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治建设

2017-01-27 13:31李彦霖姜子义康玮笠
法制博览 2017年36期
关键词:法治理论国家

李彦霖 姜子义 康玮笠

四川农业大学,四川 成都 611130

中国的法治建设

李彦霖 姜子义 康玮笠

四川农业大学,四川 成都 611130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推进,国家对于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与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加大了法治建设的力度,力求加快中国法治建设的速度,促进国家法治建设的健全完善。本文细致分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并剖析出法治的内涵,最后针对如何建设法治社会提出了若干策略。

法治;治理模式;长期性

2017年是改革开放的第39年,39年来无论是我们的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与社会领域,还是国际关系领域等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回顾三十多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艰辛历程,深入探析中国法治建设获得的辉煌成绩,并分析中国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总结中国法治建设的独特之处,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

20世纪中后期,中国共产党通过摸索获取了大量利导国家建设的经验,同时总结出文革的教训,明白了进行国家建设需要充分契合国家国情,要全面联系实际情况,立足本国的现状。因此,国家将建设重心逐渐移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全面倡导依法治国。

20世纪末期,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异常迅猛,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日益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依法治国成为中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议题,且成为国家尤为关注与重视的要点。同时,中国将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确定为国家的重要任务,并将依法治国以及建设法治国家依托法律形式给予实施的保障[1]。

21世纪初期,国家借助各类政治会议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方面的加强完善,确保社会主义法制愈发健全完备,依法治国作为中国基本治国方略得到了积极落实。国家意识到要实现行政权力行使的实效性,则必须充分依托法律条文保障并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的效力,从而全面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重视人权保障工作的开展,确保社会营造出和谐团结的发展氛围。同时,国家将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确定为建设法治国家的最高目标[2],该目标的实现需要历经较长时间。可见,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现已经历了较为漫长的历史阶段,且获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要全面实现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将要继续经历较长发展与完善时期。

二、法治的内涵

法治是法治主体在法治信念与法治精神的指导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约束法治客体,从而建立起以公平公正、保障人权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法治具有以下特性:其一,公平性,法治可以保障人民享有平等的发展与参与权利,限制政府公权力,明确公权的边界,使得政府权力的行使只能在法律所规定的领域内,正如“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做事,政府行使行政职权必须严格遵照法制原则[3]。其二,秩序性,法治的形成与发展能够稳定并调整社会秩序,能够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利用法律手段缓和各类社会分歧与冲突。其三,协调性,法治能够最大限度地调整社会中各种利益关系,实现社会中各类关系的平衡发展。

三、建设法治社会的策略

首先,我们必须以中国法治理论作为行动指导,逐步创新完善法治理论,构建持续发展的中国法治理论体系,并积极汲取古今中外诸多优秀的法治文明经验成果,全面立足我国国情针对该类法治文明成果进行选择应用。在实践中更要理论联系实际,推动法治理论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具体要做到四个方面:一是教育方面的应用,全面构建行之有效的中国法学理论体系,组建系统的学科体系与课程体系;二是宣传方面的应用,要大力宣传中国法治理论,提升中国法治理论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三是改革方面的应用,在立法、执法、司法等体制改革中,以中国法治理论为指导思想向法治改革的正确方向科学推进;四是治国方面的应用,确立中国法治理论的根基地位,依托中国法治理论进行政府工作组织开展,借助中国法治理论进行社会活动以及教育活动的开展运行,并积极针对中国法治理论的应用进行检验与完善。

我们也不能片面强调法治而忽视道德的积极作用,要意识到道德对法治文化、法治精神的支撑作用,道德能让个体形成内在约束力,不被不义之利打动;道德具备政治效能,能够有效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团结,能够为法治建设营造文化氛围,现代社会发展无法脱离道德的利导,中国法治体系的构建无法脱离道德环境的保障[4]。

中国政府通过考核的方法来检验下级政府法治建设情况,而这种考核行为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可以用周雪光所提出的“控制权”理论来减少。中国政府经常选择行政发包制作为国家治理模式,该治理模式往往会引发非正式博弈情况,即依托一定社会关系而开展的轮流出价博弈现象,这种现象容易致使法治建设无法实现预计的目标。除了行政发包制国家治理模式以外,高度关联型治理模式也是中国政府经常选用的国家治理模式,该种治理模式多用来应对危机,其具备极大的应变能力与动员能力,能够有效打破现有的常规型桎梏,灵活转变方向,有利于分离利益割据以及打破地方性封锁,由此避免非正式博弈现象的发生。因此,在中国法治建设初期,需要积极应用高度关联型治理模式,其有助于将中央贯彻意图与信号在短期内落实到地方。另外,随着中国社会多元化的日益发展,我们也需要重视高度中央集权引发的两个问题:其一,社会政治化问题。在政治活动过程中,不同的利益团体往往以维护和争取本团体的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政府的政治教化与动员机制也不断增强该倾向的程度,从而致使社会组织程度的日益加剧;其二,政治集中化问题。我国的各类资源都是由中央政府管控,因此,不同区域的利益集团以及代理人纷纷向中央政府提出各自诉求,使得中央政府应对政策出现不连贯性与多变性。这两个问题说明我国治理体制需要全面重塑,需要大力加强民众在政治层面的参与度。

同时在进行法治建设时政府在法治建设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认识到法治建设的长期性,目前,中国社会公众主体尚未实现现代化层次,该现象成为中国法治的难题之一,虽然在现代化建设方面中获得诸多成就,然而,人却没有实现“现代化”,而历史和现实表明,人是法治的关键。我国悠久历史中的人治观念给予人们巨大影响,这些等级特权人治观念与现代法治观念产生冲突尤为强烈。所以我们最应重视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培育,培育人民群众法治观念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中国的法治进程中是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因此,为了有效发挥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利导作用,我们需要充分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术语,认真总结并提取出理论术语中的精髓,将理论术语转换为易于理解的大众话语,化抽象的理论语言为朴实简单的话语,激发广大民众的学习热情与参与度,调动广大民众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保证广大民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发挥调控广大民众行为的效能。

四、结语

中国能否实现法治建设,离不开广大民众法治观念的形成与提升,如果民众的法治观念淡薄,不认同法治精神,中国将难以实现法治社会的建设。然而,民众法治观念的培养属于长期坚持的艰巨任务,故在中国法治建设中,我们必须理性对待中国的法治建设,以足够的耐心与信心去践行中国的法治建设,全面立足中国的现状,秉持着循序渐进以及踏实坚定的信念去推动中国法治的稳健持续建设。

[1]中国的法治建设[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8.

[2]汪习根.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J].中国法学,2014(02):108-22.

[3]吴桂韩.共享发展:通向幸福和谐的必由之路[J].理论研究,2016(05):20-5.

[4]王乐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J].中国法学,2015(05):5-13.

D920

A

2095-4379-(2017)36-0094-02

李彦霖,男,重庆人,四川农业大学,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姜子义,男,湖南株洲人,四川农业大学,研究方向:病原分子生物学研究;康玮笠,女,四川绵阳人,四川农业大学,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猜你喜欢
法治理论国家
坚持理论创新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神秘的混沌理论
理论创新 引领百年
相关于挠理论的Baer模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把国家“租”出去
以德促法 以法治国
治理下的法治与法治下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