件下生存,并世代传承。这种民族的生活方式与生存条件又由语言、神话、住居、饮食、礼仪、生产、地理环境等因素组成。这些因素彼此密切关联,相互制约,构成一个系统,我们称之为民族文化生态。”(纳日碧力戈的《民族文化生态与现代化的适应》,中国民族学会.民族学研究第十辑——中国民族学会第四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中国民族学会,1989. )”的概念。本次论坛中,一些学者从“文化生态”或生态人类学的视角,对传统村落研究的认识论进行了探讨。

杨庭硕教授和耿中耀博士合写的论文《农耕文明与传统村落保护》,将传统村落还原到人类文明的历史上,进一步指出中国是世界上耕地农耕类型文明最为发达的国度,当代中国村落其间的样式也最为多样。不过,中国的村落又会因为地域和生计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到我国西南地区而言,由于传统村落定型的背景差异较大,因而,传统村落的内在结构差异也十分明显,有的是以农田的高度稳定而得以定型,有的则是以当地特殊产品的定型形成特殊的村寨结构,有的则是以古代交通道路的走向和集市定型而产生,也有的是因地方政治中心的形成而造就了特殊的政治色彩。为此,要有效的对传统村落实施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显然需要深入探讨不同民族村寨得以定型的文化生态背景的差异。因为,这是传统村落得以稳定延续的灵魂所在,只有掌握其灵魂实施保护,相关对策才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才能落到实处。

贵州人类学学会会长杨志强教授从村落出发,力主摒弃“黔驴技穷”“夜郎自大”的客体化、污名化表述,重建贵州的主体性表述,并对“多彩和谐——多样包容、和谐共生、艰苦奋斗”的贵州精神提出文化诠释。

凯里学院罗康智博士同样从认识论根源上作出叩问,他在《生态文明语境下的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一文中指出,当今一些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研究,依然是立足于工业文明的价值观立论,而对传统村落破坏的罪魁祸首正是工业文明的价值观。他认为,破解这一难题的办法,只能是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对此前曾经有过的各种文明形态的内容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特别必须对工业文明的负效应加以有效的抑制和扬弃,使这些传统村落焕发生机,那么这些传统村落就能凭借其当代的存在价值实现自我保护。

吉首大学吴合显博士在论文《生态文化视野下的古村落保护研究》中,同样主张古村落保护需要从生态文明的视角出发,立足于村落的生态文化,从保护行动的启动就立足于此前已有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去规划和实施保护行动。他指出,古村落保护就是对村落的人、文、地、产、景、史、神等七个维度进行保护,进而实现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刘宗碧教授在《生态博物馆的传统村落保护问题反思》一文中,主张将“生态博物馆”引入到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来。他指出,生态博物馆概念在中国是一个舶来品,实质就是指传统村落,而作为世界性的文化遗产保护范畴,产生于现代化这个现实背景。同时,村落是一个主体生产单位,在现代化背景下,其被当作特定对象保护和予以文化产业化的开发,这就是进入国际分工体系,生产文化产品。而这个过程发生了从过去的生产自足性过渡到非自足性,形成了新的生产特征。但是,西方的生态博物馆理论与实践,一般采取实证主义路线,以原地性的文化客体(实体)视角谋求所谓的保护和保存,与村落的主体性和再生产性相悖,因而在实践上存在限度。中国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应深入分析生态博物馆理论的特征和不足,从村落作为生产单位及其主体利益出发,建立适合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生产性支持体系,传统村落保护才符合实际并能够持续发展。

(二)可持续发展的视野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概念自20世纪80年代提出以来,逐渐成为全球经济、文化、生态、政治诸领域奉行的基本理念。这一理念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探索中,同样必不可少。王雨容博士的论文《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之思考》指出,传统村落需在“整体保护”的原则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传统村落的可持续性发展包括:村容村貌的可持续性发展,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3个方面。傅安辉教授的论文《论侗族传统村落保护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同样是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将侗族传统村落划分为有形文化或无形文化两部分来进行保护和发展。

