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短暂的今生

2016-07-05 16:39阿伊莎
海燕 2016年4期
关键词:姨父胭脂姨妈

阿伊莎

想不到我第一次因为我的亲人感动是在我的葬礼上。

我那财大气粗的包工头姨父争抢着洗我的尸体。你不知道人有钱到一定程度就变得分外讲究。就拿他家的保姆来说吧,专门做饭的一个,专门收拾家务洗衣服的一个,还有一个你绝对想不到是专门做什么的,我就告诉你吧!还有一个小保姆是专门养他心爱的宠物狗的。她的唯一职责就是把它们喂得肥肥壮壮,陪狗们散步、睡觉、帮狗们洗“泡泡浴”。据说那只雪白的纯种法国名犬“玛丽莲梦露”就价值八万多块人民币呢!你想啊!八万多块人民币呢!够我家盖一幢两层小楼了。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如果那八万多块钱真是我的,我绝对不会用来买什么纯种狗杂种狗,我会体现它的实际价值,让它物尽所值。可惜,那钱不是我的,是我那有钱人姨父的,他就用它换来了一只只会拉屎叫唤的玩具。所以,这样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尊贵有钱人,居然争着洗我这具瘀紫发胀的尸体,这着实出乎我所料。

第二感动的是我那有洁癖的姑父,居然也争着来洗我的尸体,确实让我很意外。我那有洁癖的姑父爱干净是出了名的。平时出门必戴一双一尘不染的礼仪手套,拿东西找钱接物必有一层雪白的防护层隔离在他的手与物体之间。一般情况下我那有洁癖的姑父是不与人握手的,他在医学界的派头使他恰到好处地与人保持着一种应有的矜持。遇到超出他的矜持范围,必得主动讨笑的,他才很有风度地脱下礼仪手套主动和对方握手。只是事后他的手可就遭殃了,他会用那种带有摩沙型的洗手剂把手摩上一个小时,直摩得手皮又薄又透,看得见血红的嫩肉。我的姑父是我们小城医药公司的经理,是我们小城第一个开上宝马车的人。

另两个洗我遗体的亲戚是我老实巴交的农民叔叔和我大大咧咧的屠夫舅舅。于是这四个身份、地位以及言行举止有着天壤之别的亲戚就这样滑稽别扭地聚到了一起。在清洗工作中这四个人的头、手难免碰到一起,好像一直以来他们就是亲密无间的伙伴。这种情形让我慨叹世事的怪诞无常,也让我生平第一次产生了对亲情的感动。可惜,这一切都已经晚了。

平心而论,我在世的时候,着实过了一段逍遥快活的日子。而那段逍遥快活、衣食无忧的好日子也是我那姨父给我带来的。就凭这点,我不得不感谢他。是他让我享受到了类似有钱人的活法,不枉来世走一遭。

说起来,我能谋到那份清闲的好差事全是因为我的包工头姨父太忙了。人一忙,就分不出身,而有些事情是分身也得做的,这时就只能找个替身帮他忙一忙。我就是姨父忙时的那个替身,但我这个特殊的替身,也不是谁都做得了的,还得讲究个技巧。关键就在于我这个替身少做一步不行,那是服务不到家;多做一步也不行,那就是越权,就是犯上。再就是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说到这,你可能迷糊了,我这个替身到底替的什么?这个问题稍后你就会恍然大悟了。现在,我得讲一讲的是白玫瑰与红朱砂的问题。这个问题源于著名女作家张爱玲的一句话。她说:男人一生中至少有两个女人,就是白玫瑰和红玫瑰。得到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成了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而红玫瑰还是心口的一粒朱砂;得到了红玫瑰,红玫瑰就成了墙壁上的一摊蚊子血,而白玫瑰还是那“床前明月光”。我读的书不多,也就高中毕业,但这句话也还是理解得通的。当兵退伍那年闲置在家,无聊至极便上旧书摊租了几本小说打发日子。那段时间看过的小说不少,奇怪的是合上书其他的故事就从脑海中消失了,唯一记忆犹新的便是张爱玲的这篇《白玫瑰与红玫瑰》,而开篇的这段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经典名言也深刻地烙印在我的脑中。

后来我谋到那份清闲差事后老在想: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理论在现实中是不是对于富人更好兑现一点?谁说不是呢!这是一个拜金主义盛行的时代啊!有人说钱并不是万能,它并不是能够买来一切。然而,这话难免有唱高调的嫌疑,有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嫌疑。以我在五色世界炼就的这些年老油条经验来讲,钱买不到的只是“精神、良心、素养”等一些虚的东西,我承认那些东西是能支撑一个人的灵魂,然而更得承认现实中的人们更在意抓得着、看得见的实质。于是,我发现,金钱不但帮助男人拥有了不止一朵白玫瑰、红玫瑰,甚至还拥有了黄玫瑰、蓝玫瑰、绿玫瑰、黑玫瑰以及一切缤纷斑斓的玫瑰。而没钱的男人呢!运气好些的家里插一朵蔫瘪瘪的黄瓜花,偶尔臭美地想一想学生时代那个多看了你几眼、对你笑了笑的女孩,心里也会麻酥酥地痒一阵,然而那女孩顶多算得一个“苞”,还进入不到“花”的实质阶段。运气差些的呢!就是那些只能抱着枕头做美梦,不知何时才能结束单身的光棍汉了!

