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後期湖州茶貢史及其反映的中央與州之關係一例*

2016-05-15 08:38胡耀飛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 2016年1期
关键词:浙西刺史湖州

胡耀飛

唐代後期湖州茶貢史及其反映的中央與州之關係一例*

胡耀飛

前 言

唐代後期中央與地方關係主要涉及兩方面: 中央與藩鎮關係和中央與州關係。中央與藩鎮關係如今探討比較多,不僅有專門著作,還有大量個案研究。*專著方面,有王壽南: 《唐代藩鎮與中央關係研究》(臺北: 大化書局,1978年),個案研究主要體現在近年來的碩博士論文及由此修改而成的各類專著。而中央與州的關係,雖有研究整個唐代州(縣)制度的論述,*程志、韓濱娜: 《唐代的州和道》,西安: 三秦出版社,1987年;王壽南: 《唐代的州制》,收入氏著: 《唐代政治史論集》(第二版),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2004年,第61—83頁;陳志堅: 《唐代州郡制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夏炎: 《唐代州級官府與地域社會》,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又有從職官角度考察的,如長部悦弘: 《唐代州刺史研究——京官との関連》,《奈良史學》第9號,1991年,第27—51頁;劉詩平: 《唐代前後期内外官地位的變化——以刺史遷轉途徑爲中心》,榮新江主編: 《唐研究》第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325—345頁;陳翔: 《唐代京官兼任之地方官》、《唐代帶京銜之地方官》、《唐代州縣“攝”官》,氏著: 《陳翔唐史研究文存》,新北: 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3年,第1—147頁;張衛東: 《唐代刺史若干問題論稿》,鄭州: 大象出版社,2013年。其他相關研究的整理,特别是涉及道、州、縣三級制和州、縣二級制的探討,參考張達志: 《唐代後期藩鎮與州之關係研究》,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年,第38— 42頁。也有關注某類州,以及對單個州(包括藩鎮治州和屬州)的個案研究,但單個州千差萬别,他們與中央的關係,尚有很大探討空間。特别是唐代後期作爲財賦供應地的江南各州,他們在具體承擔各自職責方面,是否千篇一律?不同職責又反映了怎樣的中央與地方關係?他們與自身所隸屬的觀察使藩鎮*觀察使藩鎮(方鎮),是爲了區别於節度使藩鎮,以突出唐代後期僅設置觀察使的藩鎮的特殊性。參見李志剛: 《唐代觀察使與中晚唐秩序的重建》,首都師範大學博士論文,2013年,第6—7頁。之間的關係,以及兩者與中央之間的三角關係又是如何?都需要通過個案研究來豐富我們的認識。對此,筆者試圖選取浙江西道中部湖州(兼及常州)茶貢作爲個案研究對象。兩州相界的顧渚山盛産紫筍茶,因受到遠在長安的唐天子垂顧,由此形成持續一百多年的茶貢制度,可以折射出中央與州之關係的一個側面。

關於湖州茶貢,一般作爲陸羽寫作《茶經》的背景附見,專門關注茶貢的文章並不深入。*暨遠志: 《唐代茶文化的階段性——敦煌寫本〈茶酒論〉研究之二》,《敦煌研究》1991年第2期,第99—107頁;閔泉: 《略論唐代顧渚貢茶》,《農業考古》1994年第4期,第166—168頁;蔡泉寶: 《傳奏湖州紫筍來——唐代的貢茶與貢水》,《農業考古》1995年第2期,第266—267頁;唐重興: 《長興貢茶史話》,《陸羽茶文化研究》第19期,2009年3月,第61— 63頁。謝文柏編著的《顧渚山志》首次對顧渚山的自然地理環境、紫筍茶的品種特性、陸羽與顧渚山的關係、唐代貢茶院的興廢、顧渚山摩崖石刻以及歷代與顧渚山茶貢有關的詩文,全面作了整理,並附録一些研究性論文,比如謝文柏本人的《大唐貢茶院壁28刺史人名考》,首裴清,末源重。*謝文柏: 《大唐貢茶院壁28刺史人名考》,氏著: 《顧渚山志》,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00—105頁。關於紫筍茶修貢刺史的名單,丁克行也有考證,認爲是40人,首裴清,末杜牧。*丁克行: 《唐代湖州刺史顧渚山監製貢茶考》,《陸羽茶文化研究》第17期,2007年3月,第78—82頁。夏星南製有《湖州、常州刺史任職年月序列表》,也列出28位湖州刺史,首裴清,末蕭峴。*夏星南: 《唐代宜興與長興茶事拾遺》,《陸羽茶文化研究》第19期,2009年3月,第85—88、93頁。李錦繡在其《唐代財政史稿》中不同章節分别涉及紫筍茶貢,但限於全書結構,並不系統,亦有遺漏。*李錦繡: 《唐代財政史稿》全五册,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具體涉及章節下文隨見。沈慧研究了從唐至清的湖州茶貢歷史,從修貢時間、貢茶品種、修貢的組織形式、茶貢規模及數額、貢茶運送方式等角度進行了梳理。*沈慧: 《湖州茶貢考》,《陸羽茶文化研究》第19期,2009年3月,第54— 60頁;亦刊於姚國坤主編: 《第十一届國際茶文化研討會暨第四届中國重慶(永川)國際茶文化旅遊節論文集》,北京: 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第59—66頁。梅維恒(Victor H.Mair)、郝也麟(Erling Hoh)從全球視野簡論唐代茶史,惜提及茶貢時僅注意到宜興縣。*梅維恒、郝也麟著,高文海譯: 《茶的世界史》,香港商務印書館,2013年,第35— 49頁。鞏志編著的《中國貢茶》涉及了唐代貢茶、唐代帝王茶事、顧渚山貢茶院等内容,甚爲簡略。*鞏志編著: 《中國貢茶》,杭州: 浙江攝影出版社,2003年,第6— 9、28—35、49—51頁。鍾鳴、張西廷主編的《湖州茶史》按照朝代對遠古至現當代湖州的茶文化予以編排,但留給唐代的篇幅主要局限於對陸羽及其《茶經》的介紹。*鍾鳴、張西廷主編: 《湖州茶史》,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年,唐代部分在第17—50頁。馮羅宗考察了湖州、常州貢茶之爭的情況。*馮羅宗: 《“青娥遞舞應爭妙,紫筍齊嘗各鬬新”——從茶詩和方志看唐代湖州常州兩地貢茶的競爭與合作》,楊金土主編: 《陸羽〈茶經〉與湖州: 紀念陸羽誕辰1280週年徵文論文集》,北京: 中國文史出版社,2013年,第375—380頁。李斌城、韓金科簡要梳理了唐代全國貢茶情況,顧渚山題刻,並首次歸類了修貢官員的各種不同心態。*李斌城、韓金科: 《中華茶史·唐代卷》,西安: 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67—82頁。

雖然有上述大量關注,但真正相關的史料其實非常有限。而且茶貢與茶業經濟並不是一回事,對茶業經濟的研究並不適用於茶貢研究,一些研究對此二者有所混淆,*如李志剛對茶業與茶貢未加區分,以致把浙西觀察使特殊的修貢職責推移到其他諸道觀察使身上,見李志剛: 《唐代觀察使與中晚唐秩序的重建》,第124頁。今不取。此外,能夠專門聯繫茶貢和中央與州之關係的研究,也不多見。因此,筆者擬以湖州茶貢所見唐代後期中央與州(特别是觀察使治下州)的關係進行專文探討,以期深化對相關歷史的認識。

一、 唐代湖州茶貢史料辨析

本節先就茶貢的起訖時間、反映茶貢的石刻史料和在任上曾具體負責茶貢的湖州刺史名單等做基本的史料整理。

(一) 唐代湖州茶貢興廢

唐代的茶貢,屬於每年常貢中的季節貢,李錦繡即舉了李郢《茶山貢焙歌》中“十日王程路四千,到時須及清明宴”,來説明季節性的貢奉隨産隨貢。但李氏並未就此詩寫作背景深入展開,以致認爲:“此歌雖爲後期,但推測唐前期貢茶情況也如歌文所言。”*李錦繡: 《唐代財政史稿》第二册,第189—190頁。又據《元和郡縣圖志》記載湖州開元(713—741)貢爲“絲布”,元和(806—820)貢爲“布三十三端”*李吉甫: 《元和郡縣圖志》卷二五《江南道一·湖州》,北京: 中華書局,1983年,第605頁。,並無茶葉,認爲直至長慶(821—824)年間,紫筍茶方入貢籍。*李錦繡: 《唐代財政史稿》第五册,第286—287頁。李氏定義長慶貢的標準是《新唐書·地理志》的記載,見李錦繡: 《唐代財政史稿》第五册,第271頁腳注1。事實上,李郢此詩爲大中(847—860)年間湖州刺史杜牧的幕僚李郢隨杜牧至茶山(顧渚山因産名茶,别稱茶山)修貢時所寫,首先反映的是唐代後期湖州顧渚山茶貢之事,不能説明唐代前期的情況。而《元和郡縣圖志》尚有“貞元以後,每歲以進奉顧山紫筍茶”的記載,*李吉甫: 《元和郡縣圖志》卷二五《江南道一·湖州》,第606頁。知至遲在貞元(785—805)年間即有紫筍茶進奉。

事實上,湖州常年茶貢起始於大曆五年(770),據錢易(968—1026)《南部新書》載:

唐制,湖州造茶最多,謂之“顧渚貢焙”,歲造一萬八千四百八斤。焙在長城縣西北。大曆五年以後,始有進奉。至建中二年(781),袁高爲郡,進三千六百串,並詩刻石在貢焙。故陸鴻漸《與楊祭酒書》云:“顧渚山中紫筍茶兩片,此物但恨帝未得嘗,實所歎息。一片上太夫人,一片充昆弟同啜。”後開成三年(838),以貢不如法,停刺史裴充。*錢易撰,梁太濟箋證: 《南部新書溯源箋證》卷戊,上海: 中西書局,2013年,第207—209頁。

這裏説到茶貢起源於大曆五年,則大曆五年這一年當即有茶貢,且在“茶聖”陸羽(733—804)影響下才開始進貢。*李文才據明人董斯張《吴興備志》所載“故事”二字,認爲湖州茶貢安史之亂以前即存在,但因亂停貢,直到大曆五年李栖筠出任浙西觀察使後,方才恢復。但明人所謂“故事”是指唐代後期湖州茶貢本身,並非指安史之亂以前即有“故事”。李氏觀點,參見李文才: 《李栖筠及其政治生涯——“贊皇李氏與中晚唐政治”研究之一》,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230頁。不過陸羽直接影響的是常州茶貢,此點下文再作分析。《嘉泰吴興志》載:“顧渚與宜興接,唐代宗以其歲造數多,遂命長興均貢。自大曆五年,始分山析造。歲有客額,鬻有禁令。”*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一八《食用故事·茶》,《宋元方志叢刊》第五册,北京: 中華書局,1990年,第4841頁。另,《嘉泰吴興志》卷二〇《土貢》注引《統記》曰:“紫筍茶一萬串,出長興縣,大曆六年始進。”第4867頁。此似誤記,當從普遍記載之大曆五年説。可知湖州茶貢在常州影響下,每年一起造茶,同時進貢。

隨着茶貢常年化,貢茶院等與茶貢有關的制度也逐步建立起來。首先,茶貢的基層單位是縣,總之於州後進貢,《新唐書·地理五》湖州條土貢有“紫筍茶”,又於長城縣下小字曰:“顧山有茶,以供貢”,*歐陽修、宋祁: 《新唐書》卷四一《地理五·湖州》,北京: 中華書局,1975年,第1058—1059頁。李錦繡考證得出,縣是常貢的基層單位,見《唐代財政史稿》第二册,第199頁。即謂此。其次,茶貢的日漸規模化。據《嘉泰吴興志》所引北宋左文質《吴興統記》:

長興有貢茶院,在虎頭巖後,曰顧渚,右所(斫)射而左懸臼。或耕爲園,或伐爲炭,惟官山獨深秀。舊於顧渚源建草舍三十餘間,自大曆五年至正(貞)元十六年,於此造茶,急程遞進,取清明到京。袁高、于頔、李吉甫各有述。至正(貞)元十七年,刺史李詞以院宇隘陋,造寺一所,移武康吉祥額置焉。以東廊三十間爲貢茶院,兩行置茶碓。又焙百餘所,工匠千餘人。引顧渚泉亘其間,烹蒸滌濯皆用之,非此水不能製也。刺史常以立春後四十五日入山,暨穀雨還。*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一八《食用故事·茶》,第4841頁。《嘉泰吴興志》保存了《吴興統記》的許多佚文,清代道光年間范鍇曾據康熙鄭元慶《湖録》輯佚一卷,但鄭元慶《湖録》當亦據《嘉泰吴興志》整理,惜《湖録》已佚,無從查對。本文涉及許多湖州歷代方志,相關目録的整理,參見劉正武: 《湖州古代地方志考略》,氏著: 《湖州文獻史徵》,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45—212頁;沈慧編著: 《湖州方志提要》,北京: 中國文史出版社,2013年。

