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间说唱刻本中的“社会记忆”

2016-03-17 02:40于红李豫
江西社会科学 2016年5期
关键词:西乡刻本民间

■于红 李豫

清代民间说唱刻本中的“社会记忆”

■于红 李豫

保罗·康纳顿说过:“从口头文化到书面文化的过渡,是从体化实践到刻写实践的过渡。”“刻写”是保存社会历史记忆的有效方式,民间说唱刻本以“刻写”方式保存有大量记载“现实历史”的唱词。以清代民间说唱刻本《西乡反》《说唱周雪健》为例的分析表明:这种“现实社会记忆”不仅是对官方修纂地方志的扭曲、避讳、缩略历史的一种“激烈反击”与“有力补充”,也充分彰显着民众意识和民众时代文化。

民间说唱刻本;社会记忆;民众史观;《西乡反》;《说唱周学健》

于 红,山西大学文学院博士生;

李 豫,山西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西太原 030006)

一、清代民间说唱刻本概况

记录历史的手段是多样化的,正史永远代表着官方对于历史的看法,即所谓的 “官方观点”。历史是立体多维的,有着多面性,对历史的“社会记忆”也是多种多样的,除了正史之外,民间说唱刻本成为承载“社会记忆”的重要载体。对散落在民间说唱刻本中的“社会记忆”进行拣选和整理,可以弥补正史的缺失或揭示正史记录的弊端,也成为探视当时民众文化历史观与精神追求的一个窗口。

在清代,中国的南方流传着众多民间说唱刻本,这些说唱刻本以“刻写”方式保存着大量长篇叙事诗。因其有着相对统一的正文形式和说唱风格,和明代说唱词话一脉相承,故称其为“清代说唱词话”,俗称“唱本”,意为“唱书之底本”,演唱者为“唱书人”。民间说唱刻本刻写长篇叙事诗的现象并非是清代才突然出现的,它们是宋代词文、元明说唱词话的传承者、改编者、变异者,也是清代南方“唱书”由口头创作转化为阅读作品的“历史遗留文物”。

从内容上分,这些载有长篇叙事诗的民间说唱刻本可以分为“传统说唱故事”和“现实历史”两大类。从文化学的角度讲,其内容为“现实历史”的民间刻本,距现在已有百年甚至数百年之久,其所蕴含的“现实历史”中保存了难以记载和还原的当时历史事件原貌,这些对当时重要历史事件的保存、记录大多是在无意识状态下进行的,身边发生了较为重大的事情,民间艺人将它们用习惯的口头说唱方式编录下来并开始传播,再由民间写手们将唱词进行修改记录,之后刻写下来整理成民间刻本。“用刻写传递的任何记述,被不可改变地固定下来,其撰写过程就此截止”[1](P94),这些刻本往往成为历史真实片段的记载者和见证者,刻本成了某段鲜明“当代回忆”的保存地。无论是通过口头说唱的方式传播流行,还是通过刻本的方式传播流行,这些发生在当时重要的历史事件就被用另一种方式——“非官方记录历史的方式”保存了下来。这种“非官方记录历史的方式”正是保罗·康纳顿所提到的“非正式口述史”。历史学家的“历史重构活动无论遭到系统的压制,还是到处开花,它都会导致产生正式的成文历史”,而这种“非正式口述史”的现象“比在此意义上理解的生产历史的活动,有更加非正式的程序和更广泛的文化分布”。[1](P94)

二、清代民间说唱刻本对“正史”的补正

清代数百年间,长江流域长篇叙事诗民间刻本多达六百余篇(种)。遗憾的是,由于时间推移和社会动荡,并非所有当时创作的长篇叙事诗都能传留到今天。如有幸发现一二全本,便对于还原当时的历史全貌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以田野调查中搜集到的民间说唱刻本为案例,分析“记载现实历史”的长篇说唱对于保存“社会历史记忆”的重要作用。

(一)民间刻本《西乡反》对于“西乡反”事件的“补充还原”

