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业协同组合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及其对中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启示

2016-12-16 21:50胡长敏
北方农业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社员农场经营

胡长敏

(1.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安徽合肥 230036;2.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安徽合肥 230031)

日本农协是“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简称,是一种农民自主、自助、自治的经济组织形式,性质上与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类似。农协作为农民利益的代表,是架在农户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桥梁,是日本农业供产销一体化经营的流通服务环节和纽带,大大提高了农业的经营效率[1]。日本农协历经数百年的发展与完善,形成了一个严密的三级体系结构。日本现有农协500余个,覆盖了日本99%以上的农户。农民通过加入农协,不仅可以实现对农产品的共同销售,而且增加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2]。日本农协的产生与发展,不仅有效避免了农业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期中的迅速衰退,同时为国家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3]。我国农业发展情况与日本有诸多相似之处,本研究拟在通过对日本农协的发展、组成与特点,以及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进行分析,从而为我国农业规模化过程中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1 日本农协的发展过程与特点

1.1 日本农协的发展过程

日本农协的起始源于江户时代天宝年间农政学者大原幽学发起的“先祖股份组合”组织。明治维新后,茶叶等行业中的农民为实现生产资料的集中采购、资金的融合以及产品的共同销售自发组织的“同业组合”是日本农协的雏形。1900年日本“产业组合法”的出台,在政府的扶持下,以农村为主要对象的“产业组合”几乎吸引了所有的农民,“产业组合”也被视作日本农协的前身。之后,随着基层农协数量的不断增加,为便于管理,1954年日本政府成立了农业协同组合中央会(简称JA全中)。JA全中作为农协的综合指导组织,只设在全国和都道府县2个层面上,分别对市町村级农协和各都道府县联合会进行指导与监督[2]。

1.2 日本农协的组成和特点

当前日本农协主要由全国农协联合会、都道府县(省级)农协联合会和市町村(县市级)基层农协三级结构构成。具有以下3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从事的事业范围广。几乎覆盖销售、购买、指导、互助、医疗和信用等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所有领域。二是网络性强。农协将一定区域内的所有农民绑定在一起,形成一个严密的网络。三是具有一定的行政辅助职能。农协在忠实拥护贯彻执行政府农业政策的同时,能及时向政府反映农民的需求,维护农民的利益,成为政府与农民联系的中枢。

2 农协在促进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农协是农户与市场和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是农业供产销一体化的纽带,在促进日本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4个方面:一是协助政府推广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帮助社员制定产前生产经营计划,避免品种种植单一或重复而造成农产品价格的暴涨暴跌[4]。二是集中购买生产资料。农协能及时掌握社员对各种农用生产、生活资料的需求状况,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进行统一采购,为社员节省开支。此外,对于社员个人无法单独购买或建设的大型设施设备,如大型拖拉机、保温库、农机维修站等设施,一般由农协统一购买和建设后供社员有偿使用[1,5]。三是进行农产品的收购和销售工作。农协接受农户委托,对收购的农产品进行加工分级包装并销往市场。据统计,日本60%的农产品是通过农协进入批发市场[4]。四是从事信贷和保险业务。农林中央金库是农协的金融机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员的存款和国家补贴,它是以独立的方式为社员开展各种优惠信贷业务。此外,农协还开展包括养老、子女保险等几乎全部的生产和财产保险业务[3]。

3 日本农协当前存在的问题

农协作为农民合作组织,在促进日本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近些年自身应变能力的不足以及周边环境的变化,农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日本农业的进一步发展[6]。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一是受日本农协保护下的兼业农户与市场严重脱节,妨碍了土地的规模化与集约化经营,削弱了农业发展活力。二是农业面临着土地撂荒、人口老龄化的双重压力以及“小部门化”。而作为农协指导机关的JA全中不仅干预基层农协的经营自主性,妨碍农业的转型升级,同时影响政府对农业政策的制定。三是农协自身面临的困境。社会资本大规模的进入对农协的业务形成了冲击,同时农协金融化、大型化趋势明显。当前农协内部非农民身份的“准社员”的数量已经超过了农民身份的“正社员”,成为信贷、保险等业务的主要受益者,因此农协作为农业发展的促进者和农民利益代言人的身份受到了社会的质疑。四是农协在农业的发展与变革中居于主导地位,造成的垄断局面妨碍了市场竞争。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日本对国际市场的高度依赖要求其必须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7]。

4 日本农协对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启示

规模经营是我国走向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而家庭农场的发展是农业规模化的必经之路。日本农协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诸多类似之处,通过比较研究,我们可以从日本农协的发展历程中汲取经验,为解决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带来启示。

一是日本作为典型的资源稀缺国家,耕地少且逐年下降,但由于家庭农场的经营实施,使日本现在成为土地利用最合理的国家之一,其主食大米自给率达到100%[8]。因此,我们应借鉴日本农业的成功经验,由政府牵头,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利用现代物质装备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规模化、机械化作业,确保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二是家庭农场应与农民合作社、企业三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日本家庭农场的迅速发展依靠的是农协等组织在产前、中、后提供的各种支持,克服了小农生产的局限性。家庭农场的优势在于生产环节,而农民合作社、工商企业的优势则在于服务与市场对接环节,因此应通过合作社、企业将家庭农场串联起来,两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三是耕地少、土地细碎决定了日本必须实行专业化集约经营,走“家庭式高品质农场”的模式[9]。我国的国情也决定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长期内都将由小规模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共同构成[10]。因此,我国的家庭农场也可以仿效日本走“家庭式高品质农场”的模式。同时仿效日本发展“一场一品”和“一区一品”,注重品牌的打造与建立。

5 结束语

家庭农场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而日本却已走过了上百年的历程,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参考与借鉴。如清晰的土地产权与流转制度、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职业农民的培养与职业精神的构建、政府的积极扶持与指导等。但我们在借鉴日本经验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人、地资源禀赋上的差异、社会经济体制的不同、土地制度的差异对家庭农场发展路径产生的影响。因此,对于日本农协在家庭农场发展中的经验只能借鉴,不能照搬。

参考文献:

[1]赵旭庭,王 健.日本农业现代化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江苏农业科学,2011,39(6):21-23.

[2]李 凯.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发展对中国农民经营组织的启示[J].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14,48(5):663-666.

[3]孔凡真.可供借鉴的日本农业现代化[J].吉林农业,2007(5):12-13.

[4]张 涛.从韩国、日本农业看中国农业发展前景[J].企业技术开发,2014,33(3):113-114.

[5]袁秀华.日本农业供产销一体化经营的经验及其启示[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5(6):131-133.

[6]李勤昌,石 雪.日本强化农业保护的经济与政治原因[J].现代日本经济,2014(2):48-58.

[7]高 强,彭 超.日本农协改革的最新趋势及展望[N].农民日报,2015-01-24(3).

[8]沈 琼.现代农业大国发展家庭农场的经验[J].世界农业,2014(6):10-13,27.

[9]吴夏梦,何忠伟,刘 芳,等.国外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模式研究与借鉴[J].世界农业,2014(9):128-133.

[10]韩长赋.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N].人民日报,2013-0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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