我的有钱的姨父也不例外,他的红玫瑰是从乡下移进温室的,名叫刘艳枝。姨父嫌刘艳枝这名字太俗气,便取了谐音,叫她胭脂了。从改名这件事上,我不由得又对姨父佩服了三分,这个小学未毕业就辍学在社会七彩坛里打滚的男人居然如此能解风情,这与风流才子唐伯虎也相差无几嘛!

由此我又得出一个重大的结论:姨父在情场如此得意并非只得益于他的钱。姨父其实是一个很不简单的人物!

说到这里,你可能已经猜到我的替身任务是些什么了。如果你还猜不到,那你就想想温室里的花是不是需要捉虫、施肥、浇水,必要时还要来段曼妙的轻音乐,让她在健康生长的同时还身心愉悦。而我就是那个拎喷壶的花童。

我每个月的任务无非就是这么几件:定时给胭脂卡上打钱、在胭脂需要有人陪时耐心地陪她逛街购物,跟在屁股后面帮她拎大包小包,在节假日及特殊日子而姨父又有事无法到场时替姨父送鲜花礼物以及道歉,有时候也顺带做做通下水管道、修空调电暖器之类的事情。再就是天冷了提醒胭脂加衣,病了提醒胭脂定时吃药之类的琐事。当然,这些琐事也是很有学问的,它的学问就在于这类亲密式的问候必须在姨父实在忙得不可开交时吩咐我:这几天胭脂不太舒服,你多问问她。或是:变天了,你多提醒她加衣之类的“授权”之下才能行使。而且说到问候语的字数、方式、语气、表情等方面就更有学问了。那是绝对严谨的“传达”,不能掺杂半点个人的感情,但又必须表现出姨父本人的关切与焦急。过了,便是越权、图谋不轨。做不到,便又是未能尽职尽责了。

所幸姨父夸我是个伶俐之人,一点就通。能把这个“度”运筹得很到位。

姨父这么夸我的时候,我就只有仰着脸对着他傻笑。那模样好像一条得了主人赏赐肉骨头而摇尾讨好的小狗。不是我妄自菲薄,而是跟着姨父这类人时间长了,久而久之人性会被潜移默化为狗性。再说句毫不谦虚的话,在狗辈里,我也算得上是狗上狗了,但我这样的狗上狗与姨父那样的人上人相比仍然存在着阶级性的差别。

古有皇帝选妃,今有富人选狗。人的财富只要达到某一个级别,随之而来便会增加好多特权,选“狗”便是一项特权,那和普通的选佣人保姆是不同的。富人的狗类似于贴身保镖、心腹耳鼻,最关键的要点便是忠贞不二和保守秘密。说起来,我三年前被姨父选中是出于一次偶然。朋友老婆被人调戏,为朋友我两肋插刀,把那混蛋打得差点没命,我六年的部队训练可不是吃素的!当然,我也挂了彩,背上被砍两刀,住院一个多月。在那期间朋友一次都没来看过我。

这个时候,姨父来了。他围着病床转了两圈,在我裸露的古铜色肌肤上弹了弹,俯身仔细看了看肌肤的纹路。在他这一系列动作之间,我憨厚的父母一句话不敢说,除了为姨父出乎意料的屈尊来看我而欣喜外,还有难解的迷惑。

看过摸过;姨父威严地开口了。

“小柱子,你说你憨不憨?为个八杆子打不着边的外人挨刀子,到头来那个属人尿都不尿你。你是憨包找亏吃吗?”姨父这句话差不多是吼着说出来的。他厚实的声带震得空荡荡的病房嗡嗡回荡。

“为朋友我两肋插刀!”我倔倔地吐出这几个硬梆梆的字。

“你再说一遍!”姨父这回的声音大如撞钟,余音在病房里久久环转不肯离去。

这时憨厚的父母早已变了脸色,惊恐地瞪着姨父那只扬起来的厚巴掌。我知道这只巴掌的分量,从它扬起时吹过我耳边的风声我就衡量得到。姨父以前是练举重的,两百多斤的大块头上下楼梯气不喘心不慌,只要他那么在你面前一站定,你就能感觉到震慑人的气势和力量。

但我的倔头劲也是出了名的。在跟姨父以前可能我的“猫性”更突出一点,当我的毛炸起来的时候只能给我理顺毛,如果理倒毛的话那毛只会更炸!

所以在姨父凶狠地瞪着我准备把他蒲扇似的大巴掌赏给我时,我也血红着一双牛眼毫不畏惧地死瞪着他。不知为什么,姨父的大巴掌并没有抡下来。我俩就那样眼对眼对峙着足足有半分钟时间,这是一种意志的较量,而成败全取决于眼神。终于,我在姨父的眼睛里搜寻到了一丝波纹,那丝波纹一漾过,姨父古板的黑脸就如一塘春水一样荡漾开了,他似乎把一直憋着的那口气笑了出来,直笑得胸肌发颤。我听到憨厚的父母吐气的声音,好像缺氧的鱼儿终于能够大口呼吸。他们似乎知道警戒已经解除,我却被姨父笑得莫名其妙。

一分钟后,姨父终于止住了笑。他的脸色好像雨后放晴一样慈祥起来。他亲昵地拍拍我宽阔的肩膀,换了一种我从未听到过的亲切口气和我说:“小柱子,有性格!不为做过的事后悔,是个站着撒尿的!如果你愿意,以后就跟着我吧!”