可見,湖州貢茶不僅有貢茶院及其工匠,還形成了清明前到京的遞進時間規定,以及在此影響下刺史入山修貢的時間表。

特别是貢茶院還經歷了前後兩個發展階段: 大曆五年至貞元十六年(770—800),以顧渚源的三十餘間草舍爲貢茶之所。貞元十七年以後,以吉祥寺爲貢茶院。據《輿地紀勝》卷四《安吉州》:“貢茶院。在長興縣西北四十五里。正(貞)元十七年,刺史李詞置,以吉祥寺東廊爲院。修貢堂在院内,有唐貢茶刺史題名二十八人刻石堂上。”*王象之: 《輿地紀勝》卷四《安吉州》,北京: 中華書局,1992年,第233頁。又據《元和郡縣圖志》描述:“貞元以後,每歲以進奉顧山紫筍茶,役工三萬人,累月方畢。”*李吉甫: 《元和郡縣圖志》卷二五《江南道一·湖州》,第606頁。可見貞元年間,不僅僅貢茶院從草舍發展爲寺廟,工匠也從千餘人發展爲三萬人。産茶方面,據《嘉泰吴興志》載,“會昌(841—846)中,加至一萬八千四百斤。”*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五《渚》,第4714頁。可知茶貢規模一直在擴大。即便唐穆宗元和十五年(820)三月,因鄂岳觀察使李程之請,“罷中州歲貢茶”*王欽若等編: 《册府元龜》卷一六八《卻貢獻門》,南京: 鳳凰出版社,2006年,第1870頁。王應麟《玉海》節略爲“罷歲貢茶”,頗有差誤,見王應麟: 《玉海》卷一八一《唐税茶法》,南京: 江蘇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329頁。,湖州的茶貢依然在進行。《咸淳毗陵志》曰:“僖宗幸蜀,間關馳貢。王守枳詩云:‘今朝拜貢盈襟淚,不進新芽是進心。’”*史能之纂修: 《咸淳毗陵志》卷二七《茶舍》,《宋元方志叢刊》第三册,第3198頁。唐僖宗於廣明元年十二月因黄巢佔領長安而出幸蜀中,第二年即中和元年(881),此年三月的茶貢,當是直接進入蜀地,而寫詩的“王守枳”當即主持此年茶貢的常州刺史王柷。*郁賢皓考證王柷在乾符中,孫徽在廣明元年先後任常州刺史,見《唐刺史考全編》卷一三八,合肥: 安徽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895—1896頁。然據此詩,王柷當在孫徽之後。

常州如此,湖州亦同。《文苑英華》收有唐末楊夔《送杜郎中入茶山修貢》一詩,末句曰:“謝公攜妓東山去,何似乘春奉詔行。”*楊夔: 《送杜郎中入茶山修貢》,李昉等編: 《文苑英華》卷二八二,北京: 中華書局,1966年,第1434頁。此詩所云即修茶貢事。此處杜郎中,當即湖州刺史杜孺休(?—890),因《嘉泰吴興志》曰:“杜孺休,乾符六年(879)自户部郎中授,選司勳郎中。中和三年(883)再授,後遷給事中。”*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一四《郡守題名》,第4777頁。杜孺休在第一次出刺湖州前後皆爲郎中,杜孺休之前則僅有杜牧曾刺湖,與楊夔生活年代相去太遠,常州在唐代後期亦無杜姓刺史,則所謂“杜郎中”當即杜孺休。可見湖州在唐末杜孺休時尚有茶貢,唯不知兩次出刺時修貢詳情。

至於兩州刺史最後一次共同修茶貢時間並無史料揭示。唐末楊行密(852—905)割據江淮,佔領常州,錢鏐(852—932)割據兩浙,佔領湖州,互爲敵境。*關於唐末五代浙西地區軍政史,參見胡耀飛: 《試論湖州在吴越國國防中的地位》,《湖州師範學院學報》,2009年第5期,第34—38、72頁;胡耀飛: 《唐宋之際蘇州軍政史研究》,陳瑞近主編: 《蘇州文博論叢》第四輯,北京: 文物出版社,2013年,第75—88頁。五代時期,常州地區的貢茶歸入楊吴、南唐政權,直至南唐保大四年(946)被建州茶取代;*史能之纂修: 《咸淳毗陵志》卷二七《茶舍》小注曰:“南唐保大四年,命建州置‘的乳茶’,號‘京挺’,乃罷貢。”第3198頁。湖州地區的貢茶總之於杭州,以吴越國的名義進入中原,兩州茶事分别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此不贅述。*陶德臣: 《五代茶業經濟述論》,姚國坤主編: 《第十一届國際茶文化研討會暨第四届中國重慶(永川)國際茶文化旅遊節論文集》,北京: 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第49—54頁;陶德臣: 《五代時期的貢茶》,《陸羽茶文化研究》,第23期,2012年4月,第27—29頁。

(二) 顧渚山摩崖石刻

顧渚山上歷任修貢湖州刺史所題摩崖石刻,不僅是唐代茶貢的實物見證,也頗能反映當時湖州刺史本人的一種心境。在展開論述之前,先就石刻内容進行整理。顧渚山上的唐代摩崖石刻現存三組六處,其中四處(1、2、3、6)曾收入清人阮元(1764—1849)編纂《兩浙金石志》,*阮元主編: 《兩浙金石志》(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卷二所載楊漢公題名後之按語曰:“嘉慶辛酉春暮,錢唐何君、嘉定瞿君訪碑至此,拓得唐宋石刻五種,皆邑志未載,此其一也。”可知嘉慶六年(1801)所拓得,今以其時間在先,據之録入四處題名,校以謝文柏《顧渚山志》。另外,按語所謂“唐宋石刻五種”,包括袁高、于頔、楊漢公、杜牧四唐人及汪藻一宋人。另兩處(4、5)據謝文柏《顧渚山志》録入:

第一組: 西顧山摩崖石刻

據謝文柏《顧渚山志》描述,此處摩崖石刻“位於水口鄉金山外岡自然村、葛嶺塢岕口,在金沙溪西側小山的陽面,海拔20多米。石刻斷面約9平方米,題名刺史爲袁高、于頔、杜牧,呈三角形;袁高題字在上方,字最大,十分醒目。于、杜題在下方,杜牧字形爲最小。”*謝文柏: 《顧渚山志》,第35頁。

袁高(727—786)、于頔(?—818)、杜牧(803—852)的題字分别爲:

1. 大唐州刺史臣袁高,奉詔脩茶貢訖,至□山最高堂,賦茶山詩。興元甲子歲三春十日。*阮元主編: 《兩浙金石志》卷二,第32頁。謝文柏《顧渚山志》第35—36頁所載與此同。

2. 使持節湖州諸軍事刺史臣于頔,遵奉詔命,詣顧渚茶院修貢畢,登西顧山最高堂,汲巖泉□□茶□□,觀前刺史袁公留題,□刻茶山詩於石。大唐貞元八年歲在壬申春三月□□。*阮元主編: 《兩浙金石志》卷二,第34頁。謝文柏《顧渚山志》第36頁所載與此同。

3. □□□□□□爲大中五年,刺史樊川杜牧,奉貢訖事,□□春□休來□□□□□□□□□□□中□□時池一枝□□攀叢□□□□□□□香感□□。*阮元主編: 《兩浙金石志》卷三,第53頁。據按語:“右題名十行,正書,行六字。”

第二組: 五公潭摩崖石刻

據謝文柏《顧渚山志》描述,此處摩崖石刻“位於顧渚羅家自然村西、斫射山下,距顧渚村3公里。五公潭上方爲石刻斷面,湖州刺史張文規的題字在右,裴汶題名在左側,刻有五公潭詩的石刻則在右上方。”*謝文柏: 《顧渚山志》,第36—37頁。

張文規、裴汶的題字分别爲:

4. 河東張文規,癸亥年三月四日。

5. 湖州刺史裴汶、河東薛迅、河東裴寶方,元和八年二月廿三日同遊。

第三組: 霸王潭摩崖石刻

據謝文柏《顧渚山志》描述,此處摩崖石刻“位於懸臼岕的中段,兩側大山壁立,溪澗中流,霸王潭在其下,巨人膝迹在其上,有鄉村公路直通其間。石壁上刻有唐楊漢公、宋汪藻、韓允寅等三處題名石刻。”

其中楊漢公(785—862)的題字爲:

6. 湖州刺史楊漢公、前試太子通事舍人崔行章、軍事衙推馬柷、州衙推康從禮、鄉貢進士鄭□、鄉貢進士賈□,開成四年二月十五日同遊。進士楊知本、進士楊知範、進士楊知儉侍從行。*阮元主編: 《兩浙金石志》卷二,第41— 42頁。謝文柏《顧渚山志》第37—38頁所在與此略同,惟標點稍誤,且“崔行章”作“崔待章”,“軍事衙推”作“□事衙推”,“康從禮”作“唐從禮”,“□月十五日”作“二月十五日”,“侍從行”作“從行”。今據《顧渚山志》補“二月十五日”,餘從《兩浙金石志》。

(三) 湖州刺史修貢名單

歷任湖州刺史貢茶事迹,可考者不多,如前所述,僅有謝文柏、夏星南、丁克行三人全面整理。據前文所引《輿地紀勝》卷四《安吉州》:“修貢堂在院内,有唐貢茶刺史題名二十八人刻石堂上。”由此,謝文柏、夏星南在《嘉泰吴興志》所載大曆至唐懿宗時期的40多位湖州刺史中,各自篩選出28位刺史(二人名單稍異),以符合《輿地紀勝》的記載,但其中真正有貢茶事迹的僅12位(謝文柏整理)、8位(夏星南整理)。丁克行則以有任期可考的40多位湖州刺史皆列爲修貢刺史,而其中真正有貢茶事迹的僅12位,且與謝文柏所考12人尚有出入。因此,筆者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參考《唐刺史考全編》及記載唐代歷任湖州刺史的《吴興統記》、《嘉泰吴興志》等方志材料,*郁賢皓: 《唐刺史考全編》卷一四〇《湖州》,第1945—1959頁。下文關於刺史的考訂,引及此書觀點者,不再出注。《吴興統記》爲北宋景德(1004—1008)年間湖州長史左文質所撰,其書未見,散見於談鑰《嘉泰吴興志》等湖州地方志。試圖在再次確認湖州刺史任職年月的基礎上對有修貢記載的湖州刺史名單作整理:

杜位。

據郁賢皓《唐刺史考全編》考證,杜位於大曆四年(769)即在湖州刺史任上,其後任裴清大曆六年方除湖州,而湖州茶貢始於大曆五年,則湖州首次茶貢或許是杜位所爲。然並無確證。值得一提的是,皎然撰於建中元年(780)的《唐湖州佛川寺故大師塔銘并序》寫道:“菩薩戒弟子刺史盧公幼平、顔公真卿、獨孤公問俗、杜公位、裴公清,惟彼數公,深於禪者也。”*皎然: 《唐湖州佛川寺故大師塔銘并序》,收入《杼山集》卷六,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此文亦見董誥等編《全唐文》卷九一七(北京: 中華書局,1983年,第9558—9559頁),署名清晝,即皎然俗字。贊寧《宋高僧傳》卷二六《唐湖州佛川寺慧明傳》(北京: 中華書局,1987年,第664— 665頁)即由此文簡化。皎然此文繫年,參考賈晉華: 《皎然年譜》,厦門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100—101頁;惠慧: 《皎然集探微》,西北大學碩士論文,2008年,第20—21頁。可知杜位與其他四位代宗、德宗時期的湖州刺史,都是這位慧(惠)明大師的弟子,而慧明的碑文由深諳茶道的皎然撰寫,則皎然、慧明及其弟子之間都有交往,想必深於禪法的杜位對於茶道也有所瞭解。

裴清。

謝文柏、丁克行皆考證裴清在大曆二年至六年間任湖州刺史,以此把最初的茶貢加於裴清任内。但據郁賢皓考證,裴清大曆六年(771)方任湖州。又據《吴興備志》卷四:“裴清刺湖州,始進金沙泉,表上之。清在郡時,嘗撰《吴興太守歷官記》。”*董斯張: 《吴興備志》卷四,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則在其任内,不僅貢茶,也開始貢金沙泉水,《新唐書·地理五》即把“金沙泉”*《新唐書》卷四一《地理五·湖州》,第1058頁。作爲湖州土貢最後一項列入。好茶需要好水,陸羽《茶經》不僅品評天下名茶,也品評名泉,故與貢茶相伴隨而來的便是貢泉。《嘉泰吴興志》“金沙泉”下注曰:“《統記》: 顧渚貢茶院側有碧泉湧沙,粲如金泉。元和五年,刺史范傳正剙亭曰金沙。《舊編》云: 泉在貢焙院西,出黄沙中,引入貢焙,蒸搗皆用之。杜牧之詩曰: 泉賴黄金湧。注云: 山有黄沙泉,修貢即出,罷貢即絶。《唐·地理志》湖州‘金沙泉’,即此泉也。刺史裴清有進表。……唐貢泉用二銀瓶,國初一銀瓶。今不貢茶,泉亦不通。”*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誌》卷二〇,第4867頁。關於金沙泉水質的化學成分研究,參見寇丹: 《紫筍金沙初探》,《陸羽茶文化研究》,第3期,1993年4月,第34— 40頁。可知金沙泉一直是焙茶用水,直到宋初都有泉水。《全唐文》收録有裴清《進金沙泉表》,僅以下數句:“吴興古郡,顧渚名山。當貢焙之所居,有靈泉而特異。用之蒸搗,别著芳馨。信至德之感通,合太和而獻納。甘有同於沆瀣,清遠勝於滄浪。”*裴清: 《進金沙泉表》,《全唐文》卷四五七,第4673頁。唯不知史源何處,待考。

