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研究

2016-06-30 02:42邓凯韶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南长沙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2期
关键词:PEST分析绿色信贷商业银行

□文/邓凯韶(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湖南·长沙)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研究

□文/邓凯韶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南·长沙)

[提要]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工业的快速扩张,全球环境问题进一步突显。在赤道原则基础上,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等概念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金融领域支持环保产业的各项研究也不断深入。本文以绿色信贷作为研究对象,总结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现状,采用PEST分析法,阐述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问题及成因,并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绿色信贷;PEST分析

收录日期:2015年11月20日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主要是建立在对资源的过度开采和低效利用、经济粗放发展基础上。为了摆脱资源浪费型和环境破坏型经济发展模式,我国近年来提出要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方针,并通过政策、法律法规等手段来推动实施。在金融领域开始发挥巨大的作用,遵循赤道原则,结合我国国情,国家也适时提出了“绿色金融”概念。由于间接融资市场是我国的主要融资市场,因此在“绿色金融”实践中,“绿色信贷”发挥的作用最为明显。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进一步强调产业结构的调整,总体上保持农业的稳定,减少对第二产业,尤其是落后二产当中落后的产能,如高污染、高能耗产业,把第三产业作为发展方向。从落后的以降低要素、成本和价格并消耗环境资源的发展模式,转向以技术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以质量和效率作为提高经济增长的方式。

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现状

国外发展绿色信贷的历史已有30余年,而我国在2007年才开始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底,国内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6.01万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15.67%,这表明中国银行业实施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目前,工行、招行、浦发、兴业等银行都积极推进CDM项目,该项目有联合国专业机构提供全面到位的碳金融服务,已在运输、农林、生产制造等领域有了较大的突破。兴业银行是中国首家“赤道银行”,更是为节能减排贷款方面做出了表率。其于2007年正式签署了《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加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并承诺遵循相关环境法规,在商业决策中积极考虑环境因素,坚持以可持续发展理念开展银行业务。兴业银行在战略上已经高度与可持续发展思想接轨,其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加强。然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绿色信贷过程中仍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一)配套法律制度薄弱,相关操作标准缺失。目前,国家关于绿色信贷的专项法律还处于发展和探索阶段,一些法律制度大多是综合性和非针对性的。这些对于商业银行的日常业务操作来说,缺乏参考目录和操作标准的具体性,对于贷前那些是否对环境构成高污染高耗能及对环境的破坏程度深浅判断的相关企业项目的评估缺乏有效指导,以及贷中贷款程序的监管、贷后资金的去向监管等并没有具体的法律准则。我国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尚未建立一套系统的奖惩机制,环保行业内也未达成自律公约。

(二)行业信息监管不力,部门联动效率不高。由于在绿色信贷这一领域中,银行业与环保业合作,环保业提供相关的企业信息。但如今这些信息大多存在不针对性、不真实性和不全面性。银行业也由于自我信息搜集能力的参差不齐,对绿色信贷的风险监控和利润的预测水平也不高,对贷后企业的监管机制不健全,与政府环境监测部门的合作也不通达,所以银行在缺少指导和传统经济利益驱使的双重作用下难以抽离资金。

(三)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地方保护主义约束。由于商业银行采取“名单式管理”,这对一些环境友好型企业申请绿色信贷设置了障碍,加上信贷资源的有限,银行员工在缺乏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情况下更加愿意给高风险高收益的企业发放绿色贷款,因此绿色信贷的资源配置功能并未实现预期的效果。许多地方政府存在着“唯才动力”观念,而“两高”企业又往往是纳税大户和地方经济支柱。地方各级政府为了完成考核指标、提升个人政绩,采取不正当手段来取得银行的信贷资源。

三、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滞后PEST分析

(一)政治因素(Political Factors)。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存在一些亟待完善之处,尤其是对于绿色信贷这一正在发展的业务,不能在企业贷款、银行授信和政府指导等方面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无法对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项目形成有效地限制,将导致“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现象大量出现。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对绿色信贷利益相关方的奖惩机制都不完善,政策引导力也不高,不能有效明确各利益相关方缺乏改善环境的责任,使得追求短期内高回报的银行让绿色信贷发展陷入逆境。政府依靠行政手段,在巨大的环保压力下推行绿色信贷政策。由于制度本身存在一些缺陷,直接行政监管的模式未能达到理想的实施效果。

(二)经济因素(Economic Factors)。在中国经济增速保持平稳发展的情况下,宏观经济的变化将带来行业的结构性调整。在产业机构调整中,我国积极倡导发展环境友好型企业,适当淘汰掉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按照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发展绿色信贷也是国家的政策需要。往往这些“两高”企业的生产规模、企业管理、收益模式等方面较新兴的环保型企业已有长足的发展,处于成熟期的企业在市场信贷资源配置中难免比处于成长期的企业更具有竞争力。

(三)社会因素(Sociocultural Factors)。随着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明显的提高,但积极主动参与环保行动还不够。我国绿色信贷市场前景广阔,绿色需求会更加旺盛,但绿色文化的普及措施还远远不够。近年来,以“绿色流域”为首的9个NGO发起一个以“绿色信贷”为计划的联盟,该计划的目的便是倡导并监督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在政府、银行和企业构成的三角博弈信贷行为中,由社会公众、NGO、媒体构成的第三方力量经常被排斥在外。因此,中国NGO在环境监护和公众利益代表方面显然做得不够,社会公众、NGO、媒体等外部监督力量的缺失和不足,无法对金融机构形成应有的压力。