他们帮我清洗干净后,给我穿上了雪白的衬衫和挺刮的西裤,这是我最喜欢的打扮。它使我一米八三的身材更加魁梧潇洒,浓眉大眼的脸庞更加神采焕发。当然,我说的是生前。现在的我,脸膛发黑,整张脸痛苦地抓成一团,厚厚的嘴唇抿成一条紫红色的缝合线。最难看的还不是这些,而是我无法完全伸展开来的躯体。勾成“鸡爪”的手腕子。那完全是“杀虫双”的功劳,我想没有任何一个英雄好汉能对它的伤害无动于衷,它的杀伤力使你肝肠寸断。当时我疯狂地撕扯着胸腔,恨不能把它挖个洞,以至我的胸口留下了几道深深的抓痕,再就是我挖出血来的指甲。在最后时刻,我的情形可能和一头中毒的疯狂畜生没什么分别,我用挣扎的余力扳断了两棵茶杯粗的小松树,掘开了一个小土坑,土坑周围滴满了我指甲缝的血。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说一说我的姨妈。因为此刻男人们把我抬了出来放在堂屋,我正好一眼就看到了倚在堂屋门边体态臃肿、神情木然的姨妈。她正伸着蚕蛹一样的白胖指头往嘴里塞葵花籽。就是在这样的场合她也无法庄重一点,而是不停地嗑着她的瓜籽。不过我理解她,她是身不由己,和许多可怜的女人一样,她只是可怜的她们当中可怜的一个!

姨妈的可怜并不是每个人都看得出来,大多数人看到的只是她住洋房、穿时装、吃山珍风风光光的一面。女人们常在背后羡慕姨妈。她们说女人是菜籽命,播撒得好的收成就好,播撒得不好收成就不好了。而姨妈的菜籽播撒得又多又好,现在是大获丰收了!她们说这话时啧啧感叹,都怨爹妈没有给自己生一张美丽的脸蛋——那可是决定“菜籽”优胜劣汰的品种。在她们眼中姨妈今天的好菜籽命全是美丽的脸蛋为她赢得的。她们的观点不无道理,姨妈年轻时曾是方圆百里有名的美人。如今姨妈已是四十出头,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因为保养得好,岁月的凿子并未在她脸上凿下过多的痕迹,但岁月的河水却像漂白粉一样把她漂洗得平淡苍白,淡得让人忘记了她的存在,淡得使她成为一个无足轻重的可有可无的闲人。她每天的生活就是找牌友打打牌,上美容院做做脸,无聊时也骂骂哪个笨手笨脚的保姆或是猫儿狗儿的,这些全是用来打发日子的消遣。日子却不是吃素的,你越想随随便便把它打发走,它越是赖皮狗一样黏着你。黏得你无处可逃,黏得你心烦意乱。从黄昏到入夜这段日子是最刁蛮的,姨妈在客厅无目的地来回走动,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停是听到了别墅门外汽车的喇叭声或是门铃声狗吠声,她竖直了耳朵细细地辨别着,直到紧绷的皮肤最后软塌塌地松弛下来。她失神地倒在沙发上,边想着她留洋的大儿子和在外地上大学的小女儿,边不可遏制地嗑着各色各味不同品种的瓜籽,姨妈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嗑瓜籽的怪癖就是那时养成的。姨妈这一嗑上瓜籽就怪了,她原本生了两个孩子都没发胖的良好体形居然像充气一样的膨胀起来。瓜籽能使人发胖?至少在现代的保健学上还没有如此论断。姨妈彻底地内分泌失调了,姨妈的内分泌失调是想姨父想的。姨妈想姨父不是想让他回心转意再来爱她,而是害怕他不知何时会休了自己!能保有一个安乐的窝,哪怕守着的是名存实亡的婚姻。这可能就是一个人到中年、没有任何生存技能而又过惯了奢华日子的女人最大的愿望了吧?

“柱子,我找你来是陪我聊天的,你怎么一声不吭?”胭脂不满地噘起润泽着青春光彩的小嘴,歪着头斜睨着我。她水汪汪的两只丹凤眼迎着晨曦的露光迷蒙娇嗲,我男性的心不由怦然一动。

说实在话,胭脂的确长得漂亮迷人,只要是男人就没有不为她心动的。当然,她的迷人不只在她勾人的单凤眼、丰满苗条的好身段上。我想姨父迷上她的另一主要原因是她令人吃惊的爽直及痴傻。那种娇憨可掬的纯稚,是使神经时刻处于权利争斗中的男人放松的最好良剂。有次姨父就在抿了几口小酒心情极佳的状态之下开心地抚着胭脂的头对我说:小丫头说她跟上我是为了天天能有海鲜吃,你说她傻不傻?姨父说这话时温柔慈爱得出奇,与他平时严肃精明的性格截然不同,说完这话姨父便哈哈地大笑了,胭脂羞红着脸蛋撞进他宽大的怀抱里。

从那以后,我对这个化名为“胭脂”的女人便多了一份好奇。以往“二奶”在我心目中的感觉是完全一样的,口头上像吐一泡口水那样简单地一个劲说“我爱死你了”,实际上是在算计你的钱,但还唯恐被你揭穿。那情形颇像“又当婊子,又立贞洁牌坊”。要在当兵那几年,这种行为是令我所不齿的。跟上姨父后,眼见的多了。最主要的是前面说过,久而久之,我的人性已被潜移默化为了“狗性”,我能接受和理解“二奶”这种现代社会中的新型产物。说白了,她们也只是寻求到了一种生存的职业罢了!

