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弼“执一统众”的治学方法

2016-11-23 01:27袁晓天
资治文摘 2016年7期
关键词:本息本体论哲学思想

【摘要】王弼的哲学思想通过其对过去经典文本的注释反映出来,本文试图通过王弼对前人经典的解读分析,找寻出王弼本人的治学方法。通过对王弼的《老子指略》、《周易略例》等著作的分析,结合王弼本人的哲学思想,论证“执一统众”的治学思路在王弼哲学中的重要地位,及对于我们而言的显现实意义。

【关键字】王弼;本末;老子注

一、本文的立论依据

王弼通过注释《老子》、《易经》等经典表达出了其自己的哲学思想,形成了“以无为本”的本体论思想。但是,这个说法是值得商榷的,按照王晓毅的看法,在王弼出生之前,颍川钟氏家族与山阳王氏家族就关系较好,而且钟氏家族是以擅长刑名学和古文经而闻名,从与王弼年龄相仿、文化背景相似的钟会回忆自己的启蒙教育来看,王弼也应当是受到了相对严格的文化教育,熟识《孝经》、《论语》、《诗》、《尚书》、《易》、《周礼》等著作。那么,在这个文化背景下,他是否就必定的形成“无”的本体论哲学体系呢?关于这个问题,也即王弼的哲学思想究竟是否体现于他的注释之中,田永胜先生的《王弼思想与诠释文本》中有着详细和严谨的推断及结论,此处不再赘述。这样,我们是否可以从王弼的《老子指略》、《周易略例》和《大衍义》出发,关注王弼在注释经典的过程当中所使用的治学方法,单纯的讨论这个治学的具体方法的内在逻辑,考虑它对我们自己阅读学习时的意义。

二、作为思维方式的“崇本息末”

王弼在《老子指略》中提到:“《老子》之书,其几乎可一言而蔽之。噫!崇本息末而已矣。观其所由,寻其所归,言不远宗,事不失主。文虽五千,贯之者一;义虽广瞻,众则同类。解其一言而蔽之,则无幽而不识。每事各为意,则虽辩而愈惑”。这是说,《老子》这本书的主旨,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崇尚根本,养息枝末罢了。体察该书主旨的由来,追寻它的归依,它的语言没有远离万物的大要,它的行为是没有背离事物的宗旨。《老子》的书虽然有五千余言,但它的主旨却是贯穿全书而始终如一的:它所表达的意蕴虽然广远富瞻,但纷呈的意蕴却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展开的,但众多的意蕴却同归于它的主旨。如果理解了该书“崇本息末”的根本道理,那么,任何玄远幽深的东西就没有不能够被认识的了;如果就事论事的话,即使辩论不息,也只能是越分析,越令人迷惑。从王弼的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在他的观点看来,《老子》一书是围绕着一个核心的范畴来展开的,并非是各个部分各个内容相互剥离的。而他正是抓住了“崇本息末”这个核心范畴展开了他的注释,正因为《老子》的思想是一以贯之的,所以注释的方法也是一以贯之的。这个注释的方法,是“执一统众”。

王弼并非只作了对于《老子》一书的思想研究和诠释,对于《周易》一书王弼也作了同样的工作。我们可以将它们结合起来看王弼的治学方法。在《周易略例·明彖》中,王弼写到:“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治寡者也”,从这句话来看,王弼将彖辞看成是每一卦的真实意义,这个意义在六爻的背后,主导着每一个爻辞。又如“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繁而不乱,众而不惑。故六爻相错可举一以明也,刚柔相称可立主以定也”。与前面的引文不同,这句话主要在于说明彖辞之所以可以是每一卦真实意义的原因。因为事物的存在都是有根据的,这个根据不仅仅是特殊的一个事物的根据,而且是所有普遍的事物的根据,唯其如此,才能做到任何一事一物都能够做到有“宗”有“元”不“乱”不“惑”。从而“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知可以一明举也”。从上面的几段话可以看到,王弼所说的这种“一”与“多”内在对应的合理性是建立在“本”与“末”的逻辑基础之上的。王弼将这种逻辑运用于治学之中,就得到了前文提到的在《老子指略》中王弼所说的“文虽五千,贯之者一”的结论。在《大衍义》中王弼对“大衍之数”的理解可以看成是他的思想的集中体现。“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这里的“一”成为了“四十有九”背后的最终根据,它作为具体的那些数的统帅对它们起决定作用,表现出“通”的性质,体现出的是“一”与“众”的关系。