顔真卿。

顔真卿(709—785)字迹一直是後世書法人士關注對象,有十分豐富的研究。*嵇發根: 《顔真卿刺湖州五年事迹初探》,編委會編: 《翰墨忠烈顔真卿——首届全國顔真卿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 中華書局,1998年,第199—222頁;又收入氏著: 《苕邊考辨集》,合肥: 黄山書社,2001年,第118—149頁;朱關田: 《顔真卿年譜》、《顔真卿書迹考略(附顔頵、顔顒)》,氏著: 《唐代書法家年譜》,南京: 江蘇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15— 489頁;後擴充爲朱關田: 《顔真卿年譜》,杭州: 西泠印社出版社,2008年;朱關田: 《吴興太守道家流——顔真卿在湖州》,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但過於關注有字迹留存的真迹,可能會忽略那些並無字迹的内容,比如在顧渚明月峽的遺迹,據《嘉泰吴興志》曰:“明月峽在長興縣顧渚側,二山相對,壁立峻峭,大澗中流,巨石飛走。斷崖亂石之間,茶茗叢生,最爲絶品。張文規詩曰:‘明月峽中茶已生。’石上多唐人刻字,顔真卿所書但存髣髴。”*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四,第4704頁。據《吴興備志》:“明月峽有唐人書,顔真卿蠶頭鼠尾碑尤巨。”*董斯張: 《吴興備志》卷二四。又據丁寶書(1866—1936)增補《長興縣志·碑碣上》:“《卞山志》: 蠶頭鼠尾碑,顔魯公書,在明月峽。峽中唐宋名人石刻最多,惟此碑尤大,州縣數來摹搨,土人憚費,擊碎之。”*丁寶書: 同治《長興縣志》卷三〇上《碑碣上》,光緒十八年(1892)增補刊本。可知顔真卿曾因修貢而至明月峽,并在此處留有碑刻,惜已無從得知内容。另外,在長興縣也留下了顔真卿修貢的遺迹,如:“許公橋,在縣。去貢焙五里,跨巨澗。唐顔真卿修貢,嘗與客步月觴詠橋上。”*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一九《橋》,第4854頁。

袁高。

前文已載袁高興元元年(784)三月十日摩崖石刻。其中提及袁高曾賦《修貢顧渚茶山作》,又稱《茶山詩》。*袁高: 《茶山詩》,傅璇琮主編: 《全唐詩: 增訂本》卷三一四,北京: 中華書局,1999年,第3536頁。關於《茶山詩》的釋讀和背景分析,參見王澤農: 《唐代詩人與大唐茶文化》,韓金科主編: 《1998法門寺唐文化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西安: 陝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823—832頁;王融初: 《〈茶山詩〉解讀》,《茶葉》,2005年第3期,第191—193頁。李志剛似以袁高在浙西觀察使任上寫《茶山詩》,誤,見李志剛: 《唐代觀察使與中晚唐秩序的重建》,第125頁。此外,袁高亦與皎然有唱酬。*賈晉華: 《皎然年譜》,第109—115頁。

崔石。

謝文柏、丁克行皆未提及崔石。據《唐刺史考全編》,崔石於貞元(785—805)初期任湖州,所據爲皎然《飲茶歌誚崔石使君》。賈晉華《皎然年譜》把崔石編入《未編年交遊考》。*賈晉華: 《皎然年譜》,第149頁。此詩又收録於《文苑英華》,“誚”字作“請”。*皎然: 《飲茶歌請崔石使君》,李昉等編: 《文苑英華》卷三三七,第1748頁。《全唐文補遺》收録有一方墓誌銘,墓主人崔石(681—748),*不著撰人: 《唐故清河崔君之誌銘》,吴鋼主編: 《全唐文補遺》第八輯,西安: 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398頁。但時間不合,非此崔石。總之,雖無法考得崔石此人,但從皎然以《飲茶歌》相誚或相請來看,崔石在湖州刺史任上亦諳於茶事。

于頔。

前文已載于頔摩崖石刻,據《兩浙金石志》:“按《長興縣志》,有境會亭,一名芳巖。唐時,吴興、毗陵二郡守分山造茶,宴會於此。洪筠軒云: 趙明誠《金石録》有唐袁高《茶山詩》并于頔撰《詩述》、李吉甫撰《碑陰記》共二卷。湖州歲貢茶,高爲刺史,作此詩以諷。高,恕己孫,《碑陰》述高所歷官甚詳。今袁高詩并《碑陰》俱亡,惟于頔此記存。頔字允志,河南人。”*阮元主編: 《兩浙金石志》卷二,第34頁。于頔在湖州刺史任上還有一則題記,在當時武康縣,今德清縣武康鎮城西村下龍潭,内容爲:“湖州刺史京兆于頔,監察御史河東薛公允,前右衛冑曹吴興沈必復,處士弘農楊系、富春孫革、天水趙匡時、河南于崟,縣令明瑞、尉包舉。”參見沈松琴: 《下龍潭唐代摩崖題記》,《德清史志》2013年第2期,第64— 65頁。其中,趙明誠(1081—1129)《金石録》所述袁高歷官及于頔撰《袁高茶山述》等事,詳見下文。境會亭是常州、湖州合作貢茶的見證,由于頔首創。據《嘉泰吴興志》:“境會亭在啄木嶺,唐刺史于頔建,取白居易《寄賈常州崔湖州》詩題其上。”*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九《郵驛·長興縣》,第4729頁。關於境會亭的具體地址,參見謝文柏《境會亭究竟建在何處——懸腳嶺與啄木嶺之考辨》、唐重興《境會亭在懸腳嶺的考證》,並刊於《陸羽茶文化研究》,第16期,2006年3月,第44—50頁;謝文柏《對“境會亭建於啄木嶺”的再論證》、王聽蘭《境會亭在懸腳嶺的實證》,並刊於《陸羽茶文化研究》,第17期,2007年3月,第150—156頁。白居易(772—846)寫此詩是寶曆年間(825—826)在蘇州刺史任上,*蕭偉韜: 《元和五大詩人年譜合訂辨正》,學苑出版社,2011年,第300—304頁。故所謂取白詩題其上,當是後人爲之,而非于頔。于頔還在任上請常州刺史各緩數日,以減輕常、湖二州競爭給茶農帶來的壓力。即《嘉泰吴興志》所云:“貞元八年(792),刺史于頔始貽書毘陵,請各緩數日,俾遂滋長。”*談鑰編纂: 《嘉泰吴興志》卷一八《食用故事·茶》,第4841頁。

李錡、李詞。

李錡(741—807)、李詞先後任湖州刺史,並皆唐德宗權臣李齊運(725—796)之黨。據《舊唐書·李錡傳》:“以父蔭,貞元中累至湖、杭二州刺史。多以寶貨賂李齊運,由是遷潤州刺史兼鹽鐵使,持積財進奉,以結恩澤,德宗甚寵之。”*劉昫等: 《舊唐書》卷一一二《李錡傳》,北京: 中華書局,1975年,第3341頁。又據《新唐書·李錡傳》:“自雅王傅出爲杭、湖二州刺史。方李齊運用事,錡以賂結其歡,居三歲,遷潤州刺史、浙西觀察、諸道鹽鐵轉運使。多積奇寶,歲時奉獻,德宗昵之。”*《新唐書》卷二二四上《李錡傳》,第6382頁。再據《舊唐書·李齊運傳》: 李齊運“薦李錡爲浙西觀察使,受賂數十萬計。舉李詞爲湖州刺史,既而邑人告其贓犯。上以齊運故,不問而遣之。”*《舊唐書》卷一三五《李齊運傳》,第3730頁。可見兩人作爲李齊運之黨,皆以善於賄賂聞,則二人在各自湖州刺史任上,定不會放過貢茶這一機會,何況據前文,正是李詞增葺了貢茶院。

姚絪。

關於姚絪事迹,謝文柏不詳,丁克行未注出處。丁寶書增補《長興縣志》根據顧應祥(1483—1565)嘉靖《長興縣志》、張慎爲順治《長興縣志》記載,寫道:“斫射神廟,在斫射山,唐貞元三年(787)立。元和元年(806),刺史姚絪祈雨有感。長慶中,毁。會昌中,爲斫射亭,刺史張文規復置神像。”丁寶書注引姚絪《祭斫射山神文》曰:“去秋徂冬,旱既甚矣,分遣官吏,徧禱山川。爰及春旦,大降甘雨,草木滋榮,萌芽甲拆。我來兹山,躬修臣職,敬陳報禮,應顯靈德。”姚絪此文亦見《全唐文》卷六二〇,然題“祭研射山神文”,*同治《長興縣志》卷一二《壇廟》;《全唐文》卷六二〇,第6262頁。疑編者據《長興縣志》徵引時誤“斫”爲“研”。姚絪,《嘉泰吴興志》作“姚駰”,今從《長興縣志》作“姚絪”。《嘉泰吴興志》曰:“元和元年四月自處州刺史授,卒官。”*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一四《郡守題名》,第4775頁。而其《祭斫射山神文》又提及“去秋徂冬”因旱而“徧禱山川”,且“爰及春旦,大降甘雨”,則其卒官當在元和二年,可補《唐刺史考全編》。斫射山即修貢之所,前文已載張文規、裴汶題記,可知姚絪亦曾修貢。

范傳正。

謝文柏、丁克行未考范傳正。夏星南據前文提及《嘉泰吴興志》轉引《吴興統記》載:“顧渚貢茶院側有碧泉湧沙,粲如金泉。元和五年(810),刺史范傳正剙亭曰金沙。”*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誌》卷二〇,第4867頁。可知范傳正在任期間,曾因修貢而創金沙亭於金沙泉旁。又據《舊唐書·范傳正傳》曰:“自比部員外郎出爲歙州刺史,轉湖州刺史,歷三郡,以政事修理聞。擢爲宣歙觀察使。”*《舊唐書》卷一八五下《范傳正傳》,第4830頁。《新唐書·范傳正傳》曰:“歷歙、湖、蘇三州刺史,有殊政,進拜宣歙觀察使。”*《新唐書》卷一七二《范傳正傳》,第5208頁。可知范傳正在湖州刺史任上頗有政績,應當包括修貢在内。

裴汶。

前文已載裴汶摩崖石刻。據《唐刺史考全編》,裴汶共歷三州刺史: 澧州(元和六年之前)、湖州(元和六年至八年)、常州(元和八年十一月之後)。*胡耀飛: 《晚唐湖州刺史裴汶考》,《陸羽茶文化研究》第24期,2012年4月,第30—31頁。可知裴汶離任湖州後就任常州。貢茶之餘,裴汶還撰寫了一部《茶述》,又名《茶録》。此書已佚,《續茶經》保存了《茶述序》,從中可知裴汶主要出於推廣茶的藥用功效。*裴汶: 《茶述序》,《續茶經》卷上之一,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嘉泰吴興志》卷一八《食用故事·茶》引述了此序中的一句話,但給出的來源是“裴文《茶録》”,當即指裴汶《茶述》。關於《茶述》的研究,參見楊靜龍: 《裴汶與〈茶述〉小略》,《湖州晚報》2009年9月5日人文版;草祀: 《〈茶述〉疑案》,《農業考古》2010年第2期,第227—228頁。草祀認爲《茶述序》就是《茶述》原文,誤。

薛戎。

謝文柏、丁克行、夏星南皆未指出薛戎(747—821)與茶貢的關係,但薛戎與紫筍茶確有淵源。據元稹(779—831)爲薛戎所撰神道碑:“公諱戎,字元夫。父曰湖州長史、贈刑部尚書同。”*元稹: 《唐故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江東道觀察等使贈左散騎常侍河東薛公神道碑文銘》,《元稹集》卷五三,北京: 中華書局,1982年,第571頁。可知其父薛同曾任湖州長史。又據《舊唐書·薛戎傳》:“薛戎字元夫,河中寶鼎人。少有學術,不求聞達,居於毗陵之陽羨山。年餘四十,不易其操。江西觀察使李衡辟爲從事,使者三返方應。故相齊映代衡,又留署職,府罷歸山。福建觀察使柳冕表爲從事。”*《舊唐書》卷一五五《薛戎傳》,第4125— 4126頁。《新唐書·薛戎傳》亦曰:“客毗陵陽羨山,年四十餘不仕。”*《新唐書》卷一六四《薛戎傳》,第5046頁。而李衡任江西觀察使在貞元八年(792),*吴廷燮: 《唐方鎮年表》卷五《江西》,北京: 中華書局,1980年,第830頁。可知在此年之前,薛戎一直居住於常州陽羨山。之所以選擇陽羨山隱居,則與其父親薛同曾任湖州長史有關。關於薛同,韓愈(768—824)誌薛戎之文曰: 河南令薛縑“有子四人,其長諱同,卒官湖州長史,贈刑部尚書。尚書娶吴郡陸景融女,有子五人,皆有名迹,其達者四人。”*韓愈: 《唐故朝散大夫岳州刺史薛公墓誌銘》,馬其昶校注: 《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520頁。近年,陸揚對薛同的另外一位兒子薛丹進行研究,認爲其通過自撰墓誌來達到一種自我形象的營造,參見陸揚: 《從新出墓誌再論9世紀初劍南西川劉闢事件及其相關問題》,榮新江主編: 《唐研究》第十七卷,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331—356頁。而薛戎隱居陽羨山,也是另一種方式的營造。可知這支薛氏在薛同這一代已移居湖州,故薛戎似也從小在湖州長大,對於臨近之常州陽羨山當不陌生。那麽,薛戎對於每年茶貢當有親身體會,出仕後刺湖,自然也會修貢。

