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态学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路径选择
——以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

2017-01-28 21:02刘春玲
山西档案 2017年1期
关键词:产业化内蒙古文化遗产

文 / 刘春玲

文化生态学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路径选择
——以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

文 / 刘春玲

文化生态学蕴含着整体、动态的、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观和辩证的方法论思想,是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重要理论指导。文化生态学视角下的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既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又尊重了当代文化生态平衡发展的原则,体现的是文化遗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共生,推动着自身良性发展、社会效益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共赢。

文化生态;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

文化生态学是20世纪中期由美国文化人类学家斯图尔德(J.Steward)等创立、发展起来的交叉学科。它借鉴生态学的理念,将文化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视为互相影响与制约的文化生态系统。“其实质是指文化和环境(包括技术和劳动)之间存在一种动态的富有创造力的关系”[1]150,这揭示了文化存在的生态意义,也蕴含着整体、动态的文化观和辩证的方法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时空条件下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新的学术理路。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内蒙古各民族千百年来创造发展的文化财富,是最能体现民族文化多样性和独特性的文化形态之一,潜藏着重要的经济价值,产业化开发利用的现实意义毋容置疑。同时,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具有文化生态属性,与所处的生态环境存在着互相依存、彼此制衡的耦合关系,其生存和延续的实质就是不断自我调整、适应环境的过程。[2]从这个意义上讲,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作为一种文化经济活动,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更要尊重当代文化生态平衡发展的原则。它不仅以独特的文化生态系统为基础,还要以优化文化生态环境为目标。如此,它才能促进文化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充分发挥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功能,获得自身发展、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

一、秉持生态文明价值观,注重开发文化生态旅游

文化生态学是一种生态理性哲学,主张文化与其生存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构成统一的生态系统,认为系统内部有着独特的反馈调控机制,自然环境是文化创生的基础,人类对环境的利用和影响是通过文化的作用而实现的,注重人与自然、文化的和谐,体现了生态文明价值观。[3]在生态文明价值观导引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必然追求文化完整性和人与自然的理性关系,应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国民经济中,旅游业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冲突最少的产业,属绿色经济,也是文化产业的重要形式。内蒙古是我国旅游资源大区,近年来,旅游规模有了一定发展,但整体水平不高;尤其因片面追求商业利益忽视了文化的生态属性及自然环境的承载阈限,旅游模式单一、趋同化严重,无法体现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同时也造成文化生态环境不同程度的破坏,致使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逐渐失去其原有的特性,影响其生存和延续。面对文化生态系统的失衡,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目标的生态旅游开发势在必行。

文化生态旅游是生态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倡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旅游地的民俗风情和特色文化为主要景观发展旅游,强调以维护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文化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保护文化完整性为宗旨。它从新的文明观和哲学的高度看待旅游,体现了经济发展、环境价值和社会进步并重的经济观念,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独具民族特色。目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有399项,其中国家级81项,世界级2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源于各族人民不同的生产生活实践,折射着多元的文化风采,显现出极强的民族文化个性,无论多样性还是代表性在全国都具有明显的优势。如蒙古族艺术的杰出代表呼麦、长调;鄂伦春、达斡尔、鄂温克“三少”民族的民俗风情,以及多元文化交融的爬山调、脑搁、二人台、梅力更召信俗等,都是内蒙古旅游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最具优势的文化生态旅游资源。不仅如此,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祭敖包、斜仁柱制作技艺、桦树皮文化等本身就蕴含着深刻的生态伦理观和社会和谐理念,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具有生态教育价值。利用这些富有人文内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文化生态旅游,既能够发挥内蒙古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文化资源转为文化资本,又能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生态文化价值,使游客在观赏非物质的民族文化景观、领略内蒙古各民族文化生态美与独特魅力的同时,自觉承担起保护文化生态平衡和文化完整性的责任,有利于推动当今生态文明建设。

在追求经济文化一体化、环境与文化协调发展的今天,文化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价值维度。内蒙古是我国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地区,基于传统资源型经济模式带来的经济结构失衡与自然生态危机的双重挑战,探索科学的经济发展模式日益成为新常态下内蒙古经济改革的迫切任务。文化生态旅游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重要路径,是一种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它在遵循市场化经济运行规律同时,还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再生的特殊性及文化价值,能够理性地处理文化与生态环境间的关系,既保证了文化传统和历史文脉的完整性,又符合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发展要求,发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塑造性高、延续性强的环保特性,成为内蒙古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助推器,有助于文化生态系统的协调发展。据内蒙古2009年、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2009全年自治区旅游接待入境旅游人数128.96万人次,国内旅游人数3880.18万人次;[4]2015年全区旅游接待入境旅游人数达160.8万人次,国内旅游人数达8351.8万人次。[5]近7年来,国外游客和国内游客分别增长24.69%、115.24%。这说明内蒙古旅游业在当下有着较大的市场空间,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文化生态旅游存在着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二、保护民族文化基因,提升草原文化品牌优势

