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华裔诗歌的节奏操控

2016-03-23 19:41
长春大学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音步节奏

宋 阳

(沈阳大学 外国语学院,沈阳 110041)



论美国华裔诗歌的节奏操控

宋阳

(沈阳大学 外国语学院,沈阳 110041)

摘要:以美国华裔诗歌的节奏为研究对象,从音步和断续的格律角度探究华裔诗人的节奏操控手法及目的。通过控制音步、断续等因素的数量及位置,华裔诗人使诗篇的节奏产生了反复吟唱、抑扬顿挫、起承转合、快慢徐急总相宜的“音效效果”,并与诗篇的描写对象及主题思想达成和谐、丝丝契合,成为一首首吟唱族裔情感、讲诉族裔故事的“黄色布鲁斯”。

关键词:美国华裔诗歌;节奏;音步;断续

在诗歌的起源问题上,朱光潜先生认为诗歌诞生于一种诗、乐、舞“三位一体的混合艺术”。他在《诗论》中指出,“在原始时代,诗歌可以没有意义,音乐可以没有‘和谐’(melody),舞蹈可以不问姿态,但是都必有节奏”,也就是说,原本“同源的”诗歌、音乐与舞蹈的“共同命脉是节奏”[1]。既然节奏是诗歌的“命脉”,诗歌诞生之初如此,现今亦然。本文以美国华裔英语诗歌的节奏为研究对象,从音步和断续的格律角度探究华裔诗人的节奏操控手法及目的。

1快慢徐急总相宜的音步:族裔话题的烘托

英语诗歌的节奏感首先来自于重读音节(stressed / accented syllables)与非重读音节(unstressed / unaccented syllables)的组合排列。通常情况下,一个重读音节和相邻的一两个非重读音节相互作用,构成一个抑扬顿挫的组合,这个组合即是诗歌节奏的基本单位——音步(foot)。当多个音步连在一起、彼此相互作用时,就形成了诗行(line / verse)。一个诗行通常由数个音步构成,英语诗歌最常见的诗行形式为四音步(tetrameter)和五音步(pentameter)。既然音步与诗行都对诗篇的节奏有着重要的影响,是诗人控制诗篇节奏的基本手法,那么分析单个诗行中的音步数量不失为探究华裔诗人的节奏操控手法的一个有效途径。

在诗集《巢》(Nest)的题名诗中,白萱华这样写道:

∧′My | mother′tongue, | ′Chinese, |′has an | im′memorial |′history | before ′me.

′I was | in′serted | ′into it, | a ′motive | for my ′language.

∧ ′I | ′learned it | ′naturally, | ′filling it | with in′tentions, | and will | ′leave it | without in′tent | for other ′children.

My ′mother | and ′I | ∧ ′speak | local ′language | and ′some|times ′our | mother ′tongue, | ∧ ′as | in my ′dream, | with its in′tent.*“∧”代表脱音符(caret),“′”代表重音(accent),“|”标示音节分割。[2]45

从音步上来看,这四个诗行的音步数目均较多,分别为七音步(heptameter)、五音步、九音步(nonameter)和十音步(decameter)。而通常情况下,一个诗行只有四或五个音步。由此我们可以推断,白萱华采用了增加音步、增长诗行的操控方法来控制诗歌的节奏。

音步的增加与诗行的增长对诗歌节奏有几方面的叠加影响。首先,因为音步数量增加、诗行变长,读者阅读或吟诵诗行所耗费的时间自然更久;其次,随着音步数量的增加、诗行的变长,诗文的理解难度也会随之相应提高,读者阅读或吟诵的速度就会变慢。再者,如果音步数量增加、诗行变长,分配给每个音步和音节的气息就会更少,吟诵时的音质便会更低、更弱。也就是说,通过增加音步数目、加长诗行,白萱华使得诗篇的阅读或吟诵时间更长,速度更慢,音质更低、更弱,就产生了一种绵长、舒缓、轻柔、透着淡淡哀愁与苦楚的节奏。