胭脂同她们比起来就让人有种探寻的兴奋。她能大胆地回答跟姨父是为了天天吃海鲜,谁都知道海鲜这种食物本身就和富人有着明显的联系,还要“天天吃”,这本身就隐隐约约透出了一种攀权附贵,这是傻子也能想得通的。但你要是一想到这层,又会觉得忍俊不禁了,大费周章攀权附贵难道就为了天天吃海鲜?这似乎又是傻瓜所为了。

胭脂还在盯着我不放,她奇怪地说:“柱子啊,你明明是个活生生的人嘛!怎么像根木头柱子?难道真是这名起拐了?”

我一听这话,也忍不住笑了,想不到胭脂还会说笑话。本来嘛,她年龄才和我一般大。胭脂见我笑了,眼中亮了一下。她歪着头等我说话,歪头是她惯有的动作了,这时的她显得天真可爱。

我敛敛笑,说:“我不太会说话,你说我听着。”其实自从胭脂引起我的好奇后,我总有一种想对她有所了解的欲望,这可能是她暗中的某种神秘感所牵引的吧!可我也知道,了解她并不在我的职责范围,我不应越权,对于我的老板,我应谨言慎行的忠诚。

要在以前,陪胭脂聊天这一项是没有的。我的职权只限于照顾与传达。可就在前天,姨父把我找去了。我到他办公室时,他正面对玻璃落地窗背对着我坐在老板椅上抽那种很有名的古巴雪茄,雪茄粗大的烟圈袅袅飘过他头顶,整间办公室弥漫着浓重刺鼻的烟味。

姨父终于摁灭了手中的烟,像下了重大决心一样郑重其事地对我说:“最近手头接了几项大工程。胭脂那边你就多费心了,有空多去她那头转转,陪她吃个饭聊会天,啊?”

姨父这一声“啊”虽是征求的口气但却代表“就这么定了”的意思。于是,事隔两天,我便被胭脂招了来。

看上去胭脂确实显得无聊又心神不宁,姨父为了忙工程已经十几天没来她这里了,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既然不说话不行,我灵感突现,想起了胭脂的“天天吃海鲜”理论,便问她:“你很喜欢吃海鲜?”

话才出口,便发觉失言,有种揭人短的缺德,不知不觉间脸红到了脖颈,我支楞着不知如何收场。

没想到胭脂对这话一点不在意,她仰着孩子般纯真的脸向往道:“嗯!那滋味可真不错。难怪叫海鲜,原来是特别的新鲜啊!”

我不知该如何响应胭脂的话,胭脂不计较我的配合与否,而是搬家常似的说了起来:“我的老家最不缺少的就是山药蛋子,漫山遍野家家户户种的是它,吃的是它,靠的是它。它同玉米面一起充当着我们那旮旯人的主粮。至于螃蟹呀、大虾呀之类的水产,只在村长家那台黑白电视上见过。你不知道我们那的姑娘有多不值钱,和村长睡上一觉,只能换回半口袋白米,但也不是个个姑娘都图村大头那小半袋米,我刘艳枝就绝不干那等糟贱自己的事,你不知道自从他那狗杂种有那心思后,我连他家的门槛也不迈了,再没去他家看过半回电视……”

胭脂在说以上这段话时义愤填膺,让我有几分钟的恍惚。那时刻,她不是我姨父包养的二奶胭脂,而是农村朴实的女孩刘艳枝。也是头一次,胭脂在我心头一亮,我似乎有种恨不早相知的激动与感慨。退伍五年,我先后跟着姑父,姨父,我似乎都忘记了自己原来也是个有些秉性的人,只是为了能果腹而疲于奔命。胭脂一席话,让我有丢失了自己的恐慌,更有能意识到这种状况的感动。也不知怎么了,我一时冲动便问道:“你是真的喜欢我姨父吗?”

胭脂一听这话,刚才眼中燃起的激动火焰如同遭到狂风突袭骤然暗淡下去。她水水的双眸里有了太多的内容。也只是一瞬,那双眸子就平息得波澜不惊了。她直视着我的眼睛,淡然地说:“我们都要生存。对吧?”

之后便不再言语,而是立在窗前看那座远山,那座她说过她农村老家方向的远山。胭脂这句平淡无奇的话让我震动,它普通,但又绝对蕴含着哲人的思想。它甚至让我有一刻钟的无地自容,之后,便坦然了,我觉得自己在赤裸裸地与胭脂相对,然而却不再有羞愧,因为,胭脂普通的道理能适配在每一个渴望生存的平凡人身上。

现在该说一说我为什么心甘情愿吃了毒药,年纪轻轻就把小命给搭上了。不错!是为了刘艳枝这个我姨父的女人。这是在我未了解她之前始料未及的,却又是了解她之后意料之中的事情。当我频繁地出现在姨父特意为她建造的“胭红添香”别墅后,就再也不愿称呼她为胭脂了。事实上,她单独同我相处时,就是乡下那个朴实单纯的女孩刘艳枝,丝毫没有沾染上庸俗的脂粉味。就是在此时此刻,一切都如海市蜃楼烟消云散了,我也敢对天发誓我杨柱和刘艳枝是真心相爱的。我们好像两个迷失方向的天涯沦落人,只能相依前行,向着不可预知的未来,凶险难测。也只有在彼此身上,我们才能找到丢失了的那个自己。

