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系统视角下的流动儿童社区保护

2016-02-09 15:41黄晓燕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6年4期
关键词:邻里关系流动家庭

■ 郁 菁 黄晓燕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民政管理系,北京 101601;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071)



论生态系统视角下的流动儿童社区保护

■ 郁菁黄晓燕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民政管理系,北京 101601;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071)

【摘要】生态系统视角下的社区作为微观的家庭层面和宏观的国家政策层面之间的一种中介,在流动儿童保护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区中的结构性因素、压力和排斥、邻里关系的质量和社会资本、家庭支持服务的可及性等都对流动儿童的保护具有重要影响。为加强对流动儿童的保护,应该提高社区层面的流动儿童保护意识,提升社区群体的整合度和流动家庭的参与度,改变社区中不利的结构性因素,改善邻里关系的质量,增加流动家庭的社会资本,加强服务机构间的合作,增强对流动家庭的服务能力。

【关键词】生态系统流动儿童社区保护

随着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中国的流动人口数量仍会保持高位。现有的流动模式中家庭流动的比例在逐步上升,跟随父母从乡村流入城市的儿童数量已不容忽视。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当前有2.3亿进城务工人员,跟随他们进城的0-17岁流动儿童达2 877万[1]。现有关于流动儿童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他们的教育、社会心理发展、社会融入等方面。例如,有研究指出流动儿童在义务教育和家庭教育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困难[2],义务教育在政策上逐步由有条件接收向同城待遇转变[3];流动儿童在心理健康、心理问题应对方式、社会交往和自尊等方面和城市儿童相比都显示出较低的水平[4];流动儿童的社会融合已经达到“半”融合水平,但内部差异较大,社会融合的质量不高[5]。值得注意的是,在现有的研究中,关于流动儿童保护的文献非常少。邹泓等在2004年的一项针对9个城市流动儿童的研究中发现,流动儿童的家长对流动儿童的身体保护是比较周到的,但童工现象和帮工现象仍普遍存在,流动儿童群体中存在一定的被性骚扰行为[6]。此外,专门针对流动儿童保护的研究极为少见。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所有的儿童享有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1990年中国签署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受保护权是指保护儿童免受歧视,免受身体及性、经济剥削和虐待,免受遗弃、照料疏忽;当儿童需要时,随时提供适当的照料或康复服务。儿童在生理和发展上的脆弱性、依赖性,决定了他们是社会中较为弱势的群体;流动儿童由于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生活环境的不稳定,比一般的儿童更需要家庭和社会为他们提供各种成长的条件和保护性措施。这些保护性措施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维度、多层次的。

一、生态系统理论和社区的作用

(一)生态系统理论

生态系统观点的建构主要是借用生态学理论中有关生物与其周围环境间的交流与适应过程的描述。生物学上的生态学理论假设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为了维系生存或延续物种,必须与其所在的环境保持适切的调合程度[7]。Pinderhughes认为生态系统观点需要了解个人所在的文化环境,因为这些关系到个人的适应能力。对于个人而言,良好的和滋养性的环境是指所处的环境能够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地给个人提供必要的资源、安全感和支持,同时增进社会成员的认知和社会的发展,而不友善的环境则缺乏资源支持,因而阻碍了个人的发展[8]。如果用生态系统的观点来观察,会发现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在城市中的地位和他们所遇到的问题并非完全是他们自身的经济原因和能力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长期不友善的环境不仅没有很好地为他们提供安全和支持,甚至还对他们形成了歧视所致。因此,有必要让他们所生活的外在环境逐步向滋养性环境建构的方向转变。

生态系统观点认为个人所在的系统是一个层层相扣的有机结构,可以分为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和宏观系统。微观系统是指可以直接接触和彼此互动的环境,如家庭、学校;中观系统包括可以影响或决定微观环境功能的因素,如可以影响个人的主要团体、组织、社区、社会福利机构等;宏观系统包括社会环境中的文化、政治、法律、规章等能够影响或限制微观和中观系统的要素。个人的行为由家庭、团体、组织和社区形塑而成,个人或者家庭的问题往往是由环境资源的不足造成的,是多项因素互动的结果而非单一因素所致,因此干预和解决的方向也是多元的。生态系统观点提供了一个多元层面、多元系统的概念架构来理解个人的社会生活功能,认为个人的成长与发展受到其和环境之间关系的影响,个人生活的状态并非完全取决于个人特质,还与个人适应环境的顺利与否以及环境对个人的支持程度有关[9]。

