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种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6-03-28 15:34刘汝敏云南省永胜县种子管理站永胜674200
中国种业 2016年4期
关键词:制种种业农作物

刘汝敏(云南省永胜县种子管理站,永胜674200)



新形势下种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刘汝敏
(云南省永胜县种子管理站,永胜67420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正式实施了,经过多年的种子市场持续整顿,基层种子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不断提高,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理念不断加强。但是,面对日趋活跃的种子生产经营形势,新问题不断涌现,加之基层种子市场仍然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老问题,基层种子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一轮的挑战。

1 种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种业管理执法体制不顺,监管意识有待强化 一是执法主体不对,执法经费不足,职能划分不一,人员年龄偏大,配置不够,质量检测体系还不健全,管理兼职和职能职责缺位现象突出,管理职能相对弱化,监管能力难以提升。二是种子监管意识发生偏差,缺少长效管理机制和服务的理念,以罚代管意识严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种子市场。三是统筹兼顾意识不够,重主要农作物,轻非主要农作物;重两杂种子,轻常规农作物种子,种子市场监管中很少把常规作物种子作为重点,导致部分特色农作物种子监管不力,对产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1.2 特色作物(常规)种子监管难度大,问题多 一是特色作物(常规)种子(苗)一般引种价位较高,容易鱼目混珠、以次充好,给种植户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二是常规农作物种子(苗)依法管理相对滞后,供种源头监管不力,使用末端无人监督,这也是造成引种不规范的主要原因。三是特色作物(常规)种业主体偏弱,市场辐射和竞争能力不强,特色作物专业化育、繁种能力不强,种子企业拥有的科研、育种资源稀少,投入经费严重不足,原种生产能力较弱;而具备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的科研单位又不具备生产资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出现有生产资质的其科研、生产能力弱,有科研队伍、具备生产能力的却无生产资质这样的矛盾。四是特色作物(常规)种子多、乱、杂现象十分突出。在种子(苗)供应上杂乱无章,绝大多数又不是主要农作物,《种子法》中规定“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这就给一些不法商贩钻了法律的空子,无证经营成本低、风险小、随意性大、范围广。

1.3 种子生产问题较多、矛盾突出 一是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不稳,集约化程度不高,部分种子生产能力不足。目前基层良繁基地以租用或协议利用农民土地为主,存在3个方面的矛盾,即土地使用权分散与良繁基地需集中连片要求的矛盾,农户短期租赁心理与良繁基地需长期稳定的矛盾,以及种子生产成本高、自然风险大与相对收益低的矛盾,导致良繁基地的“四难”,即基地落实难、稳定难、管理难、改善难,制约了良繁的标准化、规模化发展。良种基地建设的滞后、集约化程度不高制约了新品种的推广。二是制种基地混乱,散种流失严重,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制种基地社会环境复杂恶劣(农民不遵守合同,有“协会”插足,不按合同交售种子,散种子流失严重),生产环节把关不严,制种技术不规范,导致生产的种子存在较大的质量隐患。

1.4 销售散装种子问题突出 特别是在偏远山区县区这种现象尤为严重,由于散装种子销售具有隐蔽性、机动性和零散性的特点,加之农户贪图便宜,查处比较困难。

1.5 销售种子可追溯性差 种子市场点多面广,销售网点分散,销售人员素质不高,部分经销商填写的经营档案不规范,内容不全,不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去向不明。走村串户销售现象严重,未备案经营、超范围经营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一定的生产安全隐患。

2 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对策

2.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现代种业新要求,坚持“监督、服务”并举,“执法、扶持”相济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种子法》,充分认识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安排既懂种子专业知识,又熟悉种子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组成种子管理执法机构,同时要多方争取政府支持,保障种子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各项经费,建立健全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体系,改善交通、办公、查案条件,提高种子执法公信力,确保种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加大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管理,保障特色农业用种安全 尽快完善非主要农作物的种子质量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也应采取备案制度,对辖区内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全面登记和管理。加强蔬菜、小杂粮等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管理,同时加强蚕桑、水果、食用菌、人工种植的中药材等特色作物种子(苗)的监管,对本辖区内种植面积大、影响大,特别是“一村一品”的作物更要加强监管。逐步建立完善特色产业的种业管理体系,以保障特色农业用种安全。

2.3 加强制种基地管理,重点打击品种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要加强种子生产备案、基地巡查工作,严格查处参与套购抢购种子企业。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种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和鼓励制种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建立自己的种子生产基地,引导制种基地农户通过土地出租、土地入股等措施将土地流转到一起形成农业公司或专业合作社,提高制种的规模化、机械化和集约化水平,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套购现象的发生。种子生产企业也应争取国家信贷和生产保险支持,并积极争取育种科技人才,把育种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2.4 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散种子” 改收子粒为直接到田间收玉米果穗,防止制种流失。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向农民进行种子法规宣传,让农民认识到散装种子潜在的危害。做好种子经营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经营户守法自律意识,不收购、不储存、不销售散装种子,并主动向购种者开具销售凭证。同时种子管理部门要加大基层村级种子市场的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5 健全种子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种子经营行为 一是要严格种子经营备案制度,先备案后经营,确保种子来路正;二是要严格种子经营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定期组织经营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做好从业人员资质审查,依法打击无证经营行为;三是要统一种子销售凭证,销售凭证由县级种子管理部门统一制作,在种子经营备案时与备案书统一发放,种子管理部门做好每一经营户的销售凭证的编号登记,市场检查时可对号入座,一目了然。四是要加强种子经营档案的检查,对档案不健全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从而保证基层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1]康东.新形势下种子市场管理的难点和制度创新.中国种业,2009 (1):32-34

[2]卫新,孙永朋,王美青,等.推动浙江农作物种业跨越式发展.浙江经济,2012(5):38-39

[3]彭美祥,娄华敏.政企分开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初探.中国种业,2007 (2):30-31

收稿日期:(2016-01-21)

猜你喜欢
制种种业农作物
高温干旱持续 农作物亟须“防护伞”
俄发现保护农作物新方法
夏季农作物如何防热害
厉害了!农作物“喝”上环保酵素
新疆兵团制种玉米获丰收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名企展示
关于玉米制种自交率的原因及对策
种业名企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