寂寥的深夜,我们相拥相惜,互诉衷肠。紫罗兰色的天幕缀满了象征浪漫物语的星星。偶一颗美极的流星滑落,我们都会激动地同时说:流星,许个愿吧!于是都会虔诚地闭着眼睛默默祷告。但我们从来不会问对方许的是什么愿望,却都心有灵犀地知道对方许的是什么愿望,我们似乎想用这种默契来共同实现精神上的抵达。好几次,艳枝许完愿就流泪了,是无声的流泪,一颗颗泪珠犹如散落的水晶,滴得我心痛。那时刻,我不能做什么,也不能说什么,只能紧紧地把她拥在怀里,任两颗年轻火热的心贴得很近很近。常常这样,直到天明。

事情发展到那个地步,我已敢公然住在姨父的“金屋”里了,自从那个大脑里充斥着浓重雪茄味的下午,姨父郑重其事地把艳枝“交”给我之后,就再也没有踏进过这幢金屋藏娇的小楼半步。我说姨父把艳枝交给我并没有喧宾夺主的无理,是事实。非但如此,以往视艳枝为珍宝,唯恐别人窥伺到她丝毫美丽的姨父竟出人意料地给我大开方便之门。首先是把那辆雪铁龙小轿车拨给了我,再然后是艳枝每个月的生活费用只增不减,而我手头也时常有姨父甩给我的“零花钱”。姨父给钱时大方阔气,总是淡淡地说:胭脂那边只能多拜托你了,你知道的,我这个大忙人啊哪样事也少不了我。啊!开始屡屡受姨父的恩赐我难免做贼心虚,诚惶诚恐得不敢正视姨父敏锐的眼睛。毕竟是又吃人又偷人,有时我也觉得自己卑鄙透了,实在想不通我杨柱有一天连自己的衣食父母都能背叛。也不敢想万一东窗事发我将受到怎样的惩罚。而对于艳枝,我又怎能负她?我已深陷其中、无力自拔……

但当有一天我发现姨父的秘密后,那种负疚及自责马上一扫而光。从头彻尾细想一遍,竟有种落入圈套的后怕与愤怒。那是在和艳枝相处三个多月后,我与她的感情正是如火如荼之时,我意外地发现姨父包养了另外一个女人。那是个俄罗斯妞,金发碧眼,身材高挑,胸臀极其硕大诱人。见到那洋女人,我想起姨父有次“教导”我时说:男人要显得有派头,首当其冲就是要从消费观念上转变。比如女人吧,国产的只能求小异,要品大不同,还得开开洋荤。姨父在说这番话时好像是在说某种值得品尝的美味,脑门和小细眼都在发光,而他的表情和语气,又极尽一个有钱男人的奢华派头。

姨父阅女人无数,即便是在包养艳枝的这五年当中,也常常出去寻花问柳风流韵事不断。但对那些女人都只是一时欢娱、逢场作戏罢了。艳枝算是他唯一的定性。然而,这个定性也只维持了五年之久。事实是:姨父已经移情别恋,大开洋荤、大显派头去了。

想到这里,我又觉得艳枝真的好可怜,五年来她为姨父堕胎四次,医生已宣布她将终生不孕。终生不育!这对于一个女人相当于宣判了死亡判决书,这种打击是致命的。那天夜里,艳枝哽咽着把这事告诉我,我能感觉抱着的那具躯体一直在颤抖,无助单薄得好像一片风中的落叶,摇摇晃晃不知将被风刮向何方。那夜,她两次被噩梦惊醒,全身都被汗水湿透。

不知姨父拉我来做替补是因为觉得愧对于艳枝,希望她的感情找到一个新的依托还是生怕艳枝就此纠缠住他,让他无法享受一个有钱男人的奢华?

我想得头痛欲裂,不得而知。我只是清楚地知道,我确确实实爱上了刘艳枝,即便知道是姨父下的套子,也心甘情愿往里钻了。另一个原因却是我不敢深究的!那就是人性中那种无所不在的贪图享乐主义,一旦有适宜它生存的环境,便如同肆意繁殖的寄生虫,把你层层包裹,再难挣脱出来了。我知道自己已越走越远,再也回不到最初,然而却无法停止,只能眼睁睁看着这种危险向前蔓延……

谁能相信,我是多么想给艳枝一个家啊!一个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家!能够不再躲躲藏藏,而是能和爱侣在阳光下拥吻的家。但是我无法给予她,我是一个有老婆有孩子的男人。我的老婆是退伍第三年亲戚介绍的,一个本分、老实的小护士。她长相平常,话不多,很会操持家务,是个讨公公婆婆欢喜的好儿媳。我的儿子白胖招人喜爱,他是我生命的延续。冥冥之中似乎已为我注定,我的爱情不会与婚姻维系到一起,而我就只能在两者间疲于奔命!欲罢不能!我似乎在等待着,等待有一天会降临奇迹,让我理不清头绪的感情生活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而我也并不去猜想怎样的结局才算是完美的。我只是报有一种希冀,这种希冀让我觉得人生还有意义,也让我似乎还保留住了一份纯净的自己。