(二)社区在流动儿童保护中的作用

流动儿童保护的系统框架包含宏观层面的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障、中观层面的社区和专业服务机构的支持、微观层面的家庭和学校的关注。社区是除了家庭和学校之外最贴近流动儿童的生活区域。流动儿童家庭层面的行为是根植于更加广泛的邻里、社区和文化背景中的。虽然流动儿童面临的最常见的风险因素源自家长个人的功能失调,但是社区的很多因素都能在不同方面影响流动儿童和其家长之间的互动。与社区有关的很多理念也对流动儿童家长的观念有直接影响,例如什么情形下家长可以向社区寻求帮助。社区氛围可以让流动人口感觉是支持性的还是被隔离的,对于流动儿童父母的压力可能产生减轻或者加剧作用,从而影响流动儿童的保护状况。

目前中国儿童保护法律和政策的完善尚需时日,在此宏观环境下,如何从社区构建方面入手为流动儿童营造一个安全和保护性的环境因此成为重要议题。把社区构建整合进流动儿童的保护体系反映了一种对流动家庭和流动儿童进行干预的视角的转变。之前对于流动儿童的关注大多基于国家政策层面的视角,而在社区层面的检视和实践并不多。这种转变开始真正关注以家庭为中心的需要,而满足这些需要应该整合跨专业的各种合作和多项服务。同时,这种视角的转变还要求对于流动儿童的服务必须包含社区构建,因为社区是这些流动儿童日常生活的现实环境,他们介入其中、受其影响、被社区的改变所改变。

很多政府层面的关于保护流动儿童、促进其健康成长的政策需要落实到社区的规划和社区资源的配置中,转化成社区每天的工作内容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儿童的作用。社区可以开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把社区中非正式的资源如社区价值观念、儿童保护意识、邻里关系、社会资本*社会资本通常被界定为能促使双方开展合作并让双方都受益的社会网络、社会信任和价值观等。、社区服务等整合起来用于儿童保护,并且和正式的儿童保护的相关活动相结合。

二、影响流动儿童保护的社区因素分析

在考察具体的影响流动儿童保护的社区因素时,本研究选择社区中的结构性因素、压力和排斥、邻里关系的质量和社会资本、家庭支持服务的可及性四个方面,然后利用半结构提纲对社区中的流动儿童、家长、社区工作者和学校教师等进行了深入访谈,最后归纳上述四个方面对于流动儿童保护的影响。

(一)社区中影响流动儿童保护的结构性因素

流动儿童的保护状况和社区中的结构性因素具有一定的相关性。这些结构性因素是相对稳定并且能够较深远地影响个人资源获得的因素。社区中居民家庭的经济条件和资源、社区居民是否稳定、社区里是否有集中的贫困人口等,都会对流动儿童的保护产生影响。而流动儿童所居住的社区往往人口流动频繁、聚集着大量的贫困人口,且社区内大多数家庭的资源获取能力较弱,这些不利的结构性因素在某种意义上对流动儿童而言是一种风险。

(二)压力和社会排斥

流动儿童受到伤害和忽视很大程度上源自“压力和社会排斥”。这些压力和社会排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流动儿童的家长所面对的在城市中的生存压力及社会隔离,会间接传递给流动儿童,造成对他们的伤害和忽视;二是流动儿童直接面对的适应城市社会的压力、歧视和排斥,会对他们造成直接的情感伤害,导致他们自卑、身份认同低、社会融入度差。流动家庭所在社区如果拥有较好的社区价值观和氛围,则可以大大地降低城市对这些群体的排斥,增强他们的社区融入,强化对流动儿童的保护。

流动儿童自己和家长能很明显地感受到这种直接和间接的压力。他们在城市这个外部环境中感受到的压力会无形地传递到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影响他们在认知、情绪和行为方面的发展。而流动儿童所遭受的排斥也会反过来形塑他们未来对于城市的认同感和融入感,不良的外部环境影响着他们的成长,他们会调整自己的态度来适应和改变外部环境,由此可能为未来的环境埋下一些风险和隐患。当压力和排斥挤向流动家庭及其儿童时,他们若无法从环境中获得滋养性的支持和资源,就会通过负向的行为调整,如变得自卑、躲避等来适应环境,而这种适应方式将限制他们日后的发展和适应环境的调节能力。

