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调查与分析(上)
——以本科院校为例

2016-03-01 14:58海南大学李辽宁李丹琪
新教育 2016年23期
关键词:海南大学海南学院

□海南大学 李辽宁 李丹琪

海南省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调查与分析(上)
——以本科院校为例

□海南大学 李辽宁 李丹琪

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也面临着新情况。在此过程中,公民的法治意识和素质直接关系到海南的软实力。大学生是法治教育的重要对象,也是建设“法治海南”的重要力量。提升海南大学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不仅可以提高大学生的基本素养、改进大学生的思维方式,还是建立文明海南、提升海南文化软实力、展示海南整体风貌的重要途径。在建设“法治中国”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大背景下,加强海南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对于建设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做法与成效

本研究主要以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口经济学院、琼州大学、三亚学院等六所海南省本科院校为对象。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了解到,各高校在法治教育方面既有一些共性的做法,也有各自的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法治教育的领导机制基本建立,法治教育工作的分管部门有所不同。海南大学专门成立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2008年设立了法律顾问室,在学校对外合作、签署各种重要文件和协议中发挥重要作用。学校有学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分管副书记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负责学生的法治维权、奖励与处分(学生处)和申诉(团委)。从全校来看,法治教育工作主要由宣传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保卫处等部门共同参与,各部门之间有时候工作重叠,相关活动常常是共同组织,交叉进行。

海南师范大学专门设立了法制副校长,聘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言静担任。主管法治教育工作的是法制办公室(挂靠规划处)。宣传部负责全校法治宣传工作,具体负责学生法治教育的部门主要是学生处、研究生处及各个学院。

海口经济学院常年聘请省公安厅的党委副书记兼职法制副校长,主要由法制办分管全校法治教育工作,各有关部门合署办公,主要由继续教育学院和法学院参与其中。

三亚学院的法治教育工作由学校分管党委委员分管,党委副书记牵头,在校党委领导下,教务二处牵头,协同法学院、校团委、纪委以及相关学院共同制定计划,开展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学校将“依法治校”纳入全校的工作体系中,由各学院代表和法学院一起制定教学体系,明确责任,完善职能。

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海南医学院和琼州学院的法治教育工作,没有专门统一负责的主管部门。

2.法治教育的主干课程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不同院校和专业在相关课程设置上存在差异。全省本科高校数量不多,主要涵盖文、理、工、医药等学科门类。除了法律专业以外,非法律专业学生法治教育的主干课程大致一样,即都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该课程的性质不是普法教育,目的也不是讲解具体的法律知识,而是通过讲授法律的性质,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为此,各高校不同院系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另外开设了不同的课程。比如,海南大学旅游学院开设专业课“经济法”和“旅游法规”(各2学分32学时);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不同专业分别开设了“经济法”(2.5学分40学时)、“国际商法”(2学分32学时)、“经济法律概论”(3学分48学时)、“劳动合同法”(2学分32学时)、“税法”(3学分48学时)、“财经法规”(3学分48学时)和“信息法”(2学分32学时)等;海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开设了“建筑法规”(1学分、16学时)。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开设了10门法治公共选修课(包括婚姻法等,各16个课时),还引入大量网络课程,并配有一位指导老师。琼州学院在部分专业开设“法学概论”,并且“形势与政策”课中,每学期安排一个与法律相关的专题。三亚学院的法治教育课程主要依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形势与政策”,学校开设人文通识选修课有“法学概论”和“旅游法”,该校的管理学院、经济学院都有各自的法律课程。

3.部分高校建立了校外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社会实践和实践性教学方式深受学生欢迎。在法治教育校外实践基地方面,高校与政府机构和司法部门进行合作,有的是以学校名义,有的是以学院的名义。比如,海南大学宣传部与海口监狱、琼山戒毒所合作,建立实践基地;海南大学法学院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单位合作,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48个实践基地。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分别在罗牛山监狱、海口监狱建立服刑人员心理矫正实习基地、在安宁医院建立心理学专业实习基地、在景山学校建立学前教育专业的实习基地。琼州学院组织学生到三亚戒毒所,开展送书、送杂志活动。通过到基地进行实践教学和实习,深受学生欢迎。这一点从对大学生的问卷调查中也得到了印证。数据显示,在“大学生最希望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中,排在首位的是“社会实践活动”(26.0%);在关于大学生对法治教育课堂的体验需求中,实践性也是学生的首要需求。其中,“参与模拟法庭”获得了学生的最大认同和支持(67.7%),其次是“真实体验法庭审判”(60.5%),二者均大幅度领先其余活动。这表明,近距离体验和观摩司法现场是大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课堂体验活动的努力方向。

