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执行框架”视角下中国电子政务的困境与对策

2016-09-10 07:22赵颖
行政与法 2016年10期
关键词:电子政务公民行政

摘 要:电子政务并不必然带来政府行政的低成本和高效率。从“技术执行框架”的视角分析,电子政务仍存在五大困境:难以运用最新的信息技术,信息技术与组织形式的整合不到位,与信息技术相配套的制度安排欠缺,技术执行中存在腐败与不公正,改革结果的评估和反馈较为薄弱。因此,电子政务改革应从这五个维度出发解决其存在的问题,以提高电子政务的质量。

关 键 词:技术执行框架;电子政务;被执行的技术

中图分类号:D63-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6)10-0033-09

收稿日期:2016-06-20

作者简介:赵颖(1980—),女,吉林长春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所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信息科技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日渐成为牵动社会变革的一个重要变量,中国信息产业也随之得以迅速发展。“2016年7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到2.82亿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到10.5亿户;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总数达到9.97亿户”。[1]电子政务是政府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发展的关键手段,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截至2016年6月,中国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为1.76亿”。[2]《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把握信息技术变革趋势,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国家政务信息化”的要求。

电子政务并非行政管理与信息技术的简单相加,政府组织与信息技术之间的整合仍存在障碍,电子政务也并不必然带来政府行政的低成本和高效率,反而可能引发新形式的腐败和不公正。简·芳汀的“技术执行”理论框架厘清了技术、组织、网络和制度等核心要素在电子政务改革中的角色和作用,能够帮助分析电子政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技术执行框架

简·芳汀的“技术执行框架”将信息技术、制度理论和组织理论结合起来,以更好地分析技术、官僚、网络、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解释虚拟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见图1)。“技术执行框架”不认为信息技术简单自动地作用于个人、组织以及制度。“它对制度理论的贡献在于将信息技术看作内生的,信息技术在被设计和应用的过程中不断改变。它区分了客观的技术和被执行的技术”。[3]

根据技术执行框架的构成要素,结合电子政务在中国实践中的改革,可以从五个维度来分析电子政务的政策过程和政策质量。一是客观信息技术。主要指政府可以引入的因特网、软硬件等技术条件。二是组织形式。主要指基于科层制的官僚体系及组织间形成的网络,组织形式在纵向层级和横向幅度方面不断变化。组织网络间关系存在强弱差别,组织形式变化受到传统关系和信息技术的影响。三是制度安排。主要指原有制度体系以及与信息技术改革创新相配套的制度安排。四是被执行的技术。“个体以主观的方式感知、定义和使用信息技术。政府行动者内嵌于认知、文化、社会以及制度结构的特性会影响对因特网和相关IT技术的设计、感知和使用”。[4]被执行技术是指被感知、被设计、被执行、被使用的技术。五是改革结果。主要是指多重不同的、难以预测的个人理性选择和集体行动结果。通过五个维度测量,可以全面理解电子政务的改革进展,分析电子政务发展的困境与对策。

二、电子政务发展的困境分析

当前,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电子政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资源共享难、互联互通难、业务协同难等问题仍制约着电子政务的发展。[5]为解决电子政务发展的瓶颈和难点,需要根据技术执行框架来对电子政务改革状况进行评估。笔者认为,目前我国电子政务改革主要存在五大困境:难以运用最新的信息技术,信息技术与组织形式的整合不到位,与信息技术相配套的制度安排欠缺,执行技术中存在腐败与不公正,改革结果的评估和反馈较为薄弱。

(一)客观信息技术

⒈因特网及其他数字电信技术的使用不够合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各部门资源共享不足,各部门信息没有整合成为统一的政府数据库。以环境保护为例,环境质量提高是大气、水、土壤整体环境提高的结果。环保、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工信等多个部门在数据共享方面仍有欠缺。二是互联网的功用没有完全发挥。在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公民虽然使用网络,但对电子政府网站应用较少。三是政府网站流于形式,部分公民对电子政务的满意度不高,尚存在网站资料不能及时更新,政府信箱及联系方式链接不顺畅,网页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