(三)历史的视野

贵州的传统村落有着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过程,这些过程涉及到国家与地方、中央与边疆、物的流动、人群边界等诸多课题。这同时意味着,从历史的角度去理解传统村落成为必要。

杨东升教授的论文《苗族岩寨村落结构及文化形成研究》分享了清水江支流重安江畔一个传统的苗族村落——岩寨村。由于村落西南结洞滩的地位和作用,岩寨村成为重安江航运通往重安古镇的咽喉之地,是台江、旁海、谷陇通往重安、炉山、贵阳苗疆驿道的重要关口,是各苗族支系的融合地,是苗、汉文化的交融地。杨东升教授通过村落当下横向的分布结构、文化特征去拓展出纵向的历史维度——村落文化形成过程。

王健的论文《村落视野下的“苗疆再造”》,以清水江中游柳霁为中心,探讨在雍乾苗民起义前后村落层面的“苗疆再造”的过程。在“小村落、大国家”这一不对称的二元关系中,帝国的行动如何被山村里的不同人群和个体认知、理解并因应,“山野村夫”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并最终让国家的初衷完全偏向——从“改土归流”变为“设土置流”。作者认为,所谓“苗疆再造”的主体绝非仅仅是张广泗或帝国的地方官员,在微观层面,更多体现为苗疆“山野小民”的能动性。

(四)现代化的视野

现代化是席卷当今全球的一个普遍现象。其“双刃剑”的特质越来越多地被人们认识到。传统村落如何面对现代化,成为了论坛一些学者关注的问题。

吴秋林、王金元的论文《传统村落的现代性》指出在中国已经实现工业化的今天,中国的传统村落面临全面没落的情景,但这是国家和人们基本生计方式全面改变的结果,并且无法改变。现代中国对于中国传统村落进行了许多的关注,有许多的保护和开发出现,表现为一种给予传统村落现代性的赋予过程,目的是要使中国的传统村落获得在现代社会中存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但我们认为真正清晰的认知传统村落的存在要旨,理解生计方式改变的不可逆,正确地面对当下中国的传统村落的种种存在,应该是最为重要的。

麻勇恒、范生姣的论文《传统村落保护面临的困境与出路》同样是在“利润为尊”的资本主义生产模式的全球性扩张的背景下,来重新思考和认识传统村落。他们认为,村落“空壳化”已成为中国乡村社会的普遍事实。资本完成了对传统农业经济模式的结构性嵌入,使得传统村落文化生态在经济力量的无声强制下,难以回归到传统农业的秩序安排中,文化遗产的衰减式传承成为村落文化传承的真实状态。面对这样的困境,用“村落民族志”记述的方式将那些正在消失的村落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是必须的举措。设立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区,走民族地区“乡市化”发展模式是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得以兼容的路径选择。

(五)旅游的视野

从学理上,旅游固然也是现代化的表现之一,但从旅游研究者和传统村落的主体需求来看,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都不应避开旅游。

吴学成博士的论文《黔东南岜沙村村落保护规划探讨》从旅游学的视角提出了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需要认识论的革新,“保护不是停留,发展不是毁灭”,保护传统村落, 需对传统资源进行调查,综合分析其特征、保护现状及其存在问题,明确村落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等级,并提出保护规划的具体措施及方法,突显传统村落的现代化价值和存在的意义,最终促成人与自然、传统与现代、保护与发展的和解,实现传统村落生态、环境、文化、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罗永常教授的论文《旅游语境下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认为,在现代化背景下,传统村落面临着一系列困境:建设性破坏、文化变异、乡村空心化。故乡难寻,故土难回,乡情难觅。旅游成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驱动力。学者需要搞清楚旅游需要什么样的传统村落,并进一步明确传统村落的旅游发展路径。

二、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方法论

如何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不只停留在学理探讨和认知上,还涉及到采取何种方式方法去保护和发展。由此,方法论问题成为了本次论坛参会学者们探讨的另一重要议题。

