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反腐败的四大新特征

2016-05-30 06:58李成言庄德水
廉政文化研究 2016年1期
关键词:法治化党风廉政纪律

李成言 庄德水

2015年,中国反腐工作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按照既定的目标向前推进,其制度化和法治化特征更加明显。一是从重点领域到群众身边:反腐领域不断扩大。从传统的党政机关领域拓展至金融领域和国企领域,以反腐助推经济改革;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二是从“三严三实”到反腐无死角:反腐威力不断显现。要求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努力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政治生态建设被提上议事日程,无禁区、全覆盖和零容忍相结合,为当前反腐取得阶段性成果奠定了基础。三是从“四种形态”到“六大纪律”:法治反腐不断深化。推进纪律建设是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核心内容,修订出台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精神。四是从“国内反腐”到“海外追逃”:反腐成果不断巩固。对领导干部信息进行“大体检”,各级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抽查核实;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构建起海外追逃追赃的天罗地网。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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