⒉硬件管理不科学。计算机、扫描仪、传真机等是行政管理中各政府部门的基本办公用品,但具体政府部门则需要更专业的硬件设施,如交通部门在“审车”的过程中需要专门的“检测”场地及相应的称重仪、检测仪等硬件设备。由于在硬件设备管理的全过程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疏漏,导致政府采购可能存在腐败问题,如以较高价格购买较为陈旧的机器,从中获取市场差价等。在硬件使用环节没能做到及时维修保养,导致硬件使用时间较短,较早报废。在机器报废和回收环节不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造成硬件回收不利甚至政府机密信息泄露等问题。而缺乏整改的硬件设备还可能存在安全漏洞。例如政府监控设备存在高危漏洞,可能会被远程控制并对外发动网络攻击。

⒊软件管理不够完善。一般性政府行政事务需要电子存档,以备复查;专业性政府行政事务需要专门的办公系统或软件。如长途货车是否安全合格、长途货车司机的运输记录、车辆的保险记录、汽运公司的法人信息等各种档案管理都需要开发专门的软件系统。政府机构网站承载大量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在电子政务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仍有欠缺。“2015年,CNCERT通报了涉及政府机构和重要信息系统部门的事件型漏洞近2.4万起,约是2014年的2.6倍。部分通报漏洞未及时修补,给相关系统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CNCERT抽取2015年12月通报的安全漏洞事件进行修复验证,发现政府部门网站系统漏洞隔月修复率仅为52.7%”。[6]

(二)组织形式

在技术执行框架中,组织形式包括官僚制度和网络。官僚制度是正式的政府科层制度,网络主要是基于传统而形成的关系。在引入信息技术之前,需要配套调整官僚制度和网络;在引入信息技术之后,官僚制度和网络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⒈官僚制度。⑴等级结构改革较少配套调整。科层制的等级结构较为严格,每个等级存在多个职位,按照职位高低传达管理指令。在引入信息技术后,等级结构变得扁平化。如果电子政务改革与等级结构改革没有同步配套进行,二者之间就可能存在阻滞和冲突,从而降低行政效率,影响改革成效。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在引入信息技术过程中较少采用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在信息传达方面受到层级制限制,难以在短时间内将消息给多数成员,导致决策的被动和失误。二是等级结构的权力比重没有发生相应变化。基层人员虽然处于较低等级,但通过信息技术可能获得更丰富信息,有助于做出科学判断。主要领导处于较高等级,但由于获取信息技术的滞后,可能延误决策时机。⑵管辖权限的胜任力可能不足。政府机关对每个岗位的职责进行了规定,不同职位对管理对象具有不同的管辖权。如,车辆管理机构对汽运公司、货车、货车司机拥有管辖权;车管所管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等事务;交警队管理“机动车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等事务;运管所影响“机动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等事务。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部分管理权力电子化之后,部分管理人员难以胜任新工作,而信息技术的培训工作以及多余人员的转业工作也未及时跟进。二是部分电子化管辖权与传统管理方式之间整合不到位,二者之间存在碎片化的权力间隙,可能滋生腐败。⑶标准化建设在电子政务改革中出现了新的寻租空间。虽然行政管理的基本流程已经较为固定,标准化与电子政务改革也较为契合,许多标准化步骤都可以电子化,但是仍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标准化步骤也是人为操作的,存在人力修改的空间。在电子化的标准流程中,政府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寻租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二是行政管理是一门艺术,不可能所有项目都以电子技术为判定标准,因此对标准化与自由裁量之间的监管仍然是必要的。⑷规则、文档较为繁琐和专业,不利于公民的理解和执行。当前,政府部门大量的规则、文档都进行了电子化管理。尽管这种电子化改革既可以降低印刷成本,也能加强政策传递的时效性,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电子文档内容较多、专业性较强,普通公民难以明白操作流程和细节。二是电子文档仍然存在被搁置的可能。现实中仍多采用“土政策”等本地规则,这就削弱了规则的权威性和成效。⑸稳定性不强。经过长时间官僚体系的运作,传统组织系统已成为政府机构的骨干框架。规章制度不仅控制了信息、工作以及决策的正式流程,而且还协调了多个政府部门的组织功能。权力流、工作流、控制流、员工信息流等在整个组织里朝所有的方向循环流动,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互动模式。电子政务改革冲击了原有官僚体系的稳定性。在引入信息技术的同时,较少配套调整官僚组织体系,电子政务改革的稳定性有所欠缺。

