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优化研究

2017-03-04 02:02刘振艳
商情 2016年32期
关键词:优化研究税务机关

刘振艳

【摘要】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服务,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采用理论结合实际的方法对全国纳税服务体系进行研究与分析,提出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纳税服务;税务机关;优化研究

我国自1994年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建立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务机关,分别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及地方税的征收及管理工作。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地方的信息优势,依法对纳税人进行有效的管理并提供一系列的纳税服务。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引导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提供包括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和社会协作等多个方面的一种公共服务。

一、当期纳税服务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理念不断深化,在原有基础上积极推进服务内容的创新及服务方式的多样化,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但是,目前的纳税服务依旧存在着很多尚待完善的地方,仍需继续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目前的纳税服务体制尚不健全

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之间的工作职责不统一,部分税务机关内的各个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责重复、资源浪费等现象。此外,很多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也欠缺长期规划,上下级、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能力不济,效率不高。部分税务机关在制定征管制度及征管程序时,没有考虑到纳税服务,也没有考虑到广大纳税人的实际需要,没有将纳税服务融入到税收征管工作之中,常常导致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之间脱离关系。

(二)我国纳税服务的业务拓展尚不平衡

一部分地方税务机关未能按照税务总局的要求。同时兼顾并完成税法宣传、税收咨询、权益保护、信用管理与社会协作多项主要业务。此外还有一部分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的优化工作做的很到位,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舒适的办税环境,却未能做好税法宣传与税务咨询等工作。

(三)缺乏完善的监督考评机制

很多地方税务机关都制定了关于税收收入、征管效率等考核指标,却没有制定关于纳税服务的评价考核指标,更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进行专项考核。因此包括监督检查、批评措施在内的多元化纳税服务监督考核体系急需被建立。

二、纳税服务体系的优化对策

(一)加强税法宣传工作

税务部门应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税法宣传工作,不断创新税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拓展税法宣传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税务报刊、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综合服务平台、税务宣传网站的作用,直接全面地向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各级税务机构还应当积极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型互联网媒体的互动、新颖、便捷等优势,努力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类型的纳税人分别开展和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活动,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制定系统的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资料计划,分级分类编制“办税指南”,“同步解读”等,不断丰富税法宣传的内容及形式。同时在每年4月税收宣传月,税务部门应进一步深入税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调动纳税人的积极性。

(二)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标准

设置合理的纳税信用等级,完善现有的纳税信用评价标准,在税收信息管理系统中加入纳税信用评价功能,制定统一的纳税信用考核方式。建立纳税人纳税信用数据库,并逐步将税务登记、税务稽查、税务征收、税务评估等信息添加至纳税信用数据库,并实现对数据库的实时、动态维护管理。强化对纳税人信用的评测与监管,完善纳税人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现有的纳税信用分析系统,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税收遵从度。将纳税信用信息纳入社会评价系统,并将纳税信用等级作为其重要的评价参考,推进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的联动管理。

(三)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制度

明确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具体职能,建立起运行高效的权利保护工作机制。税务机构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参照分工负责的制度,对纳税人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法律诉讼和申请国家赔偿等行为进行及时的、准确的受理。为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等一系列权益,税务机构应当极大增加税务公开的推广力度,相关的税务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纳税服务窗口、在线纳税服务系统、第三方调查等渠道收集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对自己的评价与建议。同时,税务机构还应该建立与纳税人沟通制度等,切实地完善现有的纳税服务措施,努力做好税务法律救济服务工作。按照税收协定,启用协商程序,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税收权益,严肃查处有损纳税人权益的相关行为。

(四)建立了科学的纳税服务水平评估机制

在每个税收工作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纳税服务工作水平进行科学评价,开展纳税服务绩效评估,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合理分析,积极采纳纳税人的评价和建议,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针对不同类型以及不同行业的纳税人提供分类的和个性化的服务,同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纳税人的利益出发,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积极发挥中介机关的作用

支持税务代理服务的发展,从政策上鼓励涉税社会中介机构的加入。国家税务部门应当对社会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化的培训与指导,提升中介机构的涉税服务能力,积极发挥税务代理作用。相应的,国家税务机关也应当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引它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国家税务部门还可以加强与第三方社会中介的合作,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纳税服务,针对一些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还可以开通一些特色的纳税服务。倡导纳税服务志愿活动,招募志愿者并提供专业化教导和培训,提升志愿者的服务能力。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纳税人实际需求和满意度,强化纳税服务监督,努力提高国家税务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纳税服务水平。

猜你喜欢
优化研究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完善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分析
A区地税局内部绩效沟通优化研究
新形势下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与优化研究
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研究
基于组织文化的会计行为优化研究
小学数学复习课的练习设计优化研究