一种哲学思想或者说是一位哲学家的哲学思想一旦可以称其为一个体系,那么这种思想就必然的有着一个核心的范畴,这个范畴以本体论为先。也就是说,一个哲学思想、哲学体系是建立在这种哲学的本体论思想基础之上的,它的本体论决定了它的认识论、方法论、知识论、功夫论等等。当然,一个哲学家在形成他自己的哲学思想的具体过程中是各种思想、各种范畴相互发展的,或者是从知识论开始或者是从方法论开始,即在时间先后上会有不同。但是在最终的哲学形态当中,本体论永远具有逻辑先在性,正是这一种逻辑先在性决定了它的基础性地位,起到对其他范畴的决定性作用。既然在某个哲学体系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实在不变的逻辑基础,那么从这个基础出发,我们也就顺理成章的可以找到这个体系当中其他范畴或者是思想内容。一个哲学思想的核心范畴未必是直接关系本体论的,但是从本体论的角度出发,我们一样可以把握到其哲学的核心乃至于全部。譬如王弼所说的《老子》一书的核心是所谓“崇本息末”,这个“崇本息末”不是指具体的本体论概念,但是我们能发现,崇本息末之所以可能的前提条件是由于在王弼看来《老子》的本体论思想是那个包括了所有特殊的一般,或称为“无”或称为“道”,在这样的本体之下,决定了它的宇宙生成关系及顺序,故而“崇本息末”就有了合理性和必然性。它一方面体现出本末的关系,同时又体现出了体用的关系,而所有的根据都来自于“道”的本体论思想。

三、象、言、意的关系

王弼之所以用“执一统众”的治学方法可能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在于他对“言意”关系的理解。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写道:“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从这里可以看出,王弼认为易当中的言、象、意三者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意是根本,而象次之,言最末。象用来表达意,言用来表达象,这样就把言和意通过象这个中介联系了起来。又如“故言者,所以明象,得相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是故存言者,非得象也;存象者,非得意者。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以上两段引用中,明显的突出王弼的一个思想倾向就是将“言”和“象”视为是通向“意”的一种手段和方法,这个手段是依赖于目的的,正是因为有了目的手段才有价值,如果没有相应的目的,那么手段也就失去了意义。同样的,我们可以看出“意”在这三者之中有着本根的地位和逻辑的先在性,后两者依托于它而产生。如果我们用王弼的这种思想去阅读《周易》,我们就能发现,虽然每一卦的象和言是我们通达真意的路径,但是在得到真意之后我们也就不必执着于路径本身。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是由“象”、“言”而得“意”,执“意”而统“象”、“言”。《周易》中任何一卦的意义可以由各种方法和途径表现出来,但是唯有背后的真意是不变的,所以把握背后的根本原因是理解的关键。这个“意”相比于“象”和“言”更具有形而上的性质,“意”是对于“象”和“言”的超越。超越性在于我们是通过“象”和“言”来认识“意”的,而在认识了之后又通过“意”来把握“象”和“言”。这样一来,“意”在言、象、意三者中的本体地位就无可争辩了,如前所述,我们就可以将其理解为是一与众的关系。

“执一统众”的实质在于“本末对置”,并且因为本对于末的决定作用使得本的意义远远的高于末。这种本末对置我们可以从很多哲学家那里找到,不论中西古今,或许不尽相同,但是大多数也不是相去甚远。“执一统众”的治学方法的重要性在于,不仅仅是因为逻辑的结果需要我们用这种方法去对一个知识系统进行学习,更加因为这个方法本身就关系到哲学的实质或者说这个方法本身在一定意义上就可以称之为是个哲学问题。窃以为近现代西方哲学史上的现象学可以理解成是对哲学根本问题的一次回潮,对“存在”范畴的反思本身就表明了那是对过去问题的当下回答。这正如我们今天学习和思考“本末”问题一样,过去的答案和今天的答案可能已经大相径庭了,但是又无所谓对错,中国哲学的经学传统让我们把很多的过去能看得非常清楚,无数个前人对同样的问题做出了他们自己当时的回答,而我们今天又再次审视,反思和学习前人的思想。就某一方法而言,“执一统众”或许过于片面,尽管它有着自己的合理性,但是这个合理性或许只建立在一定范畴之内,不能作为一个普遍适用的方法,可这并不妨碍我们去认真研究和学习这个方法。我们自己在使用这个方法的时候也要注意不能过度的诠释,不要把任何问题都单纯的分成两个层次来考虑,那样未必就能得出合乎逻辑、合乎事实的答案。但是也不能轻视它,因为它本身就作为一个哲学问题存在着而不仅仅是一种方法。

【参考文献】

[1]王弼:老子道德经注,中华国学文库,2011

[2]王弼:周易注-附周易略例,中华书局,2011

[3]王晓毅:王弼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

[4]田永胜:王弼思想与诠释文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袁晓天(1990——),男,汉族,甘肃省平凉市人,在读硕士研究生,学校: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专业方向:外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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