⒉网络。⑴引入信息技术后,信任与交换倾向于维持原有关系网络和互动模式。行政区域形成了稳定的行政舞台,许多参与者世代生活在这里,分享同样的价值观念,有一定的信任基础。由于行政管理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普通公民对内部流程不了解,就倾向于委托相应的“专业人士”来办理。这些信任与交换是经过长期、稳定的互动关系所形成的。信任与交换的背后,可能存在着“隐形的权钱交易”。政府、公民、中间人之间的信任与交换,形成了大量的“委托——代理”关系,构成了复杂的网络互动。引入信息技术后,网络互动的联系虽发生了改变,但是基于信任与交换的网络实质都较难改变,电子政务改革可能会形成新的政务壁垒。如果公民难以知晓电子化流程,或者对电子操作不熟悉,就可能形成政府新的寻租空间。虽然电子政务减少了人为操作,但与其相关的腐败可能增加。⑵社会资本在电子政务改革中可能拉大贫富差距。在行政管理网络中,每个参与方都拥有社会资本。政府拥有权力等社会资本,市场拥有“金钱”“人脉”等社会资本,个体拥有“家庭背景”“户籍”“学历”“职业”等社会资本,各方凭借社会资本进入到网络互动当中,达成相应的目的。电子政务改革可能产生强化社会资本的作用来为社会资本较强的人减少行政障碍,而对社会资本较弱的人增加行政障碍。不完善的电子政务改革可能催生更多的政府中介,造成弱势群体的负担加重。以城乡社会资本为例,“截至2016年6月,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为31.7%。但是,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农村地区35.6个百分点,城乡差距仍然较大;调查显示,农村非网民不上网的原因主要是‘不懂电脑/网络’,比例为68.0%”。[7]⑶电子政务改革后,其可共同操作性易引发新的寻租空间。在传统网络中,参与者可以共同操作行政事务。资深的政府人员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较强,资历浅的政府人员可能扮演中介的角色,将工作转介给资深成员来处理。中小企业、普通公民、职业掮客等市场人员,由于没有政府公职人员身份的束缚,更多体现出市场自由竞争的特性,积极活跃地参与行政事务。虽然决策权由政府掌握,但市场参与者仍然可以通过与政府的互动来操作各项事务。对不同对象而言,电子政务对网络的可共同操作性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社会资本较强的公民直接通过电子政务办理事务,原有的关系逐渐淡化,其独立性增强。社会资本较弱的公民更能感受到电子政务壁垒,可能增强网络关系,可共同操作性带来的腐败可能保留并且加强。⑷在电子政务背景下,弱势群体可能难以获取共享资源。政府各部门都拥有法定的管理资源,彼此之间形成一定的资源互利,并有权决定企业是否能够运营,决定企业是否停业整改。企业在长期与政府互动中,积累了大量资源。有的企业、公民、掮客拥有较强的官、商背景,政府监管机构对他们难以管束。中小企业、职业掮客等围绕“营利”的目标,积极聚集起人脉等各种资源,在共同的网络当中实现资源共享。对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公民而言,电子政务提高了共享资源的水平。但对受教育水平一般或较低的公民而言,电子政务可能会形成科技壁垒,导致公民在办理事务中的成本和难度有所增加。⑸引入信息技术后,弱势群体政府信息的多少可能变化不大。在行政管理中,政府机构能够最先知晓国家政策,能够从数据库中调出企业与公民的注册信息及实时状况。企业与公民的档案信息应该保密,而政府管理的具体流程、方法、标准,应该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办理事务。但是,由于档案信息可以直接联系到企业、公民等管理对象,拥有这些信息就可能直接获取利益,因此,其他的参与者会选择利用各种机会获取这些档案信息。而原本应该公开的管制流程等,政府却不希望管制对象能够全部清晰了解。市场参与者难以了解、不能知晓如何办理业务,就只能委托政府代为办理。在行政管理中,内部信息表现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对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公民而言,电子政务可以方便其更多地触及。但受教育水平一般或较低的公民仍然需要通过关系网络来办理事务。