(一)“社区营造”的视角

吉首大学罗康隆教授、麻春霞研究员合作的论文《社区营造视野下的侗族聚落遗产研究》从社区和文化视角的双重角度进行探索。作者认为,社区营造是文化自觉的一种活动方式,传统村寨的保护是否有效,其根本在于“文化自觉”的程度。社区营造是在文化自觉过程中的社区行为,这体现为整体融合式的建构主义进路,这包含研究视域整体主义的重新定向。沿此进路,通过对黄岗侗族聚落自然与人文环境的描述,解读侗族社会的生计模式、人文景观与民间信仰的营造历程,得出侗族传统聚落文化保护与创新的一般规则,即是在社区营造中达成传统文化与所处环境的耦合,呈现出聚落社会的有序化历程与文化编织的社会场景。

(二)“协同发展”的视角

《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课题组撰写的论文《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在对贵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现状和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

中国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专业委员会乡建中心主任王文教授在《“绿色设计”理念下的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中指出,“绿色设计-活态古村”是在经过多年调查并经过充分项目实践后提出的核心理念及项目模式。其核心思想是将古村落“文化保护传承、产业经济发展、多元合作模式”贯穿于村落保护与建设的全过程中。作者将结合浙江岩龙、河南毛铺和湖南潭南等地的实例,具体阐述如何在古村落保护发展与乡村复兴过程中逐步开展古村落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如何培育村落的内生机制,实现其造血功能,确保村落健康有序的发展,如何协同政府、组织村民、联合其他各方力量,实现村庄的和谐发展。

李权、张惠敏、李瑞军、彭开起的论文《黔东南州森林康养产业发展优势及建议》概述了国内外森林康养产业的发展状况和分析黔东南州具备的自然资源、旅游资源、食材资源和交通资源等优势。提出了立足于现有优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完善配套设施、注重人才培养、强化宣传营销等措施加快黔东南州森林康养产业的发展。

(三)“产业化”的视角

陈继奇的论文《水族传统建筑营造技术》在分析水族村寨聚落形态的基础上,对水族传统建筑构造、营造技艺、结构美学等进行了系统的归类整理,其中建筑构架分为抬梁与穿斗混合式木构架、穿斗式木构架两类。水族传统建筑的建造方法及营造习俗是组成水族传统建筑文化的内容之一。

李晓军的论文《打造马家寨精品旅游文化长廊的构想》展现了马家寨独特的历史内涵、厚重的人文价值和不可复制的人类学底蕴,成为黔东南乃至全国极具个性特征的传统村落。把丰富的历史内涵、人文价值、人类学底蕴和风景优美的岑巩龙鳌河风光结合起来,马家寨就可打造成与北面的西江苗寨、南面的肇兴侗寨齐名的黔东南东部旅游重镇。

三、传统村落的实践与反思

(一)实践:“个案检视”

这些措施对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有何效用,它需要具体的个案来检验和评估。这也成为众多研究者共同关注的议题。

范生姣的论文《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思考》以锦屏隆里为个案研究,认为传统村落是传统文化传承与再生产的社会空间,承载着农耕文明创造的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然而随着现代化、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及受到经济发展、旅游业冲击、现代生活方式的诱惑和自然力的破坏等因素影响,大批优秀的传统村落连同其所承载的文化正逐渐消失,因此,在确保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的前提下,探索实现村落风貌特色传承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张宝元的论文《生态文明建设视野下传统侗寨的村落保护》以贵州省从江县高增乡占理里村为个案,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现代社会的总标识,目标是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荣,而人类社会安身立命的依据又不得不凭借各不相同的民族文化。在历史的积淀和模塑作用下,侗族稻鱼鸭复合生态系统作为传统农耕文明的精华,和侗族安身立命的“文化生态”共同体,实现了人与所处生态环境的和谐共存,对所处地区的生态维护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价值。在“工业文明”快速发展的今天,侗族传统村落的保护必须以此为根基,兼顾时代需求,将稻鱼鸭复合生态系统,即优秀农业文化遗产赋予明确的现实价值和社会定位。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视野下的传统村落保护也就水到渠成。