这改写我人生的一天终于还是来临了,却不是我一直期盼的降临奇迹,而是向我宣判死期。

常言道纸是包不住火的,这话是事实,我和艳枝的事暴露了。老婆哭得梨花带雨,相貌平庸的她在这刻竟有了几分动人,而她结婚前略显丰满的体型也在拖孩子忙家务中瘦成了一根竹,以往白嫩的双手也失去了往日的光泽,变得粗糙厚实起来。我诧异地看着她,好像在打量一个陌生的人。我似乎才发现我大约有半年没有正眼看过老婆了。这时候心里竞隐隐生出来些痛,伴随着痛的是愧疚和自责。我为自己的女人辛辛苦苦为自己操持家务憔悴而心疼,也为自己不负责任感情出轨而难过羞惭。那一刻,艳枝离我很远,是一团虚无飘渺的云彩。我的心底在哭泣,我在呐喊我是深爱着她的,但却无法抓住她,无法给予她。

我想我当时的表情肯定是窝囊而矛盾的。以至于我妈连喊两遍:“拦住你老婆,快向她认错。”都没听见。我沉浸在自己复杂痛苦的情绪当中,为背叛老婆而难过,也为得不到爱情而难过。我在心底衡量孰轻孰重,但却无法得出结论。是老婆绝望的痛哭声把我惊醒,我眼前老婆单薄的身影一晃,老婆便抱着儿子跑出家门。这个时候可怜我善良的老母亲凄婉地喊出一句:“你这个不要脸的逆子啊,好端端一个家你是要它散啊……”便不顾众多围观的四邻嚎啕大哭起来。围观的有真心相劝的,也有成心看热闹的,这时候世俗嘴脸无穷尽,我自嘲地在心底哼出一声。我想跑步去把我的老婆追回来,把延续我生命的大胖儿子追回来,但却如同被混凝土浇筑了双腿,挪不开步。这时候,姨父和姨妈来了,他们是听到风声赶来的。姨妈深深剜了我一眼,便抓牢母亲的手嗑瓜子去了,看得出姨妈异常得烦躁激愤。她似乎把对姨父的不满都迁怒于我身上,那别有深意的一眼如同剜在了我心上,它仿佛在嘲弄着:想不到你穷小子也学坏!有那资本吗?看来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姨父先是不慌不忙地走过去亲切地对着母亲叫了一声大姐,他似乎早为这一天作好了充分的准备。他说:“大姐,真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柱子一向跟着我,这也怪我管教无方啊。兄弟我也有脱离不了的干系!大姐,要怪你就怪兄弟我吧!”他说这话是副痛心疾首、恨铁不成钢的惨痛负荆之状,接着他又用他管理公司的处理方式补充道:“不过事情既然出了嘛,就应该妥善解决它,不应该埋怨它对吧?抱怨是无济于事的。柱子的工作,我来做,我会尽量地说服教育,重要的是先把老婆孩子找回来是吧?啊?”

姨父沉稳的处事的确有效,母亲哭声渐小。姨妈拍孩子一样机械地拍着她的肩头做安抚状,一只手不断嗑着瓜子,她的目光已不似剜我那眼时那样锐利,而是恢复成一如既往的呆滞。

姨父走向我,凑近的和蔼的笑在他肥胖的脸上犹如牛屎砸到地上炸开了花,我嗅到了扑面而来的蛊惑人的甜腥气味,有种想吐的冲动。姨父一副大人不计小人过的口气对我教导道:“当今的年轻人嘛,犯那样的错误也属正常了,啊!关键的嘛是能知错就改。你看你,上有老,下有小的,玩玩也应该有个度嘛!”我敢说,姨父的话及语气足以让在场的每个人动容,以为他是个开明包容的父辈,正在谆谆教导失足晚辈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只有我一个人看出那双森冷的眼光射出的幸灾乐祸和报复,这种眼神是何等的微妙而险恶。我未对他苦口婆心的劝导唯诺是从,除了他招兵买马时考验我的第一次,这是我第二次骄傲地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直视着他。我感觉又回到了以前那个桀骜不驯、敢于同姨父对峙的我。我用同样森冷的眼光回击着他,时间一秒秒地流逝,我甚至能感觉得到他在我的眼神直逼下的瑟缩。我多想告诉他,我应该谢谢他,是他让我有经历真爱的机会。有些人,也许一辈子都遇不到一次。比如他——我的姨父——虽然他采摘红玫瑰白玫瑰无数。至少在这点,我是个比他富有的富翁!