(三)制度安排

⒈部分公民对电子政务的认知度和认同度不高。在悠久的历史中,中国形成了一系列普遍接受的认知倾向,人情关系是中国的重要行为规范。较为熟识的私人关系与严肃的公共事务常常交织在一起。在许多行政管理者的观念中,法律法规当然要遵守,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处理事情要按照“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进行处理。在电子政务改革中,科技力量难以完全改变文化力量,电子政务的改革和运作在认知层面仍有欠缺。因为基层公民难以掌握电子政务的使用技能,对电子政务的认知和认同有限。即便实行电子政务,公民也会选择人情关系和电子政务的双重途径。中国非网民规模约5亿。“调查结果显示,非网民中,有11.8%的人表示未来肯定上网或可能上网,72.9%的人表示未来肯定不上网或可能不上网,未来非网民的转化难度较大”。[8]

⒉“官本位”文化削弱了电子政务改革成效。在我国“官本位”文化长期存在着,其变迁难以在短期内完成。公民对官员的尊崇度和认可度都比较高。一方面,行政管理的信息、许可、审批成为一种可以增加官员资本的垄断资源,加大了市场参与者与政府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另一方面,普通公民对政府过程不了解,有求于官员,主动与官员建立联系,致使“官本位”的文化氛围在一个“熟人社会”“关系社会”中变得更加浓厚。长期的“官本位”文化难以给电子政务改革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公民在思想观念上可能并不认可电子政务将会带来透明公开、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而只是将电子政务改革视为官员行政执行方式的改变,对电子政务改革难以秉持积极推进的态度。

3.中国社会结构中的弱势群体较难从电子政务中受益。在中国,“80%以上的工农大众处于社会中下层(68%)和社会下层(14%)。他们以体力劳动为生,是社会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工农劳动大众是社会的基础,他们是向社会付出最大、得到社会回报最少的阶层”。[9]工农大众在电子政务改革中处于较弱势的地位,电子政务改革对他们而言可能产生技术壁垒。为适应电子政务的要求,他们需要付出更多成本来办理公共事务。从城乡非网民对比来看,“截至 2015 年12月,62.3%的非网民为农村人口,占我国农村人口总数的68.4%,而城镇地区非网民比例为34.2%,城乡差异明显。农村地区受收入、教育水平较低的影响,互联网使用需求较为薄弱”。[10]

4.引入信息技术后,并未配套制定并执行相关的法律制度。诺斯认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健全的法律制度、民主政治是发展中国家更为欠缺的制度资源。不规范、不健全的市场经济携带着“金钱至上”“权钱交易”的不良思想,可能腐蚀管理过程中的政府管理者,导致其在决策时选择金钱,弃规则与公正于不顾。在这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国家并未及时出台与电子政务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等,影响了电子政务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二是现有的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被严格遵守,影响了电子政务改革的规范性进展。

