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贸协定对深圳外经贸的影响分析

2016-10-26 09:53蒋永灵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22期
关键词:合作机遇

蒋永灵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截至目前,我国已签署并实施14个自贸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中韩自贸协定是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势必会促使未来中韩贸易壁垒不断降低,促进深圳市与韩国经贸合作,扩大进出口份额,使深圳未来面临更广阔的海外市场,为深圳市走出去引进来提供难得的机遇,值得深入研究。

关键词:自贸协定;机遇;合作

中图分类号: F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2-000-01

一、中韩自贸协定的要点和特点

中韩自贸协定是中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覆盖议题范围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协议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金融、电信、环境、电子商务等全部17个领域、22个章节的法律文本。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中韩自贸区建成,并实施了第一轮降税,2016年1月1日实施了第二轮降税,在最长20年内,中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税目数的91%、进口额的85%,韩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税目数的92%、进口额的91%。双方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农渔、林业、钢铁、中小企业、信息技术、纺织、政府采购、能源和矿产资源、科技、海洋运输、旅游、文化、医药、化妆品等领域合作。此外,双方还首次在自贸协定纳入地方经济合作和产业园建设条款,将山东威海和仁川自由经济区作为地方合作示范城市。

二、中韩自贸协定对深韩外经贸的影响

(一)货物贸易方面

1.深圳与韩国进出口情况

韩国是深圳第五大贸易伙伴,2015年,深圳对韩国货物进出口200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下降18.1%,占全市同期进出口的比重为4.5%,占同期全国对韩国进出口总额的7.2%。其中,深圳对韩国出口33亿美元,增长0.2%,占同期全市出口的1.2%,占同期全国对韩国出口总额的3.3%;深圳自韩国进口167亿美元,下降20.9%,占同期全市进口的9.4%,占同期全国自韩国进口总额的9.6%。①

2015年,深圳对韩出口的前六大类商品是:①机械;②电子信息;③纺织服装;④木制品及家具;⑤玩具及运动用品;⑥光学制品,出口额分别为168,478万美元、103,451万美元、27,375万美元、18,497万美元、13,087万美元、10,855万美元。从韩进口的前六大类商品是:①电子信息;②光学、医疗等仪器,钟表,乐器;③塑胶;④矿物材料制品,陶瓷品,玻璃及制品;⑤贱金属及其制品;⑥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等。进口额分别为:1,084,654万美元、164,432万美元、69,081万美元、27,859万美元、27,012万美元、25,639万美元。②

2.自贸协定影响分析

从深圳相对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看,深圳在机械产品等一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以及服装、木制品及家具等传统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已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建立中韩自贸区更有利于发挥深圳企业的已有优势,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为深圳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巩固和提升深圳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从深韩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看,如电子信息(包含通信设备、音像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产业,深韩双边贸易以中间产品为主,体现出较强的产业内贸易特点。建立中韩自贸区,取消或降低双方贸易壁垒,有利于双方相关产业实现"强强融合、优势互补",充分利用双方的技术和市场,进一步培育和增强双方产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升双方产业在东亚区域生产网络和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作用,共同扩大在全球的市场份额。

(二)服务贸易方面

1.中韩服务贸易现状

2015年深圳对韩国服务贸易(含技术进出口及服务外包)进出口8645万美元,其中技术进出口5176万美元,服务外包3469万美元。③

2.协定对深韩服务贸易影响

在中韩自贸协定服务贸易条款中,双方出价均实现了较高的自由化水平,以各自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的改进出价为参照,进一步解决了彼此的重要利益关注,主要体现在:韩国在我国关注的速递和建筑服务领域,首次作出超出其所有现有自贸协定水平的承诺。我国也在韩国关注的法律、建筑、环境、体育、娱乐服务和证券领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开放承诺。同时,双方还就电影、电视合拍及出境游作出相应安排。

根据相关承诺,韩国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深圳以代表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也可在前海蛇口自贸区设立代表处,与中国律师事务所以协议方式相互派驻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实行联营。韩国环保企业可以在深圳成立独资企业,从事垃圾处理、公共卫生、废气清理和降低噪音服务。韩国企业可以通过合资、合作的形式在深圳开展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等业务,韩企可以在深设立独资企业,从事除高尔夫和电子竞技外的体育活动宣传、组织及设施经营业务,韩国证券企业可以拓展与中国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合作领域。

(三)投资方面

1.深圳对韩国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底,经我市核准在韩国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机构)22家,投资总额9205.69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额为3410.749万美元;2015年深圳企业对韩国实际直接投资额为1144万美元,同比增长1775.4%,以批发业和商务服务业为主。2015年在韩国的承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主要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同额11980万美元,同比下降15.25%;完成营业额11339万美元,同比下降35.42%。④

2.韩国对深圳投资情况

截止2015年底,韩国在深投资项目687项,合同外资10.4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66亿美元。在深投资139个国别/地区中,韩商在深投资项目数排名第八。韩企在深投资领域较广,涉及电子、通信终端设备、塑料及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纺织服装、汽车运输、食品加工、化工等等,韩资主要涉及制造业,制造业项目占韩资在深投资项目的43.98%,其次批发和零售业,占35.45%。

3.自贸协定影响分析

预计中韩FTA达成的良好气氛,以及中国对韩国企业的政策倾斜则有可能促成更多的韩国企业进一步增加对中国投资,加强其在中国的本土化战略。

注释:

①数据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②数据来源:深圳海关.

③数据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④数据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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