白萱华是中荷混血儿,她虽然出生在北京,但因其后期在美国接受教育并定居,所以大部分学者皆认为她在诗作中极少触碰其他华裔诗人所关注的族裔认同、社会文化冲突等议题[3]。上面的这段引文可以改变这种看法。诗文大意为:

我的母语,汉语,在我之前有久远的历史。

我被植入它,我语言的一个动机。

我自然地学习它,将它装满打算,并将离开它不打算教别的孩子们。

母亲和我说本地语言又有时说母语,就像在我梦中,带着它的打算。

在诗篇的第一行,“我”就郑重表明立场:汉语是“我的母语”,“我”深知它有着“悠久的历史”。第二行的“insert”(植入/嵌入)一词非常形象,生动地说明了“我”与母语先在、自然的亲缘关系,使得“我”可以“自然地学习它”。但从第三行的后半行开始,“我”的态度一转,不仅自己将“离开它”、不打算将汉语教给孩子们,而且“我”和母亲已开始说“本地语言”,汉语成了间或使用的第二语言。

对白萱华这样的身处异质语境中的离散个体而言,北京、中国是他们早已“丢失的家园”,“土地、血脉、领导、信仰”等华族“部落的所有基本要素”也已经一一改变、遗忘。既然家园早已在“不熟悉的环境中冒险再生了自己”,再执拗地将汉语视为母语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于是“我”决定使用“新的母语”,也放弃了“改变女儿母语”的打算[2]51-52。诗文表面是在谈论汉语在华裔生活中地位的变化,实际是想借汉语从母语到间或使用的第二语言这一变化,暗示离散个体身份归属变化的心路历程。虽然诗文的措辞云淡风轻,但一与诗人精心调控出来的绵长、舒缓、轻柔的节奏相结合,现实生活中时刻困扰华裔的失去家园的苦楚与无奈,面对周遭改变时的彷徨与无助,再建家园的艰辛与痛苦等种种复杂、微妙的族裔情感,也随之表现得淋漓尽致。

与白萱华增加音步数量、加长诗行的操控方法不同,林永得选择了减少音步数量、缩短诗行的截然相反的书写方式:

∧ ′You | ∧ ′must | be′come |

an′ass: |

or′worse: |

the′mule, | that

′cross between | a male ′donkey |

and a′mare, |

∧ ′is |

Per′force | s′terile.[4]68

引文大意为:你必须变成/一头驴//或者更糟:/骡子,那/公驴和母马的/混合物,//是/必然不能生育的。这首小诗的诗行很短,多为单音步(monometer)和双音步(dimeter),最多也只是三音步(trimeter)。与正常的四音步、五音步的诗行相比,音步数量减少、诗行变短,使得读者阅读或吟诵诗行耗费的时间更短;其次,随着音步数量减少、诗行变短,诗行的理解难度随之相应降低,读者阅读或吟诵的速度就会变快。而且,因为音步数量减少、诗行变短,分配给每个音步和音节的气息就更多,吟诵时的音质便会更高、更强。也就是说,通过减少音步数目、缩短诗行,林永得使得诗篇的阅读或吟诵时间更短,速度更快,音质更高、更强,产生了一种短促、快速、有力的节奏。

这种减少音步、缩短诗行的节奏操控方法同样与诗篇的意旨息息相关。小诗名为《同化的条件》(“Terms of Assimilation”),言简意赅地指出华人要想同化到号称“大熔炉”和“色拉碗”的美国社会中,首先必须要付出的代价是变成任劳任怨的“一头驴”:“铺设/轨枕,砍甘蔗……承担着女人的/工作……洗衬衫、/煎蛋和香肠……做饭”[4]63。概言之,华人要像磨坊中蒙着眼睛埋头苦干的驴一样,从事甘蔗种植、洗衣服等白人不屑的各种体力工作,即使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且报酬低廉也不能有所怨言。