(四)被执行技术

“技术的物质构件代表的仅是一个潜在的能力;只有当智力结构开始使用它的时候,技术才会对个人和组织产生实际的作用”。[11]信息技术具有灵活性、实用性以及可分解性的特征。在电子政务改革中,组织形式、制度安排与信息技术三者共同作用会产生“被执行的技术”。这些实际运作的技术是被本地行政官员所感知、设计、执行和使用的技术,与原本引进的信息技术有一定的差距。

⒈对信息技术引领政府改革的感知不到位。在政府管理中,虽然已经引进大量的电子设备,但部分政府机关及人员对其认识仍然停留在存储工具、上网工具、打字工具等层面,仅使用了硬件、软件和电信能力的一小部分功能和特征,没有将信息技术作为一种改变组织结构、改变工作方式的方法和途径。地方政府由于官僚体制惯性、相关制度建设滞后、人治观念仍然存在等因素,难以通过电子政务来实现为公民网上办事提供便利、增加政府信息横向覆盖度、减少政府的纵向层级、降低行政成本、行政权力下放到基层等改革目标。

⒉缺乏整体性设计。高新信息技术结合政府业务进行设计,才能发挥其功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由国家或地方层面的政府职能部门统一设计,在国家或本地区全部联网,仅在上班时间办理业务等。但是仅在工作时间办理业务可能影响事务的办理进程,例如高峰时段驾驶证的预约考试,工作时间预约者过多可能导致网络故障等。基层政府因基础设施不健全,存在经常断网等问题,也影响基层行政事务开展。二是设计后的信息技术,主要用于基本的存储,比如标准化表格、资料上传等,仅使用较低端的信息技术,较少开发信息技术与组织形式、制度安排的整合功能。

⒊技术执行不到位,仍维持原有关系网络和互动模式。在行政管理中,存在两种执行技术的倾向:其一,组织的行动者倾向于按照重塑、加强现行社会制度的方式来执行新技术。其二,组织行动者倾向于利用技术来维持现行的社会或网络关系,并保留执行项目。以车辆管制为例,监管机构人员利用现代化的技术聚集更多的汽车司机、汽运公司信息资源,获取更多利益,表现为加强现行社会制度,另一方面也利用技术来维持现行的组织结构、网络关系。引入技术只是为了照章办事,所谓“对上交差、对外交差、应付改革”。信息技术可能成为加强、延续、稳固既有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的工具,也可能形成新的寻租空间。

⒋部分公民对电子政务的使用较少。无论对技术的感知、设计和执行有多么到位,“被执行的技术”只有真正被参与者们切实使用才是最后的结果。在使用过程中,最常用的“技术”最值得关注。当因特网整合进入政府管理时,组织间网络则变得更加复杂。政府管理系统必须考虑信任和利益之间、合作和竞争之间的复杂平衡,即使引入信息技术,官僚形式的逻辑(尤其是标准化、控制、规则等)依然强大。同时,因为使用电子政务的用户较少,部分电子政务功能利用率较低,也影响了电子政务的改革效果。“截至2016年6月,中国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为1.76亿,占总体网民的24.8%。其中,通过政府微信公众号获得政务服务的使用率为14.6%,为网民使用最多的在线政务服务方式;政府微博为6.7%,政府手机端应用以及微信政务办事的使用率均为5.8%”。[12]

(五)改革结果

技术革新对传统的官僚、网络、制度体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从业务角度来看,信息技术整合业务内容,提高了行政效率,减少了政府的寻租空间。但对受教育水平很低并且不熟悉电脑的公民而言,电子政务改革可能带来新的技术障碍。此外,引进的信息技术可能难以改变原有的官僚网络和制度文化。中下层的公民对于如何上网办理繁琐业务、如何提交电子档案都难以掌握,他们面临的选择可能是加强采用“俘获”和“委托—代理”等办法。

