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拟修订 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2016-11-07 09:11
人民周刊 2016年18期
关键词:宗教事务教职人员活动场所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7日公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个人或组织将不得从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送审稿明确指出,以宗教活动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景区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宗教活动场所的风格、环境相协调。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宗教活动场所与景区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工作,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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