4.各高校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并形成自身的特色做法。各高校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新生入学、节假日、重大活动等不同的时间节点开展安全教育与法治宣传。海南大学围绕节假日宣传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了普法园地。学生自编宣传小册子、宣传单,把跟学生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募捐、通俗易懂的案例分析向学生进行法律宣传。2015年,学校开设《法治宣传面对面》学习,与法学院的师生一起交流。为了方便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维护合法权益,学校开通多条热线,由法学院管理:服务热线(0898-66187062)、维权热线(0898-66187101)、法律诊所热线(0898-66188112),接受学生咨询。在校学生会的网站上开辟“权益驿站”栏目,普及法律知识,加强与学生的法律信息沟通。值得推荐的是该校的“学生街头演讲”活动。海南大学法学院为了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在教学实践环节要求每个学生都要进行“街头演讲”(在学校食堂门口),每个演讲5分钟左右,由专门教师评定,记0.5个学分,每个学生有两次机会,此做法已延续近6年。

海南师范大学积极推进“法律进学校”工程,制定了“法律进学校”工程实施方案,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法治教育工作思路,聘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言静兼学校法制副校长,并与海南省高级法院联合,开展法庭庭审进校园活动,使师生亲身体验法庭庭审现场。利用校园宣传载体如校报、宣传橱窗等进行法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富有实效的“阳光海口”、“我的中国梦”、送法进社区、法援中心、建设法治教育基地等活动。

海南医学院每年按照国家的普法计划积极在本校开展活动,结合医学院学科的特色,创建了海南省人类生命科技馆,这是一个国家级的重点工程,意在提高海南医学院学生对生命意义的理解与敬重。

海口经济学院每年四月份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月”活动,重点普及《治安管理普查法》,并通过举办重大活动的听证会来保证学生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如2013年5月23日举办的电动车管理听证会。该学院的“院领导接待日”、“党员座谈会”颇具特色。此外,学院院长开通微博,与学生近距离互动了解。

5.学生社团成为法治教育的重要力量,学生的维权意识浓厚。学生社团是高校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力量。海南大学建立了学生法治宣传队伍,如学生自律委员会、青年法学社、法律援助社等,在校内外开展各种的法律宣传教育。其中,青年法学社和法律援助社被评为全国高校的优秀社团。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学校依托社团文化节,开展“东坡剧场”、“法律进校园”、“法治教育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并以暑期“送法下乡”、社会实践、文艺汇演等形式,扩大社团的影响力。

海南师范大学成立了法律学社,其活动的开展已成常态化,进行模拟法庭、“法治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法律名家进校园”已形成第二课堂。此外,各学院针对不同的学科专业,建立健全法治教育实习基地。

三亚学院为了发挥学生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每年的学校党代会都邀请部分学生代表列席参加,学校主要领导也在学生干部大会上介绍学校的发展情况。为了维护学生权益,学校成立了由学生组成的伙食委员会,监督食堂管理,促进伙食改善。

琼州学院有两个主要的学生权益活动:一是由35人组成的“学生膳食委员会”,每日值班、调研食堂、形成调研报告,参与学校座谈,代替学生交涉处理问题;二是“学生自律委员会”(一般30人,需要时招募志愿者临时扩展100人左右),开展消防安全、文明督导、文明宿舍评比和校级组织招新等覆盖每个学院的活动。此外,学校还组织权益宣传活动,如“海洋权益主题征文”活动。海口经济学院也建立了申诉管理委员会,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6.大学生普遍认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对高校法治教育充满期待。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和宣传,大学生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十分认同。调查显示,大部分受访者(59.8%)对法治的价值持“比较认同”和“非常认同”态度,相比之下,持“比较不认同”和“非常不认同”态度的人数所占的比例仅为2.5%。超过一半的受访者(54.8%)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很有用。交叉分析显示: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与大学生的法治认同之间呈正相关关系。这表明,加强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是提升其法治认同的重要渠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可以发现目前海南省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部分高校对法治教育工作重视不够,高校法治教育与管理机制有待优化,部门职能尚需整合

从全省来看,目前各高校在法治教育与管理的部门、机制上各有不同:有的高校成立了法制办(法制办公室),有的是综治办(综合治理办公室);有的是把法治教育的职能分解为不同的部分,分别由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等负责相关教学、活动组织等。总体来看,部分高校对法治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体制和机制中存在部门交叉、关系模糊等现象,有些学校法治教育经费不足;法治教育主要是由某个(些)部门兼职管理,没有专门负责法治教育的部门。这种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利于统一领导,集中力量抓好法治教育的教学与管理工作,也影响到高校法治文化氛围,在学生的反馈中也印证了这一点。数据表明,近一半的受访者(41.3%)认为他们所在的学校对法治教育不太重视。认为重视的受访者比例只占到了21.4%,而认为不重视的占到了17.3%。

(本文系海南省教育厅委托项目“海南省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阶段性成果)

李辽宁,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教授,副院长,博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李丹琪,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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