吴媛姣、蒙爱军的论文《都柳江文化走廊民族乐舞彰显古越遗风》以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为个案,认为鼓乐、吹管乐,是国内最早出现的乐器,有着悠久的历史。水族弦鼓与从江簧管,是流行在都柳江畔的古越遗风。见证农耕文化的发展,是山地文明的载体。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带着先民的智慧与审美在扬弃中发展,因而彰显民族个性,秉承一方特色,调式清晰、节奏鲜明、曲式丰富,从而铸就风格独特的都柳江文化走廊。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即是尊重人类智慧的创造和弘扬民族精神,保障人类文化多样性并存的千秋伟业。

吴寒婵的论文《侗族地区乡村酒宴的人类学研究》以贵州省黎平县黄岗侗寨为个案,认为千百年来旦逢大事宴请宾客在村民的日常交际中是一项非常普遍的沟通交往方式,而这种方式在文化的规约下也展现出其独特的意义与价值,其间所体现的不仅是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文中以该侗族地区的升学宴为例,通过分析宴客中必不可少的送礼环节与侗族文化之间所存在的内在联系,探究该地区如何在其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下通过升学宴这一形式实现资金的集合与流转,并在此机制的运行下保障该地区的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宴客这种方式的经济价值体现在主人家能迅速筹集大笔资金以供周转开支,之后又通过参与其它家的宴席实现资金的流转,这是建立在互惠基础之上的礼物交换,而酒宴作为礼物交换的表现形式之一之所以能持续至今,是由血缘、姻缘、地缘甚至是业缘的关系作为支撑,更是侗族地区文化之网建构的社会场景。

刘月红的论文《城市化背景下传统村落婚俗继承与保护研究》通过田野调查、文献收集等方法对贵州省天柱县林海村的婚俗进行详细记录,并对于婚礼前男女双方所必须的东西、婚礼前期的所举行的仪式加以分析。认为城市化的出现导致大量青少年外出打工挣钱,村落居民 “跟风”大量搬迁定居于县城镇周围,教育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引起林海村婚俗逐渐“大众化”、被“忽视”。因此,如何避免城市化造成村落风俗丧失成为保护和发展保护村落文化最好方式之一。

(二)反思

李斌、谢景连的论文《黔东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思考》,认为传统村落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农耕文化的根基和精髓。黔东南州境内传统村落数量众多,保存较为完整。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发展境内的传统村落。但在乡村旅游开发、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乡村城镇化等多重挑战和冲击下,传统村落不断遭受“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的破坏。因此,如何在整体性和原真性、静态性和活态性、个体性与整体性达成一致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梁启俊博士的论文《黔东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认为,近些年随着我国传统村落快速消失,传统村落保护与规划发展已是迫在眉睫,但以往研究还是存在不尽人意之处。因此,文中在概述传统村落保护与规划基础上,对如何保护和发展等相关问题进行思考和探究。最后指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要充分发挥传统村落原住居民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的作用、要遵循“因村而宜”的原则,以及注重承载传统村落周边环境的保护与发展规划。

龙泽江的论文《清水江文书村落原地保护模式的意义和对策》则指出,自2006年底贵州省成立省、州、县三级“锦屏文书”抢救保护领导小组以来,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清水江文书收藏入馆集中保护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截止2015年10月,黔东南州相关县档案馆共征集入馆契约文书约18万件。但是,档案馆集中保护模式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需要在规范档案馆保护模式的同时,开展试点村落原地保护模式。