关于“西乡反”事件,有具体记载的官方文献资料有两处,分别是清光绪《台州府志》和民国《天台县志稿》。

清光绪《台州府志》记述如下:“十一月,天台知县丁澍良以加赋激民变。澍良以缺瘠议加赋,岁贡生余秉锡控诸省,省檄知府徐士銮鞫之,秉锡抗辩,士銮怒,禁锢之,天台士民闻而大哗。澍良又以他事下武举于狱,于是,众怒益盛,甚乃纠集乡民自六十以下、十六以上者,皆荷锄来拥入城。先是,澍良虑民变,预请诸府派勇百余人以自卫。是日,适至屯县署,民不敢逼寻,有逾署后垣入纵火,守兵乱,民戕杀之,执辱澍良姬妾子女,澍良以救,遁出城,诸生叶树椿以护澍良背戕。省中闻变,檄诸暨知县刘引之至台招抚,枭为首者十数人,澍良革职,秉锡褫衣巾,事始息。”[3](卷31,P10)

民国《天台县志稿·前事表》记述如下:“同治十三年甲戌。大西乡以增加粮税事,聚集万余人入城,包围衙署,焚毁内堂、花厅等处,杀死兵士及官属数十人,褫剥丁令,并裸辱官眷,生员叶树椿以县官故,大言禁止,为乱民挞枪断颈而死,众始渐渐退散。徐郡守闻知,闭城防堵,遂毙余翰芳于狱中,而加以土霸王之名。余翰芳者,岁贡余秉锡之孙,为粮税上控,将质于郡狱者也。”[4](P25-26)

1958年,任职于“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周中夏在浙江天台县文物普查过程中发现《西乡反》口头说唱民间刻本,将之与其他版本进行对比,并采访当时还会唱“西乡反”部分唱词的当地民间老人,查阅地方志,认为这个本子记载的历史情况“基本是真实的”,且这个本子“比地方史志的记载更为系统、详细,当然其中也有少数地方失之夸张,作为文艺作品,夸张一些也是不足为奇的”。[2](P5-6)周中夏将这个 “唱本”抄录下来,并进行了相应注释。

《西乡反》唱本,全文180行,行14字,凡2520字,均为七字句唱词,隔句押韵,一韵到底,不分段,属于典型的清代说唱词话作品。“没有作者,很可能是群众集体创作又经过文人加工而成的。它在民间流传既久,辗转传抄、传唱,并且在演唱过程中不断修改,因而各地唱词就不尽相同。”[2](P5)唱词采用传统长篇叙事诗民间刻本的形式,开篇先有开篇词,正文以整齐七字句形式展开,采用长江流域较为传统的叙事风格,以十二个月为时间顺序,开始叙述事件的原委,从事件的起因、经过、结局有了完整的交代。

对于起事的原因和过程,代表官方的地方志有简单记载,至于丁澍良加赋的原因、加重赋税给民众带来的直接伤害、民众商量上告的过程、被关余鲁才和王作新的结局、事件的后续发展等细节均没有提到,无从查找。而《西乡反》民间刻本保存了这一事件,得以帮助我们还原事件全貌:

1.丁澍良复任天台知县“以缺瘠议加赋”的真实目的。在正史中,直接提到知县丁澍良加粮税,至于原因,不得而知。在民间刻本《西乡反》中提到:同治十三年(1874)丁澍良复任天台知县后,在清政府给天台所定赋税额度“钱粮本有七万整”,丁澍良又私自增加了“两万有余零”,其目的是“不管天台后代事,好带家眷转家门”。[1](P7)也即,丁澍良根本不管乡民的苦痛,只管自己卸任后能带着大把银钱和家眷荣锦还乡,丁知县的私欲成为整个事件的根源。

2.丁澍良“加粮税”实施后百姓生活状况。正史中并没有提到百姓面对沉重粮税的苦痛,而在《西乡反》中却有大量的表述。丁澍良加粮税后,百姓骂他是“瘟官”,但如果“县柜钱粮不完纳”,丁澍良就“出差上门带勇完”,这些差人兵勇“家家户户敲牌钱”,“你若一毫来拖欠”,这些差人兵勇就先敲诈“牌钱”数十千,且这些差人兵勇还要吃饭有酒肉,否则 “将你收拾拷堂前”。穷苦人家“一时无钱来完纳”,就被“先做酒饭供口食,又敲牌钱做衣穿”,最后落得个“典妻卖子实可怜”下场。[1](P8)由此可见,百姓在沉重赋税之下的苦难生活,实在忍无可忍,这才上告求生存。