同化需要付出的第二个沉重代价,是被迫成了不能生育的“骡子”。美国主流社会在种族血统上采取白种人、有色人种的等级划分,信奉“白人至上”理念或“白人优越论”。为了维护自身的“白人血统”,在推行排华政策的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美国各州颁布法令,禁止不同肤色种族之间通婚,如1924年的《反通婚法》就规定与华人结婚的美国公民,不论男女,自动丧失其公民资格[5]。与此同时,美国政府又推出了禁止华人女性入境的其他法案。禁止白人与华族通婚和限制华人女性入境两个主要又有效的排华政策双管齐下,据统计,19世纪60年代在美华人男女比例为181:1,严重失衡。华人移民被剥夺了最基本的人权,导致华人在美群体发展畸形,成为了“单身汉社会”[6]。许多华人男性“孑然一身死去”,因为“鬼只/雇佣孤独的/男人”,“那些老男人们……度过整个/一生而灵魂/在别处,他们的心/饱受希望的/重担,等待/再次团聚。/一些成功了/而我们/是那些相聚的/果实。一些/没有,/而他们/现在被其他人,/遗忘,/除了这些墓碑”[4]63-64。

《同化的代价》一诗只有寥寥22个单词,没有长篇大论,也没有华丽、冗繁的辞藻。诗人以最言简意赅的方式,用“驴”和“骡子”的形象比喻将华人在美的不公待遇全部揭露,配合以短促、快速、有力的节奏,一方面使读者生动地感受到主流社会的强硬与蛮横,体会到诗人对主流社会霸权语气的戏仿,一方面又将遭遇不公时华人心中的愤怒和谴责很好地烘托了出来。

在《纯黄狂想曲》的题名诗中,陈美玲这样写道:

我什么时候成为郊区赐福的主人?

我们出生时说什么语言?

主人们的语言是侵略者的语言。

我们已经仔细地学习他们的抑扬顿挫。[7]

对华裔而言,英语是“主人们的语言”、“侵略者的语言”,掌握这门语言是华裔摆脱“驴”和“骡子”的身份、“成为郊区赐福的主人”、跻身主流社会的必要途径之一,也是他们在英语为第一语言的社会语境中发出边缘的声音,讲诉自身族群的“驴”和“骡子”般的悲惨经历的重要工具。因此,许多华裔诗人“仔细地学习他们的抑扬顿挫”,力争能掌控诗篇的抑扬顿挫,用节奏来表达族裔心声。

通过增加音步数目、加长诗行,白萱华使诗篇的阅读时间更长、速度更慢、音质更低、更弱,产生了一种绵长、舒缓、轻柔,透着淡淡哀愁与苦楚的节奏,将现实生活时刻困扰华裔的失去家园的苦楚与无奈,面对周遭改变时的彷徨与无助,再建家园的艰辛与痛苦等复杂、微妙的族裔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与之相反,林永得通过减少音步数量、缩短诗行,使诗篇的阅读时间更短,速度更快,音质更高、更强,产生了一种短促、快速、有力,蕴含着怒火与不甘的节奏。一方面使读者真切地感受到主流社会的强硬、蛮横,体会到诗人对主流社会霸权语气的戏仿,一方面又将遭遇不公时华人心中的愤怒、谴责很好地烘托了出来。两种节奏操控方式虽然截然相反,效果或绵长或短促,却异曲同工,都体现了音乐性节奏与族裔性内容的完美统一。

2起承转合的断续:族裔言说张力的释放

如果说音步是诗行内或诗行间的微观的节奏变化,断续则是在诗篇的段落和总体结构等宏观方面影响诗文的整体节奏。上佳的断续应该是文断而意不断,也就是说,在诗文的主题思想贯穿全篇、保持一致的前提下,打破呆板的段落布局,用错落有序的结构产生跌宕起伏的节奏效果。