⒈电子政务将怎样影响公民生活较难测定。技术只是一种客观工具,它虽然可以改变人们某些工作、生活方式,但难以影响或改变某些复杂的人性。技术将在哪些方面影响人们的生活、工作方式,又能在哪些方面改变人们的思维、行为模式,这些都是难以测定的。正如计算机在刚刚问世之时有人预测甚至担心汉字的使用可能会日渐减少甚至消失,但后来的发展证明汉字与计算机融合得良好。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共部门职员与市场中的个体一样,都是为了个人私利而努力。在政府管理中,技术变革只是改变了某些工作方式,但传统思维模式、工作关系依然存在,网络中的参与者们较快地调整了新的“工作要求”,依然按照传统的“互动关系”来获取相应利益。

⒉信息技术可能带来多重关系。在政府管理中,“技术”的引进带来了多重关系。“俘获”现象在“农业社会”已经存在。现行官僚组织以及工作流程多是按照职能分工来进行的,这是“工业社会”大生产进行专业分工的结果。“高新技术”是现代社会甚至是后现代社会的标志。“技术”引进之后,政府管理呈现“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后工业时代”的多重混合特征。与多重特征相应的存在着“关系行政”“专业行政”“数字行政”等行政方式。“数字技术”在数字存储、系统联网等方面提高了效率,“专业行政”提供了基本的官僚式组织基础,“关系行政”仍然存在“俘获”“委托—代理”等腐败现象。

⒊电子政务可能产生意料之外的结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电子政务改革的成本较高,如果没有科学管理,难以实现预期收益。部分地方政府为响应电子政务的改革浪潮,未经详细评估就引进最新科技,造成了行政开支浪费。因为政府管理目前可能还不需要高精科技,仅通过基础技术就能提高行政效率。二是电子政务改革可能增加了部分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技术壁垒,难以保障弱势群体的正当权益。因为部分受教育水平较低或者网络技能较差的公民认为电子政务比传统行政更为复杂,需要求助他人才能办理公共事务。三是信息技术与官僚网络的整合不到位。信息技术不仅难以提高政府绩效,反而可能成为官僚网络寻租的手段和工具。

⒋电子政务受到理性的、社会的、政治的逻辑影响。制度与文化都会影响并塑造本地公民的逻辑思维。电子政务可能存在两个困境:一是制度建设与电子政务改革的配套不到位导致制度与技术之间的冲突,从而影响电子政务改革的成效。例如,传统科层制等级分明,但电子政务可能更适合扁平化的组织结构。电子政务让信息的覆盖面更广,时效性更强,改变了层层下发文件的传统方式。二是制度执行不到位,难以为电子政务发展创造良好氛围。虽然国家和地方层面都出台了鼓励和规范电子政务发展的政策文件,但是制度执行需要组织结构调整、行政经费支持、培训制度建立、监督制度建立等多项配套政策,配套政策不完善,就会影响电子政务的发展。

三、电子政务发展的对策研究

电子政务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当信息技术引入到政府管理时,会出现诸多困境。如何将“技术”顺利地整合到政府管理系统,让政府更好地实现“责任与绩效”,按照“技术执行框架”的启示,需要从五个维度来提高电子政务的质量。

⒈全面预测将信息技术引入行政管理体系后,对信息技术、官僚网络、制度安排会发生的变化以及互动关系,提前做出配套预案。传统组织、制度、公民三者之间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互动关系,信息技术的加入,导致“三元关系”变成了“四元关系”。因此必须将“行政改革”视为管理对象,对其全程加强“指挥、协调和控制”,随时针对行政改革中存在的不恰当问题、突发问题进行调适,确保“技术”要素能够“水到渠成”的与传统政府管理整合起来。一方面加强硬件管理与软件管理,确保信息技术的安全性和专业性。另一方面,加强各部门信息之间的联通,提高信息技术的整体功效。