3.百姓和缙绅商议去府台、抚台告状事。清光绪《台州府志》提到余秉锡上告抗辩被禁锢,没有细节。《西乡反》中却将余秉锡等三人上告的详细过程展现出来,有行动、语言等详尽的描写。对待“鲁才”之死的情节,正史中指出徐士銮在关闭城门防止起事乡民攻打台州的同时,将余鲁才加以“土霸王”之名而“毙”。至于如何“毙”的,只知其是秘密杀害,方式不得而知。而《西乡反》中却揭露了余秉锡之孙余鲁才被毒害狱中的情节,这一情节是可信的,因为天台县村民保存的《台西叶民宗谱》也提到“天台农民起事是由于用药毒死余鲁才而激起的”。[2](P7)由此可以推断,“西乡反”事件起事的主要导火索就是为民情愿的代表余鲁才在狱中的非正常死亡。

4.“西乡反”事件的后续。民国《天台县志稿》提到:“丁澍良,同治十三年十一月罢。”[3](P49)光绪《台州府志》记载,“徐士銮,光绪七年引疾归里。”“澍良革职,秉锡褫衣巾,事始息。”[4](P63)在民间刻本《西乡反》却增加了后续内容,光绪元年大考,童生递呈奏给学台,知县丁澍良被充军,府台徐士銮被削职,秉锡和王作新复职回家,这个后续结果扩展了史志中记载的不足。

“西乡反”唱词作为留存至今的清代“社会记忆”,较为真实地还原了当时曾被官方修纂的地方志乘所避讳、扭曲、缩略了的“现实历史”,而且也为后世官方所重新修纂志乘提供了有力充分的补充参考史料,正是《西乡反》唱词的存在,才使后人能够真正、全面、详细地了解“西乡反”事件之全过程。

(二)民间刻本《说唱周学健》对于现实事件的映射

周学健是江西南昌府新建县人,官至江南河道总督,清乾隆十三年(1748)十一月被“赐死”。究其原因,在《乾隆帝起居注》和同治《新建县志》中有官方记载。

据《乾隆帝起居注》载,乾隆十三年十一月戊辰,谕曰:“周学健婪赃徇私一案,军机大臣等审拟,援引塞楞额、鄂善二人之例,拟斩立决。周学健前因违制剃头,已干重辟,其总河任内,复有纳贿徇私诸款。是周学健一身,兼犯塞楞额、鄂善二人之罪。即所犯塞楞额之罪,朕已特恩宽宥,其所犯徇私鬻爵种种赃款,实较鄂善为尤重,立正典刑,自所应得。但念伊曾为大臣,伊忍于负朕,朕不忍负伊,姑免令赴市曹,即照鄂善之例,著纳延泰、阿克敦前往刑部,赐以自尽。”[5](P375)

同治十年(1871)承霈修、杜友棠、杨兆崧纂《新建县志》才将周学健人物生平传记资料收入其中①,是将未刊行的官方所编撰的《汉名臣传》中“周学健”全文载录。对于其死因,同治《新建县志》这样写道:“周学健,乾隆十三年(1748)七月因事获罪革职,前往直隶修城工效力赎罪,八月江南总督奏报学健孝贤纯皇后丧事百日内剃头,不查究,江西巡抚开泰奏报学健家查出兖沂曹道吴同仁贿赂嘱托举荐书信;十月中旬,江南、闽浙查出其于河道总督任内亏空,下旬,大学士高斌、署理两江总督策楞调查会审学健营私婪贿属实,拟斩,乾隆皇帝赐以自尽。”[6](P213)