(三)邻里关系的质量和社会资本

流动儿童的保护需要全社区成员的共同参与,形成社区层面的儿童保护网络,其中邻里网络和邻里关系是重要组成部分。很多外在和内在的因素都会影响邻里关系和邻里网络。社区中邻里关系良好可以增进流动家庭在社区里的社会融入,同时还能增加流动家庭的社会连接和社会资本,让流动家庭获得更多的外在支持和帮助,缓解其在城市生活中遇到的压力,使其在解决困难时拥有更多的途径,从而间接地增加流动儿童的保护性因素。因此,社区中邻里关系质量的提升和社会资本的增加有助于构建社区层面的儿童保护网络,为流动家庭提供滋养性的环境支持。

当前,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在城市融入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障碍,但是良好的邻里关系能够帮助流动儿童获得更好的保护,包括满足其安全和生活的需要、获得就医或就学信息以及拓宽流动儿童未来可能的发展途径等。这些支持和社会资本离不开流动儿童家庭与社区之间的良性互动。它们不仅是满足流动儿童安全、生存需要的保障,也有利于整个家庭在城市中的立足并为流动儿童的未来发展建构更多的可能路径,在更长远和更深层的意义上为流动儿童提供保护网络。

(四)社区支持与服务的可及性

目前国内针对流动儿童的政策支持大多集中在教育、卫生和社会救助等领域,而在服务方面对他们的支持力度非常小。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生活在城市社区,他们满足需求的途径一般是通过市场或者专业机构。这些服务对于流动家庭而言可及性相对较低,流动家庭需要付出较大的经济和时间成本才能获得。流动儿童的家庭若无法支付这些成本,就只能无奈放弃,由此产生对流动儿童的安全忽视、教育忽视、医疗忽视和情感忽视等。对家庭提供充分且及时的支持、协助家长照顾好儿童、缓解父母的压力、更新父母的教育观念,其实是对孩子最大的保护。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开展了一些针对流动儿童的服务,但大多是短期的,缺乏长期性、多元化、高质量和可及性高的家庭支持服务。社区与流动家庭最为贴近,如果能够运用社区中的资源开发并整合相关服务,提高这些服务对于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可及性,流动儿童的受保护程度就会得到明显的提高。

三、构建流动儿童社区保护体系的新路径

社区能够平衡和协调流动儿童保护中的个人责任和政府的公共投入,其策略主要是为家庭提供支持性的服务并创造一种支持性的环境来预防和减少儿童伤害和忽视,在此环境中所有的居民都享有共同的价值,即保护儿童免受伤害成为社区成员共同的责任。因此,强化社区的儿童保护责任并建立强有力的服务架构非常重要。

(一)提高社区层面的流动儿童保护意识

在东亚福利体制中,儿童的保护一直被认为是家庭的责任,我国国内对于流动儿童保护的认识也是如此。因此,需要突破这种理念上的局限,发展出一种关注流动儿童及其家庭需要的社区氛围,提升社区居民对于流动儿童的保护意识。目前我国社区与流动人口家庭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流动人口家庭较少参与城市社区的公共生活和决策,为此,应当通过扩大社区参与,让流动人口意识到他们有能力在社区中发挥重要作用,引导他们积极表达在儿童养育方面的需求。同时,社区要主动倾听和关注他们的这些表达,否则社区中的流动儿童将可能处于弱势和被隔离的状态。鼓励社区中的所有人共同努力来保护流动儿童的安全通常包括两种能力建设的策略:一种是引导社区价值建设,另一种是协调和发展社区服务。其中社区价值建设需要在社区层面开展关于儿童权利、儿童心理发展特点等方面的宣传和有关儿童保护、家长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社区居民的流动儿童保护意识,使其认识到保护儿童免受伤害是社区全体居民的责任,同时增强他们对于儿童行为的控制能力,减少对儿童的伤害和虐待。