⒉结合本地实情,在电子政务改革中及时推进组织形式变革。一是科层组织扁平化。为适应电子政务形势,高等级职位仍然保留政治性决策权力,但行政性决策权力需要下放,以利于科学判断和决策。二是在信息技术基础上建立无缝隙政府。无缝隙政府是从根本上对整个官僚机构体系进行重新设计,围绕过程和结果,而非职能或者部门展开工作。电子政务不仅能够在短时间内聚集多个政府部门同时办公,还能够从开始到结束的监控整个行政流程,实现行政管理的公开化和透明化。要在行政电子化与自动化的基础上,利用现代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建构跨时空、跨功能、跨部门的政府服务体系,简化行政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加强对官僚网络的监管,消除电子政务可能带来的寻租空间。低效腐败的网络互动在电子政务改革之前已经存在,不能幻想引进技术后低效腐败就会自动消失,既要铲除传统的腐败现象,又要防止新型的腐败现象出现。

⒊通过制度创新来实现技术、官僚、网络的整合,从而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一是提高公民对电子政务的认知度和认同度,大力宣传电子政务有助于建设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积极使用电子政务能够为公民带来便利的功能作用。二是消除官本位文化的影响。通过对公民电子技能的培训,帮助公民网上办事,真正让公民感受到技术带来的便捷,不必总是求助于政府官员办事。三是坚持公民导向。一方面,在电子政务改革的过程中增加公民参与,鼓励公民参与信息共享并向政府提出建议;另一方面,加大对弱势如何的电脑及电子设备使用方面的培训力度,保障其在电子政务改革中的权益。根据公民的群体特点、上网意愿、网络技能水平等基本情况,稳步提高公民使用电子政务的能力。

⒋评估“被执行技术”与“引进信息技术”是否一致,评估改革后行政管理绩效是否提高。当信息技术进入政府管理后会经历一个“再设计”“本土化”的过程,因技术可能难以得到真正的落实而被降级采用。“本土化技术”才是“被执行技术”。一要全面考察“被执行技术”与“引进信息技术”之间的差别。确保“被执行技术”能够达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节省公民成本、减少行政腐败四个目标。二要坚持以“过程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的方式来考察政府绩效。技术代表科学过程,行政代表政治过程,但政治过程的效率与科学过程的效率并不相同。在政治过程中,协商、妥协、模糊也许能实现政策结果;而在科学过程中,更快、更精确被视为更好的技术。被执行技术必须同时实现政策目标和行政效率。

⒌加强对电子政务改革结果的评估,健全改革结果对政策过程的反馈机制。一是明确技术变革可能难以改变原有的官僚网络和互动结构。“技术”可能提高了某些行政效率(数据存储、系统联网等),但是“被执行技术”对腐败等行政现象的打击有限,甚至可能在弱势群体中新增了寻租空间。二是密切关注电子政务改革可能带来的难以测定的变化。不能盲目引入最新的高新科技,必须评估信息技术与本地区行政的匹配度,评估信息技术需要付出的行政成本,确保电子政务改革的收益高于成本。三是对原有网络互动加强监管。一方面确保信息技术与官僚体系和行政流程的顺利整合。另一方面,将电子政务运行结果所产生的问题反馈到政策制定过程中,以提高电子政务改革的成效。

【参考文献】

[1]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7月份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EB/OL].工业和信息化部,http://www.miit.gov.cn/n1146312/n1146904/n1648372/c5251673/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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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简·芳汀.构建虚拟政府:信息技术与制度创新[M].邵国松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8,79.

[5]杨道玲,王瓂璇.“十三五”电子政务转型发展的路径选择[J].电子政务,2015,(04):19.

[6]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2015年我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态势综述[EB/OL].大数据导航,http://www.199it.com/archives/477317.html.

[8][10]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5年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研究报告[EB/OL].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http://www.cnnic.cn/hlwfzyj/hlwxzbg/#.

[9]杨继绳.中国当代社会阶层分析[M].江西高校出版社,2013.

(责任编辑:刘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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