在江西的田野调查中,笔者在一位 “夜歌郎”手中购得一本其先人保存下来的“夜歌书”。这本书如今已经不再使用,但从中能够体会到来自先人久远的呼唤和渐行渐远的江西客家文化,其中保留着夜歌使用的固定套语格式。更为可贵的是,这册“夜歌书”稿本中保存了长篇叙事诗文——《说唱周学健》②,其中,夜歌套语形式24页,《说唱周学健》76页,凡100页。这本“夜歌书”搜集自修水上奉,稿本的一些页面上也明显涂抹着“修水县上奉何”字样,清代修水上奉属宁州,后属义宁州。文本当属嘉庆以前宁州修水的“夜歌郎”说唱夜歌的“夜歌书”。在“夜歌书”长篇叙事诗《说唱周学健》正文开篇唱到:“前朝古事都不唱,听唱一本是新文,不唱两京十三省,听唱江西大省城。”[7](P3)“新文”一词在清代来说即与今天“新闻”同义,周学健被赐自尽时间为乾隆十三年(1748)十一月,此诗创作时间不会离此太晚。

《说唱周学健》揭示了周学健被“赐死”的真正原因。作为官方所修《汉名臣传》将主要的“赐死”原因“剃头案”轻描淡写,并以“不查究”结果推诿,而将其归罪在“贿赂嘱托举荐书信”“河道任内亏空”“营私婪贿”等“莫须有”原因上,实属荒唐,是在有意避讳“赐死”之韪。这在《说唱周学健》中有所体现:学健听说娘娘亡故,心中烦闷,没有在意到朝廷新剃头律令。被金德英、安宁、新居等迫害,在官员说情请求下,皇上给了保全尸“赐死”的较好结果。《说唱周学健》上卷穿插金德英、安宁、学健之间的矛盾、江西众多官员的求情、江西巡抚抄家周围家族受牵连大逃亡、学健母亲着急猝死、金德英诬告被斩首、新居设计再害学健、从家中搜出吴通仁信件、学健被“赐死”(正史档案中仅见圣旨令抄家、二次抄家抄出吴通仁信件,其他则未见);下卷娘娘兄弟傅恒回京在皇上面前奏本,最后惩治了迫害学健的安宁、新居,释放了天牢中“斩监候”的学健弟周学伋,学伋官复原职奉旨“御葬学健和母亲”,皇上在北京设立忠臣庙,初一十五文武官员拜祭周学健和因此案被屈杀的官员,这些正史档案中均未见到。

这些细节的描写在史志中是没有的,《说唱周学健》中“周学健之死”实际上映射了乾隆朝反腐和反朋党的两大政治动向。其一,纳贿徇私是导致周学健获死罪的直接原因。事情的起因,是一封嘱托学健荐举的信札。按照旧规,每遇京察,在京部院大臣、在外各省督抚均具本自陈不职求罢,并荐贤自代。这种引荐制度在清代官吏任用中,由来已久。而这一旧制,因着吴同仁与周学健贿举之事的揭发,于乾隆十三年一度废止。其二,乾隆对朋党的厌恶是周学健致死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早在周学健剃发一事中,乾隆就对该案所反映出的结党包庇状况大加指责,是年闰七月,两江总督尹继善以徇庇周学健被革职。是年十二月,高斌因查抄周学健家产时徇私瞻顾,被革去大学士。学健之弟周学伋也在“婪赃案”中受到牵连,与兄“俱拟为绞”。乾隆怒杀了周学健,后来却放了周学伋,并安抚周家,说明周学健本罪不至死,是死于“帝王一怒”。后帝王怒气消解,乾隆五十年修《国史功臣列传》,便特旨清查周学健历年缙绅后裔大小人口有无出仕,逐一详细戴明达部,以登国史。是年,登国史江西三家:朱、周、裘。③周学健被同治《新建县志》收入“贤良传”中,也就无可厚非了。

这篇长篇叙事诗没有刊行而放在本地 “夜歌郎”演唱的夜歌中,或是周学伋或是周氏后人编撰者将其放在此处作为祭奠先人安慰后裔之目的。由于《说唱周学健》中涉及许多在朝官员,出于避讳避嫌的因由只能放在夜歌里传递,或许这才是《说唱周学健》未刊行于世,一直以口传和抄写稿本形式保存在夜歌中的深层原因。然而,正是有着在夜歌中的隐蔽性,周学健的故事得以长期保存下来,成为史实记载之外的现实映射。

