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UBI的车险费率厘定模式与方法研究

2016-10-26 14:23陈立杰王丹丹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22期

陈立杰++王丹丹

摘要:机动车辆保险作为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主要财产险险种之一,其保费收入在财产险中一直位居首位。随着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发展以及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出现,我国现有的车险费率厘定模式已难以满足新形势的要求,加快实现车险费率差异化己经成为车险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在分析国内外车险费率厘定相关研宄与应用现状的基础上,探讨研宄了基于UBI的车险费率厘定模式与厘定方法。对于实现我国车险精准化、个性化定价具有直接指导意义,对于促进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车险费率;UBI;驾驶行为;厘定模式

中图分类号:F842.63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2-000-01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在保险等各行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就车险费率厘定而言,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联网保险的应用产品,而国外己经有了一个成功的先例UBI (Usage Based Insurance),即基于使用的保险定价模式,它是车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新型保险产品。其基本思想是保费应取决于实际驾驶时间、地点、驾驶习惯及驾驶行为表现。驾驶行为表现安全的驾驶员应获得保费优惠,让保费价格“从车”转向“从人”,让车险定价更公平、科学与精细。

二、车险费率厘定模式与方法分析

1.车险费率厘定概述

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作为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主要财产险种,其保费收入在财产险中一直居于首位。在车险费率厘定过程中,如何使得保险定价公平与合理,需要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大量统计分析表明,影响车辆保险费率的因子众多,不同影响因子对于费率的影响程度也各不相同。因此,保险人在车险费率厘定过程中将风险因子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与车辆相关的风险因子,包括汽车类型、使用性质以及购置价格等;另一类是与驾驶员相关的风险因子,包括驾驶员的性别、年龄以及婚姻状况等。因此,车险费率厘定模式可分为从车费率模式和从人费率模式两种类型。

2.车险费率厘定模式优缺点分析

(1)车费率模式

从车费率模式的体系比较简单,易于操作。但从车费率模式的局限性也显而易见的。据交通统计资料表明,在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中,因驾驶员引起的交通事故占总事故比例的90%以上,而因车辆相关因素引起的交通事故仅占5%。此外,交通事故的影响因素主要来自与驾驶员有关的风险因子。如果在车险费率厘定时只考虑车辆因素而不忽视驾驶员因素,这显然会与车辆无赔款优待制度(奖优惩劣)相违背,不利于调动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人费率模式

相比从车费率模式,从人费率模式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首先,在车险费率厘定时,加入从人因素,能够使得计算更加精确。研究资料表明,加入从人因素进行车险费率厘定时,支付较高保费的驾驶员,其预期损失要高于支付较低保费的驾驶员。若禁止使用从人因素,不仅会破坏费率的真实性,而且会扰乱市场秩序。其次,从人费率模式有利于调动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也使得保费负担更加合理。

三、基于UBI的车险费率厘定模式研究

1.基于UBI的车险费率厘定方法

基于UBI的车险费率厘定方法所厘定的车险费率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基础费率和费率调整系数,车险费率等于二者的乘积。

基础费率由保险监管协会统一厘定,一般是根据传统的费率因子,如机动车辆的车龄、车型、出产地、价格等,驾驶员的性别、年龄、驾龄、身体状况等,利用传统的车险费率厘定方法,如纯保费法、广义线性模型法等方法厘定车险的基础费率。

费率调整系数的确定包含两个步骤:一是建立基于UBI的驾驶行为评分模型;二是将驾驶行为评分与费率调整系数进行挂钩联动。

2.车险费率与驾驶行为评分挂钩联动机制模型的建立

根据驾驶行为评分模型得到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评分。在此基础上,利用挂钩联动模型建立驾驶行为评分与车险费率间的关联关系。具体步骤如下:

(1)确定基准安全评分分值p0及基准评分区间

基准评分分值p0是衡量驾驶行为是否安全的临界点,基准评分区间是在基准分值的上下加减C的基础上确定的。一般而言,在大数据样本的基础上,利用数据挖掘中的特征分析方法建立驾驶行为评分与事故率、赔付率的关联关系,根据大数原则,确定基准评分分值p0和浮动分值C。

(2)确定评分分值区间pi(i=1,2)

评分分值区间Pi的确定是挂钩联动模型的关键。一般而言,在大样本数据的基础上,利用数据挖掘中的聚类分析方法挖掘并分析事故风险与驾驶行为评分的关系,把具有风险相似的驾驶行为评分归为为同一类,以此确定评分分值区间P,。

(3)费率调整系数bi(i=1,2)

一般地,以基准安全评分区间的费率调整系数为1,然后根据评分分值区间在费率调整系数浮动范围内给予对应的费率调整系数。本文模型中的费率调整系数浮动范围参考了保监会印发《深化商业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费率调整的相关规定,费率上下调整幅度应在[-0.15,+0.15]范围内。因此,本文的费率调整浮动区间为0.85≤bi≤1. 15。

(4)得到费率调整系数

在驾驶行为评分模型的基础上,建立车险费率与驾驶行为评分的挂钩联动模型,得到费率调整系数。

四、总结

本文将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引入到车险费率厘定中,提出并研究了基于UBI的车险费率厘定模式以及费率厘定方法。基于UBI的车险费率厘定模式遵循“从车+从人”综合费率模式,除了参考传统的车辆因素和驾驶员因素之外,还引入了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表现,并对其驾驶行为风险进行量化评分;基于UBI的车险费率厘定方法包含基础费率和费率调整系数两个部分。基础费率参照传统费率因子厘定,而费率调整系数则根据驾驶行为评分厘定,最终车险费率由二者相乘得到。

参考文献:

[1]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意见[R].2015

[2] 乔木.大数据语境下UBI发展现状及趋势研究[M].产业研究,2014(53):53-54.

[3]刘俊红.我国车联网保险应用模式探析[J].几保险研究,2014(11):20-24.

[4]金沈李.关于车险费率改革的几点探讨[J].新财经(理论版),2013(5):80.

作者简介:陈立杰(1964-),女,吉林人,副教授。

王丹丹(1991-),女,山东人,硕士研究生,专业:系统安全管理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