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融合视角下文化金融服务的兴起与创新①
——以黑龙江省为例

2016-03-17 13:43黑龙江东方学院周静
中国商论 2016年8期
关键词:黑龙江省文化产业金融

黑龙江东方学院 周静



产业融合视角下文化金融服务的兴起与创新①
——以黑龙江省为例

黑龙江东方学院周静

摘 要:随着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具有高知识性、高融合性、高附加值特征的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正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金融和资本是产业的血液,发展文化产业金融既有宏观层面的增值价值,又有微观层面的重要意义。文化产业金融不仅催生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也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与金融服务竞争的结果。

关键词:产业融合黑龙江文化金融创新

1 黑龙江省文化产业与金融服务融合的背景

在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战略背景下,“文化+”为经济社会的划时代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文化产业与科技、互联网、旅游和金融服务等产业跨界高度融合,形成了更加合理、行之有效的市场化机制,强化创新所带来的内生经济增长活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文化元素和文化内核,文化产业成为创意、创新、创业大潮的新驱动引擎。从年均增量和相对数看,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1万亿元,占GDP的2.75%;2013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1351亿元,与GDP的比值为3.63%;2014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2.39万亿元,占GDP的3.76%,比2013年增长12.1%,比GDP7.4%的增速高出3.9%[1],4年时间翻一番,其中全国有7个省、市的文化产业占到GDP的5%以上。从名义增长率看,我国文化产业“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 年)为年均21.05%,“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4年)年均21.32%,2005年~2014年10年间年均21.41%[1],文化产业正在逐步成为我国尤其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支柱产业和核心经济支撑。

黑龙江省文化资源丰厚,流人文化、金源文化、欧陆文化等多元交融荟萃;黑龙江景色迷人,春季山清水秀、夏季清凉怡人、秋季金桂飘香、冬季瑞雪纷飞,大森林、大平原、大冰雪、大油田独具风采;黑龙江民族精神源远流长,闯关东精神、抗联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永垂不朽。目前黑龙江把文化产业从“十大产业”的现代服务业中分离出来,深度挖掘优势产业,激活内需增长动力,文化产业增加值由2010年210亿元增加到2013年432.3亿元,年均增速27.2%, 占GDP比重由2%上升到3%,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由2.9%上升到4.9%。而哈尔滨2014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21.67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03%,2015上半年实现产值超过700亿元,助力哈尔滨市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37.4亿元,同比增长6.9%[2],更好地发挥了哈尔滨在全省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2 黑龙江省文化金融兴起的意义和现状

2.1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

金融介入文化,坚持开发开放融合战略,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升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优化文化产业布局,促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升级。面对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下行压力,黑龙江省积极探索转型发展新路,扎实推进文化产业改革,截至2015年7月,文化事业单位实现转企改制276家,核销事业编制11246个,完成全省广电网络重组,开展省出版集团与中教集团合作战略。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深化新闻传媒单位内部改革,构建现代文化服务体系,增强了文化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力、带动力和辐射力。

2.2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介入文化,尤其是财政资金的投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活跃和丰富文化产业的资金渠道,促进文化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全面协调发展。自2008年中央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以来,全国已累计安排242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4100多个项目,仅2015年度中央财政下达50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850个项目,较2014年增长6.25%[1]。而黑龙江省累计获得扶持超过4亿元,扶持文化创意企业40个,特别是近两年在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方向、增加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投资补助比例,破解了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2015年,全省开工建设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91个,截至11月底完成投资79.9亿元,建成使用或部分使用项目28个,23个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哈尔滨市积极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博物馆95个、公共图书馆(含社区分馆)68个、大型文化休闲广场20个、示范社区文化中心151个、农家书屋1882个。齐齐哈尔市高度重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对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文化服务网络的资金投入,2014年以来投入621万元,完成166个中心村的文化设施建设;2015年投入1605万元,启动107个中心村文化设施建设[2]。

2.3加强骨干文化企业建设

金融介入文化,能让有市场潜力和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迅速做大做强,树立在行业的领军地位。目前,黑龙江省内已有国家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7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9家、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1家、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18个、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15家。其中,哈尔滨在“十二五”期间先后投资约200亿元,打造了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成平房动漫游戏基地、太阳岛景区、冰雪大世界、同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松雷原创音乐剧基地国家级示范基地5个,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区、哈尔滨新媒体动漫产业园区、哈尔滨伏尔加庄园等省级示范园区基地19个,完成省“十二五”同源“小笨熊”阅读视听互动平台、波塞冬海洋公园、万达文化旅游城、印刷出版文化科技产业园等23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阿城版画艺术园区以版画创作展览为龙头的专业美术机构,正成为推动阿城区版画创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载体。总投资2亿多元的松松小镇是一个融文化、科技、娱乐、商业于一体的儿童文化创意主题产品。通过创新文化产业形式、挖掘地方文化特色,打造更多创意新颖、品质优越的文化创意产品和知名品牌,并将其作为文化产业项目向省内外城市输出。

