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中的问题与对策

2016-05-14 12:43雷燕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6年9期
关键词:社会责任感教育学生

摘 要 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已日益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当前我国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中存在着教育理念偏差、对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内涵认识不清、内容不系统且远离学生实际生活、方法途径单一且流于形式等问题。本文在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社会契约理论的指导下,借鉴一些实践经验,提出加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对策建议:政府要发挥其应有的主导作用、真正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建立系统而科学的内容体系、采取多样化的教育途径与形式。

关键词 学生 社会责任感 教育

“责任感是指个体对自己在承担人类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责任中作出的行为选择、行为过程及后果是否符合内心需要而产生的不同态度的情感体验。”[1]责任感由责任认知、责任情感、责任意志和责任行为几个部分组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强调:教育要“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如何加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越来越成为一个受到人们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教育理念存在偏差

主要表现为:第一,以社会为本。在中国古代教育中,把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个人的利益和诉求被淹没其中,“内圣”的目的是为了能“外王”,最终是为了服务于国家的发展,受教育者自身的发展没有被放到应有的地位,受教育者个人的特点、权利、利益被严重忽略。新中国成立后仍然存在着这个问题,这从历次教育方针的表述中可以看出。近些年随着以人为本思潮的兴起,这一现象有所改变,但在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中,不少教育者和管理者仍然自觉不自觉地持社会本位的理念。这就导致了在教育过程中,学生对社会责任感教育目标与内容的抵触和反感。第二,以教育者为本。长期以来,我国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有着绝对的支配地位,在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中也不例外,使学生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处于被动的、客体的地位,其主体性得不到很好的发挥,也就不能较好地实现社会责任感教育的目的。

2.对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内涵认识不清

突出表现为把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等同于思想政治教育,认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应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来完成。事实上,社会责任感是一个多学科的交叉概念:从德育学角度看,它是道德的核心成分之一;从心理学角度看,它是一种人类高级的社会性情感,人的社会性情感主要包括道德感、美感和理智感,社会责任感主要属于道德感;从伦理学角度看,社会责任感体现了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认知和态度行为体验;从哲学角度看,社会责任感主要表现为责任与自由的关系判断与态度行为;从法学角度看,责任感体现了个人与他人的社会契约关系等等。因此,社会责任感远不是思想政治教育范畴可以概括的,涉及到多门学科以及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3.内容不系统且远离学生实际生活

首先,学生所接受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内容并不系统,大多囿于思想政治的范畴。但事实上,学生社会责任感包含了对自我的责任感、对家庭的责任感、对社会群体的责任感、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感、对世界和人类的责任感、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几大方面。另外,尽管学校也有一些有关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的活动,但这些活动并不系统,学生在其中学到的内容也就是零散的。其次,当前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内容过于政治化和过于偏重宏大叙事,远离学生的实际生活,一些基础性责任却被忽略。如教育学生要为国家、为人民负责,却没有教育学生首先要对自己负责;教育学生要爱祖国、爱人民,却忽略了教育学生首先要爱自己的父母,要感恩朋友与老师;教育学生要担当天下大义,却忘了告诉学生要同情弱者、乐于助人等等。学生社会责任感内容上的不系统与远离学生实际生活,导致学生对社会责任感的基本问题认识模糊,当然也就不利于其社会责任情感、意志与行为的培养。

4.方法途径单一,流于形式

首先,当前我国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仍以理论传授方式为主,片面强调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对学生的情感体验、意志锻炼和行为实践重视不够。这种教条化、形式化的教育方式必定会导致学生在知、情、意、行上的不统一。学生在社会责任感的行为表现上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就说明在学生社会责任感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知行不统一的现象。其次,以课堂教学为主,忽视实践活动及多种途径的教育。包括社会责任感在内的一切德育都应是实践性的教育活动,除课堂教学外,其他一些社会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都应成为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的良好渠道。再次,以教师道德灌输为主,对学生的道德主体地位重视不够。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难以激发其积极性,更难于使学生把教师所讲授的社会责任感的内容真正内化。

二、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要解决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应弄清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基础。

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理论基础:第一,马克思主义有关人的本质的理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这一著名论断表明,人不只是生物性的存在和单子式的存在,而是社会中的一员,对他人、对社会必定负有相应的责任,除非他完全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第二,社会契约理论。洛克、卢梭等是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他们认为,为了社会的有序,人们必须形成共同体并遵守共同的约定。这实质上是在讲每个人都必须负有相应的责任,正如卢梭所说的,“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3]。

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实践基础:各国都非常重视包括学生在内的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培养。美国特别强调以服务国家和社会的形式进行,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如在《1990年国家和社区服务法案》中,设立“服务美国”计划,强调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在《1993年国家和社区服务信托法案》中,建立了国家服务社团支持各项服务学习计划,以进一步培养青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2002年公民服务法》中再次强调了服务学习对强化美国公民责任感的作用。有统计资料表明,1984年美国仅有9%的大中小学涉及到服务性学习,但在1999年32%的公立大中小学已经开始实施服务学习计划,在2002~2007年间,美国青年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百分比由2002年的55%增加到2007年的60%[4]。日本在1947年颁布的《教育基本法》中强调教育要注重劳动和责任。新加坡也把公民责任教育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对人们的日常行为做出了硬性的约束规定。我国古代也一直重视对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如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为万世开太平”“铁肩担道义”等等,都表明了对家庭和社会的高度责任感。今天我们开展的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等教育活动也都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实践活动。