文化生态学追求原生文化基因的保护,认为文化生态系统具有遗传性基本特征,从而使得某一民族或地域的文化传播持续地保持着民族或地区特色,呈现出特有的稳定性。遗传性是文化动态变异的基础,即便是在与时俱进的不断创新过程中,其文化核心要素即民族文化特性也经世保留下来,[6]成为区别于其它文化圈的标识。文化生态系统的遗传特征提示我们:原生文化基因是民族发展的源泉、维系民族存在的底线,也是最具价值优势的“核心物”。在当代市场经济下,品牌是商品的标志,也是一种文化个性、文化优势的符号表达,具有无形资产价值。民族文化必须通过品牌的构建来强化其文化特性,从而使文化产品实现其经济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文化生态下的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应注重保存孕育民族文化的遗传基因,坚守民族文化之本,在这一前提下进行文化产品创造和市场化经营,突出其品牌特性,传承与发扬其赖以为人类提供认同感和历史感的核心精神内涵。

草原文化体现着内蒙古民族文化的鲜明特性,是内蒙古走向全国和全世界的第一品牌,也是内蒙古文化产业最有力的“文化资本”。但现代草原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相对滞后,精品供给能力偏弱,“鄂尔多斯婚礼”类的精品并不多见,草原文化品牌优势不明显。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内蒙古各民族生产生活实践,是草原文化的精髓。虽然随着历史变迁,大部分已经趋向符号化,但仍深藏着一个民族的文化生命密码,传承着民族特有的认知方式、性格特质和审美意识,是民族精神文化的重要标识。如蒙古族祝赞词、鄂温克族抢枢、达斡尔族鲁日格勒、鄂伦春族赞达仁等都是各民族存在及其集体意识的精神表达。2015年7月,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承担“内蒙古民族文化建设研究工程”课题,开展了内蒙古文化符号调研,评出十大文化符号。其中马头琴、那达慕、蒙古包、成吉思汗、蒙古文、敖包等文化符号映射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蕴意,具有草原文化象征意义。这些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各民族文化的原生基因,是内蒙古民族文化延续的生命之源,也是草原文化品牌建设的重要资源。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可以发挥这些文化符号的文化示差作用,扩展其载体的丰满度,将其蕴含的鲜明的价值观和浓郁的民族审美取向附加到各类文化产品中,融入新时代先进文化,从而突破载体局限打造出更多具有草原民族个性的特色精品,让它们像“鄂尔多斯婚礼”一样化作草原文化的华彩名片,成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文化产业是极富个性化特征的产业,也是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经济形态,在国民经济结构中是典型的第三产业,对优化经济结构起着积极作用。发展文化产业需要突出其品牌特性,文化品牌是民族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尤其在文化产业同质化竞争激烈的今天,文化消费已超越传统物质形态意义上的使用价值,更加关注文化的象征意义即符号价值,打造知名品牌建设便成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民族、包括汉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49个民族的聚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各民族身口相传的原生文化,大多数表现为各种文化符号的活态聚合,以特有的方式表达着草原民族的生活方式和精神世界,富有文化意义上的表征价值。因此,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途径之一,就是深度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符号价值,以其内在的民族特性强化其文化身份标识作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精品,充分展示草原文化的品牌效应,以适应文化生态系统平衡稳定的发展要求。这不仅可以彰显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与精神内蕴,提升草原文化整体的品牌优势,创建一条富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道路,还可以壮大内蒙古文化产业,使之成为自治区经济的支柱产业,从而促进内蒙古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

三、动态推进跨界融合,开拓民族文化创意产业

文化生态学从动态角度解读文化的变迁,坚持文化生态系统具有开放性,会因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演变,文化必须随着科技进步和需求变化不断地整合与调整,积极寻求新时代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近几年有了一定发展,但文化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缺乏创新,导致竞争力不足。创意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它源于民族传统文化,但又不是简单复制,而是依靠创意人才的智慧、灵感和想象力,借助高科技的技术优势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再创造,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参与市场的能力。所以,文化生态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运作,仍需要处理好文化遗产“本真性”与追求“创新性”的平衡。这要求在保存文化遗产原生基因的前提下,融合现代信息科技以及相关产业创新文化形式,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多元、高科技的文化产品样态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价值,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文化创意产业是以文化为基础、以创意为核心,依赖创意人的独特创意产品与服务获取大众的喜爱而形成价值的。内蒙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富集地,绚丽多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独具民族特色的创意文化基因,是当代自治区文化产业的创意资源宝库。挖掘这些创意元素,融合互联网、新媒体、高科技等手段,能够提升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延伸文化产业链,增加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蒙古族民间故事的代表作《巴拉根仓的故事》产业化创意运作是一个成功模式。2010年内蒙古安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融入了蒙古族特有的长调和呼麦等民族音乐元素,出品了52集动画片《巴拉根仓传奇》。这是蒙古民族历史上第一部带有浓厚蒙古族文化底蕴的原创动漫作品,并制成蒙汉双语版,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在此基础上,该公司又推出与动画片同名的漫画,着重打造“巴拉根仓传奇品牌”形象,获得良好的美誉度,以期将《巴拉根仓传奇》发展成内蒙古民间文化的标杆“品牌”,努力打造《巴拉根仓传奇》系列衍生产品,使其经济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