姨父明显在这场无声无息的战争中败下阵来,他转头走开,边走边遗憾地对我母亲摇头:“唉!无可救药啊……”姨父骂这句话可能只是出于维护面子或者气愤,但他却不知道这句话似乎把我的处境及心境指明了一个方向。我的自尊在一寸寸陷落,我眼看着以往朝朝暮暮建立起来的尊严及威信轰然坍塌化为一股尘烟。也是在那一刻,我悲哀地意识到也许我的人格早在五年以前就已经被降化了,以至于只保留着尊严的空壳,经不住小小的风暴。我的唇角不易觉察地牵扯起一缕诡异,我知道,那是死神的召唤。而接下来母亲怒其不争扫向我脊梁的那一竹棍就是我应该向愧对的人请罪的鞭笞了。长这么大,这是母亲头一次抽我也是最后一次抽我。我是父母的宝贝儿子,两个姐姐出嫁后,我便成了他们的心头肉。母亲能对我下手,足以看得出我对她老人家的伤害有多深。我又何尝不知道那一棍子抽下去比抽在她自己的心上还要痛、还要难受。我看到她的手抡在我钢筋铁骨上的震动,手一松,竹棍落地,她深陷的两个眼窝便汪满了泪水,汪成了活泉。泪成线状流下,没有断续,仿佛就要一直这样流下去。母子连心,母亲的泪就是我的血,我不能坐等着鲜血流干,我无法再待下去一秒钟。我要离开,要逃避。

我木愣愣地朝大门口走去,边走边回头对老母亲说了今生的最后一句话:“我会给你们一个交待的。”

这话好像不是我说的,而是来自天宇间空茫茫的所在。我被自己的声音魇住了。出了大门,我疯狂地飞跑起来,那双腿不是腿,而是幻化为了一双翅膀,迅速得无法想象。公路两旁的树木都如同影子一样顽皮地快速倒退着,它们似乎都在听从我的指令,而我,并不知自己要飞向何方,我没有方向。

路上的行人有停下来观赏奇珍异兽一样观赏我的,相互笑着指戳的。我模糊地想我的模样可能就是一个疯子吧!可是我停不下来,也没觉得别人这样想有什么不好的。

我跑累的时候正好停在郊外一个小镇的农机商店前,商店里堆满了码得整整齐齐的化肥和籽种,柜台里摆满了各种杀虫除草的农药。我定在门前,就不会动了。在那之间,可能有一两秒的时间吧,我想走开,我有一瞬间莫名其妙的发冷害怕。但略一迟疑,那种恐惧感便消失干净了。我气定神闲地立在门口挪不开脚,我仿佛是被农药化肥散发出的恶心气息所吸引。店员问我:“你要买什么?”

我说:“杀一杀铁树上的虫子。”

店员说:“买杀虫双吧!它治虫子可有效了!”

我想问一问,这药不太难吃吧?忍了忍也没问。别人也没吃过怎么知道它难不难吃呢?我又想难吃与否好像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真能杀虫吗?那种腐蚀大脑的寄生虫!它存在于我们每个平凡人体内,一个也不例外,有适宜的环境便毫不留情地出来作怪呢!

一切收拾妥当,我被缓慢地放入到院场心里那口红漆黑盖的柏木棺材里。那口棺材是两年前为我老父亲准备的,两年前他老人家得了一种奇怪的病症,全身肿胀,特别是那个肚子比人家怀胎十月即将临盆的产妇还要大。他每日只要见到阳光,便会莫名其妙的胸闷气喘,好端端的人眼看着就不行了,非得立马送到医院输一包氧气。到后来,别说做事,连说几句话都腰腹酸痛,嘘气不止。医生查不出具体的病症,只估计是肾积水兼带肺气肿,让我家上省城大医院复诊,如果确诊就必须换肾,至少得准备三十万。三十万!我们一听就傻眼了,母亲红肿着眼睛说不出一句话,那种绝望的神情把我刚毅的心都揉碎了。那一刻我想到了去问我有钱的姨父借,可如此大的借债他肯借我们吗?他明知我们家的状况就是不吃不喝半辈子也难凑足这么多钱的。要知道姨父是外表笑脸佛内里精细鬼的人尖子!宁可用这样一笔钱包养女人买宠物狗,也断不会为穷亲戚打水漂的。看着被病魔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的父亲,看着伤心得只剩半条命的母亲,我突然恨透了有钱人,恨透了姨父。我想起了我在书摊上看过的李宗吾写的《厚黑学》,难道一定要“厚尽脸皮,黑透心肠”才能发大财成大事?我就为姨父拎过数十万沉甸甸的巨款陪他去某某分管工程招标的领导处打点过,姨父老谋深算地说,这叫“舍不得儿子套不着狼”,比起上千万的工程,几十万算得个鸟!

正当我家一筹莫展之际,不知是不是上天开了眼,可怜我们穷苦人,坐以待毙的父亲居然奇迹般地好了起来。短短两个月,他的肚子渐渐恢复成正常人那样大小,全身浮肿也一天天地消散下去,直至能正常行走做事,复原成一个健康人。全家人惊喜交集,母亲忙着去天神庙还愿,都以为是仁慈的天神爷救了父亲。父亲则回忆说有一天他实在憋闷得慌,便挣扎着拄着拐杖漫无目的地在小胡同走走,恰好遇见一个卖草药的大包头苗人,苗人一看父亲那样子,便卖给他一包草药,让他每天泡了当水喝,父亲也并未在意,只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地泡吃起来,真没想到才短短两个月,小小的草药竟把死亡线上的父亲拉了回来,真神了!父亲回忆完,感叹着说:“现在的医院啊!”便没有下半句了,听父亲说话便可以看出他的为人,他不但老实,还是个脾性很好的老好人,他不愿得罪任何人,就是对人有意见也只会憋在心里。对于我的事,父亲没有责怪半句,他只是半躬着老朽的身体,抖索着嘴角喃喃道:“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这样?”喃喃完移着碎步在院场里来回走动,继而又停下来张开黑洞洞的嘴巴,豁着牙重复:“怎么能这样呢?怎么能这样呢?”