2.4丰富文化产业融资渠道

金融介入文化,可以促进金融产品尤其是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的研发,扩大文化产业的资本来源渠道和全民参与热情。到2013年为止,我国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103家,总募集金额达到1408亿元。2014年,文化产业共发生159起并购事件,并购总金额超过1000亿元。2015年1月~11月,文化产业股权投资事件发生562起,涉及金额高达867.21亿元人民币,其中,股权投资活跃度最高的是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共266起,而居于第二的移动互联网服务业有93起[2]。并成立了东北三省首支由政府主导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相继为40家文化企业进行了贷款授信,授信总额度达到16745万元,16家文化企业办理贷款,实际贷款总额度5520万元[1]。

3 黑龙江省文化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3.1文化产业融合程度低

黑龙江省文化产业还处于初级阶段产业间的单向融合,离中级阶段的两产业双向融入和高级阶段的两产业无边界一体化状态相差甚远。文化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存在形式单一,多种文化元素犹如珍珠般散落在城市当中,关联配套产业滞后,产业链条较短。具有“领头羊”示范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更少,国有文化集团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尚未建立或健全,缺少核心竞争力,大而不强,市场占有率较低,产业拉动、集群效应不够,缺少产业概念及品牌提炼,企业经营业绩波动大,盈利能力不稳定,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能力很有限,与金融机构合作的经验比较匮乏,很难得到金融的支持。改造传统文化产业,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提升文化与科技、文化与金融、文化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度是解决当前制约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短板”和“软肋”的关键所在。

3.2信息不对称问题

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想获得金融支持,信息畅通是至关重要的。目前大多数小微文化企业自身价值主要是通过创意服务等无形资产来实现,但创意和版权估值难的问题尚未彻底破局,文化交易市场和版权评估机构缺乏,而拥有金融与资本的投资者对深度介入文化产业研究缺乏专业性的理论认知,对版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缺乏基本的实践操作,文化人才特别是优秀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短缺,导致投资者很难依靠传统授信方式判断文化企业的承贷能力。鉴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无形资产难以用于质押融资与传统金融重抵押的授信模式,文化创意企业很难获得传统金融的融资支持。信息不对称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黑龙江文化金融的发展。

3.3融资模式比较单一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金融的基本模式是“筹-投-贷”通道,文化资本市场上起主要作用的资本主体正在从政府资本和金融资本下沉至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2014年我国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24339亿元,比2005年只有2892亿元增加了7.42倍,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分别是2005年为3.26%,2014年达4.75%[1]。投资贡献率比较高,但是投资不稳定和投资来源不合理。这些资金中自筹资金的比重畸高,来自商业银行信贷和股权投资基金等资金非常少,如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中来源于自筹资金的比重“十一五”和“十二五” 时期分别是年均75.82%和81.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来源于国内贷款的占比“十一五”和“十二五”时期分别为16.98%和13.62%[1]。而且资本市场对文化产业持观望态度的较多,例如2014年我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共有40支,总规模约1200亿元,不仅规模与其产业相比就不算很大,而且真正投资的项目没几个,甚至有的基金从未投过任何项目[2]。据统计,目前黑龙江小微文化企业累计贷款余额近50亿元,融资担保公司已先后为10多家小微文化企业担保融资近2亿元,但对支撑文化产业成为国民支柱产业杯水车薪,文化投融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3.4文化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文化产品出口已初具规模,但产品传播运用高新技术创新不够,与发达国家相比,缺乏吸引力和竞争力。2014年我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约为9430.74亿元,人均消费支出为671.5元,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087.9元,占比5.4%,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07 元,占比2.5%[1],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0%~12%的平均水平。当今主要发达国家文化产业产值占GDP的份额分别是:欧洲国家10%~15%、韩国15%、日本20%、美国31%。2014年我国货物贸易总额约为26.4万亿元人民币,而核心文化产品的出口额为220.4亿美元,相当于1353.87亿元人民币,与其之比约为0.057%。2015年版权产业创造42725.93亿元人民币的行业增加值,商品出口额2912.34亿美元,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已达7.27%,提供1643.81万个就业岗位,在各国中处于领先水平,但结合就业人数指标来看,我国版权产业劳动生产率在世界处于中等水平,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创造的价值并不高,仍带有明显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征[3]。

3.5文化产业管理体制不健全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着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许多地区的文化管理存在不同程度的职能分割、政企不分和多头管理的行政管理模式。文化资源未得到充分整合发掘,多数地区媒体、旅游、广电、出版等相关部门各自为政,文化市场多头执法,尚未建立统一高效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管理机制落后。文化单位市场化改革不彻底,部分转企后仍然保持着事业性质,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干预较多,市场主体地位不明确,缺乏活力,评价机构和信用保证机制不健全。城市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脏乱差”状况比较明显,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文化产业竞争力较弱,文化创新能力不强,市民的价值观念、思想道德、性格特征和审美情趣等新的人文精神需要不断地培养,综合文明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4 黑龙江省文化金融创新的措施

