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要避免掉进“非教育陷阱”

2016-03-01 17:19储朝晖
今日教育 2016年1期
关键词:陷阱改革专业

储朝晖

中国使用“改革”这个概念已近40年了,有些人已经出现“改革疲劳”。甚至一些家长、教师或教育管理工作者怕改革。

1985年前后,《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使得教育改革的方向最为明确,简而言之就是“放权、给钱”,就是要改教育体制。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基本延续了这个基调,现在《纲要》实施的时间已经过半,依其所确定的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目标来看,教育在普及和量的增长上已经有可观的变化,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尤其是在简政放权、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明晰政府与学校的边界等方面的进展却不能令人满意。于是,一部分人说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另一部分人说教育改革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教育的问题了,这两种说法都寓意着教育改革没什么事好干了,我们歇歇吧。这就是眼下存在的教育改革掉进“非教育陷阱”的现象。

在当下,教育改革掉进“非教育陷阱”有其特定环境条件,首先是人们对眼下的教育不满意。然后是经历过多种反复的调整和改革,反反复复几个回合之后发现问题还没有解决,有些问题较之以往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更严重了。发现最终在管理和评价上走不出设定的圈子。

教育改革受阻最为根本性的原因在于当下的教育管理体制依然是计划的、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一方面规范的市场没有建立起来;另一方面公共资源的计划配置所提供给不同人的教育机会和权利是不平等的。

由于评价上长期使用行政性较强的过于单一的标准,教育被认为是不专业的、肤浅的、质量保证不够的,甚至包含着损伤儿童健全人格和创造力的因素。从上述角度看,政府需要简政放权,需要以管理专业机构的方式管理学校,需要从行政模式的学校管理转向依法治校,转向遵从教育内在规律的专业治校。如果政府不改革,教育的改革确实受到很大的限制。

即便如此,也不能认为教育的改革无事可干了。教育改革除了从宏观制度上加以改进,微观上能够做的事依然很多。各级管理者和校长、教师所需要形成新的共识是:以专业的方式推进教育完善,致力于把教育办得更好。

从宏观上说,需要建立保持教育可持续改进的制度和有效运作的基本秩序。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至少要了解当地的真实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确定自己可采用的办法;找到当地教育五年或更长时期内发展的方向,确定当地教育的可实现目标,以及到达这一目标的路径。

现实的问题是,不少教育管理者并不深刻全面了解当地教育的实际情况,对教育的内在规律也无深刻理解,他们能够做的就是从字面上理解上级的文件,在文字层面紧扣上级文件下了不少功夫,因此,教育改革很难不肤浅化,也最容易掉进“非教育陷阱”。事实上,教育的复杂性决定着在教育的很多方面都不可能制定统一政策,使用统一的模式,刻板地执行全国统一的政策。要依据当地的实际,及时地去解决自己当时当地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做自己该做且能做的事。

一些地方的问题长期积压得不到解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有些政府部门往往在处理没有统一政策的问题时犹豫不决,担心自己采取符合实际的解决方法是否违背上级的意愿,是否会给自己的前途带来不利影响。各地的省情、民情差别较大,不存在适合全国所有地区的教育改革标准答案,也不存在一个文件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越多的人等待就会有越多的问题积累,而长期积累小问题就成为大问题,就会贻误时机,积重难返。从小处看损害了个人和局部的基本权利,从大处看则损害了国家整体的发展机遇。

从1957年苏联卫星上天至今,世界范围内教育改进的基本趋势是由过于关注宏观规划,逐渐转变为不断降低教育事权的重心。先后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更多关注改善中观层面的学区、学校,2000年后又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改善微观层面的个体学习,互联网的出现为此提供了有利条件。世界教育发展的这一趋势也表明教育改革完全可以避开“非教育陷阱”,如果真是有各种千丝万缕的“非教育陷阱”要制约教育改革,完全可以采取抛弃而不与之纠缠的态度。

现实当中,已经有比较明智的人无奈地选择用脚投票,在这种情况下,各级政府和教育管理当事人必须系统思考,将解决教育问题的决策权下放给一定范围的教育当事人,由当事人协商达成共识后解决,缩短问题与决策之间的距离,形成迅速及时的反馈和决策机制,降低问题解决的成本,避免信息失真,有效促进问题的解决,形成良性循环。

教育是一项专业工作,是基本民生,同时也是基本民权,从这个角度看,政府对改善教育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教育又是不同于其他各项政府工作的专业工作,需要遵从人的成长发展规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者要有对专业人员足够的尊重,才可能避免教育改革陷入“非教育陷阱”,才可能使得希望把教育办好的各方社会力量凝聚起来,行动起来,联合起来,建立相互信任,不越权不推诿,各负其责做出自己可做的事。

教育上的改进是一种自然的累进,而非大起大落、一刀切、运动式突变,因为历史上历次诸如此类的教育突变对教育的伤害往往大于获益。同时要反对站着不动错失时机。许多改进若错过了合适的时机就要付出了更大的代价,若再要拖延,还将付出更大的代价,所以需要不急不息推进教育改进,即便退一步进两步,也要为进一步深化改进创造条件。

教育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培养身心健全的人,既不能对眼前的问题麻木,也不能为了解决眼前的问题、获得眼前的绩效而忽视或损害儿童长远的发展。将2016年的变革汇入几十年来的整个变革过程之中,主动谋划,超越陷阱,才不辜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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