三、民间说唱刻本“社会记忆”之“文化要素”

虽然记忆是以人类个体为实施单位,但也是以社会方式的现实存在,随着历史车轴向前推动,最终成为以社会方式现实存在的“社会记忆”,成为文化传承的一种有效手段。“在社会记忆中储存和保留下来的历史文化知识很多,但主要以文本形式保存了下来,文化在本质上就是信息,因此承载着社会记忆信息的文本,就是文化传承的重要内容。”[8]

民众既是历史的参与者,也是历史的评价者。民间说唱刻本之所以受到广大民众的欢迎,是因为其代表着最底层民众的精神需求,彰显着他们对生活的渴望和对历史的态度。民间说唱刻本以文本的形式流传至今,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元素,拥有着强大的“记忆”功能,传承着中国广博的社会历史文化信息,是储存中国民间历史文化元素的“宝库”,囊括着多重文化要素。这些文化要素主要有三。

(一)民众的日常生活

说唱刻本之所以受到欢迎,是因为其贴近生活,民众能在其中找到真实的自我。故在民间说唱刻本中,经常会出现对于民众现实生活的表述,例如日常热闹街市、沿途的风景、香火很旺的寺庙、普通家庭内部成员以及求生技能、青年男女的婚姻爱情、家庭伦理道德问题等,立体地展现了当时民众的真实生活状况和精神状态。民众对于生活是积极向上的,但生活有多面性,悲欢离合样样俱在。例如在重农轻商的传统观念下,无数的士子为求取功名前赴后继,发生了许多青年男女相恋、相别、忠贞苦守的感人情节;有恶人欺男霸女、抢田夺地的恶性事件;也有家庭感情背叛、杀人栽赃、诉之官府的大小案件;还有面对官府压迫、天灾人祸时的百姓苦难、愤怒与反抗,形形色色的人物出现在了说唱刻本中,各式各样的事件发生在说唱刻本中,说唱刻本成了记载民众悲欢离合、承载他们生活万象的所在。

(二)民众的“集体意识”

“社会记忆”属于集体行为,在记录历史的同时,也记录了民众的“集体意识”。卢梭提出集体意识是“由社会成员在保持个性的同时,在交往中因共同利益、共同需求的共同价值评价等而形成的共有思想观念”。[9]民间说唱刻本是民众“集体意识”的承载,“在人类学家的眼里,草根社会、草根力量通过自己的记忆系统来突显他们的价值,当然这里也有建构的因素”。“‘本真性的历史’和我们所认识的知识性的历史有很大差异,所以记忆对每一个具体族群而言,都是种策略性的选择。”[8]民众的悲欢、好恶、信仰、禁忌等因素随着唱本的刻印相对固定地保存下来,成为草根历史的承载物之一,其对于探视当时民众的心理状态以及其文化历史观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

(三)民众的草根意识

“社会记忆呈现出一种层次构造,大致可分为三层:由掌握权力的政治主体主控记忆;由掌握知识的精英主导记忆;由来自草根社会地方的主体记忆。”[10]民间说唱刻本属于第三种,是来自草根的社会记忆,其对现实以及历史事件的记述,从草根的视角出发,代表着民众的声音与看法,与官方记载历史不同,所以会展现出不同于官方记载的多维事件因素,有助于还原历史的真实面貌。

大部分民众不识字或者识字不多,多数的历史知识是从民间说唱中汲取而来,民间唱书发挥着民间历史传承的作用,这些历史传承主要记载皇帝、英雄、清官的故事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等。民间历史不同于史书,其是民众心目中的历史,民众崇尚英雄、喜欢清官、尊崇皇帝,只要是维护自己利益的事情,便是受到推崇的,在他们心中没有政治,只有安居乐业和寻求到自己的人生目的。宏大的民间历史从另一个视角揭开了历史的面纱,展现出更广阔的世界,有助于更好地理清历史事件发展的真实情况。