刘肇基的《承诺》(the promise)一诗体现了诗人超凡的断续操控能力。全诗共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诗篇的断续依赖于不时变化的人物视角和诗节独特的排列格式。诗人首先选用了不断变化的人称视角。诗篇以“我的祖父/被羁禁/在一个命叫天使的/地狱岛上”开始,使用的是第一人称,从“我”的视角介绍祖父的天使岛经历。紧接着视角一转,另一个人物登场,“你的父母/被控制……在吞噬的石头峭壁上”,仿佛在与“我”对话,讲述“我”父母的拘禁经历。接着,“我”又再次出场,讲诉“中国祖母们/坐在长凳上/在漫长的下午/等着金山的入口”的历史。之后,另一人物又再度发声,“我们乘坐租赁的公交车/来到这里/拿着不足的行李就像/你父母曾经坐在公交车上”。最后,话语权又回到开篇的“我”那里:“今天/我乘着渡轮/穿过水面/只带着一袋午餐/就像我的祖父/只拿着被布包着的行李捆/投掷在船舱中。”[8]the promise*诗集《贾蒂娜之歌》全书没有页码,故只注明题目。概括起来,第一部分的人称视角如下所示:

“我”→另一个人物→“我”→另一个人物→“我”

不仅人称视角不时地变化,诗篇的诗节布局也因为视角差异而有所区别,所有第一人称视角的诗节全部是正常排列,而与另一个人物言说的相关诗节则全部向右缩进。在这样的诗节排列与人物视角的共同作用下,第一部分仿佛是一幕歌剧,剧中的人物一个是站在前景的“我”,一个是相对隐蔽的与“我”对话的另一个人物,两人时断时续,交替发声,一唱一和,将早期华人经历了长时间跋涉后又被拘禁在天使岛的凄苦移民经历一一展现。在第二部分,人称再次发生改变,由第一部分中的“我”或另一个人物的单数人称变为第一人称复数“我们”。如果说第一部分是两个人交替发声、一唱一和,将早期华人经历了长时间跋涉后又被拘禁在天使岛的凄苦移民经历一一展现,第二部分则是集体的大合唱:“我们进来/我们所有人有名字/不是号码/并且//不……/我们再也不会/去锐藨草湖//不……/我无法说出放鸭子的池塘/离我后门有多少英尺//不……/我们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名字。”[8]the promise在一代代的天使岛移民忍气吞声、咽下所有屈辱之后,华裔族群开始大胆地反抗,拒绝被简单粗暴地编号,拒绝去移民局指定的不毛之地,拒绝回答审核员提出的离谱问题,拒绝放弃自己的名字。他们还义正词严地表明了在美华人族群与美国社会中的任何族群一样共有的权利:“是的……/这土地是我们的土地//是的……/我们将和所有群落的人/一起分享它//是的……/你所有的枪/都毫无价值//是的……/你空洞的词语也一样。”[8]the promise

从第二部分的节奏来看,诗人将常见的音步数量、停顿、叠句等节奏操控方法融合为一体。首先,无论是在诗行层面还是诗节层面,第二部分整体的音步数量都偏少。其次,每个诗节第一行的行末停顿在句尾省略号的辅助下,停顿的效果被进一步放大。而且,除第一诗节之外,第二、第三、第四诗节的首行构成叠句,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诗节的首行又形成了叠句。在这三种节奏操控方法的共同作用下,第二部分仿佛集体的大合唱,澎湃有力、激动人心,充满了爆发力和激情。

可见,第一部分选用了单数人称和凌乱、错落的段落布局,第二部分则是复数人称和整齐、统一的段落布局,两个部分之间构成了诗篇最大的文断。但随着诗文由第一部分个体的相互倾诉、低声吟唱过渡到多人参与、倾力合作的整体合唱,诗篇的描写对象也由华裔个体的个人经验扩大到华裔群体的反抗精神和平等意愿,华裔的不幸经历及不屈精神这一诗篇的主题思想始终贯穿全诗当中,文断意不断,实现了对第一部分的节奏和主题的双重升华。