崔玄亮。

前文據《嘉泰吴興志》引及白居易《寄賈常州崔湖州》一詩,即《夜聞賈常州崔湖州茶山境會,想羨歡宴,因寄此詩》。*白居易: 《夜聞賈常州崔湖州茶山境會,想羨歡宴,因寄此詩》,《白居易集》卷二四,北京: 中華書局,1979年,第542頁。崔湖州即崔玄亮(?—833),賈常州當指長慶四年至大和元年(824—827)刺常州的賈餗,二人當是共同主持造茶,故而會於境會亭,以白居易寶曆元年五月至二年九月在蘇州刺史任上的時間來看,當是寶曆二年(826)三月。白居易又有《夜泛陽塢入明月灣即事,寄崔湖州》一詩,内有句“爲報茶山崔太守,與君各是一家遊”,自註曰:“嘗羨吴興每春茶山之遊,洎入太湖,羨意減矣,故云。”*白居易: 《夜泛陽塢入明月灣即事,寄崔湖州》,《白居易集》卷二四,第538頁。可知白居易在蘇州刺史任上頗爲羨慕湖州刺史每年入山修貢之事。此外,白居易曾爲崔玄亮撰墓誌銘,關於崔在湖州的政績,寫道:“俄改湖州刺史,政如密、歙。加之以聚羨財而代逋租,則人不困;謹茶法以防黠吏,則人不苦;修堤塘以備旱歲,則人不饑。罷氓賴之,如依父母。”*白居易: 《唐故虢州刺史贈禮部尚書崔公墓誌銘并序》,《白居易集》卷七〇,第1470頁。可見崔玄亮在湖州的統治十分盡職。不過此處所謂“茶法”,當是唐德宗時期開始的榷茶之法,*鮑曉娜認爲始於建中三年(782),見鮑曉娜: 《茶税始年辨析》,《中國史研究》1982年第4期,第49—52頁。李錦繡贊同鞠清遠的觀點,認爲在貞元九年(793),見李錦繡: 《唐代財政史稿》第五册,第186頁。而不僅僅是修茶貢。

庾威。

丁克行、夏星南未考,謝文柏據丁寶書增補《長興縣志》輯得庾威造茶史事一條,不過丁志所據爲張慎爲《長興縣志》。其文曰:“斫射山,去縣西北五十里,高五十二丈,周十里。土人善樵斫射獵,亦名斫射岕。刺史庾威亦於此造團茶以進。”*丁寶書: 同治《長興縣志》卷一〇《山》。然不知張慎爲此條記載又從何而得。

裴充。

關於裴充,前文已據《南部新書》提及:“後開成三年(838),以貢不如法,停刺史裴充。”不過在《册府元龜》中並非如此: 開成“三年三月,以浙西監軍判官王士玫充湖州造茶使。時湖州刺史裴充卒,官吏不謹,進獻新茶不及常年,故特置使以専其事。”*王欽若等編: 《册府元龜》卷四九四《邦計部·山澤二》,第5602頁。《嘉泰吴興志》亦曰:“裴充,大和九年八月自大理少卿拜,卒官。”*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一四《郡守題名》,第4775頁。其中“大和九年”原文作“大和元年”,據《唐刺史考全編》之考證改。關於造茶使下文再論。從《册府元龜》、《嘉泰吴興志》可知,裴充並非因貢不如法而被停,乃是他在開成三年三月造茶之前去世,其屬下官吏未能謹慎從事。

楊漢公。

前文已載楊漢公摩崖石刻,阮元《兩浙金石志》考證道:“是時,湖、常二州爭先赴朝,以趨一時之澤。袁高有《茶山詩》備述當日擾民之害。開成三年,刺史楊漢公表奏,乞寬限,詔從之。”又引述錢大昕(1728—1804)《潛研堂金石文跋尾》對於楊漢公刺湖史事及其子嗣的考察。*阮元主編: 《兩浙金石志》卷二,第42— 43頁。此不備述。唯楊漢公表奏寬限茶貢時間,則初見於《嘉泰吴興志》:“開成三年(838),刺史楊漢公表奏,乞於舊限特展三五日,敕從之。”*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一八《食用故事·茶》,第4841頁。惜其表文不傳。楊漢公及其兩位夫人的墓誌近年出土,其中關於他的刺湖經歷僅僅寫道:“轉湖州、亳州、蘇州,理行一貫,結課第考,年年稱最。”*鄭薰: 《唐故銀青光禄大夫檢校户部尚書使持節鄆州諸軍事守鄆州刺史充天平軍節度鄆曹濮等州觀察處置等使御史大夫上柱國弘農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户弘農楊公墓誌銘并序》,吴鋼主編: 《全唐文補遺》第六輯,西安: 三秦出版社,1999年,第180頁。此文誌楊漢公及其前妻鄭氏,其續弦韋氏墓誌見同輯,第199—200頁。事實上,除了奏請寬限時間外,楊漢公還有一件事值得記録,據《嘉泰吴興志》所引《吴興統記》記載: 蒲帆塘“西接長興縣,入大谿,長八十里。入茶山修貢行此。又唐開成二年,楊從重開,嘗於此獲蒲帆。”*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一九《塘》,第4856頁。其中“楊從”當爲楊漢公之誤。蒲帆塘是從湖州府城通向長城縣修貢的必經之路,楊漢公予以重開,顯然是出於便利修貢之目的。

張文規。

前文已載張文規會昌三年(843)題名。又據《嘉泰吴興志》:“斫射神廟,在顧渚。唐張文規《廟記》云:‘斫射神,圖籍所不載。會昌二年,予入山修貢,先遣押衙祭以酒脯。及到山,茶芽若抽,泉水若傾,因建祠宇。’”*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一三《祠廟·長興縣》,第4744頁。亦見陳尚君編: 《全唐文補編》卷七七,第954頁。結合前文關於姚絪的考證,可知張文規任職期間重建斫射神廟,用以在修貢之前奉祀,以祈求好的收成。另外,張文規在任上還撰有《湖州貢焙新茶》一詩,其中“傳奏吴興紫筍來”一句,使湖州紫筍茶名廣爲天下知。前文亦據《嘉泰吴興志》引有張文規“明月峽中茶已生”殘句,當其《吴興三絶》中之“明月峽中茶始生”。而《全唐詩》據明代成書《吴興掌故》所輯殘句“誰云隼旟吏,長對虎頭岩”,亦描述修貢事。*張文規: 《湖州貢焙新茶》、《吴興三絶》,《全唐詩: 增訂本》卷三六六,第4147頁。其中殘句亦見《嘉泰吴興志》卷四《山·長興縣》,第4700頁。可見張文規不僅對修貢結果甚爲在意,亦表露於詩文。

姚勗。

謝文柏曾提及姚崇(650—721)五世孫姚勗(785—853)曾改葬姚崇於顧渚山,然無確證,不從。*謝文柏並未提及出處。據筆者檢同治《長興縣志》卷一三引顧應祥《長興縣志》曰:“丞相姚崇墓在縣西北伏龍山,《府志》云,唐相姚崇葬此,十二世孫士傑亦附葬。”然顧應祥已辨之曰:“按崇,陝州硤石人,相唐元宗,年七十二卒於官,張説爲墓誌。是時唐都長安,豈有遠葬長城之理!但舊志所書,録以存疑。”姚勗有自撰《唐故通議大夫守夔王傅分司東都上柱國賜紫金魚袋吴興姚府君墓誌》,其中涉及姚氏家族墓葬群,可知姚氏家族葬於河南。參見張應橋: 《唐名相姚崇五世孫姚勖自撰墓誌簡釋》,《河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5期,第10—13頁。關於姚崇家族碑誌,亦可參考柳金福: 《唐代姚崇家族碑誌疏證》,香港: 國際炎黄文化出版社,2011年。不過姚勗在湖州刺史任上(843年左右)當有茶貢事宜。大和八年(834)春,姚勗族父姚合(777—843)撰寫了《寄楊工部聞毗陵舍弟自罨溪入茶山》一詩,其中有句曰:“試嘗應酒醒,封進定恩深。”明顯描述毗陵即常州刺史從罨畫溪入茶山修貢事宜,所謂“毗陵舍弟”,吴河清認爲是工部尚書楊汝士族弟常州刺史楊虞卿,可從。*姚合: 《寄楊工部聞毗陵舍弟自罨溪入茶山》,吴河清校注《姚合詩集校注》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53—154頁。值得一提的是,此詩題目有誤導之嫌,會讓人誤解爲毗陵舍弟是姚合之弟,吴河清在校注此詩時謂“毗陵舍弟”是楊虞卿,在校注《得舍弟書》一詩時,卻引此詩曰:“知其弟曾在常州作官。”(第570頁)自相矛盾。疑此詩題少一“和”字,即姚合寄贈楊汝士的和詩,楊汝士似在此前寄贈姚合詩,或題《聞毗陵舍弟自罨溪入茶山》,如此方能合理解釋“毗陵舍弟”所指。作爲姚合的族子,姚勗曾在會昌三年(844)八月之後給姚合寫過墓誌銘,*姚勗: 《唐故朝請大夫祕書監禮部尚書吴興姚府君墓銘并序》,《書法叢刊》,2009年第1期,第34—35頁。對於姚合詩作應當熟悉,這一年正好姚勗在湖州刺史任上,則姚勗在湖州刺史任上入山修貢亦能想見。

杜牧。

前文已載杜牧(803—852)摩崖石刻。繆鉞(1904—1995)已據杜牧《題茶山》、《茶山下作》、《入茶山下題水口草市絶句》、《春日茶山病不飲酒因呈賓客》等詩作描述了其任上修貢場景。*四首詩皆見《樊川文集》卷三,吴在慶校注《杜牧集繫年校注》,北京: 中華書局,2008年,第411— 416頁。其中《題茶山》一詩題下有“在宜興”三字小注,另有版本無此三字,茶山在長城縣和宜興縣界,稱之在宜興實無大礙。杜牧未嘗刺常州,可知此詩所誦實即長城縣境之茶山。又,李志剛認爲此詩爲杜牧任宣歙觀察使幕賓時所作,誤,見李志剛: 《唐代觀察使與中晚唐秩序的重建》,第160頁。杜牧在湖州任上修貢之事,亦參見繆鉞: 《杜牧傳》,北京: 人民文學出版社,1977年,第121—122頁;繆鉞: 《杜牧年譜》,石家莊: 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91—199頁。又據《兩浙金石志》:“牧又有玲瓏山題,大中五年(851)八月八日,今未見。”*阮元主編: 《兩浙金石志》卷三,第53頁。所謂“未見”,當未找到原題,實則玲瓏山題記内容尚見周密(1232—1298)《癸辛雜識》:“前湖州刺史杜牧,大中五年八月八日來。”*周密: 《癸辛雜識》前集“吴興園圃”條,北京: 中華書局,1988年,第12頁。玲瓏山在湖州弁山附近,即杜牧罷任時遊經之地。

鄭顒。

謝文柏、夏星南據《嘉泰吴興志》揭示鄭顒行迹:“上吉祥院,在縣西北三十五里水口。額本陳大建五年(573)置,在武康。唐貞元十七年(801),刺史李詞表移,置貢茶院。會昌(841—846)中廢。大中八年(854),刺史鄭顒奉敕重建。”*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一三《寺院·長興縣》,第4754頁。李詞事迹與前文所列史料合,鄭顒事迹僅見於此,頗珍貴。需要注意的是,謝文柏認爲鄭顒重建的是貢茶院,事實上,會昌年間所廢應當指遭遇會昌法難的上吉祥院,而非貢茶院。據前文所引“會昌中,加至一萬八千四百斤”可知,會昌年間茶貢一直在進行,則貢茶院不會隨上吉祥院一起廢棄。疑貢茶院在這一時期不在上吉祥院,直至鄭顒重建寺廟後,方才復原。不過這並不影響把鄭顒列爲修貢刺史,且鄭顒重建在大中八年,《唐刺史考全編》對鄭顒任期的考證僅在大中七年,故可據此加一年。

張搏。

據《嘉泰吴興志》載:“唐陸龜蒙,字魯望。少高放,通六經大義,尤明《春秋》。舉進士,一不中。來湖州,從刺史張搏遊,搏辟以自佐。又嗜茶,置園顧渚山下,歲取茶租,自判品第。”*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一八《事物雜誌》,第4844頁。關於陸龜蒙茶事,參見錢樸: 《陸龜蒙與顧渚茶》,《陸羽茶文化研究》,第2期,1992年3月,第94—96頁;邵鈺: 《皮陸茶詩及其他》,《陸羽茶文化研究》第5期,1995年5月,第96—98頁。可知張搏在刺史任上,辟陸龜蒙(?—881)爲僚佐,並且允許其在顧渚山下置茶園。又據《文苑英華》所收晚唐詩人曹松《春日自吴門之陽羨道中書事》一詩,有句曰:“千室綺羅浮畫檝,兩州絲竹會茶山。”*曹松: 《春日自吴門之陽羨道中書事》,李昉等編: 《文苑英華》卷二九五,第1505—1506頁。曹松與陸龜蒙頗有交往,撰有《浙右贈陸處士》、《拜訪陸處士》等詩,已爲學者所揭示。*雷敏: 《晚唐詩人曹松研究》,陝西師範大學碩士論文,2008年,第24頁。此處曹松從吴門往陽羨,或即尋訪隱居於顧渚山的陸龜蒙途中所作,而所謂“兩州絲竹會茶山”,顯爲湖州、常州刺史在茶山修茶貢之事。但此詩具體寫作時間不詳,尚不能確認是在張搏任上。

杜孺休。

前文已經考證,杜孺休可能爲唐代後期最後一位修貢的湖州刺史。

通過整理,可以得到如下列表(表1)。需要説明的是,湖州百年茶貢史的前數十年,大部分刺史都與茶僧皎然有交流,但除非直接與茶事有關,不再標明;另外,在後數十年,只要是三月、四月在湖州刺史任上的人物,基本可以認定主持了修貢,但除非有確切史料反映,否則亦不標明。

表1 唐代後期湖州刺史茶貢表(大曆五年至咸通年間)

