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风险探析

2016-12-28 14:09
当代经济 2016年22期
关键词:独生子女养老老年人

丁 晨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风险探析

丁晨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自1970年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城市中形成了大量独生子女家庭。面对社会的急剧变迁,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本文基于贝克风险社会理论视角,阐述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养老方式选择上的差异,分析养老问题上存在的风险因素,并从制度完善、家庭支持和社会网络建构三方面提出规避养老风险的政策建议。

独生子女;养老问题;养老风险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使中国大陆少生4亿多人,节约了大量资源,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人口红利期。[1]但长期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特别是城市中形成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随着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渐进入老年阶段,其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急剧变迁,社会问题不断涌现,社会矛盾不断升级。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中的风险因素与日俱增,既包括自然风险,也包括人类社会自身所产生的社会风险。穆光宗曾提出独生子女家庭从本质上是风险家庭的观点,他认为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独生子女供养父母的风险和独生子女家庭存在的结构风险。[2]本文以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形式,共收集问卷400份,访谈资料20份,试从风险社会视角下分析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

一、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的选择

当前,我国已有的养老方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以房养老等模式。

1、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最为传统和常见的养老方式,老年人因劳动能力的退化或缺失不得不从劳动市场退出,转而依靠家庭其他成员的支持以维持老年生活所需,是一种建立在血缘、亲缘基础之上的家庭网络供给。调查中选择家庭养老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有130人,占被调查总人数的65%。一方面,受传统的养老观念与家庭观念的影响,人们原有的“养儿防老”观念仍然盛行,占据主流地位;同时,家庭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单位,传统的“家本位”思想使老年人更愿意选择在家庭中养老,否则会被别人说闲话;另一方面,家庭养老能够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情感需求,能够有效地与家人进行情感的交流与沟通,保障老年人的心理需求。

2、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辅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养老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但是这种养老方式并不是所有老年人都能享受,这需要老年人家庭所在社区具备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相应的社会服务政策以及专业化的社区服务人员。

在调查中,有条件选择社区养老方式的老年人有55人,但是选择参与社区养老的老人只有17人,占被调查总人数的27.5%,占有条件选择老人总数的30.91%。一方面,独生子女家庭老人认为自己目前没有必要参加社区养老,认为自己家庭能够满足养老需求,能够承担相应的养老负担;另一方面,部分老人对社区养老提供的服务表示不信任或者不满意。

3、机构养老

养老机构是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机构,既有公益性质的养老机构,也有盈利性质的养老机构,其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一般而言公益性养老机构养老费用较低,在经济方面对老年人具有较大优势;而盈利性养老机构,虽然养老服务费用较高,但在服务质量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调查中,选择机构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有15人,占被调查总人数的7.5%,是三类养老方式中人数最少的一类。虽然是独生子女家庭,但毕竟有子女,有父母表示“有自己的孩子,去养老院养老干啥,再说了我们自己也有退休金,生活不能自理的话可以请保姆,没必要去养老院,去那里还得关起来,不自由呢”。可见,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独生子女父母与非独生子女父母并无太大差别。

二、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风险

1986年贝克在其著作《风险社会》中,将“社会风险”定义为:其一,人类进入工业文明以来出现的风险,与前工业社会的自然风险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二,风险不是某种具体的风险,而是一系列抽象的、概括的,能够给人类生存带来巨大威胁的;其三,现代社会的风险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逐渐在全球范围内扩散,超越了国与国的界限,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性问题。

1、独生子女家庭特征

(1)独生子女家庭与多子女家庭相比,家庭规模小,只有一个子女,呈现“四二一”倒金字塔形状的家庭结构。虽然城市中很多老人都有养老保险,每月能够获得维持期基本生活的费用,但老年人面临着疾病,如慢性疾病、重大疾病等的风险,祖辈与父辈的养老负担都集中在独生子女身上。受传统社会观念的影响,中国家庭中普遍存在着“恩惠下流”的传统,祖辈与父辈关心下代,不得不面临着子代、孙代的剥夺。此外,独生子女除了要正常开展工作以及自己的生活外,还要定期给予祖辈与父辈精神方面的关怀与慰藉,在生活中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

(2)独生子女家庭的居住方式对当前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具有较大影响。受传统的“家本位”观念影响,父辈与子辈同住是普遍现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本位”的观念逐渐取代“家本位”观念,青年人更加强调个人的自由与发展。调查中发现,有186位独生子女表示不愿意与父母同住。这种居住方式对于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非经济养老方面都是极大的挑战。

2、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面临的风险

(1)经济保障风险。独生子女家庭老人养老最主要的支持是经济支持,能够为基本的老年养老生活提供物质保障,直接决定着老年人物质生活水平的高低。家庭中的经济保障受到父母经济收入与支出、子女经济收入与支出等因素的限制。调查发现,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收入、退休金、个体经营等。独生子女父母对子女的经济依赖较小,个人收入基本能够满足开支需要,甚至有的家庭还会继续为子女提供经济支持。

在对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调查中发现,有超过65.4%的父母不需要子女提供物质支持,这其中有近30%的父母还会为其子女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被访者李大妈的儿子是国企职工,刚参加工作3年,现在已按揭买房结婚。在谈及对儿子养老期望的时候,李大妈说:“现在我俩都有退休金,也不要他们给我们钱,他们正在用钱的时候,要还房贷,车贷,我们还经常给他们钱呢。”

(2)生活照料风险。生活照料的实现,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其中之一:一是独生子女与其父母共同居住;二是独生子女父母身边有照料人员(如请保姆或住养老院、护理院等);三是独生子女父母健在可以相互照顾。[3]在具备三个条件之一的情况下,才能够满足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生活照料的需要。