4.1加快文化与金融的融合

在文化产业迅猛发展的今天,推动“文化+金融”的跨界融合模式,强化文化产业的资本融合度,既是时代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黑龙江省制定了产业融合发展激励政策,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传统制造业、绿色特色农业和旅游业等相关产业融合,促进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紧密对接,充分开发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特点和融资需求的信贷产品与服务,完善文化金融融合发展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全面打造融合经济产业链条,形成了符合龙江文化特点的文化投融资模式。发挥省属骨干文化企业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开拓者和优秀企业文化的示范者作用,巩固现有转企改制成果,树立文化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主体地位。

4.2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

4.2.1完善信息交流平台

我国文化消费综合指数由2013年的73.7增至2015年的81.2,平均增长率为5%,其中,文化消费环境指数上升速度最快,平均增长率为11.33%[2]。如此庞大的产业需要文化金融,需要资本市场融合度,文化金融学术领域还需要加强高端的跨界学术研讨和交流,培养既了解文化产业发展,又懂得融资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为此应推出一套实用的、有北国风格的创意训练课程和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如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推动的“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聚集了众多来自文化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决策部门等各界的著名经济学家和金融学家,搭建促进文化和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的“创业支持平台”,为文化金融研究探索一条新路,进一步创新观念以拉动消费,不仅为黑龙江省文化、新闻、影视、音乐等众多文化艺术企业搭建起了互相交流学习和交叉服务的平台,也将打造黑龙江省新的经济增长极。

4.2.2建立“互联网+文化创意+金融”的新型孵化平台

在“互联网+”的浪潮下,借势“互联网”的营销趋势,强化“冰雪之冠·黑龙江”的品牌形象,充分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和社会化媒体,创新营销手段、渠道和方式,促进优势资源整合,努力打造文化品牌。当前文化产业最活跃的就是众筹模式,民间资本的积极性正在被激发。依托于互联网,汇聚文创领域专业的人才、创意创作资源和丰富的项目,开辟新型互联网融资渠道,构建文化创意产业的资源整合平台,壮大信息消费和拉动新兴消费,孵化优秀文化创意项目。全面融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新模式,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文化产业,研究探讨新金融尤其是共享金融、众筹金融在文化产业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机制。互联网加速向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逐步形成以艺术品产业链各项服务功能为纵轴,借鉴“阿里+京东”的商业模式,实现“平台+自营”的核心竞争力,为整个文化产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化服务。

4.3开拓多种融资渠道

构建起以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金融机构积极支撑,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金融产业链为文化企业服务。通过政府给予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引导和带动多渠道资本参与投资文化产业核心领域和新兴文化业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改制,推动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面向文化产业的创业基金设立,投资文化企业债权和股权,形成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外来基金与文化企业的对接。拓展文化企业的保险业务,扩大保险在文化产业中的渗透度和覆盖面,开发适合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型保险产品,特别针对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拓宽渠道,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文化投融资模式,改进和完善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式,推进无形资产二级交易市场建设,实施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建立中小文化企业贷款担保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加大扶持民营文化企业跨界融合与新兴行业,开辟绿色通道并帮助疏通、协调融资渠道。目前,进入融合型新产业领域的民营实体已超过500家,其中,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100多家大型融合型农庄已分布于城乡四周。

4.4加强中外文化金融合作

随着文化产业“走出去”、“请进来”的“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政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文化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让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实现“混合”,通过共同组成基金,既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又可让社会资本将市场思维带入基金的运作。黑龙江省利用中俄地缘优势充分借鉴国内外文化产业的成功经验,加强文化产品的创造力和创新性,把政府项目与商业运作、政府交流与民间交流、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相结合,提高产品的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打造哈尔滨成为中国东部陆海丝绸之路,构建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文化贸易交流新格局。2014年7月中俄博览会,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共有32个重点项目现场签约,涉及出版发行、新闻传媒、数字内容、动漫游戏、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金额达118亿元,中俄共建“龙江丝路带”文化[1]。另外,2015年习近平主席访英期间成立的中英影视投资基金,按计划基金总规模在2020年达到150亿元人民币,强化文化产业融入全球文化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循环中,这既是我国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需要,也是提升我国全球经济地位的需要。

4.5优化文化产业政策体系

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应制定和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多种手段与文化融合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强化政府在市场监管、规划引导、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政策调控职能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发展政策,整合和完善相关法规,进一步放开文化产业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实现文化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哈尔滨文化。哈尔滨市政府还推行四证合一(工商、税务、代码、社保),以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和办事效率,降低行业门槛,发挥特色文化优势和毗邻俄罗斯区位优势,打造品牌效应,促进文化产业向其他行业深度融合渗透,建立产业的泛文化格局。

参考文献

[1] 中国文化产业信息网[EB/OL].http://www.ci-360.com.

[2] 创意时代·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网,黑龙江站[EBOL]. http://www.ccitimes.com.

[3] 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EB/OL].http://www.ce. cn/culture.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3(b)-145-05

基金项目:①2015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产业融合视角下黑龙江文化金融服务的兴起与创新”(15JYE13)。

作者简介:周静(1980-),女,黑龙江尚志人,硕士研究生,副教授,主要从事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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