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彬 陈大翔 梁精兵
“点穴式”治理,给“微腐败”套上紧箍咒
◎ 周彬 陈大翔 梁精兵
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针对基层民政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的“微腐败”现象,将“微腐败”治理与基层民政领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准发力,关口前移,着力“两支队伍”建设,采取“四项措施”,在“五个领域”突破,真考核、真督查、真问责,“点穴式”治理,给基层民政领域“微腐败”套上紧箍咒,阳光民政、廉洁民政、务实民政、亲民民政已初步呈现。
1. 强化工作组织。区民政局将“微腐败”列入2017年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 “微腐败”治理和业务工作一起推进、一起考核,并把治理工作与干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相挂钩;同时明确了局纪检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指导。
2. 完善2个清单。一方面积极查找权力行使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岗位风险、流程风险、制度风险,形成 “微权力”治理工作清单,分解细化为目标任务;一方面从涉及民生、“三资管理”、救助救济、社会组织、惠民殡葬等领域入手,编制“微腐败”治理清单,建立台账,落实到人。
3. 督促推动落实。一是班子成员和局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二是定期研究治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三是对消极应付治理工作的,及时督促整改。同时,扎紧制度笼子,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一案双查”制度机制。
1. 严管民政系统干部队伍。一是局班子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定期述职述廉。二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了《锦江区民政和社会组织管理局干部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和《锦江区民政和社会组织管理局科级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干部队伍轮岗交流和日常管理,激发整体活力。三是开展“两联系、两提升”活动,促使班子成员、业务科室与街道、社区对口联系,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基层能力。四是全面开展对标管理,采取集中学习、短期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提升干部精神区位,营造“学比赶超”氛围。
专项治理开展至今,共诫勉谈话6人次,将问题线索报送区纪委2人,开除公职2人。
2. 严管街道、社区基层民政队伍。从街道层面着力,对全区16个街道分管民政领导、民政专干和89个社区民政协理员进行民政“五个领域”“微腐败”治理培训;从社区入手,结合“两委”换届,重点围绕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社区基层治理和社区营造、社工人才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开展培训。
1. 强化警示教育。一抓经常性教育。把廉洁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总体计划,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思想道德教育。二抓专题教育。通过观看“微腐败”专题片,结合贺涛、李显清等民政系统案例,教育警示基层党员干部遵章守纪。三抓谈心教育。局纪检组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通过约谈、诫勉等多种形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截止2017年7月,开展集中教育8次,监督检查7次,批评教育4人次,谈话提醒3人次。
2. 强化建章立制。结合“微腐败”治理制定了《开展“两联系、两提升”活动工作方案》《开展锦江区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微腐败”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锦江区民政和社会组织管理局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方案》《东郊殡仪馆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确保了“微腐败”治理有章可循。
3. 强化意见收集。向全体党员干部及370名街道、社区和民政服务对象发放《锦江区专项整理“微腐败”工作调查问卷》,求建议线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分管科室下社区、进院坝,发放《锦江区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联系卡》等,零距离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
4. 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评”——个人自评、同事互评、领导讲评、会议点评,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四问”——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广泛听取征询意见建议,力争问题找准、原因析透。在自查自纠阶段查找问题5个,6月底已整改2个,其余3个问题也将在年底前整改完成。
1. 狠抓社区公服资金管理。一是组织专项审计,对113个社区2016年度社区公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二是督促问题整改,对审计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街道、社区限期整改。三是建立完善机制,按照“居账街管”原则,要求社区纪委、社区居务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社区资金管理;按照“民事民议”原则,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印发《关于提升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通知》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建全社区公服资金使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及听证会议事制度,规范公服资金使用。
1-6月份,未接到关于社区“两委”成员在工作中吃拿卡要等举报。
2. 狠抓社会组织规范机制运行试点。一是发展了四川省中振会计师事务所等7家社会组织第三方监管单位,初步建立起涉及会计、律师、专家、媒体、社区代表等近20人的第三方监督员资源库。二是出台了《社会组织第三方监督管理办法》、《锦江区社会组织抽检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建立完善系统配套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三是在水井坊街道开展第三方监管试点工作,聘请成都公益慈善联合会参与街道购买社会组织项目的第三方评估工作,通过五个阶段十三条措施对整个项目进行评估、监督和推广。
3. 狠抓殡葬行业“微权力治理”。一是在下属事业单位东郊殡仪馆新设置了“党建办”,由局委派干部,专门负责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纪律督查和专项治理等工作。二是建立约束机制。印发《竹望山公墓管理制度》《竹望山公墓安葬审批流程》,对竹望山公墓审批流程实行精细化管理,规范安葬审批程序。三是营造氛围。采取手写《廉洁承诺书》、制作警示标语等形式,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四是严格执纪,对丧属投诉事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
截至目前,局纪检组共对殡葬行业“微腐败”督查20次,发现问题4个,提出整改建议5条,提醒谈话3人,司法机关立案审查1件1人。5-7月份,殡葬总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40余万元,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4. 狠抓社会救助领域的“微腐败”治理。一是加强督查。组织督察组,通过查看台账、入户回访等,加强对街道和社区主动发现机制的督查。二是强化日常监督。通过街道办事处自查、区民政局抽查和随机入户调查等形式,监督检查街道、社区日常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情况。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在社区设置社会救助专栏,宣传救助政策,公开公示本社区享受低保的对象领取低保人员名单、新增低保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截止7月底,接待来信来访200余件,对28户新增低保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在89个社区设置社会救助专栏,精准发放各类救助类民生资金1210.43万元。
5. 狠抓养老服务领域“微腐败”治理。一是开展“回头看”。开展2015-2016年养老机构专项检查,针对养老机构建设标准不统一,出台《锦江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二是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对养老机构进行审计,确保对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贴经费320万元精准落地;三是严把“四关”,“看牢”养老惠老资金。严把程序关,建立区、街道、社区入户机制;细把数据关,注重相关档案的规范管理;过好核查关,定期或不定开展实地核验;强推认证关,做好分级资格认证。通过“四关”,发现问题12个,提出整改建议12个,确保惠老类民生资金1855.13万元通过金融机构精确发放到位。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和社会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