(二)提升社区群体的整合度和流动家庭的参与度,改变社区中不利的结构性因素

用社区动员的方式把社区居民组织起来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即保护流动儿童免受伤害而努力,让全体社区居民都围绕这个目标采取集体行动,将明显提高流动儿童家长的参与度。如果社区中各种群体的整合和融入程度较低,那么该社区中流动儿童的保护性因素就会减少,儿童将面临更高的受伤害的风险。很多研究显示,非正式的社会控制和社会整合都有助于减少流动儿童的伤害,这些非正式的方式包括流动儿童的家长向邻居求助以纠正流动儿童的行为,社区居民对处于高风险环境下的流动儿童进行早期干预等。在群体整合程度较高的社区中,居民之间相互信任和相互依赖,可以减轻社区中一些对于流动儿童保护不利的因素如社区贫困、流动频繁等的负面影响。社区层面的这种整合有助于建立起社区居民之间互惠的关系,发展出一种独特的、潜在的和有利的因素来减少社区中的风险,并为家长提供支持。

(三)改善邻里关系的质量,增加流动家庭的社会资本

如前所述,社区中的邻里关系影响着流动儿童的发展和社区对家长的支持,邻里关系对家长的态度和行为以及自信等都会产生影响。社区中邻里关系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加流动家庭的社会资本,由此在社区层面为流动儿童家庭提供更多的支持。社区可以通过建立一种互信的环境,以增进所有成员之间的相互支持;同时,社区还可以通过改变居民的价值理念来增进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动关系,这些都有利于促进流动儿童的保护。

社区层面的儿童保护体系包括预防机制和应对机制两个方面。预防流动儿童遭受伤害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尽早识别家庭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以及消除流动儿童和家长之间建立良好关系的障碍。预防机制的实施需要提升人们的日常意识,发现并筛选出社区内面临高风险的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应对机制的作用在于针对被筛选出来的高危流动儿童进行相应的干预,提供支持性、辅助性的服务。社区内的预防机制和应对机制如果健全和高效,则能够为流动儿童及其家庭提供足够的事前预防知识和求助渠道,从而较好地保护流动儿童。

(四)整合服务机构间的合作,增强对流动家庭的服务能力

社区需要建立一套整合机制,对现有的公共资源和各类专业服务进行更合理的配置,使各类专业服务如社区教育、精神卫生服务等可以通过社区这个平台整合起来,不仅使这些服务更具系统性,同时也能更加有效地把公共服务和民间服务连接起来。儿童保护服务链的构建一方面可以丰富服务的内容,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营造邻里之间相互支持的氛围并促进社区居民对于儿童保护的投入,因为服务的整合能够使流动儿童的家长和社区其他居民更加便捷地参与儿童保护服务,提升他们投身社区流动儿童保护服务的意愿。

此外,社区应当提升流动儿童的家长寻找、发现以及有效利用各种服务的能力。流动家庭对社区资源和社区服务了解和利用得越少,越容易发生流动儿童伤害事件,因为父母们的日常压力比较大,如果无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支持,很容易造成对流动儿童的忽视或伤害。相反,如果流动儿童的家庭在社区中能够比较容易获得早期干预和及时的服务及支持,儿童就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为此,社区应建立和家庭的密切联系,使服务机构能够尽早发现流动儿童家庭面临的压力,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并进而加强家庭的抗逆力、社会连接和父母能力等保护性因素的建设,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流动儿童的伤害。

[ 参 考 文 献 ]

[1]全国妇联课题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载《中国妇运》,2013年第6期。

[2]段成荣 梁宏:《关于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的调查研究》,载《人口与经济》,2005年第1期。

[3]朱家德:《流动儿童教育政策演变路径分析》,载《教育学术月刊》,2014年第6期。

[4]蔺秀云等:《流动儿童知觉与心理健康水平的关系及其心理机制》,载《心理学报》,2009年第4期。

[5]刘庆 冯兰:《流动儿童社会融合的结构、现状与影响因素》,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4年第6期。

[6]邹泓 屈智勇等:《我国九城市流动儿童生存和受保护状况调查》,载《青年研究》,2004年第1期。

[7]Giterman,A. & Germain, C.B.,The Life Model of Social Work Practice.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1980,pp.1-33.

[8]Pinderhughes,E. Empowerment: For Our Clients and for Ourselves. Social Casework, Vol.64,1983.

[9]宋丽玉 曾华源等:《社会工作理论》,台北: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10年版,第229-233页。

(责任编辑:刘向宁)

收稿日期:2016-05-12

作者简介:郁菁,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管理系讲师,主要研究社会调查统计分析、儿童政策;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社区为本的儿童保护机制行动研究”(课题编号:15BSH1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黄晓燕,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社会政策、儿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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