当然,民间说唱刻本在创作及表达的过程中将产生文学修饰是否掩盖历史的问题。例如在民间说唱刻本《说唱周学健》中,对于周学健与周边人物的关系、周学健被诬陷的详细过程以及后续平反的经过,这些情节可能会有所夸张,但毕竟从另一个视角揭开了事件的发展过程,有助于提供很多史学线索。民间说唱刻本《西乡反》也是如此。从主线把握的角度看,民间说唱刻本的文化要素不会影响其对正史的 “补正”功能。

四、民间说唱刻本“社会记忆”之“民众史观”

民间说唱刻本,包括通过木刻、手抄、石印、铅印、油印等不同制作方式所形成的文本,其创作者主要是书坊主、底层识字文人、底层刻工等。受众人群分为两类:一类是稍微识字的底层民众,他们购买纸质刻本来进行阅读传播;另一类是不识字的底层民众,他们通过视听说唱艺人或者稍微识字人群的说唱、诵读来进行接受传播。从这些民间刻本的创作、制作、整理、传播、受众等整体来看,“民众史观”主要代表了这部分人的核心价值观念。中国封建制度下绝大多数人处于最底层,民间说唱刻本中所代表的“民众史观”,正是代表了中国底层民众的“历史观”。

这一“民众史观”不同于小说、戏曲所体现的“民众史观”。因为小说、戏曲的创作者一般是中上层知识分子或者是有才华的下层文人,他们对素材有虚构、有加工,有整体的情节构思和人物形象刻画,是经过处理的文学作品。而“民间说唱刻本”却不同,它们加工粗鄙,创作者主要是民间最底层的说唱艺人或者稍微识字的文人,文学素养相对较少,基本不懂得文学加工和构思,他们的创作大多是出于生命、意识以及对社会直接感知的本能反应。对于这种历史观笔者经过对诸多案例的分析,总结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体观点有 “民众胜利观点”、“民众爱恨(发泄)观”、“民众依赖观”等。

(一)民众胜利观

在中国等级森严“金字塔式”的封建制度中,广大民众处于最底层,受到层层压迫和盘剥,在官与民的争斗中,民众获得胜利的事件往往受到极度追捧与赞扬。在民间说唱刻本中,民众受冤屈基本可以被平反、乡民受官府压迫往往会得到解决安抚、好人是可以得到好报的、皇上在被蒙蔽后最终会看清事实惩恶扬善,等等。例如在“西相反”事件中,乡民在斗争中虽略有损失,但基本达到所希望的目的,乡民还是胜利了。在湖北民间刻本《谋夫报》中,清光绪三十二年,湖广省善化县的张贡生因看上美貌的刘秀英而设计杀死其丈夫王秀才,刘秀英历经艰辛为自己和丈夫申冤,最后还是张贡生被绳之以法。④《说唱周学健》中周学健虽被迫害,终于给以平反,并以御葬、建忠臣庙纪念的方式得到较好结局。民间刻本中的结局,大多通过现实或稍加夸张的虚构现实来达到创作者、读者、听者都希望达到的一种“民众胜利”。

(二)民众爱恨(发泄)观

民间刻本中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 “有仇不报非君子,有恩不报枉为人”。民众的爱恨是鲜明的,也是绝对的,这种观点也是小农意识形态的产物。对于自己崇拜的英雄、为民做贡献、有利于民众的事情,即使违法,也会受到民众的追捧与赞扬,而对于与民众对立的反面人物,他是坏人,那他的家眷、下属也都是坏人,他们都应该受到惩治。这种“爱恨观”在《西乡反》里体现较为明显:丁澍良是瘟官,他派出的差人也都不是好人。湖北抄本《掉银记》则讲述了一位少年因“拾金不昧”而得到好报的故事。少年钱英因“拾金不昧”被贪婪的父亲责骂后离家流浪,经历种种之后,娶得掉银人的美貌女儿,并中状元,回家团圆。[11]民众对这种有着良好品质的人,是推爱呵护的,以“钱英”为代表的这些人即使命运颠簸,还是会有好的结局。这种“爱恨观”是底层民众一种最为简朴而直观的话语表白、发泄和真实感情流露。

