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研究

2016-11-17 01:01田玉敏
中国国情国力 2016年11期
关键词:科研院所产学研协同

◎田玉敏

“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研究

◎田玉敏

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模式,需要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发挥政府的组织、引领和指导功能,健全组织协调机制,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协同培养衔接机制,拓展人才培养空间,搭建多元化的人才培养平台,突出市场导向,健全创新创业就业机制,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考核评价体系。

政产学研用;创新创业;协同育人模式;实现路径

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强调:“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模式,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基本特征

“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模式,是指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用人单位等人才培养主体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相互配合,将生产、教学、科学研究与实践应用结合起来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模式中,既包括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用人单位等基本主体,也包括科技中介和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模式,不仅需要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同配合,也需要目标、制度和环境等的协调与整合。

1.目标一致性

尽管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用人单位的组织性质不同,不同主体基于自身利益对协同人才培养有不同的价值诉求,但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是不同主体战略协同的契合点。“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机制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为共同目标,这种共同目标把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用人单位聚合在一起,协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因此,目标一致性是实现“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前提。

2.主体互动性

“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模式,既要求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主体投入各自的人才培养资源,也要求金融机构和科技服务中介等相关主体的协同支持。“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协同育人使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主体之间达成一体化状态,认同、信任、包容和参与成为协同育人的基础,相互之间呈现一种深度合作关系,培养创新意识和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成为共同的价值追求。

3.时空接续性

“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模式,要求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主体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为达成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在时间上保持连续的动态匹配,在空间上紧密衔接、深度融合,实现生产、教学、科学研究与实践应用的有机结合,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

4.效果放大性

“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模式,要求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各展所长,各尽其力。政府作为宏观调控和环境建设主体,制订法规政策,发挥统筹、引领和指导功能;企业作为生产实践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主体,与高校一起制订和修改人才培养方案,并留用适合企业发展的人才,降低其人才招聘成本;高校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进行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研院所利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优势为人才培养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因此,“政产学研用”各方共同致力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其效果在相互作用中放大。

基本原则

1.环境协调原则

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自主体的作用和价值,相互联系、相互开放、相互促进,政府从宏观上加强立法,完善法律体系,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并为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牵线搭桥,共同致力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

2.需求导向原则

“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协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制订人才培养标准。从政府制订政策、企业参与指导、高校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到实践应用等方面都要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

3.资源共享原则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需要硬件资源和软件资源,而人才培养所需要的资源又分别被政产学研等主体掌握。尽管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都拥有各自的人才培养资源,但是又都不能有效掌握人才培养所需要的全部资源。因此,“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模式,要求对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各自拥有的人才培养资源进行统筹整合、有效配置与合理使用,达到资源共享,为人才培养提供资源保障。

4.体制机制协同原则

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主体在协同育人过程中,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需要对合作各方的权责利进行明确清晰界定,构建新的体制机制,以制度规范和引导合作各方的行为,保护“政产学研用”各方的合法权益。体制机制协同是“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协同育人的制度保障。

5.组织协同原则

“政产学研用”结合协同育人离不开组织协同,只有通过共建合作实体和技术联盟搭建深度合作平台,才能使无序态的资源和技术创新要素进行扩散、组织、融合和转化,从而实现有序态的知识与技术创新,为“政产学研用”结合协同育人提供支撑平台。

模式障碍

近年来,我国在“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逐步探索出了多种“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但是仍存在一些障碍。

1.法律政策不健全

目前我国关于“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专项立法缺失,而相关法律制度又不完善;政府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人才培养的政策,特别是专门针对“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政策措施也不够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欠缺,已成为制约“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一个障碍。

2.协同培养机制缺失

“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需要借助一定的机制才能实施,但目前我国“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培养机制不完善。从高校外部来说,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等主体之间合作交流欠缺,高校注重理论教学,忽视社会实践和科研训练,学生的社会实践环节与科研训练缺失,人才培养与企业及社会需求严重脱节。就高校内部而言,各组织机构之间、教学与科研之间、学科专业之间及其内部的边界过于清晰,缺乏相互支撑和相互渗透,难以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进而为学生提供跨学科、跨专业的全方位的综合培养教育。“政产学研用”协同培养机制缺失已经成为制约人才培养的又一瓶颈。