首先,在独生子女未成年之前,一般都与父母同住,但随年龄的增长,外出求学、就业、成家等都会造成不与父母同住。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又重新回归到“夫妻”二人家庭。调查中发现,在200位独生子女中,外出求学不能长期与父母同住的占23.5%,在外就业且不与父母同住的占36.8%,已经结婚且不与父母同住的占33.5%,仅有6.2%的独生子女表示与父母同住。

其次,独生子女父母身边有照料人员的情况在调查中并不多见。一是多数父母表示不愿意去养老院,二是多数家庭的经济状况不能支持他们请保姆,三是多数父母认为自己还年轻,能够照顾自己,不需要请保姆或去养老院。当前,多数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属于第三种情况,父母健在,有照顾能力。但是从长远来看,却隐含着潜在的风险。随着年龄的增长,独生子女父母的身体健康状况不断下降,生活自理能力不断退化,特别是老年人面临着疾病的威胁。因此,在生活照料方面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较大风险。

(3)精神慰藉风险。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问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却又是常常被忽视的问题。精神慰藉不能够像经济支持与生活照料一样可以被衡量,它是一种精神、心理层面的情感感受。

首先,老年人面临的角色转变需要子女的心理关怀。对于老年人来说,特别是女性老年人,在生理、心理等方面都出现较大的转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情感陪护与疏导,很难适应老年生活。

其次,由于子女学习、工作压力较大,对于老年人在情感方面的需求往往很难意识到,即便意识到也因为各种原因无法与父母很好的沟通。调查中,小王告诉我们:“我现在一直在外上班,平时工作日没时间回家,只有周末能休息,回家也是睡觉、看电视,偶尔会出去逛街,很难坐下来陪爸爸妈妈说话聊天,打电话主要是问家里有啥需要没,在精神关怀方面真的做得不够。”

三、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风险治理

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面临的风险不是某一地区、某一家庭的个别化现象,而是关系到我国千千万万的家庭。他们响应党和国家的政策号召,为我国人口控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当他们面临着养老风险问题时,单独依靠某一手段或某一力量是无法实现的,需要建立系统化的风险治理体系。

1、完善相关制度政策

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需要国家、社会、家庭三级联动,共同承担养老风险的责任。首先,国家要制定相应的养老政策,承担国家在养老问题中的责任,地方政府应该建立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特殊补贴,从经济方面予以相应的保障与支持。并针对具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实行特殊帮扶,如失独家庭,应以切实有效的养老政策帮助其解决在养老问题上面临的风险与困难。其次,针对独生子女群体,建立健全保障政策,切实有效地帮助独生子女群体减轻养老负担,如可以在独生子女学习、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再次,制定老年社会参与的制度保障,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社会参与平台,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提升自信心,加强老年人群体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帮扶,做到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2、提高家庭支持功能

家庭在老年人养老方面具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不仅仅是经济支持方面,在生活照顾、情感支持等方面都是无法取代的。

(1)充分发挥老年人的自我支持功能。一方面,要积极转变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观念,树立“自我养老”的意识。中国数千年的“养儿防老”的观念依旧盛行,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男女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社会发展的速度不断加快,依靠子女养老的观念必须得到转变,要从“依赖”转变为“独立”;另一方面,老年人在转变观念的同时,要做好养老规划,不仅包括养老方式的选择,也包括养老所需要的经济支持、生活中自我照顾的身体支持、精神与心理层面的自我疏导,都要做好长期的储备与调节。

(2)独生子女要加强对父母的支持。既然是独生子女家庭,那么在意识层面,独生子女就要有相应的做好赡养父母、承担养老负担的经济和心理准备。在物质与经济支持方面,城市中的家庭一般生活条件较好,父母都能够有足够的经济自我支持,所以独生子女对父母提供的物质与经济支持并不是太多,但是独生子女也不能成为“啃老族”。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独生子女要定期帮助父母,为方便照顾,可以选择与父母就近居住,既能满足年轻人独立、自由的居住习惯,又能照顾父母。在精神慰藉方面,年轻人要本着理解父母的心态,定期与父母谈心、聊天,有条件要陪同父母外出游玩。

3、扩大社会支持网络

(1)树立良好的尊老、敬老社会风尚。老年人是社会中的重要群体,他们在年轻时为国家的建设、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为年轻人的生活、学习、工作等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当他们年老时,应当得到我们的尊敬。在社会中要树立尊敬老人、关爱老人的良好风气,在老年人遇到困难时,要主动帮助他们。

(2)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城市中老年人生活在社区中,受活动能力和范围的限制,老年人主要在社区内进行活动,对社区有着特殊的情感。社区在老年人养老服务中可以大有作为,根据老年人的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各样的养老服务。地方政府要加大对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社区要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立专业的社工队伍,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1]徐俊、风笑天:独生子女家庭责任与风险研究[J].人口与发展,2012(5).

[2]穆光宗: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J].人口研究,2004(1).

[3]于长永、乐章: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风险及其规避[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9(2).

(责任编辑:胡冬梅)

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研究——基于风险社会理论视角,编号:2014yks044。

猜你喜欢
独生子女养老老年人
认识老年人跌倒
老年人再婚也要“谈情说爱”
养老生活
老年人睡眠少怎么办
独生子女可以直接继承房产吗?
越来越多老年人爱上网购
养老更无忧了
政协委员提议独生子女带薪休假照顾父母
以房养老为何会“水土不服”?
养老之要在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