(三)民众依赖观

在这些民间说唱刻本中,民众痛恨的是带给他们苦痛的恶贼、强盗、贪官、污吏,他们往往将希望寄托于皇帝、清官身上。广大民众不明白带给他们痛苦生活的是封建制度,只是简单地将愤怒直接泼洒在欺负他们的人身上。民众对皇帝是尊崇而信赖的,问题总是出在皇帝被小人蒙蔽,结局大多是惩恶扬善、拨乱反正。例如在《西乡反》中,新皇登基后,童生将知县丁澍良的恶行通过学台上奏给皇帝,民众最后得到“老丁充军三千里,本府削职转家门。秉锡又同王作新,复还原职转家门。”的圆满结果。问题的最后解决所依赖的就是皇帝,即使原来的皇帝没有解决好,来了新皇帝也可以继续解决直至圆满。在《说唱周学健》中虽然述说了乾隆皇帝听信谗言,最后以“剃头案”名义赐死了周学健,但是最后皇帝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周学健的冤案平反。在此,民众对皇帝没有任何怨言,给予了无限宽容。民众虽然反对“贪官污吏、盗匪抢劫、土豪恶霸”,但他们依赖“皇帝”和代表皇帝的“清官”,他们往往把“皇帝”“清官”看作是“苍天在人间的代表和化身”。当然遇到民众解决不了的事情、困难的时刻,往往寻求“苍天”来得到帮助。很多民间刻本结尾都有这么两句话:“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起意神先知。善恶到头终有报,且看来早与来迟。”所以“苍天、皇帝(清官)”以及“阎罗王”就成了他们一生所依赖信奉的对象。

从上面清代民间说唱刻本中“社会记忆”所折射的三个基本特征,我们也可以看到“民众史观”在思考问题中所具有的局限、偏激和狭隘性。清代“民众史观”的形成有着历史的渊源联系,也和清代思想精神层面所奉行的 “三纲五常”思想品德规范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五、结语

总之,中国民间说唱刻本的口头创作、刻写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这些叙事诗不仅是一部部脍炙人口的口头文学创作作品,从另一个角度探视,则是记载着“真实历史事实”的一段段民间“社会记忆”。这种“社会记忆”不仅是对官方记载历史的“激烈反击”,同时也是对官方记载历史的“充分补充”。这些作品之所以能被保存了下来并传递到我们今天乃至后世,除了其特有的吟诵说唱文体形式外表,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这种“社会记忆”之中,所隐含着的初始创作者激奋着的思想感情色彩和寄托着的美好明天希冀,他们是民众思想意识形态“永恒不变的魂灵”之所在,是民众“回向”愿望实现梦中“归来”之风帆。

注释:

①乾隆十五年(1750)、道光四年(1824)、道光二十九年(1849)的《新建县志》均未出现周学健的人物介绍。

②这本“夜歌书”封皮上书写着“何水玉习”,其中正文中间的一页上批有一行字 “民国二十六年得买八仙家书本”,这显然是“何水玉”所批字,即此稿本系何水玉民国二十六年(1937)从本地唱夜歌的“八仙大人”手中所买下的“夜歌书”。四眼纸捻装,封面12.5×17.8cm,竹纸,半页八行十五字,稿本。

③参见周氏宗谱《光霁堂·濂溪宗谱·世派·周学健》,记谱时间1895年。

④《谋夫报》系作者田野调查中搜集到的说唱刻本,年代约为清末。

[1]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2]周中夏.天台农民反加赋起事与‘西乡反’唱词[Z].自藏本,1958.

[3](清)台州府志[M].台州:台州旅杭同乡会,1926.

[4]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第32册)·民国天台县志稿[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3..

[5]乾隆皇帝起居注(第7册)[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6]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西府县志辑(第5册)·同治新建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

[7](清)佚名.夜歌书[Z].自藏本,不详.

[8]高中建,何晓丽.文化传承的社会记忆探析[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

[9]刘少杰.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

[10]彭兆荣,朱志燕.族群的社会记忆[J].广西民族研究,2007,(3).

[11](清)洪昶.掉银记[M].武汉: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湖北分会.1980.

【责任编辑:胡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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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518X(2016)05-0139-0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宋元明清说唱词话研究”(14BZW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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