續表

①丁克行據《吴興志》作“顧防”,郁賢皓據《宋高僧傳》卷二四《唐湖州法華寺大光傳》作“顔防”,并按曰:“‘顧防’乃‘顔防’之訛誤。”《吴興備志》卷四亦以顔防爲準,並論及顔防在常州刺史任上參與平定李錡之亂有大功,而此後卻寂寂無聞。不過陳思《寶刻叢編》卷七有記載《顔防墓誌》,曰:“唐同州刺史顔防墓誌。唐胡證撰并書,元和四年。”(《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二十四册,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77年,第18201頁)可知顔防歿於元和四年(809)左右,終官同州刺史,似離任常州後刺同州,不久即歿。惜《顔防墓誌》今不傳。

②《唐刺史考全編》據白居易《張聿都水使者制》列之,然《白居易集》卷五五原文爲“前湖州長史張聿”(第1161頁),非郁賢皓所引“湖州刺史”。且《唐刺史考全編》於衢州卷長慶元年(821)亦列張聿,所據爲白居易《張聿可衢州刺史制》。不知郁氏爲何牴牾,疑此年張聿在衢州刺史任上。

續表

續表

①談鑰纂修《嘉泰吴興志》卷一三《亭》有:“煙雨亭,在府西南八十步。……咸通五年(864),刺史姜源重再修,自爲《煙雨亭記》。”(第4740頁)此處“姜源重”當即“源重”之誤,則源重任期可延長至咸通五年。源重事迹亦見兩《唐書·楊嚴傳》。

注: 1. 謝文柏、丁克行、夏星南三人所考湖州刺史皆在《唐刺史考全編》所考湖州刺史範圍之内,故本表以《全編》爲參照系;2. 謝、丁、夏所考湖州刺史各爲編號,其中加△者爲謝、丁、夏明確給出貢茶事迹者;3. 末附本文所考有貢茶事迹之湖州刺史,加△者確有其事,加◇者疑似。

二、 茶貢所見唐代後期中央與州之關係

關於湖州的茶貢史料,上文已經予以清理。在此基礎上,尚需對持續一百年的茶貢史做一通盤考察,以見其反映的時代現象。對此,本文欲從中央與州的關係角度,試作探索。以下分三小節予以考察,先釐清茶貢的責任人,然後考察百年間不同責任人面對茶貢的不同目的,最後討論茶貢所反映的中央與州的關係。

(一) 修貢責任人的再梳理

湖州茶貢持續了一百年左右,但茶貢並不僅僅與湖州有關。沈慧曾據《嘉泰吴興志》整理了湖州茶貢的六條内容:

1. 唐代湖州茶貢以設置官焙的方式焙製,官焙地點在長興(長城)顧渚,貞元五年(789),又置合溪焙和喬衛焙;2. 官焙茶葉源於顧渚山區域諸鄉;3. 茶貢每年有定額,在保證定額的前提下禁止茶葉私賣;4. 貢茶至京的時限規定: 第一批貢茶主要在每年清明前趕送到京,以供祭祀,其餘限四月底全部送到京都長安;5. 茶貢由湖、常兩州刺史主持,浙西觀察使總負責;6. 刺史在立春後四十五日親自入山督造貢茶,穀雨後返回。*沈慧: 《湖州茶貢考》,第62頁。

其中第4條説“以供祭祀”似誤,貢茶的用處僅僅是清明宴上的點綴。最值得注意的是第5條,其來源當是《嘉泰吴興志》所載:

《舊編》云: 顧渚與宜興接,唐代宗以其歲造數多,遂命長興均貢。自大曆五年,始分山析造。歲有客額,鬻有禁令。諸鄉茶芽置焙於顧渚,以刺史主之,觀察使總之。*談鑰編纂: 《嘉泰吴興志》卷一八《食用故事·茶》,第4841頁。

這段材料提示我們,茶貢之事由兩方面負責: 刺史、觀察使。刺史包括湖州、常州二刺史,觀察使即浙西道觀察使。這也證實了李錦繡對於湖州茶貢由觀察使署名進上的猜測。*李錦繡通過對大明宫遺址出土的一枚有“使持節”、“湖州刺史”字樣封泥的考證,考察了湖州、常州茶貢的情況,但並未認識到兩州一起修貢,不過她通過其他地區土貢的考察,認爲唐代後期土貢多由道一級進奉,從而猜測湖州茶貢可能也由道進上,惜未能深入。見李錦繡: 《唐代財政史稿》第五册,第297—298頁。此外,湖州土貢不僅僅有紫筍茶,還有其他内容,則這枚封泥是否就是茶貢遺物,尚待考證。因此,在前文釐清湖州刺史的基礎上,需要進一步考察浙西觀察使和常州刺史。那麽常州的茶貢又始於何時呢?據《唐義興縣重修茶舍記》載:

義興貢茶非舊也,前此,故御史大夫李栖筠實典是邦,山僧有獻佳茗者,會客嘗之。野人陸羽以爲芬香甘辣,冠於他境,可薦於上。栖筠從之,始進萬兩,此其濫觴也。厥後因之,徵獻浸廣,遂爲任土之貢,與常賦之邦侔矣。每歲選匠,徵夫至二千餘人云。*此文不知作者,初爲趙明誠《金石録校證》卷二九(金文明校證,桂林: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526頁)所引,題《唐義興縣重修茶舍記》,又曰《唐義興縣新修茶舍記》。又爲《嘉泰吴興志》卷一八(第4840—4841頁)所引,題《唐義興縣重修茶舍記》,然無“實”、“山”、“與常賦之邦侔矣。每歲選匠,徵夫至二千餘人云”等字。

李栖筠(719—776)爲常州刺史,在永泰元年至大曆三年(765—768),可知常州貢茶比湖州早了幾年。常州茶貢數年之後,即由湖州分山造茶。惜反映唐代後期常州刺史和浙西觀察使參與修貢的材料不多,僅能就有確切聯繫的予以揭示。

就常州刺史而言,李栖筠之後歷任常州刺史中明確有材料能夠反映其參與修貢的有以下幾位,謹根據《唐刺史考全編》所考唐代後期歷任常州刺史在任年限,*郁賢皓: 《唐刺史考全編》卷一三八《常州》,第1884—1895頁。附以對涉及程度不同的相關材料的考證,列表如下(表2):

表2 唐代後期常州刺史貢茶事迹表

①獨孤及:《慧山寺新泉記》,《全唐文》卷三八九,第3950頁。郭樹偉對獨孤及的交遊考中,並未列出陸羽,不知爲何,見郭樹偉:《獨孤及研究》,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83—219頁。

②史能之纂修:《咸淳毗陵志》卷二七,第3198頁。又據《咸淳毗陵志》卷一五:“東瀉溪,在縣東南三十六里。……李守栖筠置茶舍於此,亦名東舍。……亦名罨畫溪”,第3093頁。

③則似李栖筠初置茶舍即在罨畫溪,待考。史能之纂修:《咸淳毗陵志》卷二九,第3206頁。

續表

①阮閲:《詩話總龜》卷三六《紀夢門下》,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7年,第352頁。此條謂“樂天云……常州太守忘其姓名,和云……”,《全唐詩續補遺》卷五載入此句時據白居易在杭州任上之時,繫於賈餗名下,可從。見《全唐詩:增訂本》,第10658頁。前引王枳詩句則似化用此句而來。

②白居易:《晚春閒居楊工部寄詩楊常州寄茶同到因以長句答之》,《白居易集》卷三一,第712頁。

③關於姚勗在常州的史料,有一則姚勗於大中四年(850)二月四日在常州善權洞的題名,見《江蘇通志稿·金石六》,收入《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十三册,第9576頁。但陳尚君《全唐文補編》誤作“義權洞題名”,見《全唐文補編》卷七七,第955頁。

根據表2,可知常州刺史在任上一直參與著與湖州刺史一起修貢的事實,不過能夠找到的材料並不多。能夠確證參與修貢的,有李栖筠、韋夏卿(743—806)、裴肅、賈餗(?—835)、楊虞卿(?—836)、王柷,他們或開啓茶貢,或移置茶舍,或撰寫《茶舍碑》,或與湖州刺史共修茶貢,或在皇帝播遷時繼續進貢於行在,都對修貢之事甚爲在意。關於其他刺史,或多或少也有記載涉及他們曾經參與修貢,特别是從湖州刺史調任常州刺史的幾位。關於這一現象,下文再予以分析。另有獨孤及(725—777),因其與陸羽有交往,故列之;李衡,因其曾辟署薛戎,亦列之。總之,雖然就留下的修貢材料而言,常州刺史不如湖州刺史留下的多,但也能看出他們一直在延續着修貢的事實。

就浙西觀察使而言,首先需要明確,浙西一道並不是一直由觀察使治理。自至德元載(756)韋陟出任江東節度使至唐末,浙西藩帥的頭銜在浙西觀察使與鎮海軍節度使之間頻繁交替,轄州也頗有變動,大致可列表如下(表3):

表3 唐代後期浙西地區觀察使、節度使列表*本表根據吴廷燮、王壽南、郁賢皓、李碧妍、任記國等人的研究製成,分别參見: 吴廷燮: 《唐方鎮年表》卷五《浙西》,第742—767頁;王壽南: 《唐代藩鎮與中央關係之研究》,第814—822頁;郁賢皓: 《唐刺史考全編》卷一三七《潤州》,第1859—1870頁;同前卷一三九《蘇州》,第1901—1914頁;同前卷一五六《宣州》,第2223頁;同前附編《昇州》,第3454—3455頁;李碧妍: 《唐鎮海軍研究》,上海大學碩士論文,2008年,第26—28、71—72、126—127、201—209頁;任記國: 《唐代浙江西道研究》,浙江大學碩士論文,2009年,第79—82頁。

①潤、常、湖、蘇、杭、睦、越、明、台、温、衢、處、婺、宣、歙潤、常、湖、蘇、杭、睦①李碧妍據常袞《授魏少游洪吉等州團練使制》推測至晚大曆二年(767)饒、江二州已屬江西觀察使所轄,今因其近於大曆元年浙西罷領宣、歙二州,乃並書之。見李碧妍:《唐鎮海軍研究》,第206頁。

續表

通過此表可以發現,若不計最早的江南東道節度使,浙西觀察使(鎮海軍節度使)的發展歷程,基本可分爲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自司空襲禮出任浙江西道節度使至韓滉出任浙江東西觀察使之前(757—778),這一階段,浙西地域基本以昇、潤、蘇、常、杭、湖等州爲主,不時置廢宣、歙、饒、江等州,治所以蘇州爲主,藩鎮性質以觀察使爲主,特别是後期十三年趨於穩定。第二階段,韓滉(723—787)任浙江東西觀察使、鎮海軍節度使時期(779—787),這一階段,浙西地域擴展至浙東、宣歙,前兩年在蘇州屬觀察使藩鎮,後七年在潤州屬節度使藩鎮。第三階段,自白志貞(?—787)出任浙江西道觀察使至蕭寘(?—865)離任(787—858),這一階段,浙西地域再次縮小爲潤、常、湖、蘇、杭、睦等州,且一直穩定,治所也一直在潤州,藩鎮性質雖多有反覆,但大部分時間爲觀察使藩鎮。第四階段,自李琢出任鎮海軍節度使至周寶(814—887)被殺(858—887),這一階段,因時局動盪,浙西大部分時間爲鎮海軍節度使藩鎮,但地域和治所延續了前一階段的穩定性。第四階段結束後,錢鏐出任節度使,并隨後遷移治所至杭州,開創了吴越國的雛形,不在本文考察範圍内。

至於浙西觀察使(鎮海軍節度使)任上與茶貢有關的觀察使(節度使),若從常州始貢茶開始算,第一位有關聯的當屬韋元甫(?—771)。且韋元甫正好是第一階段後期最穩定時期的第一位浙西觀察使,在這時候開始的每年一次的茶貢制度,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浙西政治形勢已經基本穩定。當然,以浙西觀察使總茶貢的具體情況,還需要通過史料來進一步發掘。下文表4即史料所見與茶貢有關的浙西觀察使(鎮海軍節度使)列表:

表4 唐代後期浙西觀察使(節度使)貢茶事迹表

①顧況:《茶賦》,《全唐文》卷五二八,第5365頁。

②《舊唐書》卷四八《食貨上》,第2087頁。

③丁用晦:《芝田録》;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卷三九九《李德裕》,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第3208頁。

④關於李德裕嗜茶,參見杜來梭:《李德裕與茶》,《農業考古》2008年第2期,第262—264頁。

前面已經提及李栖筠在其常州刺史任上第一次促成了常州的茶貢,由此影響到湖州。據表4可進一步確認,大曆五年湖州開始貢茶,也當是李栖筠在浙西觀察使任上所促成。李文才雖然誤以爲湖州茶貢安史之亂以前就有,但他對李栖筠在浙西觀察使任上的政績進行了詳細的梳理。從中可以看到,李栖筠在其任上,主要的任務是配合中央的平叛活動,翦除境内的地方豪强,結納地方文士以取得當地文化人士的支持,以及開立屯田,恢復生産。*李文才: 《李栖筠及其政治生涯——“贊皇李氏與中晚唐政治”研究之一》,第223—231頁。茶貢基本可以列入恢復生産的範圍,但影響又不限於生産,因爲並非出於經濟目的而貢茶。等到進一步出掌浙西,考慮到常州每年所負擔的貢茶量太大,遂在其主持下,由湖州分山造茶。