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融合性、高增值性与显著的联动性,能够形成以创意为龙头、以内容为核心,驱动文化产品联动开发的经济循环链条,[7]是新兴的文化业态。它改变了传统的产业模式,提升了文化产品的形态,拓展其需求模式,能够创造出富有竞争力和市场开拓力的经济效益,是一种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发展范式。同时文化创意产业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的高端目标,其文化产品是原生型的,即原生文化基因的创意产品,体现的是人文精神与经济属性双重尺度,符合文化生态发展的内在规律。从这个角度讲,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能够增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的适应性,拓展其传承的空间,提升文化产业的质量,促进内蒙古文化产业的优化升级。它也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科技、信息、金融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培育出自治区经济新的增长点,推动文化生态系统积极、活跃的运转。

四、维护多元文化共生共荣,发展民族特色经济

文化生态学主张文化多样性价值观,强调多元文化共存、差异互补,以维护文化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这种价值观揭示了文化发展的根本规律,为文化本身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根据文化生态学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经营应与自然、社会、经济互利共生,构建一种共生缘构关系,[8]促进文化再生与社会同步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特定生态环境中创造的原生文化,具有稀缺性和唯一性。这种特性赋予其珍贵的生命意义,显示了不同民族文化无可替代的文化地位,也使其具有了经济价值的增值性,成为最能体现文化差异性的文化资本。这样,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潜在的经济附加值创造经济效益,合理地通过产业化开发将其价值优势转化为文化生产力,能够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还能依靠其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带动持有地经济的发展,“可以同社会的政治、经济系统之间形成良性关联、互动,相互影响,相互支撑,共同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发展”[9]。

内蒙古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由于历史原因,内蒙古经济整体发展一直相对落后,资源配置尤其不合理,优质的文化资源利用率较低,在当今市场经济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劣势。在经济欠发达的民族地区,区域比较优势即区域资源禀赋差异最能体现区域经济特色,是区域竞争力的基础,也是文化产业的立足点和着力点。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在特定区域、空间存在的一种生态文化,是区域文化发展的印记,如大兴安岭地区桦树皮制作技艺、科尔沁草原蒙古族正骨技术、农牧交错地带的和林格尔剪纸等,具有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是其他地区不能复制和模仿的。同时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是民族独特智慧的凝聚,包含着许多民族特殊的技法、工艺和生活经验,如查干伊德、鸿茅药酒配制技艺、莜面制作技艺,对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都具有明显的区域比较优势。鸿茅药酒配制技艺作为内蒙古国家级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明显的经济价值、文化意义和地域性差异特色,是蒙医药与传统中医药完美结合的代表,也是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特色经济开发的典范。鸿茅药酒独特的生产工艺历经277年的发展, 2003年获“国家发明专利”;2010年“鸿茅”品牌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品牌;2011年“鸿茅”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凸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发展特色民族经济的支撑作用,也增强了文化遗产自我延续、自我生存的能力。

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定的“文化生态”环境下形成的活态文化,根植于传统的农牧业生产生活中。但随着全球化、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原有生存空间日渐萎缩,市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传承载体与传播空间。进行产业化开发,只有适应文化生态环境的变迁,运用市场经济手段,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属性,才能保障其存续与发展。可见,产业化经营是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市场化经济环境下自身生存、发展的诉求。特色经济的产业化经营正是发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作用,依靠自身产生的效益使珍贵的无形文化遗产拥有更具价值的存活空间,维护了多元一体的文化生态。特色经济的产业化经营还能促使区域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实现自治区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突出特色经济在民族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推动内蒙古经济走出整体跃升的发展道路。这就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促进其在开发利用中健康发展,形成文化生态互利共生的良性态势。