上述相关理论阐明了我们对学生进行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必要性,而国内外的种种相关实践活动,为进一步改进我国的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三、加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对策

1.政府要发挥其应有的主导作用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凡是对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搞得较好的,政府在其中都发挥了主导作用。我国应借鉴这一经验,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对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提高到法律的层面。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比较欠缺,大多停留在一些相关的口头宣传材料上,虽然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中强调了要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但那毕竟不是法律法规,缺少强制执行力。第二,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应比较详细而具有可操作性。如德国在相关的法律中就具体规定孩子有做家务劳动的义务,而我国的不少法律和政策规定存在着用语过于“原则”、内容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如现在不少宣传中所讲到的“要加强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这样的表述就很模糊,对于学生社会责任感包括哪些内容以及相应的奖惩等方面都没有具体的规定。第三,政府要积极为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教育从来就不仅是学校本身的事,学生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必定会受到来自社会的影响,因此,净化社会风气,为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是政府应尽的责任。

2.真正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

教育中要以学生为本已成为了人们的共识,我们在加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时也应树立和贯彻这个理念。首先,在教育中要从学生的特点出发。“一个社会群体对其成员所提出的价值目标和期望,只有与个体的特殊的能力、需要相一致时,才能转化为他的自我价值意识,才能转化为他的行动。”[5]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研究和了解学生的身心特点,并针对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其需要的教育方案。其次,在教育中要把学生放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主动性。“道德责任是主体自由选择的结果,在本质上是自律的,是道德主体性的高度体现,是随主体理性的发展而日生日成的。”[6]只有把学生真正放到了主体地位,才能让学生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培养起主体意识,进而形成主体能力,才能较好地实现教师的价值引导与学生的自主建构相结合。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人格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和超我,分别按照快乐原则、现实原则和道德原则进行活动。教育者如果只是让学生处于被动地位,则最多只能让学生达到“自我”的层次,即出于受到处罚的恐怖而不得不按照社会规定的原则行事。教育者只有让学生充分发挥了主体作用,才可能达到“超我”的层次,即主动自觉地按照道德原则活动,达到“慎独”的境界。

3.建立系统而科学的内容体系

首先,要建立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系统的内容体系。这个体系大致包括以下几大方面:其一,自我责任感内容。主要表现为珍惜自己的生命,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为提高自己的生命质量而不断努力上进等。其二,家庭责任感内容。主要表现为对家庭成员的无私付出与关爱,与家庭成员同舟共济、共同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等。其三,对社会群体的责任感内容。主要表现为尊重他人、同情弱者、乐于助人、团结协作、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等。其四,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感内容。主要表现为热爱自己的祖国,积极学习、传承与创新国家和民族文化,对促进国家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等方面。其五,对世界和人类的责任感内容。主要表现为勇于担当天下道义、关注人类社会发展、维护世界和平等。其六,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内容。主要表现为爱护自然环境,努力建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等。其次,应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德育回归生活世界已成为大趋势,在对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中,也应该注意把社会责任感培养与社会现实问题、与学生生活思想中的实际问题及困难紧密结合起来。

4.采取多样化的教育途径与形式

第一,注重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学习。一方面,学生须要接受有关社会责任感内容的理论学习,这是使其形成正确认知的第一步;另一方面,如英国德育学家麦克菲尔指出的那样,高度理性化的教育方法并不完全适合道德教育的开展,如果学校仅关注学生对于道德推理和判断能力的培养,那么德育的成效也会大打折扣[7]。因此,我们应让学生多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有调查研究表明,社会服务经历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发展影响显著,有助于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提高,并且参与社会服务活动的次数和频率与社会责任感发展呈显著正相关。第二,注重情境体验。学生作为教育主体,教师的教育内容要通过学生的主体体验产生一定的情感认同,才可能最终转化为行为,因为社会责任感本质上是一种高级的情感体验。这就需要教育者创设一定的体验情境,使学生在其中扮演一定的角色,形成对所扮演角色的责任认识,并去体验角色的情感,使其产生移情作用,从而最终把这些责任要求内化成为自己责任感内容中的一部分。第三,注重团体教育方式。马卡连柯强调“在集体中,通过集体,为了集体进行教育”的原则、科尔伯格提出的公正团体法,其实质都是要使受教育者在团体中受到教育。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也应该注重团体教育的方式,使学生在团体中逐步培养起社会责任感。

参考文献

[1]刘世宝.责任感的心理学界定及心理实质[J].中国德育,2005(12).

[2]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4]苏守波.当代美国青年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实施路径[J].中国青年研究,2011(11).

[5]司马云杰.文化价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6]赵文静.试论责任和责任教育[J].山东教育科研,2000(10).

[7]张鸿燕.英国学校道德教育的特点及其对我们的启示[J].教育探索,2007(2).

[作者:雷燕(1975-),女,四川成都人,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硕士。]

【责任编辑 郑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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