四、结语

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是一项浩繁而系统的工程,目前,有关传统村落保护的理念很多,思路很多,政策很多,涉及到的部门很多。但不管是什么样的理念,什么样的思路,什么样的政策,都得尊重传统村落内在运行的规律,了解传统村落的实质,明确传统村落的当代价值和意义。反之,任何形式的保护发展都会南辕北辙、本末倒置,难以收到成效也自然是清理之中的事情了。通过本次论坛,与会学者们根据自己的研究思考,澄清了传统村落的实质,给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注入了新的理念、明确了新的思路,以及制订了新的对策,可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提供重要的科学理论依据。

此外,通过本次论坛的讨论,与会专家学者在如下一些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第一,注意到“人”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就其终极意义而言,传统村落是用来给人居住的,且需要与“人”同生息、共命运。“人”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主体,若离开了对“人”的关注,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第二,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文化的保护。传统村落既是文化的产物,也是历史积淀的产物,历史和文化造就了我们的传统村落。如果传统村落离开了历史文化,那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传统村落的保护过程中,若把具体的事项交给工业文明背景下的建筑设计院去设计,而忽略历史文化的保护,那么,我们的保护政策和措施则会误入歧途。其原因在于,我们保护的是传统村落,而不是保护城市里的高楼大厦,不是保护现代化的城镇。传统村落的本质是文化,若不按文化的运行逻辑去加以保护,这样的保护只能是破坏,而不是保护。

第三,传统村落同样具有现代化的价值和意义。传统村落可以通过开发旅游、生态食品产出等途径使其在现代化过程中赢得立足之地。有了这样的定位,其他的保护也就迎刃而解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可契合到我国当前提倡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中来,可算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可直接为生态文明服务,这也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终极意义之所在。

第四,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其实并不艰难。目前,很多人认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比较艰难,认为,我们制定了许多政策,干了很多事,投入很多钱,不但保护发展成效不明显,反而出现了破坏性、同质性等负面影响,据此认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实在太过于艰难。这种认知的错误在于,这些学者按照工业文化的运行逻辑去对立足于农耕文明的传统村落去加以保护和发展,这样的保护发展思路,其实是对传统村落的本质和属性不了解而导致的后果,因此,保护发展成效不高,破坏性,同质性问题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但若立足于农耕文明,明确传统村落是农耕文化的根基和精髓,上述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具体解释,见上述相关专家学者的论述,此处不再赘述。

[1]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Z].2012-04-16.

[2] 郭家骥. 生态环境与云南藏族的文化适应[J]. 民族研究, 2003(01), 48-57.

[责任编辑:曾祥慧]

New Concept, New Ideas and New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Village Protection: Review of the Forum of Traditional Villag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in 2016

XIE Jing-lian1,WANG Jian2,WANG Jin-yuan1

(1.CollaborativeInnovationCenterforInheritanceandDevelopmentofMiaoandDongCulture,KailiUniversity,Kaili,Guizhou, 556011;2.SchoolofHumanitiesKailiUniversity,Kaili,Guizhou,556011,China)

In the forum of traditional villag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in 2016, the participants focus on traditional villages’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two major themes, discuss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gricultural civilization and traditional village protection, the essence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the basic attributes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the value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how to protect traditional villag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in the context of tourism, and so on. The conference reflected the scholars’ latest thinking and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village protection and provided important scientific theory for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traditional villag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conference review

2016-10-1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湘黔桂边区侗族聚落存遗与文化生态变迁研究”(项目编号:14CMZ016);凯里学院2013-2014年度新晋升(引进)教授、博士专项课题“明清以降贵州‘插花地’现象研究”(课题号:BS201411);贵州省教育厅基地课题“飞落湖南的插花地:对天柱县地湖乡的历史人类学研究”(课题号:JD2014256)资助。

谢景连(1981-),男,湖南怀化人,民族学博士,凯里学院讲师,贵州省苗族侗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专职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民族文化;王 健(1984-),男,云南曲靖人,民族学博士,凯里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文化人类学、历史人类学;王金元(1985-),男,苗族,贵州凯里人,凯里学院讲师,贵州省苗族侗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族群与区域文化。

G122

A

1674-621X(2016)04-0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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