在李栖筠之後,浙西觀察使(鎮海軍節度使)基本延續了貢茶的任務,特别是在以潤州爲治所時期,由於潤州在長江邊上,且與揚州隔江相對,水陸交通方面處於浙江西道最方便的位置,便於把湖州、常州兩地送來的茶葉集中檢查或清點後送入長安。表4所列韓滉的判官顧況,當是在茶葉於潤州總集的時候,寫出了《茶賦》一文。此外,歷任浙西觀察使(鎮海軍節度使)本人對飲茶的喜好,也與茶貢密不可分。當然,浙西作爲財賦重地,唐廷更看重經濟,所以觀察使的財賦轉運任務頗重,榷茶也是其中之一。*據《册府元龜》卷四九四《邦計部·山澤二》,盧商曾於開成二年(837)九月上奏:“常州自開成元年七月二十六日,敕以茶務委州縣,至年終所收,以溢額五千六百六十九貫”云云,第5602頁。《新唐書》卷一七七《敬晦傳》:“大中中,歷御史中丞、刑部侍郎、諸道鹽鐵轉運使、浙西觀察使。時南方連饉,有詔弛榷酒茗,官用告覂,晦處身儉勤,貲力遂充。”第5289頁。以上兩條史料分别揭示了浙西觀察使盧商(837—841)、敬晦(851—853)在任上的榷茶事迹。又據《舊唐書》卷一六二《李翛傳》:“時宿師於野,饋運不集。浙西重鎮,號爲殷阜,乃以翛爲潤州刺史、浙西觀察使,令設法鳩聚財貨。淮西用兵,頗賴其賦。”第4241頁知其聚財,亦當注意榷茶事。兼及茶貢,當在情理之中。

總之,從責任人而言,延續一百年的茶貢,在大部分時間内,主要先由湖州刺史、常州刺史共同主持造茶,然後由浙西觀察使總之,并轉輸入京。其中湖州、常州刺史的責任最直接,浙西觀察使不一定會過多關注。*據匿名評審專家意見,無論前後期,唐代“任土作貢”(吴兢: 《貞觀政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53頁)本即以州爲單位,刺史爲直接責任人。此外,觀察使介入修貢事宜,也並非浙西觀察使所獨有。至於與茶貢直接有關的常州義興縣和湖州長城縣,倒並無直接信息,唯一較爲詳細的材料是對茶貢頗爲了解的白居易爲長城縣令崔孚(?—784)所撰寫的墓誌銘,但也没有提及崔孚與茶貢的關係。*白居易: 《唐故湖州長城縣令贈户部侍郎博陵崔君神道碑銘并序》,《白居易集》卷六九,第1458—1460頁。故這一層面從略。

(二) 茶貢者心態的多樣化

茶貢雖然始於李栖筠的推薦,其能夠持續一百年,必有原因。但歷任湖州、常州刺史和浙西觀察使(鎮海軍節度使),特别是兩州刺史,面對茶貢的心態,則不一而足。*李斌城、韓金科歸納修貢刺史心態爲六點: 視爲榮耀、表示忠心、志趣相合、雅人聚會、獻媚求寵、同情民苦,見《中華茶史·唐代卷》,第77—82頁。然而,其所用材料並不全面,且其分類雜亂,也没能進一步揭示這些心態的共性。以下從“始作俑者”李栖筠開始討論歷任責任人的修貢目的。

通過前文可知,湖州、常州茶貢始於陸羽向李栖筠推薦進茶於唐帝。對於此事,趙明誠評價道:

予嘗謂後世士大夫,區區以口腹翫好之獻爲愛君,此與宦官、宫妾之見無異,而其貽患百姓,有不可勝言者。如貢茶,至末事也。而調發之擾猶如此,況其甚者乎!羽蓋不足道,嗚呼,孰謂栖筠之賢而爲此乎!書之可爲後來之戒,且以見唐世義興貢茶自羽與栖筠始也。*趙明誠: 《金石録校證》卷二九,第526—527頁。

趙明誠指出常州貢茶之始,并對此予以譴責,特别是用宦官來比喻,可知口氣十分嚴厲。衆所周知,中晚唐宦官勢力頗大,雖然可能在唐人看來,宦官只是皇帝的代言人,但宋人浸淫於士大夫與皇帝共治天下的氛圍中,對於宦官十分憎惡。趙明誠的批評固然反映了他本人作爲宋人的一種唐史觀,*關於宋人的唐史觀,參見王德毅: 《宋代史家的唐史學》,《台灣大學文史哲學報》第50期,1999年6月,第307—327頁;李娟: 《宋人論唐——以唐代帝王爲主》,陝西師範大學碩士論文,2006年。但也提示了李栖筠、陸羽有取悦於上的心態。李栖筠後來調去號爲難治的蘇州當刺史,又升任浙西觀察使,與其在常州任上的貢茶行爲不無關係。*李栖筠在浙西的政績,參見李文才: 《李栖筠及其政治生涯——“贊皇李氏與中晚唐政治”研究之一》,第196—231頁。其中關於李栖筠在常州刺史任上的貢茶,見第214—223頁。

隨着時間的發展,常州、湖州更由此展開競爭。*馮羅宗已揭示兩州競爭關係,并認爲對競爭的遏制效果不佳,但産生了三個效果: 一是促進了茶園建設,二是使紫筍茶産量增加,三是使紫筍茶名氣更大。見馮羅宗: 《“青娥遞舞應爭妙,紫筍齊嘗各鬬新”——從茶詩和方志看唐代湖州常州兩地貢茶的競爭與合作》,第375—380頁。不過其並未深入兩州競爭的内涵。因爲在唐天子看來,可能喝的都是紫筍茶,出自湖州抑或常州,都没有區别;但在湖州刺史和常州刺史看來,天子如果能夠率先喝到自己境内的茶,便是無上光榮,聚會時在對方面前更有底氣。據《嘉泰吴興志》總結:

李郢詩曰:“十日王程路四千,到時須及清明宴。”其餘並水路進,限以四月到。……又與毘陵交界,爭耀先期,或詭出柳車,或宵馳傳驛,爭先萬里,以要一時之澤。貞元八年(792),刺史于頔始貽書毘陵,請各緩數日,俾遂滋長。開成三年(838),刺史楊漢公表奏,乞於舊限特展三五日,敕從之。先是,兩州析造時,供進五百串,稍加至二千串。會昌中,至一萬八千四百斤。每造茶時,兩州刺史親至其處,故白居易有詩曰:“盤上中分兩州界,燈前合作一家春。青娥遞舞應爭妙,紫筍齊嘗各鬬新。”*談鑰編纂: 《嘉泰吴興志》卷一八《食用故事·茶》,第4841頁。

所謂清明宴,亦即寒食宴,蓋唐代寒食、清明尚未明確分開。*關於唐代寒食、清明之分,參見張勃: 《唐代節日研究》,山東大學博士論文,2007年,第108—122頁。清明時節皇帝賜宴,則是唐代後期的賜宴習俗之一。*王賽時: 《唐代的節宴》,《烹調知識》1999年第11期,第28頁。黄正建統計了唐德宗時期29次賜宴行爲,其中因寒食、上巳賜宴就有9次,參見黄正建執筆《唐代前後期皇帝賜宴的比較研究》,載黄正建主編: 《中晚唐社會與政治研究》,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第344—346頁。關於唐代賜宴,還可以參考江川式部: 《唐代における賜酺と賜宴》,《唐代史研究》第8號,2005年8月,第2—25頁。而在清明宴上用茶,除了陸羽等人的推薦之外,或許與寒食節禁火,喫青色食物的習俗有關。*周愛東: 《寒食節及其食俗考辨》,《揚州大學烹飪學報》2003年第2期,第11—15頁。由此,不僅形成了每年清明節前貢“急程茶”的制度,還導致湖、常二州刺史互相競爭。*李錦繡引《册府元龜》卷一六八《帝王部·卻貢獻》,指出“吴、蜀更以盛冬進貢,帝深務仁儉,逆物之時,凡諸道非時而貢者,詔皆禁絶”,於是大和七年(833)唐廷詔浙東、東川“立春後造新茶”,從而得出貢茶時間越提越早的現象。見李錦繡: 《唐代財政史稿》第五册,第302頁。然而這祇是浙東、東川,並不代表浙西的情況。不過這種競爭關係並未持續很久,在大部分時間内,兩州一直保持着共同擔負朝廷茶貢的職責。

有趣的是,湖州、常州二刺史以及浙西觀察使(鎮海軍節度使),一直是江南地區唐代後期士人遷轉的必經之途。根據《唐刺史考全編》可知,在一百年的茶貢史中,湖州刺史離任後即赴任常州乃至升任浙西觀察使的頗有其人。遷常州者,比如李錡、田敦、顔防、裴汶、薛戎、韓泰、敬昕、姚勗,辛祕雖然没有馬上調任,也在數年之後刺常州。升任至浙西觀察使者,則有李錡。即便不是常州,也通常在浙西道内遷轉,如蕭定自湖遷潤,于頔、范傳正、李應自湖遷蘇。總之,湖、常二州,可能是由於地域相鄰,又同處於浙西道境内,所以湖州刺史除非直接升任京官,或者卒官、貶官,一般都會調任常州刺史。這些現象,自然與兩州地理環境、社會經濟相近有關,但兩州刺史一直共同主持紫筍茶的上貢恐怕也是因素之一。或者説,在浙江西道境内,湖、常二州形成了一種非常緊密的關係,不僅兩州刺史每年共同主持修貢,而且湖州刺史離任後往往被調任常州。

此處金沙泉水也按照天子、宰相、刺史的順序來爲造茶供水,可見貢茶對於湖州刺史來説,不僅是一項例行公事,還體現了對於天子的忠貞程度。

又據前揭張文規《斫射神廟記》:“會昌二年(842),予入山修貢,先遣押衙祭以酒脯。及到山,茶芽若抽,泉水若傾,因建祠宇。”*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一三《祠廟·長興縣》,第4744頁。這也是一則涉及泉水的神異故事,且引出了一位斫射神。清代《長興縣志》引嘉靖《長興縣志》曰:

大曆七年(772),賊郎景聚兹山,遊奕將錢景秀率鄉村子弟,盡斫射手,遂平草賊。貞元三年(787),鄉人立草屋,稱斫射神。長慶(821—824)中,毁去。會昌中,爲斫射亭而無像,文規始置神座。*丁寶書: 同治《長興縣志》卷三〇上《碑碣上》。陳尚君從《全唐文紀事》卷九一所引《錢氏世譜》載此段文字,作爲張文規《斫射神廟記》的佚文,又曰“末句當出引者改動”,見《全唐文補編》卷七七,第954頁。然《長興縣志》此段文字與陳氏所引亦有出入,非僅末句,疑《錢氏世譜》亦轉引自嘉靖《長興縣志》。

從這裏可以看到,斫射神起初是維持地方治安的神,但這一功能在長慶年間遭廢棄,這應該與李德裕在浙西觀察使任上毁廢淫祀有關。*《舊唐書》卷一七四《李德裕傳》曰:“出德裕爲浙西觀察使。……除淫祠一千一十所。”第4511頁。直到會昌年間,張文規方才重新安置神座,但其功能轉向了祈禱修貢順利進行,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成爲“茶神”。*杭州中國茶葉博物館退休館員陳琿認爲,這座斫射神廟即茶神廟,然未見其具體論述,轉引自沈慧: 《湖州茶貢考》,第63頁。這是湖州刺史借助地方信仰,使之成爲確保國家性事務順利進行而創造出來的一種官方信仰。

常州、湖州茶貢自分山造茶開始,即形成一種競爭關係,直到于頔建議各自放緩。在湖州地區出現的一系列神異現象,反映了兩州刺史取悦於上的心理。但不能以此得出李栖筠與宦官無二,乃至所有茶貢刺史都是以取悦於上爲目的的結論。

以前文所述撰有《茶山詩》的袁高爲例,趙明誠曾在其《金石録》裏據《茶山詩》及李吉甫(758—814)《碑陰記》,補正了兩《唐書》關於袁高於代宗、德宗朝歷官的記載:

右唐袁高《茶山詩》并于頔撰《詩述》、李吉甫撰《碑陰記》,共兩卷。湖州歲貢茶,高爲刺史,作此詩以諷。高,恕己孫也。貞元中,德宗將起盧杞爲饒州刺史,高任給事中,爭甚力,於是止用杞爲上佐。德宗猜忌刻薄,出於天資,信任盧杞,幾亡天下。奉天之圍,賴陸贄之謀以濟。杞之貶黜,迫於公議,然終身眷眷不能忘,於贄則一斥不復,其奔走播遷而不亡者,豈非幸歟!非高等力排其姦,則復任用杞,未可知也。《唐史》稱: 高,代宗時,累遷給事中;建中中,拜京畿觀察使;坐累貶韶州長史,復拜給事中。吉甫爲《碑陰記》,述所歷官甚詳。云大曆中,從其父贊皇公辟,爲丹陽令,再表爲監察御史、浙江團練判官。德宗嗣位,累遷尚書金部員外郎、右司郎中,擢御史中丞。爲杞所忌,貶韶州長史,尋刺湖州。收復之歲,徵拜給事中以卒。然則高,代宗朝未嘗爲給事中,德宗朝未嘗拜京畿觀察使,其貶韶州時,實爲中丞;而其爲中丞與湖州刺史,《傳》皆不載。今併著之,以證《唐史》之誤。*趙明誠: 《金石録校證》卷二八,第518—519頁。

李吉甫是李栖筠之子,袁高初爲李栖筠所辟署,則李吉甫所補當得其實。由這一補正可知,兩《唐書》關於袁高的記載,最主要是漏掉了他擔任湖州刺史的記載。袁高刺湖,源於他得罪權臣盧杞;而離任湖州,徵拜給事中,則是因爲唐廷剛剛平定朱泚之亂,唐德宗認識到袁高的重要性。又據袁高《茶山詩》描述:

禹貢通遠俗,所圖在安人。後王失其本,職吏不敢陳。亦有姦佞者,因兹欲求伸。動生千金費,日使萬姓貧。我來顧渚源,得與茶事親。甿輟耕農耒,采采實苦辛。一夫旦當役,盡室皆同臻。捫葛上欹壁,蓬頭入荒榛。終朝不盈掬,手足皆鱗皴。悲嗟遍空山,草木爲不春。陰嶺芽未吐,使者牒已頻。心爭造化功,走挺麋鹿均。選納無晝夜,搗聲昏繼晨。衆工何枯櫨,俯視彌傷神。皇帝尚巡狩,東郊路多堙。周迴遶天涯,所獻愈艱勤。况减兵革困,重兹固疲民。未知供御餘,誰合分此珍?顧省忝邦守,又慚復因循。茫茫滄海間,丹憤何由申。*袁高: 《茶山詩》,《全唐詩: 增訂本》卷三一四,第3536頁。

從“亦有姦佞者,因兹欲求伸。動生千金費,日使萬姓貧”、“皇帝尚巡狩,東郊路多堙”等詩句來看,全詩主要針對唐德宗出奔的動盪政局,通過描述茶農辛勤勞作,唐廷茶貢政策對百姓造成的困擾,來譏諷唐廷任用姦佞。所謂姦佞,自然暗指盧杞。因此,對於袁高來説,他在湖州刺史任上修貢,其目的就不是取悦於上,而是進行諫諍。既然如此,作爲最初賞識袁高的李栖筠,也是因爲看中了袁高的正直才幹,纔會辟署之,李栖筠本人的心態也不能與宋人眼中的宦官形象相提並論。

數年之後,出於對袁高這一諫諍行爲的尊崇,湖州刺史于頔又把從殘垣斷壁中找到的袁高原詩加以重刻,并爲之撰《袁高茶山述》。據《嘉泰吴興志》記載:

《袁高茶山述》。在墨妙亭。唐朝議大夫使持節湖州諸事事守湖州刺史護軍賜紫金魚袋于頔撰,朝議郎前滁州長史上柱國徐璹書。蓋述刺史袁高所作《茶山詩》也。《寶刻叢編》: 唐湖州刺史袁高撰,前滁州長史徐璹書。湖州之顧渚山,歲備茶貢。高爲刺史,感其采製之勤,而作是詩。其後于頔爲刺史,得之於壞垣,爲之序而刻之。貞元七年(791)五月。*談鑰纂修: 《嘉泰吴興志》卷一八《碑碣·州治》,第4837頁。

可知于頔與袁高的想法一脈相承。于頔時期,盧杞雖然已經死去多年,但唐德宗爲了增加國庫收入,藉以對付跋扈藩鎮,不僅實行兩税法,還增設包括茶税在内的其他税種。*關於唐德宗的財政政策,參見劉玉峰: 《唐德宗評傳》,濟南: 齊魯書社,2002年,第126—129頁。關於唐代後期的茶税,參見西岡弘晃: 《唐後半期の茶税制度と商業発展》,《中村學園研究紀要》第4號,1971年,第9—17頁。于頔通過修繕袁高《茶山詩》,也是在表達自己的一種政治立場,可惜于頔所述未能流傳。

即便是政局平穩的大中年間,對於茶農的憐憫也體現於修貢人的詩詞中。比如前文所提及的李郢《茶山貢焙歌》,正是出自湖州刺史杜牧的幕僚之手:

使君愛客情無已,客在金臺價無比。春風三月貢茶時,盡逐紅旌到山裏。焙中清曉朱門開,筐箱漸見新芽來。陵煙觸露不停探,官家赤印連帖催。朝饑暮匐誰興哀,一時一餉還成堆。蒸之馥之香勝梅,研膏架動轟如雷。茶成拜表貢天子,萬人爭啖春山摧。驛騎鞭聲砉流電,半夜驅夫誰復見。十日王程路四千,到時須及清明宴。吾君可謂納諫君,諫官不諫何由聞。九重城裏雖玉食,天涯吏役長紛紛。使君憂民慘容色,就焙嘗茶坐諸客,幾回到口重咨嗟。嫩綠鮮芳出何力,山中有酒亦有歌。樂營房户皆仙家,仙家十隊酒百斛,金絲宴饌隨經過。使君是日憂思多,客亦無言徵綺羅。殷勤繞焙復長嘆,官府例成期如何!吴民吴民莫憔悴,使君作相期蘇爾。*李郢: 《茶山貢焙歌》,《全唐詩: 增訂本》卷五九〇,第6902—6903頁。其中“轟如雷”一作“聲如雷”,“十日”一作“一見”,“清明宴”一作“清明前”。然“十日”或不誤,與“半夜”相對應。此詩分段各有不同,今不爲强分,俟正於方家。

從其中“半夜驅夫誰復見”、“天涯吏役長紛紛”可知,當時茶貢制度之嚴苛,以致於作爲湖州刺史的杜牧亦“憂民慘容色”,乃至無心品茶。全詩最後,更借李郢之口,表達了杜牧本人欲求宰相,以期澄清天下,爲民解憂的抱負。從這裏可知,杜牧確實是一位關心民生疾苦的士大夫。不過這首詩並非出自他本人,*關於杜牧憂民疾苦的詩作,參見陶瑞芝: 《略論杜牧關心民生疾苦的詩篇》,氏著: 《杜甫杜牧詩論叢》,上海: 學林出版社,2005年,第177—184頁。所以與杜牧真實的想法應有所差距。

據繆鉞(1904—1995)描述,當杜牧離任湖州,赴京城擔任考功郎中、知制誥時,“認爲還同以往一樣,照例的浮沉而已,所以明明是升官赴京,而他卻説是‘流落西歸’。”*繆鉞: 《杜牧傳》,第122—123頁。故杜牧在湖州刺史任上也不怎麽在意京城的動向,對修貢也僅僅是盡自己的職責。從他自己留下的詩篇可知,他對修貢抱着一種休閒的態度。比如“好是全家到,兼爲奉詔來”(《題茶山》),把攜家游春當成第一要務,奉詔修貢成了兼職;又如“剖符雖俗吏,修貢亦仙才”(《題茶山》),“誰知病太守,猶得作茶仙”(《春日茶山病不飲酒因呈賓客》),把自己當成了逍遥自在的茶仙。*杜牧: 《樊川文集》卷三,吴在慶校注《杜牧集繫年校注》,第411— 416頁。《茶山下作》、《入茶山下題水口草市絶句》亦如此。雖然不排除杜牧是借輕鬆的口氣掩蓋或者排解自己憂鬱的心情,但至少他是以輕鬆的心態來看待修貢之事的。*繆鉞推測杜牧三上啓求刺湖州是爲了遠離紛亂的朝政,見繆鉞: 《杜牧年譜》,第192頁。留下詩作的杜牧如此,未有詩作或未能流傳詩作的其他湖州、常州刺史,想必也有不少有如此想法。

誠然,根據劉詩平的統計結果,安史之亂後,士人往往希圖通過主動外任,取得地方行政經驗和政績後調任大藩,甚至入朝拜相。*劉詩平: 《唐代前後期内外官地位的變化——以刺史遷轉途徑爲中心》,第339—340頁。湖州、常州刺史任上的貢茶行爲,正好給了他們契機,於是在任内積極修貢。離任後,他們也往往被調往更富庶的州,乃至由刺史升任一鎮藩帥或入朝爲官。但更應該從單獨的個例出發,來看他們面對修貢時的複雜心態。無論是李栖筠等人的“取悦於上”,還是袁高等人的善意規勸,都體現出他們即便是在地方刺史任上,也時刻關注朝中動向,或從自身仕途考慮,或心系國家安危。同時,也不乏杜牧這樣本身已經是一貶再貶,對未來失去信心,從而借修貢調節心境,或者純粹以遊山的心態修貢的刺史。此外,也有前引常州刺史王枳那樣“不進新芽是進心”,表達對動盪時局下天子境遇之關切的刺史。

茶貢刺史之間的心態分野,也能從其他事件中得到反映。據《舊唐書·李錡傳》:

(李錡)遂稱兵,室五劍,分授管内鎮將,令殺刺史。於是常州刺史顔防用客李雲謀,矯制傳檄於蘇、杭、湖、睦等州,遂殺其鎮將李深;湖州辛祕亦殺其鎮將趙惟忠;而蘇州刺史李素爲鎮將姚志安所繫,釘於船舷,生致於錡,未至而錡敗,得免。*《舊唐書》卷一一二《李錡傳》,第3341頁。

這段歷史被做過很多解讀,筆者感興趣的是其中常州刺史顔防、湖州刺史辛祕,正好就是曾經修茶貢的刺史,甚至顔防在刺常之前也曾刺湖。二人之所以能夠成功制服李錡所派駐的鎮將,與他們本人的才能自然有關,但不能不忽視這是基於二人對唐天子的忠心。而這種忠心的另外一處體現,就是修茶貢的經歷。當然,作爲浙西觀察使的李錡也曾在湖州刺史任上修貢,但李錡所代表的是那些以修貢爲手段結皇帝之歡心的刺史。亦即,這一事件正好能夠反映修貢刺史的兩種類型。

無論是哪一種心態的刺史,他們一旦主持每年一次的貢茶,修貢便成了一個與中央交流的渠道,刺史的身份也給了他們一個與中央溝通的平臺。他們通過這一平臺,利用貢茶這一渠道,或藉此結皇帝之歡心,從而平步青雲,或藉此諫諍天子,表達盡忠之心,或藉此遠離唐代後期紛亂政治,不一而足。

(三) 因茶貢而形成的皇帝、觀察使、刺史三者關係

茶貢除了能夠給予刺史一個與皇帝溝通的渠道外,還能反映唐代中央與刺史和觀察使之間的關係。本文所謂唐代中央,主要是指唐朝皇帝,因前文所提陸羽的動機,以及顧況的詩句,都直接指明以茶上貢天子。至於觀察使,即浙西觀察使,或鎮海軍節度使。

關於唐代後期觀察使的責任,虞雲國、張玲總結了唐代後期觀察使在軍事、政事(監察權和辟署權)、經濟(農業和賦税)、司法等四個方面的權力,特别是引用宋人洪邁(1123—1202)關於唐代觀察使的一個論斷:“權勢不勝其重,能生殺人,或專私其所領州而虚視州郡。”從而認爲唐代後期的觀察使職權範圍已經相當廣泛。*虞雲國、張玲: 《唐宋時期“觀察使”職權的演變》,《宋史研究論叢》第七輯,河北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35—54頁。但據張達志的詳細分析,洪邁的論斷是站不住腳的。即唐代後期觀察使的職權尚未發展到“能生殺人”的地步。*張達志: 《唐代後期藩鎮與州之關係研究》,第1—13頁。但張氏可能忽略了一點,即洪邁的觀點所針對的是唐代後期所有節度使和觀察使,而不僅僅是觀察使。洪邁以湖南觀察使治下的道州刺史的例子來推而廣之到全國所有的節度使和觀察使,固然是其缺陷,但並不表明洪邁關於節度使的判斷是錯的。何況張氏僅僅糾正了洪邁關於道州刺史的例子,並未就洪邁所舉另外一個關於浙西觀察使的例子進行討論。事實上,觀察使藩鎮與節度使藩鎮是有差别的。張氏雖然對節度使和觀察使的區别有所認識,但在其全書的行文中,似乎並未能夠很好地區别兩者,經常在論證時混合使用節度使藩鎮和觀察使藩鎮的例子。*胡耀飛: 《評張達志〈唐代後期藩鎮與州之關係研究〉》,鄭培凱主編: 《九州學林》第33期,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中心,2013年,第207—213頁。另外,張衛東對於節度、觀察使與州刺史的關係研究,也没能很好地區分節度使藩鎮與觀察使藩鎮之間的區别,見張衛東: 《唐代刺史若干問題論稿》,第49—54頁。最近,李志剛以晚唐觀察使爲主題的博士論文,全面討論了觀察使的問題。其關注點在於觀察使在中晚唐秩序重建中的表現,分軍政秩序、地方政治秩序、地方經濟秩序、文化秩序四個方面予以討論。雖然他所考慮的是中晚唐所有觀察使,包括節度使藩鎮中爲節度使兼領的觀察使職,也没有專門針對觀察使藩鎮的個案研究。但其中也提及中央對觀察使權力擴大的反應之一,即强化中央與州縣間的聯繫。*李志剛: 《唐代觀察使與中晚唐秩序的重建》,第208—213頁。

筆者在此不憚其煩地指出已有的研究,祇是爲了指出觀察使藩鎮在藩鎮時代的特殊之處。而這種特殊,尚待更多個案研究來揭示。在本文中,筆者只能就茶貢一事所涉及的浙西觀察使(鎮海軍節度使)與湖州、常州刺史的關係來予以討論,以期反映相關聯的唐中央與州的關係。

正如虞雲國、張達志、李志剛等人所論,唐代後期一直在恢復州刺史地位,而州刺史地位的恢復,是以觀察使權力被限制爲代價的。張達志特别指出新任命刺史在就任後上“謝上表”,是唯一能夠直達天子的文書。*張達志: 《唐代後期藩鎮與州之關係研究》,第83— 95頁。事實上,本文所討論的茶貢,也是另一種與天子直接溝通的形式。對此,前文已予以揭示。至於涉及與觀察使的關係,則是因觀察使本身職責而産生牽連。

首先,就中央而言,皇帝對茶的需求,是常州、湖州貢茶的動力。因此,無論是具體負責造茶的常州、湖州刺史,還是負責轉輸的浙西觀察使,都是爲皇帝服務,僅職責不同。常州、湖州茶貢之始在唐代宗時期,但關於代宗與茶的關係尚無確切證據。宋人董逌《廣川畫跋》中有一則《書陸羽點茶圖後》,提及一段他得自傳聞的故事:

余聞《紀異》言:“積師以嗜茶久,非漸兒供侍,不鄉口。羽出游江湖,四五載。積師絶於茶味,代宗召入内供奉,命宫人善茶者以餉,師一啜而罷。上疑其詐,私訪羽召入。翌日,賜師齋,俾羽煎茗,喜動顔色,一舉而盡。使問之,師曰:‘此茶有若漸兒所爲也。’於是嘆師知茶,出羽見之。”此圖是也,故曰《陸羽點茶圖》。*董逌: 《書陸羽點茶圖後》,《廣川畫跋》卷二,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紀異》當指宋人秦再思的筆記小説《洛中紀異録》。*此書已佚,殘本見曾慥: 《類説》卷一二,《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第62册,書目文獻出版社,2004年,第204—209頁。但没有陸羽此事。此事出自宋人筆下,無法確證,若其爲實,則不待陸羽寫書致楊祭酒,向代宗間接推薦顧渚茶。當然,也有可能是推薦在前,陸羽得到代宗召見在後。

這則故事雖然無法得到確證,卻能夠佐證唐代宗時期開始貢茶的史實。至於唐代後期其他皇帝對於茶的愛好,雖能從法門寺出土的茶具中得到實物驗證,*蔡新娟: 《從法門寺出土茶具看唐代皇帝飲茶》,《陝西日報》,2008年9月1日;張高舉: 《略述唐代宫廷茶道的基本特徵》,姜捷主編: 《法門寺博物館論叢》第五輯,西安: 三秦出版社,2013年,第686—706頁。但與顧渚紫筍茶的直接聯繫並無史料揭示。當然,前述歷任湖州、常州刺史修貢事迹中,涉及修貢制度興革的一些措施,比如由二州分山造茶等,當是在皇帝的首肯下纔得以實施。湖州、常州貢茶持續一百餘年,也客觀説明了皇帝本人對貢茶的需求。

此外,每年造茶前,爲了不耽誤時間,唐廷也會直接派使者來催促。南宋吴曾《能改齋漫録》卷一五“貢茶貴早”條載:

貢茶以早爲貴。李郢《茶山貢焙歌》云:“陵煙觸露不停採,官家赤印連帖催。”劉禹錫《試茶歌》云:“何況蒙山、顧渚春,白泥赤印走風塵。”袁高《茶山作》云:“陰嶺茅(芽)未吐,使者牒已頻。”三詩皆及赤印與牒也。*吴曾: 《能改齋漫録》卷一五《貢茶貴早》,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438頁。其中“採”字,前引《全唐詩》作“探”,按韻腳,當作“採”。“茅”字,前引袁高《茶山詩》作“芽”,當從之。

吴曾從三首詩中總結的唐代貢茶制度中赤印與牒的存在,是皇帝直接干預茶貢的真實反映。李郢所謂赤印,袁高所謂牒,當是由皇帝下敕後,中書門下轉牒至地方的敕牒,用以催促造茶。*王孫盈政: 《唐代“敕牒”考》,《中國史研究》2013年第1期,第89—110頁。劉禹錫《西山蘭若試茶歌》所謂白泥赤印,則是貢茶造好後以白泥赤印封緘,送入長安。*李錦繡引劉禹錫此詩,用以印證出土封泥,見李錦繡: 《唐代財政史稿》第五册,第263—264頁。此外,劉禹錫此詩寫於其朗州任上,*王威廉、周靖民: 《劉禹錫〈西山蘭若試茶歌〉作於何地》,《中國茶葉》1982年第5期,第28—29頁;成立: 《〈西山蘭若試茶歌〉寫作地方的數學判斷》,《茶葉通訊》1982年第4期,第41頁。但所舉蒙山、顧渚皆其他地方的貢茶,可見即便未曾參與修貢的劉禹錫,對當時皇帝對於茶葉的需求亦頗爲熟悉。

其次,皇帝對茶貢的重視,也導致中央對州刺史的壓力加大,乃至越過刺史,直接插手造茶事宜,據《册府元龜》載:

(開成)三年(838)三月,以浙西監軍判官王士玫充湖州造茶使。時湖州刺史裴充卒,官吏不謹,進獻新茶不及常年,故特置使以専其事。宰臣上言,造茶乃州縣之常務,若别立使額,即人户不屬州縣,差役偏併。諫官上疏,切爲不可。詔罷之。*《册府元龜》卷四九四《邦計部·山澤二》,第5602頁。

由於刺史要親自主持造茶,故而一旦貢茶不如意,便會追究相關責任。裴充卒後,屬下官吏不如法,導致朝廷考慮專門設置造茶使,且由浙西監軍判官充任。

這裏由監軍判官充任造茶使,雖屬特殊情況,卻也反映出一些問題。監軍判官是指宦官監軍使的判官,其負責監造事宜,首先體現的是皇帝本人對常、湖二州刺史修貢的關注;其次,因爲監軍使本身代表皇帝監察浙西觀察使,故而監軍判官負責監造其實也是皇帝意志在觀察使一級修貢事務中的體現,即監督觀察使所負責的轉輸任務。而湖州造茶使並未最終設置,則是出於安民的需要,以防因人户負擔過重而出亂。*李錦繡從内諸司使侵奪三司使所握財權的角度,認爲這一任命未能奏效,是三司使能夠獨立行使職權的體現。見李錦繡: 《唐代財政史稿》第四册,第443頁。但這並未考慮到王士玫作爲監軍判官的特殊身份。

第三,監軍判官充造茶使雖然體現了皇帝就茶貢一事對常州、湖州刺史和浙西觀察使的分别施壓,但在平常時期,對於浙西觀察使來説,每年一次的茶貢,更多是一個與治下州刺史充分交流的機會。

大曆八年(773),顔真卿刺湖期間,作爲浙西觀察使李涵的代表,觀察判官袁高巡部至湖州,與顔真卿及其他文士唱和,顔真卿還爲此構築三癸亭以紀念。*關於三癸亭建立緣由的討論,參見朱乃良: 《三癸亭與陸羽及其他》,《陸羽茶文化研究》第8期,1998年3月,第51—52頁;嵇發根: 《杼山三癸亭系顔真卿爲迎接袁高而築》,氏著: 《苕邊考辨集》,第185頁;大茶: 《杼山三癸情,風韻尚蘭亭——唐代湖州“三癸亭”命名淺析》,《陸羽茶文化研究》第25期,2013年4月,第44— 45頁。袁高恰好在數年後出任湖州刺史,故地重遊。這是浙西觀察使與治下州刺史之間關係和諧的一個例子。這雖然與顔真卿本身作爲貶官,且具備名震朝野的聲望有關,但唐代後期浙西乃至整個江南地區的刺史,不乏像顔真卿一樣的人物,那麽他們與浙西觀察使之間的關係,必然需要予以具體分析。

因陸羽在湖州撰寫了《茶經》,且唐代後期湖州茶貢形成了延續一百年的傳統,顔真卿與陸羽、皎然等人的交遊,就使得顔真卿周圍的文化活動多與茶有關,後世的研究也層出不窮。*于良子: 《從文人交遊圈看唐代湖州茶文化的品位》,姚國坤主編: 《第十届國際茶文化研討會暨浙江湖州(長興)首届陸羽茶文化節論文集》,中國國際茶文化研究會,2008年,第46—53頁;丁克行: 《唐代名人與湖州茶事》,同前,第54— 60頁;丁文: 《唐代湖州“大曆茶風”與湖州“貢茶文化”》,《陸羽茶文化研究》第21期,2011年,第47—51頁;施由明: 《論唐代湖州茶人群體對中國茶文化的貢獻》,《農業考古》2011年第5期,第27—32頁;梁子、樊英峰: 《唐代湖州茶人集團研究》,凍國棟、李天石主編: 《“唐代江南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暨中國唐史學會第十一届年會第二次會議論文集》,南京: 江蘇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99—115頁。阮元《兩浙金石志》曾引白居易《夜聞賈常州崔湖州茶山境會亭離宴詩》、杜牧《茶山詩》以證當時宴遊之盛。*阮元主編: 《兩浙金石志》卷二,第32—33頁。不過阮元所引與修貢有關,並非純粹的“宴遊”,前文所引湖州修貢刺史所撰詩文,亦多與修貢有關。*關於唐代湖州茶貢有關的詩詞整理,參見丁克行、張葆明: 《唐代文學家、詩人吟湖州茶詩匯注》,《陸羽茶文化研究》第5期,1995年5月,第99—110頁。真正有茶參與的宴遊,當形成於顔真卿、皎然、陸羽及其周圍的湖州士人群體交往中。賈晉華通過對顔真卿收録特定時期與地點和他人唱和贈答作品的《吴興集》的考察,關注了“大曆浙西詩人群”,*賈晉華: 《唐代集會總集與詩人群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86—101頁。丁國强甚至稱之爲“唐中葉湖州文人集團”。*丁國强: 《唐中葉湖州文人集團研究》,合肥: 黄山書社,2007年,第1—3頁。而文人之間的交遊中,往往有品茶并以之入詩。在《大曆年浙東聯唱集》中,即有《松花壇茶宴聯句》、《雲門寺小溪茶宴懷院中諸公》兩首聯句。*收入於陳尚君: 《全唐詩續拾》卷一七,《全唐詩: 增訂本》,第11137—11138頁。浙西文人聯唱也是如此,如《月夜啜茶聯句》等。*顔真卿等: 《五言月夜啜茶聯句》,《全唐詩: 增訂本》卷七八八,第8973頁。因此,就顔真卿而言,他在湖州刺史任上修茶貢,乃至舉辦茶宴,更多的是滿足自己的一種文化追求。袁高來此參與唱和,則體現的不僅僅是私人關係,也能反映浙西觀察使與治下州刺史之間的和平共處。

結 語

茶貢作爲常州、湖州二州刺史每年都要履行的一項職責,在唐代後期的地域史敍述中佔有一席之地。這項職責起源於大曆年間常州刺史李栖筠在聽從陸羽的建議後,開始向唐中央進貢陽羨山的紫筍茶。大曆五年,因造茶數額增加,遂在李栖筠的浙西觀察使任上,由湖州長城縣顧渚山分擔造茶。由此,正式開啓了常州、湖州持續一百年的共同茶貢史。在此期間,大約60位湖州刺史中,有近20位有詳細的修貢記載;常州刺史留下的記載較少。在顧渚山,也保存了袁高、于頔、杜牧、張文規、裴汶、楊漢公等6人的題名,以及已經消失的顔真卿的真迹。其中,就湖州茶貢史而言,杜位大約是第一位修貢的刺史,裴清是第一位貢金沙泉水的刺史,于頔首創境會亭並遺書常州刺史以緩和二州競爭給茶農帶來的壓迫,李詞修葺貢茶院,范傳正首創金沙亭,裴汶以刺史身份撰寫《茶述》,裴充的去世引起唐廷欲設置湖州造茶使的意圖,楊漢公首請寬限茶貢時間並開通修貢必經之路蒲帆塘,鄭顒重建貢茶院所依附的上吉祥院。就常州茶貢史而言,亦有相關記載,其中最重要的是茶貢開啓者以及茶舍建造者李栖筠,此後則是移置茶舍的韋夏卿,撰寫茶舍碑的裴肅,直至唐末僖宗播遷蜀地時仍然堅持茶貢的王柷。至於浙西觀察使(鎮海軍節度使)层面,除了李栖筠、韓滉外,其他直接涉及茶貢的記載並不多。

通過對唐代後期湖州、常州茶貢史的考察,我們可以窺見當時茶貢背景下的唐中央與州之間關係之一例。就修貢目的而言,歷任湖州、常州刺史雖然因積極修貢而有取悦於上的現象,但也有一些刺史如袁高、于頔等憂心茶農的生存狀態,同時也存在如杜牧等兼有以游春心態看待修貢的刺史。而就修貢的組織形式而言,茶貢由常州刺史、湖州刺史共同主持,浙西觀察使(鎮海軍節度使)總之,并轉輸入京。就州的上一級浙西觀察使乃至唐中央而言,都對茶貢有所關注,並因此與州産生聯絡交通,特别是督查和催促。就中央與州之間的互動而言,中央對州的修貢通過敕牒直接督責,州則通過茶貢直接連接中央,并轉達刺史對中央的種種態度。就觀察使與州之間的互動而言,在觀察使藩鎮之下的州刺史與觀察使之間的關係並不存在較多的衝突,他們在許多事務上都需要共同協同處理。

本文目的並不完全在於誇大茶貢在反映中央與州之關係方面的重要性,但爲了突出這一特殊現象的存在,必然或多或少會加重筆墨。通過對相關史料的梳理,除了能夠得到唐後期湖州、常州茶貢這一歷史圖景外,確實也可以窺見中央與州之關係方面的一種樣態。需要説明的是,這樣的樣態,在其他茶貢州可能也是存在的。根據不完全統計,唐代十五道中有八道貢茶,就州而言有十七個州。*李斌城、韓金科: 《中華茶史·唐代卷》,第72—73頁。由於資料所限,筆者不敢説這些州的情況與湖州、常州完全相同,僅就湖州、常州而言,其貢茶規模及所遺留下來的文獻和實物史料之豐富,在其他地方頗爲少見。因此,本文並不欲特别突出湖州、常州茶貢的特殊性,也無意將此二州的情況普遍化。希望日後有機會,能夠在進一步考察其他州茶貢的基礎上,進一步討論唐代茶貢的整體情況。

《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三十三輯

2016年7月,74— 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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