(四)技术因素(Technological Factors)。绿色信贷政策要求在新能源、新技术等生态经济的领域加强信贷投放力度。但由于这些领域市场具有政策和经营利润上的较不确定性,信贷风险随之增加。与之相配套的绿色信贷的贷前相关技术审核操作、贷中程序规范、贷后风险计提和风险补偿机制都或多或少给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的积极主动开展带来了影响。大多银行内信贷人员对环保政策法规了解较少,现有的人才知识结构已无法满足环境因素对绿色信贷的具体审核和对贷款用途的有效监管,这成为深入开展绿色信贷的又一瓶颈。

四、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建议

(一)加强绿色信贷体系制度建设。绿色信贷为了实现真正的公平,就应该在所有地区、所有行业以及所有企业中的标准建立上统一起来,来审核每一笔企业项目贷款。加强绿色信贷的制度建设就要做到严格执行统一标准。商业银行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中必须包括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国内商业银行不仅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更要从战略层面全面部署绿色信贷相关工作。借鉴国内兴业银行的做法,每个商业银行都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管理绿色信贷的部门——可持续发展部门,从制度的高度来真正落实到绿色信贷的日常指导工作中。同时可以借鉴国际大型银行集团的成功做法,国内商业银行在决策层面成立专业委员会,负责专门制定和指导绿色信贷的相关日常工作,这样能够进一步为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工作提供统一的指导标准,为绿色信贷的长远发展做出必要的机制安排。(图1)

图1 PEST分析对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建议图

(二)完善绿色信贷发展的市场环境。要真正发展绿色信贷,需要在减弱政府的政策对市场干预的同时,改变政府单纯测评经济指数的方式。政府需要结合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指标来考核地方政绩,在政策中更多地起到引导的作用,而不是调配的角色。可以通过在有效的司法条例与法律规范中规定针对绿色信贷的有效激励机制,主要表现为增强正激励(奖励)和削弱负激励(惩罚)两方面。我国多借鉴发达国家赤道银行的成功经验,加强环保部门与监管部门合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倾斜等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建立绿色信贷政策的长效激励机制,为商业银行提供充足的动力。

(三)落实绿色信贷有效监管

1、强化绿色信贷授信管理。做好绿色信贷的授信管理,是强化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的重要措施。严格执行绿色信贷的授信管理,需要以国家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为依据,商业银行要牢固树立产业政策标准和环保政策标准的“双标准”意识,对审批信贷过程进行严格管理,逐步规范授信操作,逐步使信贷授信流程制度化,提高部门工作效率,聘请专家对信贷授信管理进行全程指导。

2、建立持续跟踪监测机制。建立完善的持续跟踪监测机制,在日常绿色信贷业务开展中,对于商业银行贷前的项目审核、贷中的授信过程和贷后的资金去向进行严密的实时持续跟踪监测,通过对环保信息的采集、整理、核实、分析、应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的监测,对商业银行的“名单”客户实行门槛限制和追踪。针对绿色信贷管理过程,形成互相制约的贷款管理,严格落实贷款责任问责,各岗位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3、发挥环保NGO监督倡导作用。作为中介力量的专业团体、环保NGO等的加入,是对绿色信贷行为的监督和倡导作用的加强。通过让环保NGO充当“环境监护人”和“公众利益代表”的角色来倡导绿色信贷,试图对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进行影响和监督。改变社会的价值观应是环保NGO努力的重要方向,即使公众认为有利于自身利益,又使企业认识到需要一个局外人的角色来监督信贷行为。此外,行业组织和协会可以联合起来共同建立一个关于产业环保信息的目录,为商业银行在审核绿色信贷的过程中提供一个清晰明确、真实有效的产业信贷参考,这样对于绿色信贷的授信更加专业化和科学化。

(四)加快绿色信贷业务配套建设

1、强化“绿色”人才培养。设置专业人才培养机构、聘请外部咨询公司或环保业专家对银行内部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设立银行内部环境风险监测以及评估人才储备库;借鉴外国银行的做法,广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使银行信贷业务人员学习国外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的成功经验,使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信贷文化理念融入商业银行共同认定的价值观。在银行内部员工中定期进行绿色信贷相关培训,并讲授绿色信贷相关风险控制知识,提高各级授信人员识别、判断风险的能力。

2、提高“绿色”风险管理。在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时,提高银行自身内部建设和风险管理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助于降低不良资产率,进而提高银行经营绩效。在响应国家宏观环境经济政策下,银行应适时调整为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建立专门机构来评估环境风险和检验风险程度,使银行内部人员兼备环境风险控制知识和绿色信贷政策分析能力。

3、创新“绿色”信贷产品。产品的创新将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和带来更好的发展前景,信贷产品需要与时俱进的创新。针对目前我国“两高”企业的现状,需要开发出利于节能技术、清洁能源技术、新生产工艺等方面的研发和推广的金融产品。可适当的对涉及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生活居住、饮食安全等方面的企业和政府项目提供支持。在具体的操作上,银行可在规模、适用范围、利率、结算等方式上进行操作。

4、加强“绿色”环保合作。在发展绿色信贷的过程中,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是两个重要的角色。但目前地方上两个部门的信息还达不到互通有无。信息的交互中不畅通、不及时都影响两个部门的政策制定和企业信贷风险的判断,从而影响金融部门信贷的结构和绿色信贷的发展水平。由此,两个部门需要构建统一、兼容的,并且是可以复制的信息分享平台。电子化平台在标准化和兼容上达成一致后,将加快信息的交互,提高绿色信贷的基础数据源价值,加快绿色信贷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古小东,刘秀明.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经营管理,2014.1.

[2]李卢霞,黄旭.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的同业比较[J].金融论坛,2011.2.

[3]甘迎,朱剑.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现状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1.7.

[4]秦泰,刘传岩.中国绿色信贷发展问题探究[J].经济论坛,2012.2.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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