五、聚力特定区域文化空间,打造民族文化产业集聚区

文化生态学将文化生态系统内部各个要素视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系统,追求整体、协调、配合发展,以建立完整的文化生态体系。这就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应遵循整体性原则,即必须在紧密相连的文化生态空间场阈中进行,不能人为地割裂文化遗产本身与其生态环境之间的整体关系。文化生态系统是一个多层复杂的系统,也是一个多元文化的统一整体。这些文化蕴藏在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文化现状之中,既表现为可感知的物质文化,又以一种抽象的精神文化形式存在。其形成和积累过程与人类生产生活实践密不可分,并因人类实践活动的社会性和聚集性而具有集群效应。这不仅使文化资源在某一空间形成高度集中,最主要的是使其具有很强的地域性联系,有着相同或相近的社会文化背景和制度环境,有利于其交流与合作,容易形成互相支撑、互相依托、彼此促进的良性累积循环。如此,文化生态学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应整合特定区域的优势文化资源,利用其集群特性发展产业聚集模式,形成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规模经营的集聚优势。[10]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根据同一性质的区域文化特点,选定传统文化保存得相对完整,在生产、生活方式和观念形态等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在价值观、民间信仰和诸多方面具有突出特点的人群聚落。[11]目前,内蒙古已形成13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各保护区都具有璀璨的历史文化与壮美的自然景观,构成了独具特色的草原文化百花园。以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为例,2010年鄂尔多斯市全境整体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级“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这是全区唯一的全境划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城市。鄂尔多斯的民族文化有其独特的魅力,保护区内不仅有成吉思汗园陵、阿尔寨石窟、王爱召、巴音陶勒盖敖包、乌审召等物质文化遗产,鄂尔多斯草原、响沙湾、库布其沙漠等自然遗产,还有大量颇具西部鄂尔多斯蒙古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国家级6项,包括鄂尔多斯短调民歌、漫瀚调、鄂尔多斯古如歌、成吉思汗祭典、鄂尔多斯婚礼、察干苏力德祭;自治区级75项。2008年,乌审旗被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命名为“蒙古族民间诗歌(口头诗)之乡”、“敖伦呼日胡之乡”。这些文化资源不仅仅是地理上的集聚,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也有着很强的地域上的内在联系,集中体现了鄂尔多斯蒙古部的文化印记,彼此之间容易产生共生、协作关系。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对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一种科学措施,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提供持续发展的平台和基础。并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最终目的也是对文化遗产本身的保护和发展。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的自然景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结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巨大的产业链,能够带动整个地区文化产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也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的、多方位的保护。如今内蒙古各盟市不断推进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2016年鄂尔多斯市政府出台了《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提出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基本思路,即在重点建设成吉思汗祭典等六个项目的同时,确立建设 “二十个文化艺术之乡”,打造“六个蒙医传承基地”,建立“二十个民俗文化旅游园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应以此为契机,以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为文化空间,利用区域内各种同一主题文化子资源的空间聚集,培育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建设区域性民族文化产业园,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集群竞争优势,在同一空间内产生外在规模经济和外在范围经济,实现文化生态系统健康的整体发展。

综上,文化生态学不仅具有学术价值,也具有应用价值。它理性地解读文化生态系统内各文化因子之间整体协调、多样共生的关系,强调文化生态系统的动态开放、良性循环以及可持续发展;提示我们要以整体的文化生态学眼光关注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绎与变迁,将产业化纳入到其所处的文化生态系统当中;以文化生态平衡为目标,在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按内在规律自然衍变的生长过程的前提下,科学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化,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经营。所以,文化生态视阈下的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体现的是文化遗产与其生存环境的协调共生,自身良性发展、社会效益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共赢。它不仅能从根本上保证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创新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多样文化的共生发展,对内蒙古经济发展和建设也具有积极影响。

[1][美]罗伯特·F·墨菲.王卓君,译.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2]刘慧群.文化生态学视野下非物质文化的自适应与发展[J].求索,2010,(3).

[3]刘永明.从建设生态文明角度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4,(2).

[4]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EB/OL].htt://www.nmg.cn/fabu/tjxx/tjbg/201506/t20150616_457846.html.

[5]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EB/OL].htt://www.nmg.cn/fabu/tjxx/tjbg/201603/t20160307_534545.html.

[6]黄永林.“文化生态”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文化遗产,2013,(5).

[7]柏定国,陈鑫.论文化产业的商业模式[J].福建论坛,2012,(10).

[8]刘志诚.文化生态学:背景、构建与价值[J].求索,2016,(3).

[9]杨冬篱.发展文化产业与构建良性文化生态[J].天府新论,2011,(1).

[10]吕挺林.文化资源的集群特征与文化产业化路径选择[J].中州学刊,2007,(11).

[11]刘魁立.文化生态保护区问题刍议[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7,(3).

G122

A

1005-9652(2017)01-0148-05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保护与传承研究”(14XMZ040)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虞志坚)

刘春玲(1965-),女,汉族,河北保定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中国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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