七十多岁的老父亲自从那次大病痊愈后就显现出老年痴呆症的迹象。他被各种磨难摧残得身体成了一具蚂蚁骨堆,只需轻轻一口气便可以把它吹飞。

他一瞬不瞬地看着我块头很大的身体被塞人为他量身定做的同样大块头的柏木棺椁里,看着徐徐从下身往上推的棺盖,父亲突然跑过来伏在棺盖上,他枯竹节般的指头狠狠扳住棺盖不许人家把我盖住,一面埋下老脸高耸着肩膀,只三两下,他就再也压抑不住了。父亲的哭声像老牛,哞哞呜呜的粗重凄凉,在那个阴郁的午后久久回荡,凄婉的余音缭绕三日方才不舍地离去。

父亲是在控诉什么?还是怨恨什么?抑或是倾吐什么?我不得而知,但父亲宛如老牛哭犊的凄凉悲怆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院场里嘤嘤咛咛的哭声像掀开了的蜂箱响成一片,就是平时跟我有些过节的也抬起手袖抹起了惋惜的泪水,真应了那句“人死百怨消”的老话。再铁石的心肠也会被哭软的,我居然有了深深的感动,而这种感动,是在生前久违了的心灵震颤,想不到会在死后再次历经。

可怜的老母亲几次哭昏厥过去,哑了嗓子,干了眼睛,醒来再哀哀干嚎,她原本灰白的头发竞在我出事那天深夜一下子变为一头白霜,惨自得刺眼。两个出嫁的姐姐边哭边骂,她们骂我不是男人,敢做不敢当,丢下妻儿老小一个人躲去了。骂我没良心,让白发的父母遭受送黑发人的至悲。骂忘恩负义的我难道就用死亡的方式来回报二老的养育之恩吗……

二位姐姐骂得淋漓尽致,丝丝入理。我静默地听着,深感自己罪孽深重。她们所数落的诸多罪行,我都承认。我好想大哭一场,把胸中的悲伤都发泄出来。可是死人是流不出眼泪的,死人的眼泪是空气。是怨气,悔气,愤气,悲气,伤气,我看着诸多气体潺潺不断地从我的七窍里流出来,充斥了院场的每个角落、每个空隙。

这些气体一流尽,我便感觉到身体轻飘飘起来,仿佛正向着另一个世界升腾。我离地三尺,以一个禅悟者的姿态留恋地环顾着这个又可爱又可憎的世界。

我在思考一个问题,我们这类人是不是就只能沿着自己正常刻板的生活轨迹而行进?一旦越轨便不能承受生命之重?而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呢?这是不是小人物的必然悲剧呢?如果做一个有钱人又如何?我想起了我既有学识、又有财富的姑父,他不是也在“上等人”的世界里碰得焦头烂额,疑神疑鬼弄得神智不清而被送到疗养院吗?还有我养尊处优的姨妈,因为怕失去现有的财富而变得神经兮兮,变成了一个整天靠瓜子度日的古怪老太。而我的姨父呢,他表面上依旧风光无限,历经众多凶险及变故波澜不惊,可是他那样用金钱开道,时刻算计的日子又是多么的空虚和紧张。虽然所向披靡地占有了无数女人的身,却从未赢得过一个女人的心……

所以说,如果有来生,我也不要做拥有上千万财富的有钱人——虽然做个有钱人是我生前一直的终极梦想!我想我还是化为一片云彩吧,悠悠然然、自由自在地游走于天际,没有烦忧没有牵挂,任着自己的性子变幻着身形;要不,我就站成一棵树吧!一棵千年老树,历尽风雨沧桑,沉静地静观世间百态。再或者,我还做一个人,一个不被诱虫引诱,一个循规蹈矩,一步一个脚印走向明天的平凡人!那时,再让我重新感受、加倍珍惜那个有美好也有丑陋的俗世,以一个凡夫俗子的心态坦然地面对它!真的,如果有下辈子!

晚秋的风阴冷,唿唿地打着哨子游窜在枯枝败叶之间。下土了,一铲铲松散的黄土迎面撒来,亲切的泥土味道溢满心怀。我来自大地,如今又重回到大地母亲的温暖怀抱,躺进大地母亲的怀抱我安然了。但我却不得不最后望向俗世留恋的一眼,因为还有最后一个未了的俗尘心愿拉扯着我的心。我扫视一遍山林,林里静悄悄,连报丧的老鸦也知趣地停止了聒噪。我几乎要失望了,最后一铲黄土迎面扑泼而来,正在这时,我眼前一亮,那个熟悉的身影猛扑到了我的坟堆之上,她脸上没有泪,只是脸色惨自得可怕,如同一张薄薄的宣纸,在秋风中沙沙响着快被撕裂,她像哄小孩一样地轻轻拍打着坟茔温柔地说:“柱子,别怕,我来陪你了,以后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好吗?”边说边仰起宣纸一样的脸蛋,绽放开一脸幸福的微笑。送葬的男人全呆住了,我撕心裂肺地使劲点头,明知她看不见。我的脸上同样溢满幸福的微笑。

我死了,从此以后,我的坟堆旁多了一个又唱又跳的疯女人。

她是我所爱的女人刘艳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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