3.协同育人内驱力不足

就高校而言,现有的教学及科研考核评价体系,造成一些高校仅仅关注科研项目及到位经费、学术研究水平,并不关心经济社会需求,造成教师重科研轻教学,对人才培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就企业来说,由于追求经济效益,注重人才使用轻视人才培养,对依靠人才和科技创新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缺乏紧迫感,导致企业内驱力不足。高校、企业的内驱力不足是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模式面临的一个重要障碍。

4.协同育人完整链条尚未形成

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的目标定位和利益机制不同,在协同育人过程中尚未建立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产学研合作仅仅停留在常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上,产学研合作深度不够,合作层次低。而“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需要产学研等培养主体的充分融合和深度合作才能实现。“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的完整链条尚未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

实现路径

完善“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模式,需要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突破制约“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协同育人的运行机制与实现路径。

1.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模式,需要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和引领指导功能,健全组织协调机制。一要健全组织协调机构。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中心、青年创业园和协同育人联盟等多边混生组织,设立协同育人中心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人员担任,协同育人中心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统一规划和商定有关“政产学研用”结合协同育人的关键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同时,要建立健全协同育人有关制度,明晰政产学研各自职责,统筹各方资源,协调各方行动。二要加强立法,优化协同育人的法律环境。建议制订《产学研合作教育法》,规范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进一步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提供法律保障。三要优化协同育人的政策环境。加大对协同育人的经费投入,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的科技项目,面向企业需求,调动企业建立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积极性,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改进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直接关系着“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实施效果。因此,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模式,需要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衔接机制。一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方案必须突出市场需求导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由“政产学研用”各方主体共同制订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和共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二要优化课程体系,引入市场机制,重新审视课程的设置标准和教学大纲等内容的编定,强化基础,突出创新,尊重个性,注重模块,建立厚基础、重创新、个性化和模块化的课程体系。三要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要以培养人才的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线,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构建科学、合理和有效的实践教学体系,企业与科研院所根据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安排实践教学和进行科研训练,实现产学研用的无缝衔接。

3.搭建“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平台

“政产学研用”协同培养人才需要借助一定的平台或载体。一要拓展“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空间,政府、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要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拓展协同育人空间,通过设立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联合研究实验室与合作研究中心等形式,共同组织科技创新竞赛,鼓励大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参与企业科研项目,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搭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培养的多元平台。 二要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政产学研深度合作,推进高校与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结合,以重大科研项目为载体组建研究基地和技术创新团队,进一步完善“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三要引入市场机制,在“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协同育人过程中,要突出市场导向,引入市场机制,及时了解人才市场信息,优化信息传导环境,推进高校与政府、企业和科研院所等的有效联结。四要加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实习实践基地是“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协同育人的保障条件。

4.健全创新创业就业机制

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要准确了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健全创新创业就业机制,提升人才的创新创业就业能力。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具有丰富的创新创业就业指导资源,高校既要把学生输送到企业培养,也要注重将企业的优质资源引入学校中来,发挥他们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担任学生的创新创业导师,通过建立资源“双向流动”机制,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推进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指导工作。

5.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考核评价体系是“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健全“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考核评价体系,需从协同育人环境、协同育人投入、协同育人产出、运行过程和育人效果五个方面考虑。协同育人环境的考评指标主要包括协同育人的法律法规、政府的扶持政策、协同育人联盟数量和中介服务能力等;协同育人投入的考评指标主要包括协同育人资金的来源及数量、创新创业导师数量及结构和育人基地建设等;协同育人产出考评指标主要包括创业率、创新创业成功率和竞赛获奖数量;运行过程的考评指标主要包括资源共享情况、育人方案的执行情况等;协同育人效果的考评指标主要包括人才的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和创办企业生存时间及盈利情况等。

(作者单位:天津农学院社会科学部)

■ 梦里山川 王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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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561/j.cnki.zggqgl.2016.11.022 ■ 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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