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邻避效应生态补偿是条路

2016-05-14 16:46成言
环境 2016年6期
关键词:垃圾焚烧补偿效应

成言

当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建设在许多地方被视为“洪水猛兽”而频频受阻时,汕头市潮南区以生态补偿破解邻避效应的成功实践令人关注。

项目建设前,潮南定下了“谁家孩子谁抱走”的规则,赢得了工作主动。“区里必须建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厂!每个镇必须提供一个项目候选地!”区委、区政府事前的明确表态和自始至终的坚持,划定了工作的底线,让人口服心服,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这是项目顺利建设的关键所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谁受益、谁补偿,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受损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潮南大胆解放思想,把生态补偿作为环保成本纳入项目建设中,并且补偿费用由全区居民共同承担。在环境影响安全范围内,垃圾处理厂变身每年约有500万元收入的项目。这对于一些既有土地又有条件的地方来说,不啻于一个不错的招商项目。

总计约1.5亿元生态补偿中,最“大头”的是,项目建成后帮助全体村民缴纳医保、城乡居民一体化养老保险等,人人有份,30年合计约1.2亿元。此外,按最高补偿标准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村民支付征地补偿费,帮助村民修建道路、桥梁、校舍等基础设施和公共福利项目。坚持“公共补偿、公共享有”的方式,垃圾处理工程做成了人人受惠的“民心工程”,自然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好事要做好。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潮南摸着石头过河,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各个过程中,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通过民主协商、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取得了较好的沟通和处理效果,最大程度地解决了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的矛盾。

《诗经》有曰:“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潮南模式”启示人们,破解“邻避效应”,需拓展思路,除了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外,还要学会以利益换利益,把生态补偿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当然,生态补偿破解“邻避效应”毕竟是新鲜事物,还有一些程序需完善,还需一些法规来保障,包括补偿范围如何划定、补偿价格如何确定以及如何引入竞争性选址,等等。期待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出台更加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成本核算机制,并配以更加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让生态补偿破解“邻避效应”早日走上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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