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工程设计类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

2016-10-26 12:18赵艳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22期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营改增

赵艳

摘要:本文阐述了“营改增””对工程设计类企业的影响,并从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等角度提出了降低税负的策略,对工程设计类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工程设计;营改增;工程总承包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2-000-01

“营改增”自2012年启动以来,经过几次试点地区和行业的推广,于今年5月1日起,全国所有行业进行全面实施。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化分工,优化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本文着重就“营改增”后工程设计类的现代服务业的变化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企业如何有效地利用这些影响,降低税负,从而降低成本进行探讨。

一、工程设计类企业的特点

1.行业特点:各工程设计类企业拥有不同种类的设计资质,但有一个共同特点:技术含量高,人员薪资占成本比例高,无形资产占资产比例较高,同时差旅费、招待费和办公费占运行费用的比例较高。

2.业务特点:以工程设计为主,很多企业承揽了与工程设计资格等级相符的总承包项目(根据建设部颁布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实力的企业响应国家“走出去”的号召,承揽了国外总承包项目。

二、“营改增”对工程设计类企业的影响

1.“营改增”对企业有利影响

(1)2013年8月部分现代服务业已作为营改增试点行业,这次全面“营改增”大大降低了总承包整体的税负。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价款在内。”如果总承包包含设备采购,这部分采购设备除了要缴纳增值税,还要缴纳营业税,是一笔数额非常大的重复征税。“营改增”后,取消了营业税,工程项目总承包按照业务类型按不同税率缴税,大大降低了税负,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样,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如果包含勘察设计服务分包合同, “营改增”后也减除了分包部分的重复征税现象。

(2)抵扣项增多,但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税负影响有限

这次“营改增”范围包括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有形资产租赁业、收费公路通行费等行业,“营改增”后,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增多,如员工出差住宿费、车辆保险费、项目部房租等,对企业降低税负产生了一定作用。但员工出差时的住宿费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究其原因,一是旅店可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去税务局代开,非常不方便;二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比较严格,任何项目不规范都会导致认证不能通过,需要重新开具,这样开票人员就不愿意开具专用发票。所以,住宿服务的“营改增”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税负影响有限。

工程设计类的现代服务业以管理和技术人员为主,也有一部分劳务派遣工,如清洁、修理及司机、厨师等。“营改增”后,这部分员工的劳务派遣费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进行抵扣。但工程设计类企业劳务派遣工数量很少,抵扣金额有限。

2.“营改增”对企业不利影响

(1)对总承包整体税负及各项业务合同额分配的影响

由于“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变化,对整个工程总承包的税负及各项业务所占比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作为一般纳税人,土建安装部分“营改增”之前征收率是总分包差额的3%,“营改增”后税率变为11%。对于大部分设计单位来说,只有工程管理人员,建安部分通常是分包给施工队,基本无进项税可抵扣,这样就造成建安部分税负大幅上升,从而引起整体税务大幅增加。

三、工程设计类企业“营改增”的应对措施

1.加强合同管理,谨慎选择合作单位

(1)对于出差过程中住宿费开具普通发票无法抵扣税款的现象,单位可选择几家连锁旅店作为合作单位,签订长期合同,员工出差尽量在该类连锁旅店住宿,统一结账,这样就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从而降低企业税负。

(2)对于劳务派遣工少,抵扣进项税有限的现状,可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进行优化。如设计人员中的辅助员工和非关键岗位的后勤保障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制。这样,既可以有效形成激励机制,又能够降低企业人力成本,从而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

2.积极进行税务筹划,合理降低企业税负

(1)对于建筑安装业征收率由3%提高到税率11%造成工程总承包整体税负增加的问题,合同签订时要充分考虑各项业务不同税率对整体利润的影响。签订合同时,在保证单项税负合理的情况下,分项合同额要向低税率的设计和安装业务倾斜,从而保证总体税负最低。

(2)实际操作中有时会遇到高开低抵或低开高抵的现象,要避免高开低抵现象的发生。如购买设备和安装服务不是同一个公司,适用不同的税率:向甲公司采购设备,进项税为17%,但由乙公司进行安装,进项税为6%,这时销售时要根据两种不同税率单独开票,避免高开低抵、造成税负升高的不利影响。

3.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培训,改善财务管理

(1)新的税法或相关法律颁布后,要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确保财务人员及时理解文件精髓。平时也要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大家取长补短,不断提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组织业务人员进行相关税法培训,确保业务人员掌握相关的税法知识,在合同谈判时较准确地计算出利润率,避免产生涉税风险,从源头有效地控制成本。

四、总结

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工程设计类企业,要积极应对“营改增”,改善管理,调整结构,积极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2011年10月28日发布.

[2]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字第805号,1992年11月17日发布.

作者简介:赵 艳,单位: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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