在《英诗格律及自由诗》中,吴翔林曾指出,“和谐(harmony)”指各个诗行、各个诗节所产生的“总的音效效果”[9]。仔细咀嚼美国华裔英语作品,我们发现华裔诗人们通过控制音步、断续等因素的数量及位置,使诗篇获得了非凡的“总的音效效果”。不仅如此,这种洋溢着音乐感及和谐美的节奏更是与诗篇的内容及主题丝丝契合。绵长、舒缓、轻柔的节奏表现失去家园的苦楚与无奈、面对周遭改变时的彷徨与无助、再建家园的艰辛与痛苦等复杂、微妙的族裔情感;短促、快速、有力的节奏揭露主流社会的强硬、蛮横,烘托遭遇不公时华人心中的愤怒、谴责。音步数量操控方式虽然效果或绵长或短促,但却异曲同工,都体现了音乐性节奏与族裔性内容的完美统一。在断续方面,通过两次使用断续这一写作技巧,刘肇基成功地将诗篇一分再分。随着诗文由第一部分个体的相互倾诉、低声吟唱过渡到多人参与、倾力合作的整体合唱,诗篇的描写对象也由华裔个体的个人经验扩大到华裔群体对自身的反抗精神和平等意愿。华裔的不幸经历及不屈精神这一诗篇的主题思想始终贯穿全诗当中,文断意不断,使族裔言说具有跌宕起伏、起承转合的韵律美。可以说,通过控制音步、断续等因素的数量及位置,华裔诗人使诗篇的节奏产生了反复吟唱、抑扬顿挫、起承转合、快慢徐急总相宜的“音效效果”,并与诗篇的描写对象及主题思想达成和谐、丝丝契合,成为一首首吟唱族裔情感、讲诉族裔故事的“黄色布鲁斯”。

参考文献:

[1]朱光潜.诗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6-9.

[2]Mei-Mei Berssenbrugge.Nest[M].Berkeley, California: Kelsey Street Press, 2003.

[3]Yen Xiaoping.Mei-mei Berssenbrugge[M]∥Huang Guiyou.Asian American Poets: a Bio-Bibliographical Critical Sourcebook. Westport, Connecticut: Greenwood Press, 2002:46.

[4]Wing Tek Lum.Expounding the Doubtful Points[M].Honolulu Hawaii:Bamboo Ridge Press,1987.

[5]薛玉凤.美国华裔文学之文化研究[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25.

[6]滑明达.文化超越与文化认知:美国社会文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27.

[7]Marilyn Chin.Rhapsody in Plain Yellow[M]. 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 Inc.,2002:101.

[8]Alan Chong Lau.the promise[M]∥Songs for Jadina. New York: Greenfield Review Press, 1980.

[9]吴翔林.英诗格律及自由诗[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7.

责任编辑:柳克

A Study on Rhythm Manipulation in Chinese American Poetry

SONG Yang

(Foreign Languages College, Shenyang University, Shenyang 110041, China)

Abstract:Focusing on the rhythm in Chinese American poetry, this paper studies the Chinese American poets′ ways and aims of rhythm manipulation from the metrical aspects of foot and pause. Through the management on the numbers and length of foot and pause, Chinese American poets changed their poems′ reading time, speed and quality, which resulted in varying poetic rhythm. With the consonance between poetic rhythm and ethnic theme, Chinese American poets achieved the unity of musical rhythm and ethnic content.

Keywords:Chinese American poetry; rhythm; foot; pause

中图分类号:I712.0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3907(2016)03-0049-04

作者简介:宋阳(1982- ),女,辽宁铁岭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亚裔美国文学和海外华人诗学研究。

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w2013271);辽宁省外语教学改革专项重点课题(WYZD150008)

收稿日期:201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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